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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XX学校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管理办法

2.XX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3.XX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4.XX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5.XX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6.XX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规程

7.XX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8.XX学校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职责

9.XX学校实验员岗位职责

10.XX学校实验教学管制度

11.XX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12.XX学校实验室三废处理规定

13.XX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14.XX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5.XX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16.XX学校实验指导教师承担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17.XX学校实验指导教师管理规定

XX学校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管理办法

为保障实验教学的有效运行,加强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教务处为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直接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全院各系、部实验耗材的计划审查、汇总、上报批准及采购工作。

二、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范围

本办法所属的低值易耗实验材料,是指用于实验教学的易耗、易损或只能一次性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品,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资(包括实验用动植物)。

三、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计划与购置

1、低值易耗实验材料供应实行全院统一管理。

各实验室应于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根据本学期各实验室开设的实验项目、实验学生人数、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情况,由实验(训)室管理人员提出本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申购计划,填写“XX学校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申购计划表”,报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负责人审批签字,交教务处审核合格后,报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后由实验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

原则上不组织临时性采购。

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分散采购。

因不按要求上报计划,导致实验(训)课不能正常开设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实验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应于每学期开学后4周内将物品采购完成,对于采购有困难的物品应及时和相应系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对于采购回来的低值易耗实验材料,应及时填写“入库单”验收入库,如出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物品采购完成后实验办公室应及时通知相关系部按要求领取物品。

任何实验(训)室和个人未经实验办允许不得私自接收供应商的采购物品。

3、对有毒、易燃、易爆物资的采购要严格把关,经系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实验办公室备案,按上述程序采购。

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并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

4、物品采购本着用多少采购多少的原则,不得大量库存,防止变质、失效,造成浪费。

四、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领用与库房管理

1、各实验室领用低值易耗实验材料时,实验员凭实验用品申购计划表,按实际上报购买清单办理领用手续。

2、根据计划预算,归口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实验室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并负责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严格记录好本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消耗、维修、丢损和报废情况。

3、教务处实验办公室应建有低值易耗品总帐,各实验室必须建分户帐,定期进行盘库。

教务处及实验办公室要对各实验室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与清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

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XX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确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实验室安全有关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据本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种类及其适用

第三条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的种类:

(一)书面检查。

违规行为人以书面形式对违规行为做出检讨,包括违规事实、违规原因及整改措施;

(二)诫勉谈话。

由特定主体对违规行为人进行谈话及诫勉教育,指出其存在问题,督促其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

(三)通报批评。

以一定形式将违规行为人的违规事实在学校或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内予以公布;

(四)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违规行为人丧失参与学校或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相关评奖评优的资格,或违规单位丧失参与学校相关评优评奖资格;

(五)责令经济赔偿。

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时,学校有权要求违规行为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行政处分。

处分种类及运用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责任追究的种类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四条对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视情节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应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一)未按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

(二)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或未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未履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或不认真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四)未配备必要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

(五)未按规定储存、摆放实验室各类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压力气瓶等)造成安全隐患;

(六)违反、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购买、运输、使用或处理实验室中危险化学品(不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压力气瓶、各类仪器设备、生物实验物品及相关废物;

(七)违反、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生物安全、保密安全、水电消防(包括防雷)安全及日常内务安全规定;

(八)未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及相关仪器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

(九)不服从、不配合政府部门、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学校职能部门、本单位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

(十)接到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或未及时告知、组织、督促整改;

(十一)未根据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或未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十二)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隐瞒不报。

第五条对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应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应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内各类评奖评优资格、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损失:

(一)屡次发生第四条规定的行为;

(二)未经审批私自购买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三)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被盗或遗失,或发生上述情况不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四)暴力抗拒政府部门、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学校职能部门、本单位管理和检查,或对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

