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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2

第一节规划目的2

第二节规划依据2

第三节规划期限4

第四节规划范围4

第二章规划背景5

第一节区域概况5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6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9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10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3

第一节指导原则13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14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1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8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8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1

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26

第一节区域土地利用方向与重点26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7

第三节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31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5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35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35

第三节禁止建设区36

第四节限制建设区36

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38

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38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空间管制38

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40

第一节积极开展农用地整理40

第二节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合40

第三节及时复垦工矿废弃地41

第四节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41

第五节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41

第九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43

第一节交通运输项目43

第二节水利设施项目43

第三节能源项目44

第四节旅游项目44

第五节其他项目44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6

第一节行政措施46

第二节法律措施47

第三节经济措施47

第四节技术措施48

第五节其他措施49

附表50

表1安庆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50

表2安庆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1

表3安庆市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52

表4安庆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指标表53

表5安庆市各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占补”耕地指标表54

表6安庆市各县(市、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表55

表7安庆市各县(市、区)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指标表56

表8安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57

表9安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58

前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编制了《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明确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相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三、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

1.《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3.《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4.《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2030年)》;

5.《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汇编》;

6.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成果;

7.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三节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第四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安庆市行政辖区内七县一市三区,土地总面积15398.39平方公里。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安庆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中下游结合部、皖鄂赣三省交界处,北依大别山,南临长江,地处北纬29°47′~31°16′,东经115°45′~117°44′之间。

东与铜陵市、巢湖市相接,南与池州市及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西与湖北省黄冈市倚山相依,北与六安市相邻。

本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沿江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皖西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交通便利、区位优越。

安庆港是安徽省内水运能力最大的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

国道105、206、318交汇于此,沪蓉高速横贯东西,合九铁路贯穿境内5县(市),与大京九铁路相连,沿江铁路即将建成。

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等构成了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安庆作为连接我国华东、华中两大经济区的重要枢纽地位日益凸显。

二、自然条件

本市地势由西北大别山区向东南长江沿岸倾斜,山地、丘陵、圩区、水面、长江外滩组合比例为35:

33:

20:

10:

2。

西北部大别山地海拔400米以上,山间盆地和河谷平原是山区主要农耕区,中部丘陵海拔100~200米,南部长江冲积平原地势平坦,丘陵与平原之间夹有低山岗地湖泊带。

本市地处中亚热带和北亚热带季风气候过渡地带,热量资源丰富,四季分明,适宜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矿产资源70余种,土壤类型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水资源以地表水为主,径流量多年平均为91.15亿立方米,过境流量多年平均约9104亿立方米。

境内主要有沿大别山森林生态系统和沿江湿地生态系统两大生态功能区,湿地总面积13.3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8.70%。

安庆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国家森林公园5处,国家地质公园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处,省级风景名胜区5处及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

2005年,森林覆盖率35.10%,林木木材蓄积量2116.30万立方米。

三、经济社会条件

全市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怀宁县、桐城市、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7县1市3区,土地总面积15398.39平方公里。

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6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国内生产总值429.6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5.53亿元。

三大产业结构为20.8:

41.1:

38.1,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比重有大幅提高。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全市土地总面积1539839.23公顷,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1%。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154572.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98%;建设用地面积为157881.87公顷,占10.25%;其他土地面积为227384.38公顷,占14.77%。

农用地中,耕地37086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8%;园地25073.18公顷,占1.63%;林地588442.66公顷,占38.21%;牧草地351.42公顷,占0.02%;其他农用地169838.39公顷,占11.03%。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21155.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其中,城镇用地11060.22公顷,农村居民点99033.89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1061.71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33322.94公顷,占2.16%;其他建设用地3403.11公顷,占0.22%。

其他土地中,水域20191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1%;自然保留地25474.16公顷,占1.65%。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资源类型多样,区域分布差异明显

全市土地构成大致是“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格局。

东南部沿江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开阔,土层深厚,光热充足,雨热同期,农业开发历史悠久,适于农耕,是全市粮、油、棉、菜生产基地;西北部山地丘陵地区地形复杂,一般坡度较大,土层较薄,适宜发展林、果、牧业。

(二)农用地比重大,呈生态农业型模式

截至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4.98%,其中,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8.21%,林地在土地利用类型中居主体地位,土地利用呈生态旅游及生态农业型发展模式。

(三)人均耕地少,但后备资源丰富

1997—2005年,全市耕地减少27069.97公顷,人均耕地由0.067公顷下降到0.061公顷,低于全国和全省人均耕地水平,但全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为49367公顷,耕地后备资源丰富。

(四)土地利用受自然特征和人文因素的影响较大

全市土地利用程度、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效益,均随着地形地貌等自然特征的变化由西北大别山区向东南长江沿岸逐渐增大。

同时,非农业人口规模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长,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及耕地规模减少的影响尤为显著。

三、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占用耕地量大,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1997—2005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虽然实现了占补平衡,但受土地开发资金能力的限制,政策性生态退耕和不可预见灾毁等减少的耕地没有得到完全补充,2005年,耕地保有量比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尚有27870.37公顷的差距。

