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接本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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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接本培养方案
2016级专接本人才培养方案
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培养方案编号:
2016270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接本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适应21世纪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的中、初等学校教师,以及从事教学研究、教育管理工作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高尚的审美情趣,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2.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初步能力。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等级;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具备在中等、初等学校进行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活动和从事教育研究和教学管理的能力。
能够在党政军机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学制与毕业要求
基本学制为二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一至三年内完成学业。
毕业学分修读要求
最低修读学分
必修课
限选课
任选课
素质拓展公选课
76
62
6
6
2
*素质拓展公选课修读要求见九、有关说明
四、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76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社会科学方法论
主要课程:
中国政治体制研究、逻辑学、自然辩证法、专业英语、西方政治思想史、国际关系史、国际政治学、中国共产党党史、思想政治教育史、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论等。
六、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要求
课程结构体系及学分要求
课程平台
课程群、学分学时及比例
课程群
学时与学分
学分
%
学时
%
通识教育
必修课程
10
13.16
160
16.13
选修课程
2
2.63
32
3.23
专业教育
专业核心课程
31
40.79
512
51.61
专业方向课程
10
13.16
160
16.13
教师教育课程
6
7.89
128
12.90
综合实践课程
17
22.37
15周(58周)
合计
76
100
992
100
七、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单位:
周)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合计
一
二
三
四
课堂教学
16
16
16
2
50
考试
2
2
2
0
6
学年论文
(2)
(2)
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
(8)
(8)
毕业论文
12
12
教育见习
2
2
说课讲课比赛
(4)
(4)
社会宣传教育服务
1
1
机动
2
2
2
2
8
教育周数
20
20
20
19
79
寒暑假
12
6
0
18
总周数
52
45
97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修读
形式
开课学期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总
学时
讲
授
实验(践)
周
学时
通识
教育课程
必
修
课
1
141000010
大学英语
(一)
4
64
64
4
考试
2
141000020
大学英语
(二)
4
64
64
4
考试
1
511000011
大学生职业规划
0.5
8
8
1
考查
2
511000021
大学生就业指导
0.5
8
8
1
考查
3
511000030
大学生创业基础
1
16
16
2
考查
公
选
课
类别修读要求见“有关说明”
2
32
32
考查
合计(通识教育课程)
12
192
192
专业核心课程
必
修
课
1
271200070
社会学
3
48
48
3
考查
1
271200160
社会科学方法论
2
32
32
2
考查
1
271200110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4
64
64
4
考试
1
271620170
思想理论教育教学论
3
64
32
32
4
考试
2
271620010
专业英语
3
48
48
2
考查
2
271620070
中国政治体制研究
3
48
48
2
考试
2
271620100
逻辑学
3
48
48
2
考试
2
271200150
自然辩证法
2
32
32
2
考查
2
271620120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2
32
32
2
考查
3
271510061
西方政治思想史
2
32
32
考查
3
271510070
国际关系史研究
2
32
32
考试
3
271510080
国际政治学专题研究
2
32
32
考试
合计(专业核心课程)
31
512
480
32
专业
方向
课程
限
选
课
3
27141006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32
考查
3
271200180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2
32
32
考查
3
271200170
思想政治教育史
2
32
32
考查
小计
6
96
96
任选课
3
271620060
中国共产党党史
2
32
32
2
考查
3
271710040
公务员秘书理论与实务
2
32
32
2
考查
3
271620040
应用伦理学
2
32
32
2
考查
3
271620050
比较政治学
2
32
32
2
考查
3
271620080
美学原理
2
32
32
2
考查
3
271710030
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
2
32
32
2
考查
3
271620140
法学专题
2
32
32
2
考查
3
271710050
公共关系学
2
32
32
2
考查
3
271620050
比较政治学
2
32
32
2
考查
小计(每生至少修读4学分)
4
64
64
合计(专业方向课程)
10
160
160
教师教育课程
必
修
课
1
181000010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
2
32
24
8
2
考试
2
271620191
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技能训练
2
64
64
4
考查
小计
4
96
24
72
任
选
课
2
271200200
德育原理
2
32
32
