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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概ppt整理
第五章
1、龙象之争——中印模式对比?
中印模式的相同点
本国基本条件
立国起点相近;人口都过10亿
外部条件
遵循对外开放的政策。
都从苏联模式发展而来
中国:
1949-1978;
印度:
1948-1991;
发展中面临的某些问题相同
腐败;环境污染;
贫富差距;
不同点
中国
印度
发展的动力机制
资源动员型【强势政府】
消费趋动型【10亿消费大军;基础建设】
产业结构
拥有一个宽广的产业“谱”【世界工厂】
IT、生物制药、服务外包等【工业基础薄弱】
政治类型
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民生为大】
西方民主制【一人一票的选举制、政党轮流执政】
经济竞争力
几乎所有的宏观经济指标中国都领先于印度
微观经济指标多强于中国
2、中国模式的主要内涵?
1.实践理性引用《中国震撼》的观点:
中西方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差异简表
中国
西方
思维强势
归纳法
演绎法
哲学特性
实践论
规范论
2.强势政府
资源动员型——中央政府集中动员资源
最高领导人非世袭制;任期制——最多两届;集体领导制;选贤任能——问责制
3.稳定优先。
“历史给与中国发展的机会并不多,国家垮起来可是一夜之间啊,垮起来容易,建设就很难。
——邓小平
4.民生为大。
“民为邦本,本固帮宁”。
政府的工作重心: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
5.渐进改革。
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对外开放格局;财税改革;医疗等社保制度;城市收容遣散制;农民宅基地流转
6.顺序差异。
先农村后城市;先沿海后内地;先经济改革为主,后政治改革;先简单后复杂;
7.混合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8.对外开放。
中国过渡依赖外贸的问题。
(中国的内需,是非常大的。
98年开始,每年都有1500-2500万城市化人口,将会继续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
3、你对中国模式的价值判断?
第七章、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面临的
主要问题与对策
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及成因
1.现状:
1)两降:
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中比重下降。
四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行业工资差距和居民间的收入差距较大。
一不顺:
层级之间、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不顺。
三低:
劳动密集型、私营企业、生产一线工资水平低。
一慢:
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慢;
两并存:
低岗工资偏低和低岗工资偏高并存;高岗工资偏高和高岗工资偏低并存。
收入分配的四大差距
2)收入分配的四大差距
居民差距继续扩大;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地区差距依然很大;行业差距日益突出
2.成因
总括说来,是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中没有解决好相关问题
1)初次分配过程中的主要分配不公
①由于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所造成的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而引起的分配不公。
②由于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
包括由于不合理的行业垄断所形成的企业之间市场竞争环境失衡所导致的分配不公。
③在各生产要素中,由于受劳动力市场供给过剩和长期以来职工工资偏低因素的影响,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形成强资本、强技术,弱劳工的分配格局。
⑤由于某些制度和规则缺失以及监管机制不健全而造成国家财产流失所导致的分配不公。
⑥由于一些权力机构的官商勾结、寻租、钱权交易、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而导致的分配不公。
尤其是由于一些买办利用权钱交易行为对竞争秩序的干扰所导致的分配不公平。
2)因财政体制不完善,使得再分配调节公平收入的作用乏力。
①对收入分配不公的结果关注得较多,而对收入分配起点和过程不公平关注不够。
近年来,国家财政在对贫困人口、低保群体等转移支付的比例急剧加大,但是对如何为城乡居民创造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平等的就业机会等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方面调节力度还不够,从而加剧了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②对调节高收入阶层的税收机制不到位。
当前居民收入方式日趋多元化,除了劳动收入,还有股份收入、资本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政府却未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建立有效的收入监督及控制体系。
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使得本该成为纳税主力的高收入阶层却往往成为漏税逃税大户,而不该纳税甚至应该成为政府补贴对象的中低收入阶层却成为了纳税的主力。
这种税制安排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税收本应起到的公平收入分配的作用。
③对“偷、漏、逃、抗税”行为和非法收入者处罚乏力。
尤其是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多元化,渠道多而隐蔽,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和征收成本很高,使富人逃税和漏税现象比较多。
近年来,我国税收无论是总量还是增量的增速均大幅加快,但是同时,我国的税收流失额也在趋于扩大。
④对低收入群体有效保障力度仍然不足。
一方面总体投入不足,另一方面财政分灶吃饭与社会事务分级管理也使贫困地区对低收入群体保护显得无力和无助。
在某些转移支付方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倾斜不够。
3)非法收入造成的差距。
由于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给非法收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实现收入分配合理化的对策