(五)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管理失误造成他人可以随便进出被封实验室,或得知他人私自启封被封实验室,有义务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但未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由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原因,致使在本人负责的实验室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一般财产损失、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七)私自改变实验室室内格局或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拆改从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第六条对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应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取消年度内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和记过及以上处分,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损失:

(一)由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原因,致使负责的实验室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或给学校或他人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二)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立即组织救援、未采取措施处置、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或未及时将事故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三)擅自将危险化学品带离保管场所的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程序

第七条责任追究权限

(一)发现有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行为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需要在系部范围内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的,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认定责任后直接决定;

(三)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的,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学校决定;

(四)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需要取消评优评奖资格的,由系部认定责任并决定后报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后报学校决定;

(五)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需责令赔偿损失的,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学校认定责任后,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六)需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认定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并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报学校做出决定。

(七)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第八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发现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时,责任追究决定做出部门应当查清事实、收集证据,认真做好调查笔录,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调查工作;

(二)在对责任人或单位做出责任追究决定之前,应告知其拟追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对其陈述和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三)责任追究决定做出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责任追究决定书送达被追究人或被追究单位负责人。

直接送达决定书有困难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四)需给予行政处分的,处分程序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诉与处理

(一)被追究人或被追究单位,对责任追究决定(不含行政处分)有异议,可在接到责任追究决定书或者应当知道该责任追究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责任追究做出部门或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二)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核并做出申诉处理结果。

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受理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三)在受理申诉期间发现责任追究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做出责任追究决定的,应当撤销该责任追究决定,重新审查;

(四)在受理申诉期间发现适用规章制度错误、对违规行为情节认定有误或责任追究种类适用不当的,应当变更责任追究决定;

(五)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的执行;

(六)被给予行政处分的,其申诉程序及处理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规定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安全工作,保证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学校资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安全检查采取多种检查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学校大检查、季节性检查、假期前检查、日常检查和抽查,全面性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系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日常检查随机进行。

学校大检查: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处的安排,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中的实验室专项检查。

季节性检查:

根据季节性特点,有重点的进行安全检查。

假期前检查:

每年的寒暑假前,对各实验室进行拉网式检查。

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日常检查与抽查:

组织人员经常性的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和抽查,对用火、用电、用水、危险、有毒物品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条各种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认真填写《XX学校实验(训)室安全检查报告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令其纠正。

第四条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下发《XX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五条学校实验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

第六条各系部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经常性地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XX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名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事故组织机构、职责、应急电话

(一)由教务处、安全工作处、学生处、后勤处和各系部组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

组长:

主管校长

组员:

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安全工作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各系部主任、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实验室所在科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校医室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5、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6、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

(三)应急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

120

校教务处:

XXX

校安全工作处:

XXX

校学生处:

XXX

校医务室:

XXX

后勤处:

XXX

二、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级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

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A级事故:

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级事故:

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三、应急响应

(一)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类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二)实验室值班人员、安全员、实验室相关成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2、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报告的对象为:

1、A级事故:

发生A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组长,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B级事故:

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和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

(三)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1、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2、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学校安全工作处、110或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安全工作处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四、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其事故性质和类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别处理:

(一)实验室污染应急处理预案

1、一般病原微生物污染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进行现场消毒;

(5)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抢救等措施;

(6)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3、化学性污染

(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

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4、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

(1)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2)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二)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三)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四)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

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

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

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

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

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五)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3、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

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六)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

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

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

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七)大型仪器故障及玻璃器皿刺伤或切割伤应急处理预案

1、受伤人员马上脱下工作服,消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碘伏或酒精进行皮肤消毒。

并纪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保留完整的原始纪录。

2、潜在危险性气溶胶的释放。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一小时内)严禁人员入内,并在门口上张贴“禁止入内”的标志。

3、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溢出污染时应立即戴上手套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物质或受感染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

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让其作用30分钟后清理污染场所。

所用于清理的抹布、纸巾按医疗垃圾处理。

4、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试管破裂:

如果机器正在运行,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工作人员戴上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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