2
考查
2
271200181
大学生职业能力开发与训练
2
32
32
2
考查
小计
注:
每位学生至少选修2学分本类课程。
可以从学校教师教育类公选课程中选修,也可以由本系根据专业实际开出该类课程)
2
32
32
2
合计(教师技能课程)
6
128
56
144
综合实践课程
必
修
课
1-4
271900012
书写训练
1
(8)周
(8)周
考查
1-4
271900022
专业书籍阅读与指导
1
(8)周
(8)周
考查
1-4
271900152
说课讲课训练
1
(8)周
(8)周
考查
1-4
271900162
多媒体课件设计
1
(8)周
(8)周
考查
1-4
271900172
演讲与口才训练
1
(8)周
(8)周
考查
3
271900110
学年论文
1
(2)周
(2)周
考查
4
271900150
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
1
(16)周
(16)周
考查
4
271900120
毕业论文
8
12周
12周
考查
3.4
271900050
教育见习
1
2周
2周
考查
4
271900130
社会服务
1
1周
1周
考查
小计
17
15周(58)周
15周(58)周
九、有关说明
(一)素质拓展公选课程修读要求
请参考以下要求对本专业修读素质拓展公选课程做出具体要求。
【各专业学生须至少修读4个以上学分的公选课,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学生须修读2学分教师教育类公选课;须修读2学分艺术类公选课;至少修读2学分自然科技公选课类。
学生不得选修和本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
(二)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安排
①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在第1学期初进行,《学生手册》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必须合格;
②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包括书写训练、专业书籍阅读与指导、说课讲课训练、多媒体课件设计、演讲与口才训练等环节。
③教育见习是本专业对学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训练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环节。
主要方式包括教育见习、微格教学训练。
教育见习(含微格教学训练)结合教师专业教育课程由本专业开设,安排在第3或第4学期进行,共2周,计1学分。
④毕业论文、学年论文、课程论文是检查学生学习状况、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的重要方式和评定学位的重要依据。
毕业论文安排在第3和第4学期进行,集中时间不少于12周;学年论文安排在第3学期,利用业余时间完成;课程论文随课程进度完成,一般安排在第1、2、3学期,不单独安排时间。
⑤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课外科技活动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学生参加全国性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等竞赛获奖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通过者,可取得课外学分,该类学分可抵冲选修课学分,或作为同类大型实验、课程设计(论文)的学分。
课外学分的具体认定将依据学院相关的学分制实施细则进行。
本专业规定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得分不计算在内。
(三)其他
专科阶段没有修读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生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
培养方案编号:
20161004
法学专业专接本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比较系统地掌握和运用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有积极向上的人文精神,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规定等级;具有一定的从事科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的能力。
4.具备优良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高尚的审美情趣,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学制与毕业要求
基本学制为两年。
毕业学分修读要求
最低修读学分
必修课
限选课
任选课
素质拓展公选课
77
55
12
6
4
*素质拓展公选课修读要求见九、有关说明
四、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77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法学。
主要课程:
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六、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要求
课程结构体系及学分要求
课程平台
课程群、学分学时及比例
课程群
学时与学分
学分
%
学时
%
通识教育
必修课程
10
13
160
14.5
选修课程
4
5
64
5.8
专业教育
专业核心课程
37
48
592
53.6
专业方向课程
18
24
288
26.1
综合实践课程
8
10
合计
77
100
1104
100
七、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单位:
周)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合计
一
二
三
四
课堂教学
16
16
16
9
57
考试
2
2
2
1
7
毕业论文
8(4)
8(4)
机动
2
2
2
1
7
教育周数
20
20
20
19
寒暑假
12
6
总周数
52
45
97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修读
形式
开课学期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总
学时
讲
授
实验(践)
周
学时
通识
教育课程
必
修
课
1
141000010
大学英语
(一)
4
64
64
4
考试
2
141000020
大学英语
(二)
4
64
64
4
考试
1
511000011
大学生职业规划
0.5
8
8
1
考查
2
511000021
大学生就业指导
0.5
8
8
1
考查
3
511000030
大学生创业基础
1
16
16
2
考查
公
选
课
类别修读要求见“有关说明”
4
64
64
考查
合计(通识教育课程)
14
224
224
专业核心课程
必
修
课
1
101100490
民法
4
64
64
4
考试
1
101100500
刑法
4
64
64
4
考试
2
101100510
民事诉讼法
4
64
64
4
考试
2
101100520
刑事诉讼法
4
64
64
4
考试
2
10110053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
