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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抹灰工程质量控制

 

目录

一、材料质量要求3

(1)、管理控制3

(2)、材料质量4

二、管理控制5

三、抹灰准备工作7

四、护角线操作质量控制8

五、抹灰操作质量控制9

六、罩面石膏操作质量控制10

七、灰线抹灰操作质量控制11

八、分格线、滴水线、窗台、窗洞等操作质量控制12

九、常见质量问题15

(1)空鼓、裂缝15

(2)爆灰17

十、质量验收标准17

(1)主控项目17

(2)一般项目18

(3)检验规定19

(4)质量控制资料21

一、材料质量要求

(1)、管理控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范。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要求进行商品检验。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

(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7)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检测单位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8)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2)、材料质量

(1)水泥:

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标明进场批量,并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保持干燥。

如遇水泥强度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及受潮变质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按试验结果确定使用与否。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进行复验。

(2)石灰:

抹灰用石灰,一般用块状石灰熟化成石灰膏后使用,熟化时应用≤3㎜筛孔的网筛过滤。

石灰在池内熟化时间一般不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严禁使用风化、冻结、脱水和污染的石灰膏。

(3)砂:

抹灰宜采用中砂(平均粒径0.35~0.5㎜),或粗砂(平均粒径≮0.5㎜)与中砂混合掺用,尽可能少用细砂(平均粒径0.25~0.35㎜),不宜使用特细砂(平均粒径<0.25㎜)砂在使用前必须过筛,不得含有杂质。

含泥量应符合标准。

(4)麻刀:

以均匀、坚韧、干燥、不含杂质为好。

其长度宜为20~30㎜,随用随敲打松散。

每100㎏石灰膏约掺1㎏麻刀即成麻刀灰。

(5)纸筋:

将纸筋撕碎,用清水浸透,每100㎏石灰膏掺2.75㎏的纸筋入淋灰池,搅拌均匀。

使用时用小钢磨碾细,即为纸筋灰。

(6)石膏:

常用的建筑石膏是由天然二水石膏在温度107~170°C下煅烧磨细而成,密度为2.6~2.75㎏/㎝3,堆积密度为800~1000㎏/m3。

加水后凝结硬化很快,规范规定,初凝不得早于4min,终凝不得超过30min。

(7)膨胀珍珠岩:

抹灰用膨胀珍珠岩应具有密度小、导热系数低、承压能力高的优点、宜用Ⅱ类粒径混合级配,即密度80~150㎏/m3。

,粒径小于0.16㎜的不大于8%,常温导热系数0.052~0.064W/m·K,含水率<2%。

二、管理控制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中粉尘、废气、废气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必要时应由检测单位对基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由主要材料的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9)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0)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

当必须低于5°C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三、抹灰准备工作

(1)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对混凝土及砖墙表面的缺陷应按规范规定修整。

对脚手眼等墙体留洞,应用砖镶砌密实。

透亮砖缝或镶砖不密实处,应用砌筑砂浆嵌实。

(2)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不同墙体交接处基体表面,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后方可施工抹灰。

金属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3)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4)抹灰砂浆的配合比稠度等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稠度可参考表1及表2选择。

常用抹灰砂浆配合比及应用范围

材料

配合比

应用范围

石灰:

1:

2~1:

5

用于砖石墙表面(檐口、勒脚、女儿墙以及潮湿房间的墙除外)

石灰:

黏土:

1:

1:

4~1:

1:

8

干燥环境的内墙表面

石灰:

石膏:

1:

0.4:

2~1:

1:

3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木质表面

石灰:

石膏:

1:

0.6:

2~1:

1.5:

3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顶棚

石灰:

石膏:

1:

2:

2~1:

2:

0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线脚及其他修饰工程

石灰:

水泥:

1:

0.3:

3~1:

1:

6

用于做油漆等墙面或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

水泥:

1:

2~1:

3

用于潮湿较大的砖墙基层、混凝土基层,如墙裙、勒脚等

抹灰砂浆流动性及骨料最大粒径表

抹灰名称

沉入度(㎝)人工抹灰

砂的最大粒径(㎜)

底层

10~12

2.6

垫层

7~9

2.6

面层

7~8

1.2

(5)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6)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7)砂浆应随伴随用,不得存放过久。

配制轻砂浆时的搅拌时间要比重砂浆长一些,否则则会影响工作效率。

(8)门窗框嵌缝前,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

门窗嵌缝用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四、护角线操作质量控制

(1)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

(2)护角线分明暗两种,用1:

2水泥砂浆抹底层,用1:

