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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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温交易【2020】61号
采购编号:
温政采【2020】05-3号
采购人:
XXX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日期:
二〇二〇年五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7
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22
第五章合同签订及条款2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
一、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0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1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2
四、投标函33
五、开标一览表34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5
七、授权委托书36
八、报价明细表37
九、类似业绩38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9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40
中小企业声明函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XX公司受XX县财政局的委托,就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温交易【2020】61号采购编号:
温政采【2020】05-3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限额30万元(含)以下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包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
一包:
家具类协议供货单位
二包:
计算机及周围产品类协议供货单位
三包:
家电电器产品类协议供货单位
3.服务期限:
二年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
合格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在XX县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一包、三包不低于100平方米,二包不低于60平方米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应附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或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照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5月20日8时00分至2020年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方式:
本项目由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
4.售价:
招标文件300元/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十、重要提醒事项
1.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请各供应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招标会议(带身份证原件)。
2.会议开始前请各供应商及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体温检测以及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等工作。
3.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
XXX政局
联系人:
XXX
电话:
********
地址:
XX县
2.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
地址:
XX市XX区普惠路榆林北路交叉口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7室
发布人:
XXX
发布时间:
2020年5月1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
XXX政局
联系人:
XXX
电话:
********
地址:
XX县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XXX
电话:
********/********
地址:
XX市XX区普惠路榆林北路交叉口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7室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XX县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温交易【2020】61号
采购编号:
温政采【2020】05-3号
1.2.1
采购限额
30万元(含)以下
1.2.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3.1
采购内容
一包:
家具类协议供货单位
二包:
计算机及周围产品类协议供货单位
三包:
家电电器产品类协议供货单位
1.3.2
服务期限
两年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在XX县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一包、三包不低于100平方米,二包不低于60平方米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应附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或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照片等;
3、财务要求:
开标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需提供原件)
近期企业完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企业相关税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三个月)。
4、社保要求:
提供企业社保证明(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
5、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要求的证件,如无特别规定,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
(以下证件均为原件于开标时交到工作人员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7.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3.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
2020年6月10日9时00分
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3.5.1
投标保证金
无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副本必须与正本内容一致);电子版1份(U盘格式,保证可读)
3.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
4.1.1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1.2
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电子版整体密封(U盘上标注企业名称);副本整体密封。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并写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XX(项目名称及包名)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现场递交/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共5人组成。
6.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3.1
履约保证金
无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由中标人按照最高采购限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总则
1.1招标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内容和服务期限
1.3.1本招标项目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1.3.2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合格的投标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4.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6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招标澄清、答疑会
1.7.1招标澄清、答疑会:
不组织。
1.7.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招标项目要求;
(5)合同签订及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1.7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一、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函
五、开标一览表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七、授权委托书
八、报价明细表
九、类似业绩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1.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3.1.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认定为投标无效。
3.2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等。
3.3.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并允许外,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在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否则投标人以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3.4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
3.5投标保证金(如有)
3.5.1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5.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4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全额退还。
3.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6资格审查资料
3.6.1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3.6.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9计量单位和货币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货币均采用人民币。
3.10踏勘现场
不组织
3.11投标澄清会
不召开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之间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投标人应接受评标所进行的修正,并承担一切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样式为参考样式,加写的标记不应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2.2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地点和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同时应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购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开标程序
招标主持人按以下程序开标: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会场纪律;
(3)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与监督单位代表及各投标人;
(4)由投标人派代表互相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单位四家以上时由招标人摇号抽取三家投标单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按签到的逆顺序进行唱标,投标人或监督单位代表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6)记录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
(7)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6.资格审查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专职人员1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评标办法
7.2.1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2.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7.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4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XX县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7.5纪律和监督
7.5.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7.6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7.7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8.合同授予
8.1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指定的网站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履约担保
无
8.3签订合同
8.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8.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付款方式:
付款办法按第五章“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投标人在评标办法中所得分值相同优先采购。
9.2如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最新《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