64
64
4
考试
2
101100580
经济法
4
64
64
4
考试
3
101100540
知识产权法
3
48
48
3
考试
3
101100550
商法
4
64
64
4
考试
3
101100620
环境资源法
2
32
32
2
考查
4
101100590
国际私法
2
32
32
2
考查
4
101100600
国际经济法
2
32
32
2
考查
合计(专业核心课程)
37
592
592
专业
方向
课程
限
选
课
2
101110140
婚姻与继承法
3
48
48
3
考查
3
101110130
合同法
3
48
48
3
考试
3
101110030
金融法
2
32
32
2
考查
4
101110160
保险法
2
32
32
2
考查
4
101110110
票据法
2
32
32
2
考查
小计
12
192
192
任选课
3
101120190
民事法学案例分析
3
48
48
3
考查
3
101120200
刑事法学案例分析
3
48
48
3
考查
3
101120210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
2
32
32
2
考查
4
101120250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
2
32
32
2
考查
4
101120230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
2
32
32
2
考查
4
101120260
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
2
32
32
2
考查
小计(每生至少修读6学分)
6
96
96
合计(专业方向课程)
18
288
288
综合实践课程
必
修
课
4
101100570
毕业论文
8
12周
考查
小计
8
12周
九、有关说明
(一)素质拓展公选课程修读要求
各专科接本科专业学生须至少修读4个以上学分的通识教育课程,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本专业学生须在艺术体育美学类课程或自然科学技术类课程中至少修读2学分;学生选修的以本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的知识为主体的素质拓展课学分不计入素质拓展课程修读最低要求学分。
(二)其他
专业方向任选课每名学生必须选修6学分、96学时方可毕业。
专业选修课由系在上学年初开列课程,学生以班为单位选择。
学生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50%以上方可开课。
请参考以下要求对本专业修读素质拓展公选课程做出具体要求。
培养方案编号:
20161002
历史学专业专接本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在造就学生扎实的历史学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基础上,以培养具有过硬教学技能的合格中小学历史教师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同时,以系统掌握历史学及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和知识为底蕴,拓展专业脑力劳动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培养能在国家机关、新闻出版、文教事业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或领域从事研究、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历史与人文学科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比较系统地掌握历史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有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熟悉教育法规,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与历史学教学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历史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了解国内外史学发展及历史学教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等级。
4.具备优良的心理素质、团队意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综合素养,终身学习能力突出、善于开拓、审美情趣高尚,能够迅速适应各类社会管理岗位的需求,达到现代脑力工作者必备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标准。
三、学制与毕业要求
基本学制为两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两至三年内完成学业。
毕业学分修读要求
最低修读学分
必修课
限选课
任选课
素质拓展公选课
75.5
50.5
12
11
2
*素质拓展公选课修读要求见九、有关说明
四、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75.5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中国史、世界史。
主要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世界当代史、中国史考研专题、世界史考研专题、中国文化史、西方文化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西方史学史、中国社会生活史、中国历史文献学、史学论文写作、中学历史教学论。
六、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要求
课程结构体系及学分要求
课程平台
课程群、学分学时及比例
课程群
学时与学分
学分
%
学时
%
通识教育
必修课程
10
13.25
160
15.63
选修课程
2
2.65
32
3.13
专业教育
专业核心课程
24
31.79
384
37.50
专业方向课程
20
26.49
320
31.25
教师技能课程
8
10.60
128
12.50
综合实践课程
11.5
15.23
合计
75.5
100
1024
100
七、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单位:
周)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合计
一
二
三
四
课堂教学
16
16
16
8
56
考试
2
2
4
教学书写与训练
(2)
(2)
(4)
教育见习
(1)
1
(1)
1
(2)
专业著作研读
(1)
(1)
(1)
(1)
(4)
毕业论文
10
(2)
10
(2)
机动
2
2
3
1
8
教育周数
20
20
20
19
79
寒暑假
12
6
18
总周数
52
45
97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修读
形式
开课学期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总
学时
讲
授
实验(践)
周
学时
通识
教育课程
必
修
课
1
141000010
大学英语
(一)
4
64
64
4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