一、观念上:
警惕经济增长主义的弊病
经济增长主义的弊端除了会把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会增加资源环境负担外,也势必会绑架民生——造成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分离,难以有效地解决公平分配问题,难以有效地解决民生问题。
二、政府力求优化投资环境,抑制产能过程,解除当前突出的制造业危机,以达到“做大蛋糕”的目的。
三、做好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工作。
主要从两个层面抓起:
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比率。
遏制“利润侵蚀工资”的现状。
在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中,通过健全税收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社会公共产品投入力度、予百姓以平等的话语权等,使建立在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上的分配公平成为改革的最终和必然结果。
此外,在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中,通过完善慈善捐助制度和社会救灾等危机处理机制,使公民的良知成为平衡贫富的共享资源。
(ps: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
四、对居民收入分配上的具体措施上:
提低、扩中、调高、打非
第八章专题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兼谈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
一、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分配制度: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个体经济的收入,中学课本另列为按劳动成果分配。
这样,因人的因素获得的报酬分为三部分:
按劳分配对应公有制经济按劳动要素分配对应私营经济按劳动成果分配对应个体经济
按劳动要素分配:
包括私企打工收入和个体户的劳动收入。
因为在公有制经济中,职工不是凭借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来参与分配的,而是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凭自己提供的劳动来参加分配的。
2.按资本要素分配:
私营企业主税后利润、利息、股息、债券等。
3.按土地要素分配:
包括土地、厂房、房屋出租转让。
4.按技术要素分配:
技术入股;5.按信息要素分配:
提供信息获得收入;6.按管理要素分配:
凭借管理才能而参与的分配。
也就是说企业或组织中不同的个人或集团,对该企业或组织占有的生产资料并不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以个人出资多少为依据来确定他们的权力的大小和利益的多寡,真正的经济大权始终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里,就不是公有制。
如,股份公司。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全体社会
成员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
生产资料的一种生产关系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
由多种经济成分联合构成的一种经济
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取决于其
组成经济成分的性质。
股份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的典型形式
合作经济的性质
是由劳动者以劳动联合为基础,共同出资构成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
主要形式股份合作制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全体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股票的资本所有者,职工在工资收入以外还能得到按股本金获得的红利。
2.中共十五大关于公有制主体地位
第一、公有资产占优势。
(注:
不是产值)
A、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有质的优势。
不能单纯依靠量的扩张而没有质的提高。
B、资产优势是就全国范围而言的。
有的地区、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提高公有资产的质量。
为此:
A、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B、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重点放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他一般性部门应少而精。
C、抓大放小,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重点发展一批大的企业集团。
D、充分利用股份制等资本组织形式,通过混合所有制提高国有资本的支配能力。
第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体现在控制力上。
控制力分:
(1)绝对控制力:
即量上不小于50%。
在某一领域、某一产业,国有经济之比重大于非国有经济之和。
(2)相对控制力:
即量上不一定要占绝对优势。
即国有经济之比重只要分别大于非国有经济的不同种类即可。
Ps:
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在于控制力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持续下降。
改革开放前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近80%,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报,2002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出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只有36.1%。
国有经济在GDP中的比重没有确切的数据,一般估计为1/3左右。
但在一些重要的工业部门及金融、交通、通讯领域仍保持控制力。
