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强制条文实施计划建筑专业施工质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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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强制条文实施计划建筑专业施工质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土建专业施工质量)
批准:
审核:
编制:
常晓龙
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宝清工程项目部
2009年10月18日
为更好的完成宝清工程达标创优工作,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筑专业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及现行相关标准整理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条文,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并深入贯彻理解执行,在今后的建筑施工中认真组织施工,编制符合强制条文要求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强制条文进行验收,使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序号
标准名称及
标准号
强制性条文条款及内容
实施时间
实施范围
责任人
检查人
监督人
1
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单位(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了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
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009.90.20~
2012.5.31
2#机组全厂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级质检人员
三级质检人员
专责工程师
2
地基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为至少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单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应不少于2根。
7.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2009.90.20~
2012.5.31
2#机组主厂房地下设施、除灰系统建筑工程
作业
班长
质检工程师
技术员
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
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防振或隔振措施。
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
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3.4.3、石灰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4.4.3、灰土挤密桩和土挤密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5.4.3、柱锤冲扩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6.4.2单液硅化法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及其均匀性应采用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检验。
2009.90.20~
2012.5.31
2#机组基础工程
作业
班长
质检工程师
技术员
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7.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2009.90.20~
2012.5.31
2#机组单位工程地下结构基础开挖
作业
班长
质检工程师
技术员
5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5.1.2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
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5.1.6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15.4.1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2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单位工程地下结构基础开挖
作业班长
质检工程师
技术员
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1﹑预应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3.1﹑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4.4﹑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9.1.1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要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7.4.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建筑工程结构混凝土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1.2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6.2.3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制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机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淋、受水流冲刷的结构;
3大体积混凝土;
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5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的结构,需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6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结构;
9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6.2.4在下列混凝土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2使用直流电源的结构以及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结构。
7.2.2含亚硝酸盐、碳酸盐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建筑工程结构混凝土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8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7.1.4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7.2.3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建筑工程水工结构混凝土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9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0.3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1.10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2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建筑工程结构混凝土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5.2.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施焊。
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构分级法》GB11345或《钢融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6.3.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起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8.3.1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10.3.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
11.3.5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5的规定。
12.3.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得挠度值不能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14.2.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
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
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14.3.3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附属工程钢结构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1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3.0.1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说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当采用其他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4.4.2严禁在调质钢上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5.1.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715抽样检查的焊缝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抽检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
当批量验收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如在加倍抽检焊缝中未检查出其他裂纹缺陷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
73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不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Ⅱ级或Ⅱ级以上;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Ⅲ级或Ⅲ级以上。
2010.
1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4.0.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4.0.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2.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6.1.2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1.7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6.1.9小砌块应地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2.1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3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7.1.9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位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做疏水层。
7.2.1石材和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2.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0.0.4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建筑工程墙体砌筑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1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0.6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1.8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9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16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5.3.10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6.1.8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6.2.7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7.1.5平瓦必须铺制牢固。
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7.3.6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8.1.4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9.0.11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全厂建筑工程屋面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1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3.0.6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4.1.8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9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缝、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需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4.2.8水泥砂浆的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4.5.5塑料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热风焊接,不得有渗漏。
5.1.10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1.8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009.90.20~
2012.5.31
B标段地下水池及沟道施工及验收
作业班长
质检员
技术员
15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3.0.2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复检。
3.0.5现场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工程完工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1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验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侧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版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5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的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建筑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厕浴间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眼睛乱凿洞。
4.10.10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畅通。
5.7.4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山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