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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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
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周采购【2017】163号
招标人:
许湾乡农村公路治理养护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治理(盖章)
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第一部份竞争性谈判公告
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
1.招标条件:
永明项目治理受许湾乡农村公路治理养护站的委托,就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
周口市东新区
建设规模:
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采购编号:
周采购【2017】18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平安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领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成心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17时(北京时刻,下同)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永明项目治理报名。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17时(北京时刻,下同),到永明项目治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开标时刻: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开标地址:
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许湾乡农村公路治理养护站
地址:
周口市东新区
联系人:
高杰
电话:
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治理
地址:
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
联系人:
梁静
电话:
第二部份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人
许湾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
2
项目名称
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崔庄行政村宋庄自然村道路水毁工程
3
招标范围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
建设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踏勘现场
不组织
8
谈判答疑会
不举行谈判答疑会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1
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
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12
谈判保证金
一标段:
肆仟元
13
谈判有效期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14
履约保证金
无
15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5日15时0分
17
谈判时间
同上
1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
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14楼13A17室
19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共3人,由采购方代表和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20
采购预算价
控制价:
万元
21
成交服务费
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22
制定本谈判文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A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采购人”为许湾乡农村公路治理养护站;
“谈判供给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文件的单位;
“采购项目”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谈判人资格要求
见谈判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4.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谈判。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
谈判供给商须依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不同意非银行款项之外的有价证券抵押、货物抵押、存单抵押、往来款项抵押等形式作为谈判保证金;
未成交的谈判供给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给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发生以下情形,谈判供给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被采购人没收;
(一)成交后无合法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
(二)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谈判有效期
从谈判截止起,谈判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特殊情形下,在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能够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给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
谈判供给商能够以书面形式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不然将被视为自动舍弃谈判。
关于同意该要求的谈判供给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许诺其修改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澄清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照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谈判供给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谈判供给商应在谈判截止日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形确信采纳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回答,采购人将回答内容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收受人;
在谈判截止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给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发给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并替代所修正的部份;
谈判进程中产生的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样均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劳。
以上所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书面形式是指以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方式、包括电报和、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为使谈判供给商有充分时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但至少应当在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刻三日前,将变更时刻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质疑的提出
1.认真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数内容。
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谈判截止时刻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报价通知书的澄清将在截止时刻1个工作日前,通过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平台发起澄清通知,并以发送电话短信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供给商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假设因自身缘故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若是澄清通知发出的时刻距谈判截止时刻不足1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第一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质疑方式:
谈判供给商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进程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刻1个工作日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书均应明确论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进程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回答和处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谈判截止时刻1个工作日前,采购人能够通过周口市政府采购网系统发起澄清通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发送电话短信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供给商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假设因自身缘故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若是澄清通知发出的时刻距谈判截止时刻不足1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第一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谈判费用
谈判供给商参加谈判,不管谈判结果如何,谈判供给商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数费用。
B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9.一般要求
谈判供给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真实有效;
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
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谈判响应文件采纳纸质文件。
10.谈判响应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份组成(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谈判响应函
谈判价钱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概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
拟投入本项目的要紧治理、技术人员情形
项目领导无在建许诺
谈判供给商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工程量清单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确认书
完税证明及审计报告
谈判供给商以为与本工程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反商业行贿许诺书
投标公司诚信许诺书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记录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复印件。
谈判供给商应按上述第条的内容自行制作并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谈判文件胶装装订成册。
11.谈判报价
谈判供给商可依照企业具体情形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本项目本钱。
谈判供给商的报价为项目完工价,含材料、施工、验收等全数费用,该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不是最终成交价。
谈判供给商在报价时,应依照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谈判报价。
最低报价是成交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依据。
谈判供给商的报价超出财政预算价的,谈判小组不予评议。
116谈判报价表与开标一览表不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2.谈判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谈判供给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必需打印,编制目录及页码,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
如谈判响应文件因装订,笔迹不清引发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给商自行承担。
谈判供给商应印制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每一份谈判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以正本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不该该有涂改、增删的地方。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增删处加盖谈判供给商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谈判供给商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谈判供给商朝表签字,按规定盖章,不然将被视为无效。
C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谈判供给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致使谈判文件被误读、漏读或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谈判供给商的责任。
谈判供给商应将报价部份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份、技术部份编制一路,并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需牢固靠得住且不能脱落,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响应文件须由谈判供给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谈判供给商朝表签署,谈判供给商应写全称。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假设有修改遗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谈判供给商朝表签字。