3.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是指公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如独资企业、合作或合伙企业、股份公司、公有公营、公有民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
①国有独资企业形式
国有资本独资经营的形式,投资主体只有一个,即国有资本所有权机构委托的出资者机构或者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
我国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自然垄断企业。
②国有资本的股份制形式
A.国有资本控股形式
B.国有资本参股形式
③农村集体资本的多种实现形式
④集体资本参与的股份合作制形式
Ps:
股份合作制不同于股份制,股份制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取决于控股资本的所有制性质。
而股份合作制以劳动联合为基础。
在股份合作制中,劳动者既是资本所有者,又是劳动者,他们不可能脱离劳动而单凭股金获得他人的剩余劳动。
因此,只要坚持联合劳动为主,股份合作制就属于公有制性质。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企业法人的必备条件,依法定程序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人股。
但是企业职工人股实行自愿,应鼓励和采取优惠办法吸引职工投资入股,不得强行要求职工人股。
●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股东大会既是企业的股东大会,又是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股份民主和劳动民主的适当结合,是企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最有效的形式。
二、如何看待现阶段的剥削问题
1、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剥削态度演变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剥削是指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对照现在的中国社会,除了民营企业具备上述所有特征外,电力、烟草、电信、铁路、公交、自来水等垄断行业就是典型的剥削主体,它们与一般民营企业不同的是,它们的剥削对象不是特定的人群,而是全社会。
它们虽然打着全民所有的旗号,却作为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
它们无偿占有本属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却按市场化的价格将产品和服务卖给人民。
而且,它们所攫取的利益中相当大的部分被它们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所享有,这些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已达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可是非常吊诡的是,它们每次提高价格的借口都是亏损。
虽然剥削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愈来愈普遍,愈来愈严重,但目前尚不能肯定中国社会已经产生了新的剥削阶级。
不过,由权力垄断阶层、资源垄断阶层和资本阶层所组成的具有剥削性质的社会人群是客观存在的。
而且这些社会人群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正在将这种剥削合理化、合法化、制度化,物权法在受到社会各界强烈质疑的情况下仍然得到强力推动就是明证。
在这种社会现实面前,每个人都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
不是剥削人,就是被剥削,没有多少人可以例外。
说消灭剥削是现今社会主义的任务之一,实际上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剥削现象,不然就成了无的放矢。
如果是这样,那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革命不就成了完全无意义的东西了吗?
要理解这一点,是否可以把剥削现象与剥削制度相区别。
所谓剥削现象是指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被另一部分人无偿占有(无论通过什么方式)的社会现象,它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正像其它丑恶的社会现象在任何社会都或大或小、或明或暗不同程度存在一样。
但剥削制度则不然,它指的是这样一种国家制度,这种制度不是设法去解决和消灭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成果这种社会问题,而是通过立法来保护这种无偿占有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人成为巨富、大多数人沦为贫民。
如果这种分析没有错误的话,邓小平就是把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革命看作是剥削制度的结束,不是看作剥削现象的根除。
因此,努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不断增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注意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使全国人民都走上共同富裕之道就成为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的本意。
现在的问题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究竟有哪些可以被称作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劳动成果无偿占有的剥削现象呢?
首先,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存不存在剥削?
假设A,B两个人,A创造价值900元的财富,B创造100元的财富,若两人平均分配。
每人各得500元价值的财富。
现在问题就出来了,A创造了900元财富,只得500元,其余400元财富到哪去了?
B创造了100元财富,却得到500元,原来A创造的400元财富转移到B的口袋里去了。
难道这种分配方式不意味着B对A的一种剥削?
在原分配体制下为什么人的劳动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劳动者的成果被偷懒者无偿占有了。
其结果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穷。
所以,邓小平发动和领导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就是消灭不劳者剥削劳动者,进而消灭贫穷的一场革命。
问题是否完全解决了?
