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协议书通用版.docx
《股东出资协议书通用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东出资协议书通用版.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股东出资协议书通用版
股东出资协议书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个,社会团体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_________个。
分别为: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_______
3、注册资本:
______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第二条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3、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15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9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20%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
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
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签订。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签名:
年
月
日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分别为:
,现住,身份证号码。
,现住,身份证号码。
,现住,身份证号码。
,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址为,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2、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3、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4、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注: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3年。
董事分别为、,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3、公司设监事1名,由担任,每届任期为3年。
4、首任总经理1名,由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首届
经理班子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事会公开向
社会招聘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
权利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
临时账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
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
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
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
为。
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
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在接到转让
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
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注: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
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
4、(注:
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
十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
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
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
十三、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
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
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各股东对公司登记
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五、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十六、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
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
年月日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
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股东出资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
,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
,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
,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
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
主营,兼营。
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11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
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
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
经协商仍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
,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
,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
,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
×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
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
主营钢材,兼营。
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