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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部全员参与施工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因安全事故给集团带来负面社会影响及损失,特下发此文件。

一、房产发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先签订合同,合同中须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及责任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

工程部须督促承包商为其现场派驻的各级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及缴费凭证作为合同附件留存。

如合同条款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归属划分不明确,承包商未按规定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一经查实,将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项目责任工程师处罚200元,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5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1000元。

二、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1、各项目每月须定期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全面细致(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责任制、人员持证上岗、劳防用品;脚手架、基坑支护、“三宝”“四口”与“临边”、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动明火等危险源等),参与人员为工程部全体人员、项目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下属公司现场负责人、总、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并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图文结合)上报工程管理部,安全检查管控表见附件,安全生产检查由工程部经理组织。

如未按规定组织检查,将每次对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5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1000元。

2、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全员参与工程安全施工管理,须在三日计划中描述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及督促整改结果。

如安全检查内容与整改结果不按实反映,一经查实,将对其进行100元/次的处罚。

三、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1、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每月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活动,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及照片上传工程管理部。

如未能按规定组织执行,对工程部部经理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2、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施工方落实三级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如施工方三级教育及安全培训未落到实处,或虚于资料应付检查,将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项目责任工程师出的处罚200元/次,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5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1000元。

四、监督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安全技术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审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情况。

如检查发现施工方未落实安全专项方案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将每次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项目责任工程师出的处罚200元/次,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5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1000元。

五、各项目严格执行安全奖罚

各项目建立安全奖罚制度,开展安全“比、学、赶、帮、超”活动,鼓励先进,惩罚违规,对违规施工、违规操作,不执行安全施工管理规范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进行重罚。

如奖罚制度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将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项目责任工程师出的处罚200元/次,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5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1000元。

六、各项目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各项目须按各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地质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编辑各类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各项目如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将对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5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1000元,项目总经理处罚2000元。

各项目如未按以上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致使项目发生安全死亡事故,产生媒体曝光事件,给集团造成损失的,将在事故发生的当月对有关联的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项目责任工程师处罚1000元,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处罚2000元,项目工程部经理处罚3000元,项目总经理处罚10000元,分管领导处罚10000元,上海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人员处罚1000元,上海工程管理部经理处罚3000元,上海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处罚10000元。

情节严重的公司辞退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上海工程管理部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安全检查管控表

检查项目

检查分项

具体要求

安全教育

安全资料

各工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全面齐全

交底有影像记录

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留影像记录

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班前安全活动留影像记录

安全管理

安全资料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

各专项方案审批齐全,提供计算书(如脚手架、基坑等)

有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整改及时,落实到人。

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动态关注危险源检查情况)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如期完成

有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安全知识牌位置设置合理,安全交底内容及时,安全内容与现场吻合。

三宝、四口、五临边

安全帽

须戴安全帽且佩带符合要求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严密、材质符合要求

安全带

高处作业须佩戴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规范

临边防护

工作面边沿须有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周边须有防护措施

屋面、楼层和阳台临边须设防护措施

楼梯临边须设防护措施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孔、洞须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设施须符合要求

电梯井口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固定栅门式防护底部须设不低于18cm高的挡脚板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平网的

通道口防护

须搭设防护棚、且防护严密牢固

防护棚两侧须进行封闭

防护棚宽度大于通道口宽度

防护棚长度符合要求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须采用双层防护

脚手架及卸料平台

吊篮

须安装防坠安全锁、安全锁工作正常

防坠安全锁不得超过标定期限

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或安全绳须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

吊篮须安装上限位装置且限位装置工作正常

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

上支架须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不得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采用其他替代物

配重块须固定、重量符合设计规定

钢丝绳不得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或有油污附着物

安全钢丝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相同且独立悬挂

安全钢丝绳须悬垂

吊篮组装的构配件为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吊篮内作业人员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作业人员须从地面进出吊篮

多层或立体交叉作业须设置防护顶板

吊篮作业须采取防摆动措施

吊篮钢丝绳须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适当

悬挑脚手架

每一悬挑段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20m专项施工方案须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型钢悬挑梁须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得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型钢悬挑梁固定端不得少于2个(对)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须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作业层脚手板下须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封闭措施

钢梁间距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架体底层进行封闭

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须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模板支撑体系

支架底部须设置垫板且垫板的规格符合规范要求

立杆纵、横间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须设防护措施

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底部立杆不得采用搭接方式

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得大于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落地式脚手架

立杆基础平整牢靠,设扫地杆,设排水措施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须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立杆底部须设置底座或垫板,不得悬空

 

剪刀撑设置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须在外侧全立面设置剪刀撑且连续设置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须设置一道剪刀撑,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得小于4跨,且大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60°之间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且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

架体防护

脚手架外立面满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作业层外侧设置不少于1.2m高防护栏杆和不低于18cm高踏脚板

脚手架搭设须与结构施工同步

架体须设上下通道

作业层脚手板满铺

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均匀

连墙件

连墙件设置间距符合规范或方案要求

对高度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或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不得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卸料平台

悬挑式槽钢卸料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接点,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操作平台上须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

悬挑式卸料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须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钢丝绳按要求在卸料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

卸料平台台面铺板或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严密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

安全用电

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设施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符合规范要求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配电箱开关箱

符合“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要求

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禁止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不得有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现象

不得有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现象

漏电保护器参数匹配或仪表检测灵敏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符合规范要求

用电设备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

现场照明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不得混用

灯具金属外壳须作接零保护

潮湿作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配电线路

不得有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现象

线路过道须有保护

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不得有电缆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现象

电缆架设或埋设符合要求

配电室

配电室须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配电室须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符合规范要求

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施工机具

圆盘电锯

有锯盘护罩,有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

传动部位有防护

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

钢筋加工机

张拉设备工作区设置防护措施

钢筋加工区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设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冷拉作业区应设置防护栏板

应做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

外壳做保护接零

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电焊机设防雨罩

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

搅拌机

搅拌机设防雨棚

不得有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现象

传动部位有保护罩

应做保护接零、设漏电保护器

机械设备

塔吊

塔吊使用前取得准用证

配备专职塔吊指挥人员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有防碰撞措施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符合规范要求

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符合规范要求

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须安装避雷接地装置

电缆使用及固定符合规范要求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时须有防护措施

有日常保养维修记录

物料提升机

架高20m以下时缆风绳设1组,20~30m设二组

钢丝绳磨损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钢丝绳绳夹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钢丝绳设过路保护,钢丝绳不得拖地

须设置进料口防护棚

须安装平台门

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严密牢靠

卸料平台两侧设防护栏杆、挡脚板且防护严实

使用磨擦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不得采用断电方式

附墙架须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钢丝绳直径不小于8mm或角度符合45°~60°要求

滑轮与导轨架、吊笼须采用刚性连接

须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吊篮提升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

施工电梯

门连锁装置正常

每层卸料口设防护门

司机持证上岗

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

应设置出入口防护棚

卸料台口搭设符合要求

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大型机械设备

塔吊、电梯等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交接班记录完整

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人证符合

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

坑壁支护

坑槽、管沟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符合安全要求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须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须设置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

变形监测

须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须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设专用通道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降水井口须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

施工方案

基础施工须有支护方案

基坑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及专家论证

坑边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不得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

荷载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防火

施工场地

工地设置吸烟处、禁止随意吸烟

材料堆放

堆放整齐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设置消防措施、制度或配置灭火器材

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有消防水源(高层建筑)

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

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

用气管理

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距明火小于10m须采取隔离措施

气瓶设防震圈、防护帽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

气瓶存放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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