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材料见证取样有什么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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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材料见证取样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材料见证取样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材料见证取样有什么规定?
见证的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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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见证,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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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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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
众所周知,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而建筑材料检验则是建筑现场材料质量控制的重要保障。
因此,见证取样和送检是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见证取样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
有的工作者取样欠真实、不规范;有的现场试验人员对施工试验了解不深,没有做深入细致的研究;也有的见证者“证”而不“见”,弄虚作假,致使试样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
所以,见证取样工作开展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现就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管理,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见证取样规定
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内容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②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
①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
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见证取样范围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
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见证取样管理
一、见证人员的管理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检测机构实验室对见证取样送样检验的试件,无见证人员签名的检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员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见证检验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可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验。
提高见证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见证人员的管理,是搞好见证取样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建立取样员和见证人员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样管理的有效措施。
通过工作台帐可分别对取样员和见证员各自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反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应按有关法律、规章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见证取样送样专用工具
为了便于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防止串换,减少见证人员伴送样品的麻烦,保证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介绍三种简易实用的送样工具。
这些工具结构简洁耐用,加工制作容易,便于人工搬用和各种交通工具运输。
1.A型送样桶
(1)用途
a.适用150mm×150mm×150mm的混凝土试块封装,可装3件(约24kg)。
b.若用薄钢板网封闭空格部分,适用70.7mm×70.7mm×70.7mm砂浆试样封装,可装24件(约18kg)。
c.如内框尺寸改为210mm×210mm,可装100mm×100mm×100mm混凝土试块16件(约40kg)。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174mm×174mm×520mm。
2.B型送样桶
(1)用途
适用Φ175mm(Φ185mm)×150mm的混凝土抗渗试块封装,可装3件(约30kg),也适用于钢筋试样封装。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Φ237mm×550mm。
3.C型送样桶
(1)用途
a.适用240mm×115mm×90mm的烧结多孔砖试样封装,可装4件(约12kg)。
b.适用240mm×115mm×53mm的普通砖试样封装,可装8件(约20kg)。
c.可装砂、石约40kg,水泥月30kg,或可装土样月40个。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Φ300mm×400mm。
见证取样验收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
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
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
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监理单位认可后即可用于建筑工程。
取样方法及数量见附表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
而合同要求,商品砼由地铁总公司指定供应商供应,承包商应提前联系该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后方准使用。
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
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应情况特殊,不能使用商品砼的必须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
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
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
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
(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证取样意义
随着基本建设任务的迅速开展,建筑施工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当前建筑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少建筑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的资质,队伍素质低下,技术力量薄弱。
小企业挂靠大公司或“搞家族式”的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使一些单位在原材料取样或砼、砂浆试块制作中弄虚作假,导致检测单位签发的检测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从而使工程上使用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及时发现,给工程留下了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少数检测单位的个别检测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三是个别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对见证取样工作缺乏足够重视,见证人员(持证人员)数量不足或缺乏见证取样方面的知识,造成管理工作的“不作为”,从而使材料检验方面工作失控。
四是“甲供”材料、设备较多,甲方没人去送试,施工单位拿过来就用,监理单位束手无策。
为了扭转上述的不规范、不重视、不作为的局面,监理单位责任是十分主要的。
因此,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都必须强制执行有关规定。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同时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及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并参与材料进场取样的见证工作。
对甲供材料,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材料、设备合格证、备案证,并对应该检测的材料取样送检,并将检测报告提供给施工单位以便归档。
2、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必须是有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证明,有备案证等。
材料进场后,应将材料质量合格证,备案证及材料报验单报送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验及核对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材料的出厂日期、批号、数量等,符合要求后,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监理人员见证,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将取好的试样做好标记,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试验。
3、检测部门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定效力。
检测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为防止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应规定送样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取样员签字,并与检测单位约定,没有监理单位公章或无见证人员签字,检测单位不得接收试样,当试样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通知业主或见证员,不得先与施工单位联系。
4、监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必要时应轮流对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员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
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刁难施工单位,更不能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来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做到客观、公正,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必须坚持现场取样见证,要求取样方法按规定进行操作,使样品具有较充分的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名,对于重要的试件如钢筋、水泥等,见证人员必须见证施工单位取样和送检,并做好记录以便归档;试验报告出来后,经见证员(监理人员)审核和加盖监理公章后才能存档;并由见证员做好试验记录登记表,内容包括取样日期、使用部位、取样人、见证人、试验报告编号、报告返回日期、试验结果等;较大的工程、为防止施工单位在砼试块、砂浆试块上弄虚作假、如特制试块、更换试块、多做试块张冠李戴等,监理单位应建立自己的养护室,随时抽取砼及砂浆试块进行检测。
若检测结果与施工单位的试块检测结果出入较大时,应进行分析,搞清原因。
为了做好上述工作,监理部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办法,对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这些内容可写到监理细则中去;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见证取样和送样工作的专题会议,要求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工作程序执行,对违反操作程序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以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见证的作用,真正起到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
理工程师主持召开见证取样和送样工作的专题会议,要求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工作程序执行,对违反操作程序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以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