谈判响应文件因笔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发的后果由谈判供给商负责。
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不需要附在谈判文件中,开标时手持。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别离封装在密封袋内,谈判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放在正本密封袋内。
外包封上应标明以下字样: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谈判供给商名称并盖章
(4)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启
1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应派专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刻前送达要求的地址,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保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谈判文件。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需加盖谈判供给商公章。
谈判供给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签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方可有效。
任何手写部份及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需由谈判供给商的授权代表在隔壁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16.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修改、补充
谈判供给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能够撤回、修改、补充谈判文件,但必需在谈判截止时刻之前撤回、修改、补充。
谈判供给商撤回、修改、补充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向采购人出示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公函,或由法人代表本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签字。
谈判截止后,谈判开始前谈判供给商不得撤回和修改补充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开始后的谈判文件不得撤回。
但谈判开始前,书面通知舍弃谈判的谈判响应文件除外。
17.迟到的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谈判截止时刻后送到的谈判响应文件。
18.谈判无效的情形
实质性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谈判供给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谈判。
经谈判小组认定属于谈判供给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过失,应当许诺其在谈判终止之前进行修改或补正(能够是复印件、件等)。
修改或补正谈判响应文件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谈判无效。
谈判供给商修改、补正谈判响应文件后,不阻碍谈判小组对其谈判文件所作的评判和评分结果。
D开始和谈判
19.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刻和地址开始谈判,并邀请所有谈判供给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始时,由监督部门或谈判供给商朝表当众查验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按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刻前后顺序当众拆封唱标。
谈判
谈判小组将按唱标顺序与谈判供给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谈判进程中,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报价为依据,就谈判进程中有可能产生的问题与谈判供给商磋商;包括:
价钱、效劳、两边权利与义务、验收标准等谈判小组认定谈判的内容,与谈判供给商进行逐个谈判。
谈判供给商有责任依照采购人的要求答疑和澄清。
重要澄清的回许诺是书面的,答疑书面文件将成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份。
开始时,谈判文件中第一次报价表内容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谈判进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谈判期间,显现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给商或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谈判的谈判供给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报财政部门后依照以下原那么处置: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由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谈判处置:
(一)未交谈判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置:
(一)显现阻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谈判产品技术要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
(三)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谈判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应在谈判开始前随机抽取确信,并在谈判结果确信前保密。
谈判小组将本着公布、公平、公正、择优的原那么,严格依照谈判文件要求与各谈判供给商别离进行谈判,公平地对待所有谈判供给商。
如发觉谈判小组的工作明显偏离谈判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解散谈判小组,从头组织谈判。
评标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谈判文件是不是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判;
(二)要求谈判供给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说明或澄清;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受采购人委托依照事前确信的方法直接确信成交人;
(四)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与评标工作的行为。
21.谈判小组履行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2.评标
评标原那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依照公正、公平的原那么对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给商均采纳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选成交人。
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谈判响应文件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信谈判谈判供给商是不是具有谈判资格。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文件的有效性(谈判有效期、签署)、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信是不是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二)实质性的变更情形。
在谈判进程中,谈判小组能够依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形实质性变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效劳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更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更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更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份,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给商。
供给商应当依照谈判文件的变更情形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从头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给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三)澄清有关问题。
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能够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谈判供给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谈判供给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非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谈判小组依照全部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要紧内容包括: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址;
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给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式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形及说明,包括谈判无效谈判供给商名单及缘故;
五、评标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六、谈判小组的授标建议。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已规定的评标标准、方式和成交条件。
备注:
评标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部人员签字认可。
谈判小组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形。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在评标进程中和评标终止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形和所有谈判供给商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有关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和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一切情形都不得透露给任何谈判供给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E评标方式及标准
24.评标方法及标准
1.成交供给商确信的原那么:
依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效劳相等且谈判价最低的原那么确信。
2.评标步骤:
评标分两时期进行。
第一时期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谈判供给商为合格谈判供给商,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谈判供给商方有资格进第二时期的竞争性谈判。
若是采购人以为第二时期竞争性谈判不能知足其需求,能够进行第三时期竞争性谈判,最多不超过三次报价。
一旦成交,谈判供给商的最终报价即为合同价。
3.排序与推荐:
以上各个时期评审完毕后,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谈判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信最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给商,最终最低报价相同的,按质量、工期、效劳许诺好坏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由谈判小组确信。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一)初步审查(第一时期)(见附表)
1.谈判小组依照附表内容逐条对谈判供给商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每份谈判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不是齐全有效。
审查每份合格谈判供给商谈判文件是不是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要紧审查谈判文件是不是齐全、完整,谈判文件签署是不是合格,报价有效期是不是知足要求等。
2.只有全数知足附表所列各项要求的谈判供给商才是合格谈判供给商。
对谈判供给商合格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简单多数原那么表决决定。
通过本时期审查的为有效谈判,反之为无效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第二时期)
谈判小组别离与初步评审通过的谈判供给商就价钱、效劳等以为需要谈判的内容进行谈判。
谈判终止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给商在规按时刻内提交报价。
(谈判文件的报价为第一轮。
若谈判供给商未提交报价,那么将其前次报价视为其最终报价)
除谈判进程对采购文件需求作出改变或谈判小组同意的情形外,谈判供给商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假设谈判供给商的后次报价高于其前次报价的,谈判小组将确信其前次报价为该谈判供给商的成交报价;假设报价人的后次报价高于前次报价,且不同意以其前次报价(低价)成交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置与修正原那么
(1)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a.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按以上所列方法校核、评审或做出必要修正后的价钱,为核实价。
若是谈判小组发觉谈判供给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本钱的,将要求该谈判供给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谈判供给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谈判供给商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置。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
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抭力因素的阻碍,为保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谈判和取消谈判进程的权利,谈判供给商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有权依照评标情形决定同意其全数或部份的谈判。
F成交及合同签定
26.成交通知
评标终止后,采购人将当众宣布评标结果,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签发《成交通知书》给成交供给商;
采购人不向落标的谈判供给商说明落标缘故,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