2水泥砂浆抹面层。

(3)一般常用暗护角线。

凡室内墙面、柱面的阳角和门窗洞口的垂直阳角,都应做高度不低于2m的水泥砂浆护角线。

(4)明护角线的厚度比纸筋灰面厚3~5㎜,宽度两侧各宽50~80㎜。

整个工程的明护角线的高度、宽度以及外形应一致。

表面及其边角要方正光洁。

完成后的护角

(5)暗护角线要分层抹成斜面,用捋角器压实,使其呈八字形小圆角。

要先做准备首件样板,使整个工程的护角线模式一致。

完成后的护角线应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五、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一般抹灰工程施工顺序通常应先室外后室内,先上面后下面,先顶棚后地面。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也可分段进行。

(2)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3)抹灰前,应纵横拉通线,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4)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5)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7)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当混凝土(包括预制和现浇)顶棚基体表面需要抹灰时,必须采用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9)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10)抹灰的面层应在踢脚板、门窗贴脸板和挂镜线等木制品安装前进行涂抹。

(11)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12)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面的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底层和中层宜用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各层应分遍成活,每遍厚度为3~6㎜。

②底层砂浆应压入板条缝或网眼内,形成转脚结合牢固。

③顶棚的高级抹灰,应加钉长350~450㎜的麻束,间距为400㎜,交错布置,分遍按放射状梳理抹进中层砂浆内;待前一层7~8成干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13)冬期施工中,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

抹灰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C。

各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做油漆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食盐和氯化钙。

(14)用冻结法砌筑的墙,室外抹灰应待其完全解冻后施工,室内抹灰应待抹灰的一面解冻深度不小于墙厚的一半时,方可施工。

不得用热水冲刷冻结的墙面或用热水消除墙面的冰霜。

六、罩面石膏操作质量控制

(1)罩面石膏灰应掺入石灰膏缓凝剂,其掺量由试验确定,一般控制在15~20min内凝结。

(2)基层质量应符合要求,且已干燥、反白。

(3)抹罩面石膏前,基层应浇水湿润。

罩面灰应分遍连续涂抹,表面应赶平、修整、压光。

(4)罩面灰应随拌随用,并用铁抹子抹光。

(5)石膏罩面灰不得抹在水泥或水泥混合砂浆基层上。

七、灰线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采用分层做法:

①粘接层1:

1:

1水泥石灰砂浆薄薄地抹一层。

②垫灰层1:

1:

4水泥石灰砂浆中掺少量麻刀(厚度根据灰线尺寸来定)。

③出线灰1:

2石灰砂浆(砂子过3㎜筛孔)。

④2㎜厚纸筋灰罩面(纸筋灰过窗纱),分二次抹成。

(2)抹灰线用的模子,其线型、愣角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墙面、柱面找平后水平线确定灰线位置。

(3)简单的灰线抹灰,应待墙面、柱面、顶棚的中层砂浆抹完后进行。

多线条的灰线抹灰,应在墙面、柱面的中层砂浆抹完后,顶棚抹灰前进行。

(4)灰线抹灰应分遍成活,底层、中层砂浆中宜掺少量麻刀。

罩面灰应分遍连续涂抹,表面应赶平、修整、压光。

(5)使用死模扯灰线时,先薄薄地抹一层粘结层,接着用垫层灰逐层抹,并随时用模子推拉找标准,抹到离模子边沿约5㎜处。

第二天先用出灰线抹一遍,再用纸筋灰,应边喂灰边将模子向前推进,待灰线基本推出棱角并有三四成干后,再用细纸筋灰,直推到灰缝的棱角整齐光滑为止(图8.1-1)。

若为石膏灰线,应用3㎜过筛的砂子,用1:

2石灰砂浆推出棱角,在六七成干时少洒水用石灰掺石膏(一般为石膏:

石灰膏=6:

4)在6~7min内推抹至棱角整齐光滑。

(6)使用活模扯灰线时,采用一边粘尺一边冲筋,将活模模子一边靠在靠尺上一边紧贴筋上捋出线条(图8.1-2),其他同死模方法。

(7)使用活模扯圆形灰线时。

应先找出圆心,钉上钉子,将活模尺板端孔套在钉子上,围着中心捋出圆形灰线。

罩面时,要一次成活(图8.1-3)。

(8)灰线接角:

①接阴角:

切齐甩槎,用抹子抹灰线各层灰,在抹上出线灰及罩面灰后,分别用灰线接角尺(图8.1-4)一边轻挨已成活的灰线作为基准,一边刮接角的灰缝使之成形。

接头阴角的交线与在墙阴角的交线应在一个平面之内。

②接阳角:

要根据垛、柱阳角距离来确定灰线位置,施工时先将两边靠阴角处与垛、柱结合齐,再接阳角。

八、分格线、滴水线、窗台、窗洞等操作质量控制

(1)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图8.1-5),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并整齐一致。

