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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取费细览doc

 

电网建设常见取费细览

 

35KV及以上电网建设常见取费一览

说明:

摘自《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一、措施费标准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本标准中的措施费项目与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相比,缺少了部分费用项目,该部分费用的归属如下:

(1)二次搬运费:

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按照本标准及《机械台班单价定额》的规定计算。

(3)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以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4)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5)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包括在施工企业管理费中。

(6)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采取的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在“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项下,作为独立项目列入临时工程。

对于措施费,根据建标[2003]206号文确定的“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情况自行补充”原则,本标准中补充了部分电力工程特有的项目,但合理工期之外的赶工、施工降水排水、交叉跨越措施、施工围堰、施工平台(栈桥)、修路修桥及涵洞加固、己完工工程保护、封

航施工措施、停电施工临时过渡措施等,在电力行业费用计算体系中按如下原则考虑:

1、施工平台(栈桥)在定额中己经摊销。

2、已完工工程保护已经以清理、点交为界分别在施工企业管理费和项目法人管理费中予以考虑。

3、线路的交叉跨越措施按定额有关规定在本体工程项目中计列。

4、施工降水排水、施工围堰等防护措施列入临时工程。

5、属于工程施工的修路修桥及涵洞加固、封航施工措施、停电施工临时过渡措施列入其他费用的临时工程项目。

6、属于设备运输的修路修桥及涵洞加固、封航施工措施、停电施工临时过渡措施列入其他费用的大件运输措施费。

7、赶工费用按照谁提出谁负担的原则处理,如果是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的,应从基本预备费中列支。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合理工期要求,建筑、安装工程必须在冬季、雨季期间连续施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

其内容包括:

在冬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养护、采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降低工效而发生的补偿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见表3.3.4.1-l)

安装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1-l)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1-l)

电缆线路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1-l)

光缆线路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1-l)

表3.3.4.1-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地区分类

费率%

变电工程

建筑

0.89

1.6

1.91

2.73

3.41

安装

7.56

10.71

16.38

21.46

23.50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4.91

6.95

10.63

13.90

17.14

电缆线路工程

3.78

5.35

8.19

10.73

11.80

系统通信工程

通信站建筑

1.13

1.61

2.43

3.48

4.34

通信站安装

7.71

10.92

16.71

21.89

23.97

光缆线路工程

6.45

9.12

13.94

18.21

20.37

注1:

电缆线路工程中,与市政共用的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执行地方市政定额及取费标准,下同。

注2:

通信站建筑工程费率适用于独立建设的光端站、载波站、中继站工程,随变电站工程同时建设的通信站工程建筑取费执行变电工程费率,下同。

注3:

随架空送电线路同时架设的光缆工程取费执行架空线路工程费率,下同。

注4:

换流站及串联补偿站工程执行变电工程费率,下同。

注5:

地区分类见表3.3.4.1-2,下同。

表3.3.4.1-2地区分类表

地区分类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

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河北(张家口、承德以南地区)、重庆、四川(甘孜、阿坝州除外)、云南(迪庆州除外)、贵州

辽宁(盖县及以南地区)、陕西(榆林以南地区)、山西、河北(张家口、承德及以北地区)

辽宁(盖县及以北)、陕西(榆林以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以南各盟、市、旗,不含阿拉善盟)、新疆(伊犁、哈密地区以南)、吉林、甘肃、宁夏、四川(甘孜、阿坝州)、云南(迪庆州)

黑龙江、青海、西藏、新疆(伊犁、哈密及以北地区)、内蒙古除四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使用说明】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需要在冬季施工所采取的混凝土添加防冻剂费用。

混凝土添加防冻剂费用按照定额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参考建筑工程定额使用说明。

防雨遮盖措施费用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已经综合考虑。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没有考虑台风、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原因是:

台风、暴雨、暴风雪等极恶劣天气属于不可抗力,所发生的损失费用在基本预备费中考虑。

2.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见表3.3.4.2)

安装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2)

注:

送电线路工程(大跨越工程除外)、系统通信工程不计此项费用。

表3.3.4.2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建筑

0.11

安装

1.05

【使用说明】

(1)夜间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赶工费用,按照施工规范正常要求的轮班作业费用在定额和夜间施工增加费中综合考虑。

(2)在城区施工的电缆线路工程应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主要原因是:

1)目前大多数城市考虑市政、交通等原因,白天施工时间很短,有的甚至不允许白天施工,如北京市规定四环以内及繁华地段必须在夜间施工。

2)从工艺角度,电缆敷设及电缆头的制作、抽真空注油等工序必

须连续施工才能保证质量。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生产、检验、试验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表3.3.4.3-l、表3.3.4.3-2)

安装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费率(表3.3.4.3-1、表3.3.4.3-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费率(表3.3.4.3-l)

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费率(表3.3.4.3-1)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费率(表3.3.4.3-2)

表3.3.4.3-1送变电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费率

工程类别

变电工程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工程

建筑

安装

费率%

0.67

6.95

5.38

5.17

表3.3.4.3-2系统通信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费率

工程类别

通信站工程

光缆线路工程

建筑

安装

费率%

0.75

7.65

5.58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海拔、酷热、严寒等地区施工,因特殊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见表3.3.4.4)

安装工程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4)

【使用说明】

(1)送电线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费率。

(2)特殊地区是指具备特殊地理和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地区,通常海岛的地理和气候等自然条件与沿海陆地基本一样,故不能称之为特殊地区。

表3.3.4.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类别

高海拔地区

高纬度寒冷地区

酷热地区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费率%

1.17

6.50

0.98

5.50

0.86

4.75

注1:

高海拔地区指平均海拔高度在3000m以上的地区。

注2:

高纬度寒冷地区指北纬45°以北地区。

注3:

酷热地区指面积在l×l04km2以上的沙漠地区,以及新疆吐鲁番地区。

5.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满足现场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在现场必须搭设的生活、生产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其内容包括:

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或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等。

电网工程临时设施包括:

职工宿舍,办公、生活、文化、福利等公用房屋,仓库、加工场、工棚、围墙等建、构筑物,站区围墙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水、电(含38OV降压变压器)分支管线,以及建设期间的临时隔墙等,但不包括下列内容:

①施工电源:

施工、生活用380V变压器高压侧以外的装置及线路。

②水源:

场外供水管道及装置,水源泵房,施工、生活区供水母管。

③施工道路:

场外道路,施工、生活区的建筑、安装共用主干道路。

④通信:

场外接至施工、生活区总机的通信线路。

计算公式:

临时设施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见表3.3.4.5)

表3.3.4.5临时设施费费率

地区分类

费率

%

变电工程

建筑

2.14

2.59

2.96

3.14

3.34

安装

2.41

2.76

2.92

3.26

3.56

架空线路工程

1.87

1.95

2.04

2.18

2.55

电缆线路工程

6.4

7.05

7.93

8.60

9.38

系统通信工程

通信站建筑

2.24

2.71

3.09

3.29

3.49

通信站安装

1.40

1.61

1.76

1.95

2.17

光缆线路工程

2.08

2.48

2.79

3.07

3.43

注:

扩建工程乘以0.9系数。

【使用说明】

(1)临时设施费中不包括现场工人生活所用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卫生清理等费用,该费用在企业管理费统筹考虑。

(2)临时设施费中已经包括380V施工、生活变压器费用。

(3)临时设施费中已经包括工程完工后施工临时设施的拆除、清理费用。

(4)临时设施费中已经综合考虑了现场临时建筑及构筑物建设标准化并可多次使用、施工企业机械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使现场人员大幅减少以及工期缩短等因素。

6.施工机构转移费:

施工机构转移费是指施工企业派遣施工队伍到所承建工程现场所发生的搬迁费用。

其内容包括:

职工调遣差旅费和调遣期间的工资,以及办公设备、工具、家具、材料用品和施工机械的搬运费等。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表3.3.4.6-1、表3.3.4.6-2)

安装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人工费×费率(表3.3.4.6-1、表3.3.4.6-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人工费×费率(表3.3.4.6-l)

电缆线路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人工费×费率(表3.3.4.6-1)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人工费×费率(表3.3.4.6-2)

表3.3.4.6-1送变电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率表

电压等级

kV

110及以下

220

330

500

750

费率

%

变电工程

建筑

1.53

1.48

1.32

1.24

1.22

安装

14.32

13.78

12.50

10.95

10.26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3.59

3.37

2.84

2.71

2.44

电缆线路工程

2.32

表3.3.4.6-2系统通信工程施工机构转移费费率

项目

费率

%

通信站工程

建筑

1.12

安装

8.30

光缆线路工程

2.10

【使用说明】

(1)费率中己经包括施工机构在进场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过桥费。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表3.3.4.7-l、表3.3.4.7-2)

