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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继续率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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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继续率述职报告

  篇一:

续期人员学习心得1

  续期培训心得

  20XX年7月23日我有幸参加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牡丹江支公司的续期专员学习培训。

在今天的培训中,我感受深刻,收获极大。

  首先,从课程的安排上我觉得十分合理,针对性极强,为即将入司的我安排了为期半个月的学习。

学习内容由浅入深,有公司发展现状、达成率与继续率的计算、产品学习、基本保全知识、续期服务专员标准服务流程、面访流程等全面的学习课程。

让我对自己即将着手的工作有了一个整体的定位和梳理。

  其次,老师生动的讲解也给我带来了生动、轻松的感觉。

即学到了知识,又感觉到了一种愉快的氛围。

  在本次培训中,学习了这么多,我感受最深的几点分享一下,一是公司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公司的发展史让我深入的了解了太平人寿的品牌历史、发展愿景及经营理念。

认真学习之后我感到即将成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样的央企之中的一员非常的荣幸,十分坚信太平会为我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平台,让我在这个舞台上发挥自己的所长。

二是学习了续期的基础知识,学习并掌握了达成率与继续率的计算方法,代理人继续率奖金的计算。

通过讲解,体会到了续期的真正含义。

对续期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让我对续期工作产生了浓重的兴趣,同时也给我指明了工作方向,对即将接手的工作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三是学习了续期的定位、发展历程及工作模式的分析和讲解,课件非常精彩,看过了黑分公司续收系列的发展历程及各位续收精英的努力成果,让我对于从事续期服务专员增加了很大的信心,从

  而在心里非常认同此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希望在接下来几天的学习中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扎实自己,查缺补漏这样才能帮助我在后期的续期服务工作中奠定良好的基础,点滴良好的习惯养成至关重要,因此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的自我提高,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虚心学习各位前辈总结的经验,扎扎实实的学习,从点滴做起,为提高续期达成而努力。

  今天的学习虽然结束了,但是学习后让我迸发的对工作的激情,感受到对未来蓬勃的希望,我愿意做一个有想法、有激情、有追求的太平人,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学习的机会,学习能让人进步,工作能让人自信。

很庆幸自己能有一次这样的学习机会,希望能够更快的融入这个续收团队中来,从而胜任续期工作。

  20XX.7.23

  篇二:

寿险续期业务考核指标研究

  寿险续期业务考核指标研究

  李永新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北京100031)

  [摘要]寿险续期保险费是人寿保险公司实现盈利和持续经营的重要基础。

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真实、合理地反映续期业务的工作质量。

我国内地寿险公司实际工作中通行的考核指标是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该法具有计算简单,便于测算年度

  任务的优点,但难以科学、完整地反映续期业务的真实业绩。

相比之下,14个月继续率和26个月复合继续率更为科学。

此外,针对导致保单效力终止的因素,如退保、理赔、失效和保单迁出4种情形,应设计独立的指标分别考核退保率、失效率和理赔终止率。

[关键词]续期业务;考核指标;续保率;保单效力

  [中图分类号]F84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XX)07-0070-04

  续期业务是个人寿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狭义的寿险续期业务也可以称为续期收费业务,是指期缴个人寿险保单在续期缴费期间的保费收取工作,时间上自缴纳首期保险费开始直至缴纳最后一期保险费为止,范围上只包括期缴的个人寿险保单,内容上主要是收取续期保险费。

而广义的寿险续期业务还应当包括趸缴的寿险保单,以及经过续期缴费期间以后继续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

  在实务中,我国内地寿险业的“寿险续期业务”基本上是狭义的概念,因此本文的研究只限于缴费期内的个险期缴寿险保单,而不考虑团险保单、个险趸缴保单、以及经过了续期缴费期间的个险期缴保单。

与此相对应,本文所使用的概念,除另有说明外,均指期缴寿险保单,其中“期缴保费”指任何缴费年期的保单每年需要缴纳的续期保险费。

  一、我国内地现行的续期业务考核指标

  众所周知,寿险续期保险费是人寿保险公司实现盈利和持续经营的重要基础。

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真实、合理地反映续期业务的工作质量。

  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我国内地寿险公司采用的续期业务考核指标有两种类型,具体见表1。

  表1我国内地寿险公司续期业务考核指标类型

  类型1类型2主要考核指标14个月继续率

  26个月继续率

  26个月复合继续率2次达成率

  3次达成率注:

在宽限期为60日的情况下使用14个月继续率和26个月(复合)继续率;如宽限期为30日,则应改用13个月继续率和25个月(复合)继续率。

在第1种类型下,各项主要考核指标的计算公式分别是:

  

(一)14个月继续率

  14个月继续率=统计月之前第14个月承保并且截至统计月末仍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费(保单件数)统计月之前第14个月承保的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费(保单件数)例如,在计算2xx0年1月份承保保单的14个月继续率时,分母应为2xx0年1月份承

  保的期缴寿险保单的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分子应为2xx0年1月份承保并且截至2xx1年

  3月末仍然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的期缴保费(保单件数)。

  

(二)26个月继续率

  26个月继续率=统计月之前第26个月承保并且截至统计月末仍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费(保单件数)统计月之前第26个月承保并且在统计月之前第14个月有效的期缴寿险

  保单期缴保单(保单件数)

  例如,在计算2xx0年1月份承保保单的26个月继续率时,分母应为2xx0年1月份承

  保并且在2xx1年1月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的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分子应为2xx0年1月

  份承保并且在2xx2年3月末仍然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的期缴保费(保单件数)。

(三)26个月复合继续率

  26个月复合继续率=统计月之前第26个月承保且截至统计月末仍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费(保单件数)统计月之前第26个月承保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单(保单件数)例如,在计算2xx0年1月份承保保单的26个月复合继续率时,分母应为2xx0年1月

  份承保的期缴寿险保单的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分子应为2xx0年1月份承保并且在[收稿日期]20XX—08—12

  [作者简介]李永新,男,中央财经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现供职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2xx2年3月末仍然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的期缴保费(保单件数)。

  在第2种类型下,各项主要考核指标的计算公式分别是:

  

(一)2次达成率

  2次达成率=实际收到的第2保单年度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年初有效的第2保单年度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单(保单件数)

  例如,在计算2xx2年3月份的2次达成率时,分母应为2xx2年1月1日有效并且应收

  日在3月份的第2保单年度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分子为2xx2年3月份实际收到的第2

  保单年度期缴保费(保单件数)。

  

(二)3次达成率

  3次达成率=实际收到的第3保单年度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年初有效的第3保单年度期缴寿险保单期缴保单(保单件数)

  例如,在计算2xx2年3月份的3次达成率时,分母应为2xx2年1月1日有效并且应收

  日在3月份的第3保单年度期缴保费(保单件数),分子为2xx2年3月份实际收到的第3

  保单年度期缴保费(保单件数)。

  二、对现行考核指标的思考

  当前,实际工作中通行的考核指标是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主要原因是此指标具有计算简单、便于测算年度任务的优点。

但该指标本身存在着一定缺陷,难以科学、完整地反映续期业务的真实业绩,而相比之下,14个月继续率和26个月复合继续率更为科学。

(一)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指标的优点

  在实践中,部分寿险公司在每年的年初通常对所属各级机构下达当年的续期任务指标或者是指导性的业务目标。

与之相联系的一种管理模式是:

以年初有效的期缴寿险保单为基数,按照一定的百分比(即下文的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计算当年的任务额。

统计期末,

  以

  年初有效期缴寿险保单作为分母、以实际收到的保单作为分子计算实际2次达成率和实际3

  次达成率。

由于分母(应收数)只需要在年初一次性确定、而分子(当年实际收到的保费或保单件数)也是一个非常易于统计的数据,因此,这样计算出来的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

  就成为易于计算、并且能够直接反映续期任务完成水平的指标。

  

(二)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指标的缺点

  按前述方法计算出来的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指标本身存在着两个重大的缺陷,难以科学地反映出续期业务的真实业绩。

具体分析如下:

  1.以年初有效保单为基数计算全年的任务并作为计算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的基础,忽略了对上年实际“保单终止率”较高的业务的考核,对上年实际“保单终止率”较低的业务则相应地增大了考核压力。

  为便于说明,现以2次达成率为例阐述如下:

  例1:

为简便起见,现假设甲寿险公司:

(1)2xx0年1月1日开始营业;

(2)各年新承

  保的业务全部是缴费期为20年的个人寿险年缴保单;(3)各月新承保保单的期缴保费(或保单件数,下同)均为100个单位;(4)用保单的“终止率”指标综合反映退保、理赔、失

  效等因素对续期业务的影响,并假设保单在承保以后每月的“终止率”均为1%;(5)在应缴费月初有效的保单全部收回(即不考虑宽限期缴费因素);(6)制定年度续期计划所用的2次达成率标准是85%。