回答是否定的。
改革为的是消除平均主义分配形式下的剥削现象,但如果弄不好,可能会出现另外一些形式的剥削现象。
在改革转轨过程中,一个社会几种分配体制,在市场体制中,分配直接被纳入交换过程之中,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通过平等自由的交换获得了他们应有的报酬,而在计划体制中,无论你贡献多少,工资基本上是死的。
比如教师,他们为培养人才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可究竟得到了多少?
他们大部分的劳动成果通过人才的无偿交易无偿地转移到其它社会成员中去了。
社会上议论最多的所谓行业间分配不公的根源其实就在于此。
再次,知识产权法不健全,创造性发现的成果无偿被次级读物搬抄、编译和使用。
其结果越是艰辛的创造性劳动得到的越少。
著书者的稿费不抵出版的费用,而编书者可能获得较大的赢利。
还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追求个人利益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
这是正常的,但同时也很容易出现为了个人利益,利用国家政策上的空缺,不择手段无偿侵吞他人和国家利益的事情。
比如,把本来属于人民的权力转化为个人资本投入市场进行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某些经济行业进行垄断,保护非法,扭曲价格,阻碍正常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正当经营进行无理干预、敲诈勒索、白吃白拿,使大量应交国家的税金流入个人腰包。
如此等等。
已不胜枚举,更不用说那些贪污盗窃、制造假冒、倾售伪劣及各种名堂的损公肥私、掠他为己的行为了。
这一切现象都是社会财富的非正常分配,都意味着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被另一部分人的无偿占有,都意味着剥削现象的存在。
如何看待现阶段的剥削现象?
总之,消灭消剥,消除两极分化固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但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发展不足以达到消灭剥削时,剥削现象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蓬勃发展,剥削现象也成为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不可否认和日益突出的问题。
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与外资经济,是天生与剥削联系的。
据统计,1999年,我国的私营企业已达148万户,这还不算300万户挂靠“戴红帽子”的私营企业,另外还有3000万个体户和30万户和30多万户的外资企业,与此相关的是有7000万人处在雇佣劳动关系之中。
这表明,剥削现象的存在我国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那么,该如何看待?
首先,要超出道德层面看剥削。
剥削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有制出现而产生发展,也将随着私有制的没落而消亡。
历史表明,凡存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垄断的时候与地方,剥削就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例外。
诚然,剥削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无偿占有,这无疑是极不道德的行为。
但在经济学上,是否合理正当,不能用道德为衡量,而只能由生产力标准来判断。
一件事物,一种制度,是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只能看它能否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
剥削虽然不是道德的行为,但在财富有限的条件下,没有剥削就不可能有一部分人脱离生产劳动从事科学、文化、艺术的创造,从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类文明的诞生和发展,所以,我们不要忘记马克思的话,“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的正当性”,而不能一概否定。
第二,我国现阶段剥削的存在是合法的。
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现发展”,与此相应,“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部分,由此而产生的剥削也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所允许的。
第三,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来理解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
由于无产阶级革命几乎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获得成功的,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的尝试,但实践结果均不理想。
多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经历许多我们无法超越的阶段。
我国目前就处在这样一个无法超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至少要持续上百年时间。
在这个阶段,要加快生产力的发展,解决就业、资金、技术等许多问题,就必须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允许一定程度的雇工和剥削现象存在,这是为经济更快地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换句话说,允许剥削现象的存在是我们加快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第四,我国现阶段的剥削是受制约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企业的剥削程度实际上受着种种制约。
这表现在,在剥削剩余价值M中,有一块应归入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资报酬;另一块形成国家的种种企业税费,剩下的M,国家还要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利息税、遗产税等等方式进行调节。
由此看来,真正归资本所有者和雇主支配的剥削收入,不像传统商品价值公式C+V+M中“M”那样多,再说,非公有制企业的剥削仅限于经济剥削,不可能上升到“政治压迫”的地步。
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制约下,非公有制企业主不可能形成一个剥削的资产阶级。
◎存在的剥削问题如下:
1、资本为逐利将工资压在劳动力价值以下,使他们连最必要的生活资料都缺乏.
