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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

复   杂: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中   等: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简   单: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

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为复杂类型。

地质灾害主要分为: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六种类型,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是目前所有地质灾害发生次数中最多的三种。

上述六种地质灾害类型的特征如下:

崩塌是指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从高陡坡突然加速崩落(跳跃)。

具有明显的拉断和倾覆现象。

滑坡是指地质体沿地质弱面向下滑动的重力破坏。

滑坡通常具有双重含义,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过程,也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结果。

泥石流是指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在沟谷或山坡上产生的一种携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其汇水、汇砂过程十分复杂,是各种自然和(或)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裂缝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

地面沉降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地质作用的分类根据产生地质作用的能源及作用发生的部位,地质作用分为内力地质作用和外力地质作用两类

内力地质作用是因地球内部能产生的地质作用,这类地质作用主要发生在地下深处,有的可波及到地表。

它使岩石圈发生变形、变位,或发生变质,或发生物质重熔,以至形成新岩石。

外力地质作用是因地球外部能产生的,它主要发生在地表或地表附近。

外力地质作用几乎都有重力能参与。

外力地质作用使地表形态和地壳岩石组成发生变化。

根据地质营力,内力地质作用又可分成构造运动、地震作用、岩浆作用和变质作用。

外力地质作用又可分成河流的地质作用、地下水的地质作用、冰川的地质作用、湖泊和沼泽的地质作用、风的地质作用和海洋的地质作用等。

外力地质作用按照其发生的序列还可分成风化作用、斜坡重力作用、剥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和硬结成岩作用。

构造运动是指岩石圈物质的机械运动。

它有垂直和水平两种运动形式。

构造运动可使岩石变形、变位,形成各种构造形迹,塑造岩石圈的构造,并决定地表形态发育的基础。

构造运动可引起海陆变迁。

地震是岩石中积蓄的应变能以弹性波形式突然释放而引起的地球内部的快速颤动。

地震发源于地下深处,并波及地表。

绝大多数地震是构造运动引起岩石断裂而发生的。

岩浆作用是岩浆从形成、运动直到冷凝成岩的全过程。

岩浆是地下岩石的高温(800~1200℃)熔融体。

它不连续地发源于地幔顶部或地壳深部。

岩浆形成后循软弱带从深部向浅部运动,在运动中随温度、压力的降低,本身也发生变化,并与周围岩石相互作用。

变质作用是岩石在风化带以下,受温度、压力和流体物质的影响,在固态下转变成新的岩石的作用。

岩石变质后,其原有构造、矿物成分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有的可完全改变原岩特征。

风化作用是地表环境中,矿物和岩石因大气温度的变化,水分、氧、二氧化碳和生物的作用在原地分解,碎裂的作用。

斜坡重力作用是斜坡上的土和岩石块体在重力作用下顺坡向低处移动的作用。

重力是主要营力,斜坡是必要条件,暴雨、地震、人为开挖往往起诱发作用。

块体物质的运动方式分为崩落、滑移、流动和蠕动。

前三者运动较快,后者较慢。

剥蚀作用是河流、地下水、冰川、风等在运动中对地表岩石和地表形态的破坏和改造的总称。

搬运作用是地质营力将风化、剥蚀作用形成的物质从原地搬往他处的过程。

沉积作用是各种被外营力搬运的物质因营力动能减小,或介质的物化条件发生变化而沉淀、堆积的过程。

硬结成岩作用是松散沉积物转变为坚硬岩石的过程。

这种过程往往是因上覆沉积物的重荷压力作用使下层沉积物减少孔隙,排除水分、碎屑颗粒间的联系力增强而发生;也可以因碎屑间隙中的充填物质具有粘结力,或因压力、温度的影响,沉积物部分溶解并再结晶而发生。

内、外力地质作用互有联系,但发展趋势相反。

内力作用使地球内部和地壳的组成和结构复杂化,造成地表高低起伏;外力作用使地壳原有的组成和构造改变,夷平地表的起伏,向单一化发展。

一般来说,内力作用控制着外力作用的过程和发展。

 

地质作用的内力作用表现形式:

构造运动、岩浆活动、地震作用、变质作用等

地质作用的外力作用表现形式:

风化作用、剥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和硬结成岩作用等

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

文/赵文廷卢毅

 

一、绪论

    关于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这样定义的:

不良地质作用(adwersegeologicactions)是指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

