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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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除佘山岛及涉外的事项,由所在区(县)海洋局负责受理并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分项:
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浦东新区海洋局负责对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进行审批。
(二)审批内容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三)法律效力
获得准予许可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
(四)审批对象
需要在浦东新区管辖海域内的无居民海岛上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活动。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
2.符合本市海岛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
3.不得对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景观及管理设施造成损害;
4.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按自然保护区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由申请事项进行说明;
2.符合本市海岛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
3.不得对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景观及管理设施造成损害;
4.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按自然保护区规定执行。
(三)延续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由申请单位对延长样本采集活动期限进行说明;
2.不得对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景观及管理设施造成损害;
3.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按自然保护区规定执行。
六、审批数量
无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2、申请材料需提供的材料深度和数量应符合市海洋局的行政许可要求。
3、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质
数量
分类
要求
新办
变更
延续
1
在无居民海岛生物(非生物)样本采集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完整填写
√
2
浦东新区海洋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变更事项、变更理由
√
3
浦东新区海洋局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变更事项、变更理由
√
4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单位的:
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②申请人为个人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如单位或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与申请表中填写申请人、法人一致
√
√
√
5
生物(非生物)样本采集方案
原件
1
纸质
已完成审批手续
√
6
生物(非生物)样本采集中针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方案
原件
1
纸质
√
7
相关教学、科学研究资信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
√
(三)申请文书名称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申请书》(见附录2)
八、审批期限
(一)申请期限:
无限制
(二)网上预审期限:
5个工作日。
(三)受理期限:
经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
(四)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浦东新区海洋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浦东新区海洋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依法接受、配合行政机关进行实地核查和监督检查。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浦东新区海洋局)行政审批处
窗口接收地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06室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06室行政审批处
(二)电话咨询
(021)28282729
(三)网上咨询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审计室
通讯地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420室
邮政编码:
200020
(二)电话投诉
(021)58788388*64420
(三)网上投诉
十五、办理方式
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的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1)审查环节
1)申请:
申请人填写浦东新区海洋局提供的备案申请表,向浦东新区海洋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
浦东新区海洋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
浦东新区海洋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
如需实地踏勘、技术评审和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由浦东新区海洋局组织实施。
4)许可决定:
浦东新区海洋局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许可送达:
浦东新区海洋局将批件寄往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
(2)审查方式
以书面审核为主,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审批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
的申请和办理。
十六、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浦东新区网上政务大厅()上公开审批结果。
附录1
办事流程示意图
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审批的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录2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申请书》(示范文本)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申请书》
编号:
由受理部门填写
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
上海XX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
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
张XX
邮编
XXXXXX
注册资金
XX万元
传真
021-XXXXXXXX
联系人
李XX
联系电话
021-XXXXXXXX
备注
项目名称
XX科研活动
活动时间
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样本采集活动计划和内容
具体描述采集活动计划和内容,如登岛方式、采集方法、采集种类等
样本采集活动使用设备和仪器
罗列采集设备和仪器
样本采集活动计划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可在此填写
样本采集人员说明(可另附页)
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身份证号码
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预审意见:
(本格内容由预审部门填写)
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审核意见:
(本格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审批意见:
(本格内容由审批部门填写)
主管领导:
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