2、没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3、过度和高强度的劳动而不按《劳动法》给较高报酬。
4、长期拖欠工资,甚至赖钱不给,损害员工利益。
5、违背《劳动法》雇佣不满16岁的童工。
6公开侮辱欺压工人,严重侵犯人格和人权的。
首先,要超出道德层面看剥削。
剥削是一个历史范畴。
马克思也曾说:
“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的正当性”。
诚然,剥削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无偿占有,是极不道德的行为。
但在经济学上,是否合理正当,不能用道德为衡量,而只能由生产力标准来判断。
第二,我国现阶段剥削的存在是合法的。
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现发展”,与此相应,“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第三.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来理解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允许剥削现象的存在是我们加快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实践证明:
过早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不利于解决就业、资金、技术等许多问题。
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经历许多我们无法超越的阶段,如我国目前所处的至少要持续上百年时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四,我国现阶段的剥削是受制约的。
从经济剥削量来看:
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中的M的分配构成:
一、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资报酬;
二、形成国家的种种企业税费;
三、剩下的M,国家还要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利息税、遗产税等等方式进行调节。
从性质上看:
非公有制企业的剥削仅限于经济剥削,不可能上升到“政治压迫”的地步。
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制约下,非公有制企业主不可能形成一个剥削的资产阶级。
当我们说起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时,事实上是在对如何实现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平衡作出一种选择而已。
资本主义是一种选择,社会主义也是一种选择。
当然这里的前提是,承认资本存在的合法性。
以前我们是不承认的,认为社会主义就必须跟资本“作最彻底的决裂”,但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不能没有资本,资本为劳动创造条件和机会,没有资本,现代意义的劳动也不存在。
当然,也因为有了劳动,资本有了增值的可能。
资本为劳动创造条件和机会,劳动为资本增值提供可能,这都必须通过市场来实现。
好,现在我们来看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毫无疑问,资本主义的基本逻辑是:
以资本为出发点,通过为劳动创造机会,生产出各种社会消费品出售,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以实现资本增值,最后的落脚点还是资本。
从资本到资本,大众消费市场不过是资本赚取利润的一个中间环节。
但有趣的是,资本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必须让更多的民众加入到消费市场中来,也就是说,必须要让民众买得起各色消费品,大到房子、汽车,小到毛巾、肥皂,还有各种文化产品,如电影、电视剧、文学、绘画等等。
所以聪明的资本家愿意从高额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劳动的报酬给了劳动群体,同时时刻诱导劳动群体购买各种消费品,把给劳动群体的钱又赚了回去。
资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客观上--请注意,仅仅是客观上,而不是主观上--为大众消费提供了丰富的商品。
于是就有人认为,这样的经济模式已经很好地解决了资本与劳动的利益矛盾。
这就是资本主义。
那么社会主义呢?
社会主义是把劳动群体当作出发点,有意识地鼓励资本为民众多创造就业机会,有意识地--是主观上,而不仅仅是客观上--增加劳动群体的报酬,有意识地让更多民众能够加入到消费市场中,有意识地为民众拥有更多的财富创造政治、法律和社会的条件,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劳动群体的福祉。
从劳动到劳动,中间环节,如投资、开厂、生产、销售、消费……几乎跟资本主义的逻辑一样。
正如邓小平所说:
社会主义也需要市场经济。
所以社会主义跟资本主义的区别,只是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的不同。
事实上,当资本主义发展顺利时,仅从过程来看,跟社会主义没有什么两样。
只有到了危机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两者的区别就比较明显了。
今天发生在西方世界的金融危机,资本主义的解决方案,就是保护资本,牺牲劳动。
社会主义的解决方案就不应该是那样的了。
因为人类社会既需要劳动,也需要资本,劳动跟资本并不是势不两立的,所以,资本主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