同期,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给耕地保护带来较大压力。

(二)土地利用较粗放,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

近年来,全市独立工矿大都沿交通干线发展,布局分散。

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长较快,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外延发展的局面,2005年,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44平方米,大大高于国家规定的150平方米用地标准。

(三)建设用地需求量大,但结构不够合理

由于经济的非均衡发展致使建设用地需求相对集中,局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1997—2005年,全市共新增建设用地17497.68公顷,占上轮规划目标的62.04%,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分别超出上轮规划指标的58.93%和28.05%。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土地管理措施,强化规划控制与引导,较好地协调了经济社会发展与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保护耕地资源

规划期间,全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436.53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按照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重点城镇和优势产业用地的原则,通过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等措施,规划期安排基础设施用地2155.92公顷,重点城镇用地5341.38公顷,优势产业用地3278.54公顷,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三)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上轮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为其他行业和部门的涉地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通过严格依据规划用地,对违规用地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证了规划的严肃性,全社会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四)有效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整治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较好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规划期内,全市实施生态退耕3.2万公顷,林木蓄积量显著增加,荒草地、滩涂的治理和绿化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随着长三角地区的辐射功能持续增强,本市凭借中部沿江地区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迎来承接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新高潮。

同时,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将为全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融入长三角步伐、打造皖鄂赣三省交界处中心城市、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创造了有利条件。

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到1400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0%,全市总人口620万左右,其中城镇人口248万人。

预计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3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20亿元,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8%,其中城镇人口376万人。

二、土地利用形势

但随着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全市土地利用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随着人口增长,要满足全市粮食需求,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需要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

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将占用大量耕地,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

由于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加剧了未来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耕地保护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规划期内,各项建设将占用耕地8779.38公顷,全面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任务艰巨。

(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要求迫切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的升级,形成了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同时又要保障扩大内需的用地需要,土地资源供需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亟待从根本上转变用地观念,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预计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提高近25%,城镇人口增加176万,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就将增加13169公顷。

(三)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对全市区域土地利用提出更高要求,但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将加大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难度。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煤炭、化工等重大产业的布局,机械、农产品加工等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等都要落实到具体的土地利用上,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难度加大,统筹协调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繁重,压力较大。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难度加大

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调整,必然要求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而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张又难以避免地影响极具生态价值的农用地,以及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

因此,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要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格局,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加大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力度。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合理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非农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的全面管护。

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严格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统筹安排各行业、各区域用地,特别是安排好近期全市建设用地。

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中心城镇和重点产业集聚区等用地。

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及各类建设用地的结构与布局,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双重目标。

三、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大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大农村居民点整合力度,促进建设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四、加强土地整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实施零散闲置宅基地和废弃工矿用地的复垦。

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适度开发宜农荒草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屏障和各类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一、加强市域土地利用统筹

统筹区域发展与区域土地利用,实行土地利用分区管制。

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实行重点保护。

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中心城区、重点城镇、独立工矿等用地扩展空间。

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通过“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产业用地布局。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与用地标准等,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和产业用地新增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加强城乡土地利用统筹

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

在强化城市带动作用的同时,为农村城镇化创造有利条件。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对分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集中改造,对废弃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逐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现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三、加强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

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优先保护基础性生态屏障用地。

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实施环境建设重点工程。

全市土地利用以保持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土地整治,限制生态脆弱地区的开发建设,重视建成区内生态环境和景观的建设,严控建设用地无序扩张。

根据全市自然资源条件和发展特点,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探索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

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等多重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69918.8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536.79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3536.79公顷。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67973.3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8779.38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8779.38公顷。

规划期间,确保全市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314905.10公顷。

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做好存量挖潜与增量统筹。

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结构,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至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62980.46公顷、124870.17公顷和26695.9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02.9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4932.7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3536.79公顷。

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68737.76公顷、128392.97公顷和35290.9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22.0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12297.1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8779.38公顷。

三、大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来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以土地供应的硬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到2010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111.23平方米和111.74平方米以内。

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

以基本农田整理为重点,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对“空心村”和废旧宅基地进行整治,加强对矿区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工矿废弃地。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优先开发缓坡丘陵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土地整治总规模分别为6281.95公顷和14319.98公顷,补充耕地分别为3536.79公顷和8779.38公顷。

规划期末,全市林地面积达到614012.01公顷,林地覆盖率达到40%。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农用地结构,实现农用地规模稳中有升,通过土地整治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15947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30%,比2005年增加4901.41公顷;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16609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73%,比2005年增加11523.11公顷。

(一)严格保护耕地

有限度地调减耕地保有量,确保实现全市耕地保护目标。

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不少于36991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2%,比2005年减少948.52公顷;到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不少于36797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0%,比2005年减少2893.98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14905.10公顷。

(二)适当减少园地

推进特色园地的规模化和基地化,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

到2010年,园地面积为2485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比2005年减少217.71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2473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比2005年减少334.99公顷。

(三)逐步扩大林地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林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

到2010年,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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