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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的句子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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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的句子和赏析

【篇一:

一本书的句子和赏析】

一本好书的赏析:

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tangram_guid_1356781897640或者说,是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

?

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

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

?

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

?

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

?

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

?

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作者介绍:

马克西姆?

?

(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

?

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

和梦幻的一部分吧,虽然作者没有明说。

这些书,尽管也许给作者带来了好奇、快乐和梦幻,但那毕竟是父亲的,不属于我。

接下来,文章正式落到我的第一本书的叙述上。

从第3~9段,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

上小学的第一个学期,我考了第二名,照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但祖母告知父亲,全班才三个学生,而第三名却是连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的二黄毛。

这引起了父亲对我成绩的怀疑,于是要我拿书来考我,可我拿来的是一团纸,是拦腰截断的没有封面、没有头尾的半本书。

当父亲问明那半本书的去处之后,只是叹了一口气,并继续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要我拿回那分给同学乔元贞的半本书,并为我们俩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

接下来(第10段),父亲领我离开本村到崔家庄念书去了,由此我才知道,本应该还有别的书,而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

如果说,前面写的是不同寻常的第一本书,那么,这一段则进一步交代了这是真正的第一本书。

通常,文章到此可以收尾了,但是,作者并未就此打住,而是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进而写出念书给我带来的快乐。

并交代与书有关的几个人的命运。

文章最后呼应开头,表达了对第一本书的珍视铭记之情。

但是,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首先是父子之情。

父亲关心我的学习,学期结束,父亲问我考了第几名,我说:

第二名。

父亲非常高兴,又是抚摸,又是夸奖。

我把那半本凄惨的课本拿给父亲,父亲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

当问清原委后,父亲并没有批评和指责,只是深深叹着气。

作者笔下的父亲,确是一个知书识礼的人,这深深的叹息,既包含着对儿子做法的默许,也为儿子同学家的生活贫困而深表同情。

晚上,父亲在昏黄的油灯下,为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

新的学期开始,父亲便带我到条件相对好一些的外村上学去了。

作者对父亲着墨不多,但父亲的性格跃然纸上,他温和、善良,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友情,对孩子负责,同时也乐于助人。

这句话虽有失教师身份,却透露出当时乡间村邻的友好淳厚的情义。

尽管家家都非常穷困,但贫困生活境遇中淳厚的友情却弥足珍贵,温暖人心,也深深感动着今天的读者。

第三是人与狗的默契和情趣。

这一点是作者念念不忘的,在文中单独来一段补叙。

文中写道:

课本上的第一个字就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

两条狗像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

我早已把狗调教好了,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

这出人狗合演的双簧戏,应是最好的情境教学吧。

确实,当我们读到此处,忍俊不禁,深深被时代那一份童趣所感动,何况,这是在学习条件多么恶劣、生活处境何等窘迫的情形下获得的一点乐趣啊!

这,也就是作者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吧。

当然,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也来自人间的温暖和友情。

《我的第一本书》原文前几天一位诗人来访,看见我在稿纸上写的这个题目,以为是写我出版的第一本诗集,我说:

不是,是六十年前小学一年级的国语课本。

他笑着说:

课本有什么好写的?

我向他解释说:

可是这一本却让我一生难以忘怀,它酷似德国卜劳恩的《父与子》中的一组画,不过看了很难笑起来。

我的童年没有幽默,只有从荒寒的大自然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

我们家有不少的书,那是父亲的,不属于我。

父亲在北京大学旁听过,大革命失败后返回家乡,带回一箱子书和一大麻袋红薯。

书和红薯在我们村里都是稀奇东西。

父亲的藏书里有鲁迅、周作人、朱自清的,还有《新青年》、《语丝》、《北新》、《新月》等杂志。

我常常好奇地翻看,不过我不认字,只认画。

祖母嘲笑我,说:

你这叫做瞎狗看星星。

那些杂志里面,夹着我们全家人的鞋样子和花花绿绿的窗花。

书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

我父亲在离我家十几里地的崔家庄教小学,不常回家。

我是开春上的小学,放暑假的第二天,父亲回来了。

我正在院子里看着晾晒的小麦,不停地轰赶麻雀,祖母最讨厌麦子里掺和上麻雀粪。

新打的小麦经阳光晒透得发出甜蜜蜜的味道,非常容易催眠和催梦。

父亲把我喊醒,我见他用手翻着金黄的麦粒,回过头问我:

你考第几名?

我说:

第二名。

父亲摸摸我额头上的马鬃,欣慰地夸奖了我一句:

不错。

祖母在房子里听着我们说话,大声说:

他们班一共才三个学生。

父亲问:

第三名是谁?

我低头不语,祖母替我回答:

第三名是二黄毛。

二黄毛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村里人谁都知道。

父亲板起了面孔,对我说:

把书本拿来,我考考你。

他就地坐下,我磨磨蹭蹭,不想去拿,背书认字难不住我,我怕他看见那本凄惨的课本生气。

父亲是一个十分温厚的人,我以为可以赖过去。

他觉出其中有什么奥秘,逼我立即拿来,我只好进屋把书拿了出来。

父亲看着我拿来的所谓小学一年级国语第一册,他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

我垂头立在他的面前。

我的课本哪里还像本书!

简直是一团纸。

书是拦腰断的,只有下半部分,没有封面,没有头尾。

我以为父亲要揍我了,可是没有。

他愁苦地望着我泪水盈眶的眼睛,问:

那一半呢?