  按照以上基本假设,甲公司2xx1年的续期任务、14个月继续率及2次达成率计算情况

  见表2。

  在表2中,我们假设所有保单在承保以后的每个月的“终止率”恒等于1%,并按时间顺序每月等比递增。

由表2可以看出,在“终止率”每月等比递增的条件下,即使各期承保

  保单的14个月继续率相同,仍然会出现各月任务达成率、2次达成率不等的情况,并表现为任务达成的先易后难。

  为进一步说明问题,现修改假设条件,见例2和例3:

  例2:

假设例1中的甲公司:

(1)2xx0年1月1日开始营业;

(2)各年新承保的业务全

  部是缴费期为20年的个人寿险年缴保单;(3)各月新承保保单的期缴保费(或保单件数,下同)均为100个单位;(4)所有保单在承保以后直至缴表2例1中甲公司2xx1年的有关

  情况

  项目合计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2xx0年承保1

  2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2xx1年初有效1122.0088.0089.0090.0091.0092.0093.0094.0095.0096.0097.0098.0099.00折合2xx1年任务

  953.7074.8075.6576.5077.3578.2079.0579.9080.7581.6082.4583.3084.15到期后实际收回1056.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

  占当初承保

  %(14个月继续率)

  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年初有效

  %(2次达成率)

  94.12100.0098.8897.7896.7095.6594.6293.6292.6391.6790.7289.8088.89实际收回占任务

  %(任务完成率)

  110.73117.65116.33115.03113.77112.53111.32110.14108.98107.84106.73105.64104.58表3例2中甲公司2xx1年的有关情况

  项目合计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2xx0年承保1

  2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2xx1年初有效1

  2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折合2xx1年任务1

  020.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85.00到期后实际收回1056.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当初承保

  %(14个月继续率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年初有效

  %(2次达成率)

  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任务

  %(任务完成率)

  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103.53)表4例3中甲公司2xx1年的有关情况

  项目合计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2xx0年承保1

  2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2xx1年初有效1056.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折合2xx1年任务

  897.6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74.80到期后实际收回1056.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当初承保

  %(14个月继续率)

  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年初有效

  %(2次达成率)

  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实际收回占任务

  %(任务完成率)

  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117.65

  表5例1、例2和例3中的部分数据比较

  项目全年合计1月12月例1例2例3例1例2例3例1例2例32xx0年承保1200.001

  200.0012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2xx1年初有效1122.001200.001056.0088.00100.0088.0099.00100.0088.00折合2xx1年任务953.701

  020.00897.6074.8085.0074.8084.1585.0074.80到期后实际收回1056.001056.001056.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当初承保

  %(14个月继续率)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88.00实际收回占年初有效

  %(2次达成率)94.1288.00100.00100.0088.00100.0088.8988.00100.00实际收回占任务

  %(任务完成率)110.73103.53117.65117.65103.53117.65104.58103.53117.65纳下一

  期保险费之前一直维持有效,导致保单效力终止的情形全部发生在保单的应缴费月;(5)在应缴费月有效的保单一律收回88%,其余12%为效力终止(即不考虑宽限期缴费因素);(6)制定年度续期计划所用的2次达成率标准是85%。

  按照以上基本假设,甲公司2xx1年的有关情况见表3。

  再次修改假设条件如下例3:

  例3:

假设例1中的甲公司:

(1)2xx0年1月1日开始营业;

(2)各年新承保的业务全

  部是缴费期为20年的个人寿险年缴保单;(3)各月新承保保单的期缴保费(或保单件数,下同)均为100个单位;(4)所有导致保单效力终止的情形全部发生在承保后的次月,并且

  “保单终止率”一律为12%;(5)在应缴费月有效的保单全部收回(即不考虑宽限期缴费因

  素);(6)制定年度续期计划所用的2次达成率标准是85%。

按照以上基本假设,甲公司2xx1年的有关情况见表4。

  现将例1、例2和例3中的部分数据比较如表5。

  从比较表5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14个月继续率水平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只是由于保单效力终止的时间性差异,就会造成2次达成率和任务完成率的极大差异。

保单效力终止的

  情形发生较早的(例3),2次达成率和任务完成率的水平较高;保单效力终止的情形发生较

  晚的(例2),2次达成率和任务完成率的水平较低。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3次达成率。

因此,以年初有效保单为基数计算全年的任务并作为计算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的基础,降低了对上年实际保单“终止率”较高的业务和机构的考核,对上年实际“终止率”较低的业务则相应地增大了考核压力,并且容易形成早期任务达成率高、后期任务达成率低的问题。