阳台底滴水线抹灰要外低内高,厚度为10㎜。

(2)窗洞、外窗台应在窗框安装验收合格、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密实符合要求后进行。

上下左右的相邻窗台、按窗洞的高度进出要一致,窗台与窗下槛的距离一般约为40~50㎜,窗框的两下角,必须用水泥砂浆砌筑嵌实,防止窗台渗水。

两端有窗台肩时,宜用套板施工。

钢、木窗下槛处应呈圆形,不得咬樘子,要座进窗下槛2~3㎜。

铝合金、塑料窗四周应要樘子5~10㎜。

窗台必须向外返水,一般为20㎜,严禁倒返水。

(3)外阳台、阳台隔墙厚薄一致,花饰进出一致,栏杆间挡一致,且平整垂直。

(4)分格条应浸泡水后使用,在其小面满抹素水泥浆后粘贴,并将分格条两侧用水泥浆抹成呈八字形斜角(图8.1-6)。

分格条上的余灰,应在罩面灰抹完后及时清除。

当天贴的条子,在罩面灰完成后即可取出。

“隔夜条”应在罩面层达到强度后取出。

九、常见质量问题

(1)空鼓、裂缝

①、现象

抹灰层出现不规则的裂缝、小锤轻击有空鼓声。

②、原因分析

1、砖墙、混凝土基层抹水泥:

1.1、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净,浇水不透或不均,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力。

1.2、每遍抹灰太厚或各层抹灰间隔时间太短。

1.3、夏季施工砂浆失水过快或抹灰后没有适当浇水养护。

1.4、台度、勒脚的上口抹在石灰或混合砂浆基层上。

2、砖墙、混凝土基层抹灰:

2.1、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净,浇水不透或不均,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力。

2.2、配制砂浆和原材料质量不好,使用不当。

2.3、基层不平整,偏差较大,每遍灰抹得太厚或各层抹灰间隔时间太短。

2.4、门窗框嵌塞不严,墙体预埋木砖距离太大或木砖松动,或经开关振动和木材材性变异,在门窗框处产生空鼓、裂缝。

2.5、砖墙与混凝土交接处未铺钉加强网。

3、轻质隔墙抹灰(加气混凝土条板,石膏珍珠岩空心板、碳化板等):

3.1、抹灰时没有根据有关板材特性采用合理的操作方法。

3.2、安装板条时,板缝粘结砂浆挤压不严,砂浆不饱满。

3.3、顶板与板条上口板头粘结不严。

3.4、楼地面没有凿毛,条板下端板面未扫清。

3.5、仅在条板侧背木楔,且填塞的细石混凝土坍落度过大,造成条板松动。

3.6、墙体整体性和刚度较差,受到剧烈冲击振动。

4、混凝土顶板抹灰:

4.1、基层清理不净,抹灰前浇水不足。

4.2、混凝土预制楼板板底安装不平,造成抹灰厚薄不均。

4.3、楼板灌缝不密实,整体性差,在挠曲变形情况下,沿板缝出现通长裂缝。

4.4、砂浆配比不当。

5、钢板网、板条顶棚抹灰:

5.1、基层龙骨、板条等材质差,含水率过大,龙骨截面尺寸不够,接头不平,起拱不准,抹灰后产生较大挠度。

5.2、板条钉得不牢,间隙不符合要求,两端接缝未错开。

抹灰层与板条粘结不良,厚薄不匀。

5.3、底层用水泥混合砂浆,在空气中硬化时不断收缩变形,破坏了它同找平层石灰砂浆之间的粘结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导致两层之间产生空鼓裂缝,基层抹灰层脱落。

5.4、钉钢板网时未绷紧,抹灰后发生挠曲变形使各抹灰层间产生剪力,引起抹灰层开裂、脱落。

5.5、各层灰浆配合比和操作不当,间隔时间掌握不好。

(2)爆灰

①、现象

抹灰面层出现不规则的爆点。

②、原因分析

淋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够,或淋灰筛孔过大,有未完全熟化的石灰颗粒掺在石灰膏内,抹灰后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继续熟化,由于体积膨胀,造成抹灰表面爆灰。

十、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标准: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厂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层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检验标准: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标准: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表面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①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②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标准:

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标准:

观察。

3、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标准:

检查施工记录。

4、抹灰分格缝得到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标准:

观察;尺量检查。

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

检验标准:

观察;尺量检查。

6、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偏差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尺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3)检验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检验批地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一般抹灰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格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该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②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次,每处不得小于10㎡。

7、一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①抽查样本均应符合主控项目的规定。

②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查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子部分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部分工程中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②应具本表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项次

子分部工程

检测项目

1

门窗工程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身楼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身楼性能。

2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的粘结强度。

3

幕墙工程

1.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③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第9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质量控制资料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5、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复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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