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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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编号:
Xxxxxxxxxxx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xxxxxxxxx设计)
2017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xxxxxxxxxxxxx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xxxx设计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设计面积: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2017年月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按发包人进度要求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签约合同价为:
合同固定总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柒份,设计人执正本叁份。
发包人:
xxxxxxxxxxxxxxxxxxxx设计人:
xxxxxxxxxx(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地址:
xxxxxxxxxxx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xxxxxxxxxxxx开户银行:
账号:
xxxxxxxxxxxxxxxx账号:
时间:
2016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参见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双方认可的来往函件、传真、会议纪要等。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等所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详发包人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工作所在地;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保密
保密期限:
设计人任何时候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有权处理和使用设计人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
/。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xxxxxxxxxxxx。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仅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的技术沟通,不涉及任何商务对接。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3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
/。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协调,做好与发包人之间的沟通,及时将发包人的意见反馈到公司。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
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
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天内。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
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xxxxxxxxxxxx。
禁止设计分包的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xxxxxxxxxxxx。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无。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详发包人要求。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
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
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基准日期是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xxxxxx及发包人要求。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须达到各设计阶段对应的设计深度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0年。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同签订后3天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按发包人工作计划的要求。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5个工作日内。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一、CAD文件均为CAD2004以下,天正8及天正3版本各一份;
二、OFFICE文件均为2007或以下版本;
三、汇报用文件为PPT格式;
四、需转成图片的文件须为JPG格式,不得采用PDF格式;且文字大小适中,插入WORD文档后图面及文字清晰可见。
五、以上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将名称备注明确:
工程名称、主题内容以及提交文件的日期。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
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
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尽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设计人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
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无。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任何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须在1个日历天内到达发包人指定地点配合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如设计人未到指定地点配合处理,每次支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
壹仟圆元整)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所有风险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发生任何风险总价均不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3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设计人不得为了任何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合同履行完全后归出资方所有。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有权使用和处置设计人提交的的资料及文件。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
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按合同总额的1‰/日计算。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因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出图时间提交设计图纸及资料的,经发包人催告后仍无法按时提供时,发包人有权另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无需设计人另行同意。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合同总额的1‰/日。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无上限,按实际违约天数计算。
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设计人应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本项目工程总造价(目标成本)的1%(目标成本的测算所依据的施工图版本为:
经施工图会审通过的施工图)。
超过1%,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
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14.2.6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出图时间提交设计图纸及资料的,经发包人催告后仍无法按时提供时,发包人有权另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无需设计人另行同意,设计人应承担相应赔偿,并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合同解除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7)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出图时间提交设计图纸及资料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发包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0天内。
17.争议解决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发包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无。
附件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工作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xxxxxxxxxxxx设计。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平面图、强电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专项设计等全部专业的方案设计文件,包含装饰概算;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
1、平面专业设计内容包括:
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4、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暖通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计图纸。
3.施工配合阶段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2)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3)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4)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7)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1
2
1
3
1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特别约定:
1.具体进度安排以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为准,原则为保证合理、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并无缝配合发包人开发周期。
2.图纸交付地点:
发包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总经理
工程师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附件5:
设计工作表
序号
工作阶段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整(¥元)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固定总价:
元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4)其它:
/。
三、工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