对于被考核的机构而言,某年承保的新契约,如果保单在承保当年终止的,在次年或者以后年度将不再考核;而保单在承保年度以后终止的则予以考核。

这就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不合理,并容易诱发提前终止保单的风险。

  2.以实际收到的全部保单作为分子计算2次达成率和3次达成率,难以准确评价真实的业绩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计算2次达成率/3次达成率的分母为年初有效的2次/3次保单,而分子则为当年实际收到的2次/3次保单。

在存在保单复效、保单迁入等业务的情况下,由于分母与分子之间的口径不完全一致,因此计算出来的2次/3次达成率在逻辑上是错误的,

  篇三:

保险用词

  commissionforcollection代收帐款佣金

  Foreaseofreconciliationofcommissionaccountingentriesfromagencysystem,i.e.eImandcheckingforexceptionalcases,theaccountingentriesforcoveragepremiumcollectedforthepolicyarebrokendowntothe

  coveragelayerandagent(whichisrepresentedbythesaleschannelthattheagentbelongsto)level.Thisbreakdownisaccompaniedbythe

  classificationof"new(withinthefirstyearfromtheriskcommencementdateofthelayer)and"Renew"(afterthefirstyearfromtherisk

  commencementdateofthelayer)premiums.

  为便于调和来自代理制的佣金记账记录,如eIm及特例的核查,为保单收取的保险总额的账目记录被分解到保险总额层和

  Thebreakdownisforcoveragepremiumonlyanditis

  assumedthateachagentbelongstoonlyonesaleschannel.

  Inaddition,forre-declaration/re-underwritingandrescinding

  policy,theaccountingentrieswillnotbebrokendownto

  coveragelayerandsaleschannellevel.Thepremiumwill

  onlybeclassifiedas"new"or"Renew"inthesecases.

  年金

  评估价值

  专属销售代理人

  退保现金价值

  分保

  索赔

  未决赔款准备金在特定时期内向享受年金者定期进行支付的一种合同,直到享受年金者死亡为止。

对保险公司寿险经营的经济价值经过精算后确定的估计值,等于内涵价值加上寿险新业务未来销售的估计价值。

专门为一家保险公司从事销售的销售代理人。

保户在寿险保单或年金合同退保或减保时可以获得的现金款项。

当保险公司将其风险向另一个保险公司再次投保,就是在「分保」业务。

据以提交和/或支付保单项下赔偿的事件。

根据保单的条款,索赔可以在保险范围中包含、限制或排除。

就已发生但没有报告的赔款和已报告但没有批准的赔款有关的损失和行政管理

  费用准备并建立的准备金负债。

  财产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的赔付比率和费用率的总和。

低于100的综合成本率

  综合成本率

  手续费/佣金

  递延年金一般表示存在承保盈利。

高于100的综合成本率一般表示存在承保损失。

综合成本率高于100的保险公司在净投资收益超过核保损失的限度内,可能盈利。

由保险公司就有关保险产品的销售或维护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的费用。

在确定的时期后,为某人生存期间支付定期收入给付,或在规定年限支付定期收

  入给付,或以两者混合的方式支付收入给付的保单。

  佣金和某些其它承保、保单签发和出售费用,直接与业务产能有关。

为使收入和

  递延保单获得成本

  内涵价值费用匹配,根据业务产能水平而变动的递延保单获得成本将会在保单期限内作递延及摊销处理。

基于对将来发展的一套特殊假设,对保险公司寿险经营的经济价值经过精算确定

  的估计值,不包括未来任何新业务有关的任何价值。

  两全人寿保险

  费用率

  毛承保保费

  有效

  已发生未报告

  赔款准备金

  投资连结型

  人寿保险

  寿险产品

  长期寿险保单

  损失理算费用

  赔付率

  百万圆桌

  发病率

  死亡率

  净已赚保费一种人寿保险,根据该保险,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后仍未死亡,则被保险人就接收保单的保额;倘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人就接收保单的保额。

财产保险中递延保单获得成本的摊销、计提保险保障基金及营业与管理费用的总和与净已赚保费的比率。

在规定期间承保或承担的保险合同(包括承保有限或无生死偶然性的投资合同)的总保费(无论是否已经赚取),不扣除分出保费。

按保单记录显示,在指定日期有效且不会因死亡或其它方式到期,或退保或以其它方式终止。

就已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报告的估计损失和损失理算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向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报告的、但最终证明提取的准备金可能不充分的未来赔款。

在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一方提供保险的保单,其投资回报与保户选择的投资选择相连接。

该术语包括寿险公司提供的所有产品,例如团体、个人、人寿和退休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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