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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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自查工作报告
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按照通知进行自查,现将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如下:
1、没有设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2、没有专(兼)职监测人员、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
根据以上在自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我们立即进行整改,逐一落实,具体措施为:
1、加强领导,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监测管理工作,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组长为两位副院长,下设各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院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深化思想,提高认识。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承担管理工作职责。
3、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知识宣传和培训。
总之,通过此次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自查,使我们认识到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虽然我们对有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对此我们有信心和义务去完成。
xx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
放射科不良事件自查报告放射科医疗安全为了加强对放射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放射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放射科工作特点
1、放射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
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
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
4、不少放射检查需要预约进行,有些检查预约时间较长,可能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
5、放射检查是整个诊疗工作的一部分,与其他环节相互影响。
其他环节的问题也可能引起对放射检查的不理解或不满。
二、放射科常见的医疗事故争议
1、窗口的服务态度;
2、各类检查的误漏诊;
3、未能按限时要求检查或出报告;
4、同一病人前后报告不一致;
5、碘过敏反应。
三、放射科医疗事故争议的防范措施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专业组长做好本组内各方面的工作,对本组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发展成今天的cr、dr、数字胃肠造影、ct、磁共振、在x线检查方法增多,工作量增大,诊断准确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患者所承受的检查费用也相应增加,患者对放射工作者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综上所述,放射科做好与临床的沟通,不仅放射科医师要增长临床知识,提高诊断水平,临床医师也要提高业务能力,重视影像诊断报告。
只有两者沟通好才能使影像检查为临床诊断提供正确的线索,避免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检查,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分析常见的引起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的原因,
我们发现不外乎以下几点:
①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②与临床沟通不够;③诊断水平有限:
这不仅包括放射科的影像诊断水平,也包括临床的诊断水平,临床医师既不能过分依赖影像诊断报告,也不能不重视或忽视影像诊断报告,只有两者的诊断水平都提高了,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才会真正减少乃至杜绝。
放射科科
第三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
每题5分,共50分。
1.由医疗行为自然转归患者造成损害,或两者皆有。
2.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鼓励自愿、主动上报全院范围内适用,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4.医院鼓励职工主动
5不良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名词解释。
10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简答题。
每题20分,共40分。
1.不良事件报告原则是什么。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
[xx]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xx]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意义。
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纠纷发生
有利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制定相应规范
第四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
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
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医务科闫宏图专职受理并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
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报告性质分为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两类。
(一)强制报告范围:
1、严重医疗差错,致病人残疾或死亡;
2、事件可能会被公开;
3、可能会受到处罚。
(二)自愿报告范围:
1、各种各样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
2、事件将被保密;
3、有助于发现医疗安全隐患;
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
四、报告程序、形式及时限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报告医务科闫宏图;护理事件上报护理部杨茹;后勤事件上报总务科杨春雷;安全事件上报保卫科周传明;设备事件上报设备科王占元;医务科、质控办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接报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个月科室优质高效考核和年终的科主任考评内容。
五、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16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
诊疗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2)医疗处置事件:
包括:
误诊、漏诊、误治、治疗不及时、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检验、检查结果误判;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及神经受损等并发症。
(3)手术事件。
麻醉、手术中的不良事件。
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术中死亡、术中及术后出现并发症。
(4)医疗器械事件。
内固定断裂、松动、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如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
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
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输液反应,病人在院内自行注射管制毒麻药品。
(6)烧烫伤事件。
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伤害及意外事件。
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跌倒、坠床、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事件。
(8)院内感染相关事件。
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9)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等。
。
(10)输血事件:
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反应等不良事件。
(11)公共设施事件:
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天灾、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2)非预期事件:
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
(13)治安事件:
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
(14)针扎事件:
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
(15)病人约束事件。
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16)其它事件。
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六、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上报事件进行分析、反馈,若事件情节严重立即上报分管院领导(孟宪文石弘陈先领常春雨吕冰副院长),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督促科室、护理单元落实。
七、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a)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b)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c)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和加分。
d)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八、医疗不良报告制度的组织机构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整改小组
组
长:
张建明
副组长:
孟宪文、石弘、陈先领、常春雨、吕冰、成
员:
闫宏图、杨茹、王占元、杨春雷、周传明
报告系统网络
科室、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
质
量
管院领导—理
委
员
会
职能科室
科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
室
第五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县保健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国家卫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及时、主动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通过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
医院鼓励科室和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手术、输血、感染等与医疗活动有关的事件)。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职能部门立即处置。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
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2、紧急电话报告。
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
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医务科。
2、护理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感控办。
4、药品不良反应。
报告药械科。
5、器械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药械科。
(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差错、事故报告处理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总值班。
六、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院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七、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或减轻处罚;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主动报告。
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在阻止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当月质控给予0.2分的奖励。
(二)对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医院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对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对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对在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医院批准后予以奖励。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