我说:

那一半送给乔元贞了。

父亲问:

为什么送给他?

我回答说:

他们家买不起书,老师规定,每人要有一本,而且得摆在课桌上,我只好把书用刀裁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

父亲问我:

你两人怎么读书?

我说:

我早已把书从头到尾背熟了。

乔元贞所以考第一,是因为我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把史承汉的承字中间少写了一横。

父亲深深叹着气。

他很了解乔元贞家的苦楚,说:

元贞比你有出息。

为了好写,后来父亲把我的名字中的承改作成。

父亲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

狗,大狗,小狗,大狗跳,小狗也跳

,大狗叫,小狗也叫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跟乔元贞他爹乔海自小是好朋友,乔家极贫穷,乔海隔两三年从静乐县回家住一阵子,他在静乐县的山沟里当塾师。

脸又黑又皱,脊背躬得像个驮灯狮子(陶瓷灯具)。

父亲对我说:

你从元贞那里把那半本书拿来。

我不懂父亲为什么要这样,送给人家的书怎么好意思要回来?

元贞把半本书交给我时,哭着说:

我妈不让我上学了。

晚上,我看见父亲在昏黄的麻油灯下裁了好多白纸。

第二天早晨,父亲把我叫到他的房子里,把两本装订成册的课本递给我。

父亲的手真巧,居然把两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补写的字跟印上去的一样好看,还用牛皮纸包了皮,写上名字。

元贞不再上学了,但我还是把父亲补全的装订好的课本送给他。

这就是我的第一本书。

对于元贞来说,恐怕是他一生唯一的一本书。

父亲这次回家给我带回一个书包,还买了石板石笔。

临到开学时,父亲跟我妈妈商量,觉得我们村里的书房不是个念书的地方。

我父亲很清楚,老师弄不成(本名冯百成,因为他干什么事都办不成,村里给他取了这个外号),为人忠厚却没有本事。

父亲让我随他到崔家庄小学念书。

我把这本完整的不同寻常的课本带了去。

到崔家庄之后,我才知道除了《国语》之外,本来还应该有《算术》和《常识》,因为弄不成弄不到这两本书,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

还应当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我真应当为它写一本比它还厚的书,它值得我用崇敬的心灵去赞美。

我们那里管上学叫上书房。

每天上书房,我家的两条狗都跟着我。

课本上的第一个字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

两条狗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

我早已经把狗调教好了,当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当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

弄不成在教室朗读课文时,我的狗却不叫,他们听不惯弄不成的声调,拖得很长,而且沙哑。

我提醒我的狗,轻轻喊一声大狗,他就在窗外叫了起来。

我们是四个年级十几个学生在同一教室上课,引得哄堂大笑。

课没法上了。

下课后,老师把我叫去,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说:

看在你那知书识礼的父亲的面子上,我今天不打你手板了。

他罚我立在院当中背书,我大声地从头到尾地背书。

两只狗蹲在我的身边,陪我背书,汪汪地叫着。

后来老师还夸我的狗聪明,说比二黄毛会念书。

期间,二黄毛打仗不怕死,负了几回伤。

他其实并不真傻,只是心眼有点死,前几年去世了。

他的一生受到乡里几代人的尊敬。

听说乔元贞现在还活着,他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

那位朋友再来我这里时,一定请他看看这篇小文。

我的第一本书实在应当写写,如果不写,我就枉读了这几十年的书,更枉写了这几十年的诗。

人不能忘本。

《我的第一本书》作者简介牛汉,当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和作家,原名史承汉,因为上了两年小学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对,总把承字写错,有一次牛汉考试时,写承字少写了一笔,因此没有得到第一名,所以父亲为他改名为史成汉,(在他的作品《我的第一本书》中有提到。

)曾用笔名:

谷风,远祖系蒙古族,1923年10月生于山西定襄县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

14岁之前一直在乡村,放牛、拾柴火、唱秧歌、练拳、、弄、吹笙、打群架,是村里最顽皮的孩子,浑身带着伤疤,一生未褪尽。

父亲是个具有艺术气质和民主自由思想的中学教员,大革命时期在北京大学旁听过,旧诗写得颇有功力。

他十岁以后就入迷地翻看父亲所藏的那些似懂非懂的书刊。

母亲教他诵读唐诗。

母亲生性憨直倔强,他的性格上继承了她的某些感情素质。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父亲流亡到陕西,在西安叫卖过报纸,学过几个月,徒步攀越陇山到达天水,进入一个专收战区流亡学生的中学读书。

入迷地写诗,几次想去陕北鲁艺学习未成。

1940年开始发表诗,1941年在成都发表诗剧《智慧的悲哀》,1942年发表在桂林《诗创作》上的《鄂尔多斯草原》引起诗歌界的注视。

1943年考入设在陕西城固的西北大学俄文专业。

1945年初在西安主编文艺期刊《流火》。

1948年夏出版诗集《彩色的生活》,1948年8月进入华北解放区。

建国初期,在大学、部队工作过。

1955年5月因胡风案被拘捕审查,直到1980年秋才得到平反。

70年代在湖北咸宁干校劳动期间,诗从悲愤的心灵里突然升起。

1979年以来,创作了约二三百首诗。

曾写过《滹沱河和我》,描写了小时候与滹沱河的往事经历。

和《绵绵土》一样都是寄托了对故乡的热爱与思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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