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称为地质灾害(geologicaldisaster)。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所指的不良地质就是由各种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而造成的工程地质条件不良现象的总称,铁路修建与运营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地质现象有滑坡、错落、危岩、崩塌、岩堆、泥石流、风沙、岩溶、人为坑洞、水库坍岸、地震区、放射性和有害气体。

    《地质灾害勘查规范》所指的地质灾害是由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协同作用下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主要是指崩塌(含危岩体)、滑坡、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事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所指的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上述几种关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含义有所不同,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不良地质作用是对工程而言,地质灾害是由不良地质作用引起的,但其危害的对象不仅仅是工程,还包括了人身、财产和环境,因此,对两个概念的解释本身就存在差别。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所指的不良地质包括的范围要比《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稍广些,且认为滑坡、泥石流等就是不良地质现象。

《地质灾害勘查规范》所指的地质灾害是真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而言,是指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但不包括地震、洪水、区域性地面沉降等研究自成体系的地质灾害。

    那么上述关于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的定义,哪个更准确?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从“地质作用”谈起,从而搞清楚“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间的关系,什么是“地质灾害”也就一目了然了。

 

二、地质作用与分类

    自然界所发生的一切可以改变固体地球物质组成、构造和地表形态的作用,统称为地质作用(geologocalprocess)。

在地学界,地质作用通常根据其动力能的来源和作用的主要部位分类,且分为内动力地质作用和外动力地质作用两大类。

    

(一)内动力地质作用(简称内力地质作用,endogenousprocesses)

    内动力地质作用即以地球内部能为能源而产生的地质作用,主要在地下深处进行,并可波及地表。

内动力地质作用包括:

    1.构造运动(tectonicmovement)

    构造运动是由内部能引起的地壳变形、变位,通常造成海陆变迁,或使岩石褶曲、断裂。

构造运动根据其运动方向,可分为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根据其运动方式,可分为快速剧烈和缓慢平静运动;根据其规模,可分为大型构造运动(为全球性的)、次级或更小的构造运动。

传统构造地质学,将产生大规模强烈褶褶的水平运动称为造山运动(orogeny),将广大区域的隆起上升运动称为造陆运动(epeirogeny)。

一般认为,造山运动是相对短期的剧烈运动;造陆运动则是相对长期的缓慢运动,常发生在两次强烈造山运动之间。

地质历史上所发生的具有全球性的构造运动,由老而新有阜平运动、五台运动、吕梁运动、晋宁运动、加里东运动、海西运动、印支运动、燕山运动和喜马拉雅运动等。

大型构造运动常常会伴生岩浆作用和变质作用,主要是侵入作用和区域变质作用。

    2.地震作用(earthquake)

    地震作用是因构造运动等使地壳发生快速的颤动。

地震根据震源深度,可分为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小于70km)、中源地震(震源深度70~300km)和深源地震(震源深度大于300km)。

根据其震级,分为大地震(M≥7)、中地震或强震(7>M≥5)、小地震或弱震(5>M≥3)、微震(3>M≥1)和超微震(M<1)。

地震作用按成因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⑴构造地震

    由构造运动所产生的地震,称为构造地震。

世界上有90%以上地震属于构造地震,其影响较为强烈且范围广泛。

 

⑵火山地震

    火山喷发时岩浆或气体对围岩的冲击引起的地震,即为火山地震。

其影响范围一般不大,且数量小,世界上有7%的地震属于火山地震。

⑶陷落地震

    由地壳陷落引起的地震,称为陷落地震。

多为石灰岩溶洞陷落而造成,其模较小。

⑷人工诱发震

    ①由于水库蓄水或向地下大量灌水,使地下岩层增大负荷,如果地下有大断裂或构造破碎带存在,断层面浸水润滑,加之水库荷载等共同作用,使断层复活而引起地震。

    ②由于地下核爆炸或地下大爆破,巨大的爆炸力对地下产生强烈的冲击,促使地壳中构造应力的释放,从而引发地震。

    人工诱发地震的特点是震中位置多发生在水库或爆炸点附近地区,小震多,震动次数多,震源深度不大,最大震级目前不超过6.5级。

3.岩浆作用(magmatism)