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人工费×费率(表3.3.4.7-l、表3.3.4.7-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人工费×费率(表3.3.4.7-1)

电缆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人工费×费率(表3.3.4.7-l)

光缆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人工费×费率(表3.3.4.7-2)

表3.3.4.7-1送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费率

工程类别

变电工程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工程

建筑

安装

费率%

0.65

8.94

2.52

2.76

粤电定〔2010〕23号

直接工程费1.04

14.3

3.78

8.28

表3.3.4.7-2系统通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费率

工程类别

通信站工程

光缆线路工程

建筑

安装

费率%

0.4

4.28

0.85

粤电定〔2010〕23号

5.10

二、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

规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是指按照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交纳的保险、保障费用,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组成。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社会保障费=直接工程费×0.18×缴费费率

安装工程社会保障费=人工费×1.6×缴费费率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社会保障费=人工费×1.12×缴费费率

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工程社会保障费=人工费×1.2×激费费率

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住房公积金=直接工程费×0.18×住房公积金缴费

费率安装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6×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空送电线路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12×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2×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按《转发南网定额站<关于实施电网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通知>》(粤电定〔2008〕7号)的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缴费费率为28%(其中:

养老保险费率为18%,失业保险费率为2%,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8%),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为20%。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直接工程费×0.15%

安装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3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3%

电缆线路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31%

光缆线路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3%

(二)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其费用内容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补贴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财务费、税金及其他。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直接工程费×费率(见表3.3.7-1、表3.3.7-2)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7-1、表3.3.7-2)

线路工程企业管理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7-1、表3.3.7-2)

表3.3.7-1送变电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变电工程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工程

建筑

安装

费率%

8.66

73.93

45.62

47.91

表3.3.7-2系统通信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通信站工程

光缆线路工程

建筑

安装

费率%

8.14

67.63

23.70

【使用说明】

(1)本标准中取消了财务费用项目,相应费用内容已经计入企业管理费。

(2)工程排污费用在企业管理费中已经考虑,不另单列。

(3)施工企业的投标活动成本在企业管理费中统筹解决。

(4)在合理工期内的电网工程移交前的看管费已经在企业管理费中综合考虑。

(5)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定额管理职责分工,电力施工企业承担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无需向地方定额站交费。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计算公式:

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见表3.3.8)

表3.3.8利润率

工程类别

变电工程

送电线路工程

系统通信工程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利润率%

6

5.5

5

5

第三节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计算公式: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一、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使用说明】

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

二、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

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计算公式:

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

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

(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

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见表3.4.3.1。

表3.4.3.1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序号

适用地区

费率

%

1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3.0

2

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

3.2

3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3.5

4

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

3.8

5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4.5

6

西藏

具体测算

注:

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

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

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

第四节其他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其他相关费用。

包括: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生产准备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基本预备费。

计算公式:

其他费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十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十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十生产准备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基本预备费

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土地征用费:

土地征用费是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费、证书费、手续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

计算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3、迁移补偿费:

迁移补偿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住宅及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通信线、铁路、公路、沟渠、管道、坟墓、林木等进行迁移所发生的补偿费用。

4、余物清理费:

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计算标准:

余物清理费按照表3.5.2.4中的费率计算,并应扣除残余物回收金额。

表3余物清理费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费率

%

建筑

工程

一般砖木结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10

混合结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20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条件爆破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20

无条件爆破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0~50

临时简易建筑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8

金属结构

拆除后金属结构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55

拆除后金属结构不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8

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45

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2

送电线路及通信线路

拆除后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62

拆除后不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5

铁路工程

铁路站

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18

铁道线

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10

注1:

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5km部分的渣土运杂费。

注2: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费。

【使用说明】

(1)余物清理费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工程新建直接费是指概算编制年的新建直接费,其中措施费项目中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2)此处所说的残余物指的是拆除工程中包含在建筑安装定额中的材料的回收价值。

旧设备以及线路工程中的铁塔、导线等由于已经形成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5、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是指按照送电线路有关规范要求,对线路走廊内非征用和租用土地上需清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赔偿所发生的费用。

计算标准:

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使用说明】

城市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中的城市道路挖掘和破路费、绿化赔偿费列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计列。

6、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是指拟建送电线路与现有通信线路交叉或平行时,为消除干扰影响,对通信线迁移或加装保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本费用中不包括线路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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