    岩浆的形成、运动直至冷凝固结成为岩石的过程,称为岩浆作用。

岩浆作用按活动所到达空间位置及温度、压力等自然条件,可分为喷发作用(包括海底喷发作用和陆地喷发作用)、侵入作用(包括深成侵入作用和浅成侵入作用)。

    喷发作用常称为火山作用,分为裂隙型喷发和中心式喷发两种类型。

一些低粘度的玄武质岩浆,沿狭长的线状断裂带溢出,并覆盖很大面积,这种喷发形式称为裂隙式喷发。

岩浆沿多组断裂交会点上由圆筒状通道喷出的,称为中心式喷发。

中心式喷发根据其爆炸性,可分为猛烈式、宁静式和递变式。

猛然式喷发经常以猛然爆炸作为每次喷发的开始,具有突然性特点,可给人类带来巨大灾害。

以宁静地溢流出炽热熔浆为特点,无爆炸现象的中心式喷发,即为宁静式。

以宁静式和猛然式有规律的交替喷发为特点的,称为递变式,多数火山喷发属于这一种。

4.变质作用(metamorphism)

    因内力使温度、压力、化学成分等条件改变,地壳中的岩石将发生变化(不包括风化作用),转化为新的岩石,这种转化过程即为变质作用。

    变质作用按其产生的地质背景及作用特点,可分为区域变质作用(regionalmetamorphism)、混合岩化作用(mingmatization)、接触变质作用(contactmetamorphism)、气—液变质作用(Pneumato-hydrothermalmetamorphism)、碎裂(动力)变质作用(cataclasticmetamorphism)等种类。

其中混合岩化作用是变质作用向岩浆作用的过渡作用。

接触变质作用按其作用特点,可分为热接触变质作用(contactthermalmetamorphism)和接触交代作用(contactmetasomatism)两种典型类型。

(二)外动力地质作用(简称外力地质作用,exogenousprocesses)

    以外部能为主要能源并在地表或地表附近进行的地质作用,称为外动力地质作用。

其实质是各种形式的水、大气和生物以外部能为能源,改造、雕塑地壳(主要是地壳表面)的过程。

外动力地质作用的主要类型有:

1.风化作用(weathering)

    岩石受大气、水和生物的作用以及地表温度变化的影响,在原地被破坏、分解的过程,称为风化作用。

风化作用使岩石逐渐碎裂,转变为碎石、砂或泥等。

    风化作用按其性质,一般分为物理风化作用(也称为机械风化作用)、化学风化作用和生物风化作用等三种类型。

处于地表的岩石,主要是由于温度变化在原地产生机械破碎而不改变其化学成分、不形成新矿物的作用,称为物理风化作用(physicalweathering)或机械风化作用(mechanicalweathering)。

物理风化作用的方式主要有温差风化、冰冻风化及层裂等。

处于地表的岩石,与水溶液和气体等在原地发生化学反应逐渐使岩石破坏,不仅改变其物理状态,同时也改变其化学成分,并可形成新矿物的作用,称为化学风化作用(chemicalweathering),其作用方式主要有溶解作用、水化作用、水解作用、碳酸化作用和氧化作用等。

处于地表的岩石,由于生物的作用使其在原地发生破坏的作用,称为生物风化作用(biologicaction),其作用方式有生物的物理风化和生物的化学风化。

2.剥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

    地面流水、地下水、风、冰川、湖泊、海洋等在运动过程中对地表岩土体产生破坏的过程,统称为剥蚀作用。

剥蚀产物被水、风、冰川、地下水、海洋等搬走离开原地,迁移到其它地方,称为搬运作用。

被搬运的物质到达适当场所,因条件变化而发生沉淀、堆积的过程,统称为沉积作用。

⑴各种类型地面流水的剥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常称片流的剥蚀作用为洗刷作用(sheetwash),片流所搬运的物质通常在缓坡或坡脚处沉积,而形成坡积物。

    常称洪流(洪水)的剥蚀作用为冲刷作用,其作用结果是形成冲沟和歹地。

洪流所携带的大量泥、砂、碎石等碎屑物,常在沟口沉积而形成洪积扇。

    对于河流,特称其剥蚀作用为侵蚀作用(erosion),通常分为下蚀作用和侧蚀作用。

河流以携带的泥、砂、砾石等碎屑物为工具,并以自身的冲力和溶解力对河底岩土体进行侵蚀,而使河床降低的作用,称为下蚀作用(downwarderosion),这种作用常形成峡谷或使河床成阶梯状(包括纵向和横向阶梯);对河床两岸的岩土体进行侵蚀的作用,称为侧蚀作用,这种侧蚀作用是河流改道的主要原因之一。

河流搬运物从水中沉积下来的过程,称为沉积作用(deposition),可形成心滩、点滩、河漫滩、三角洲等特殊地貌类型。

⑵地下水的剥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地下水的剥蚀作用是在地下进行,因此常称为潜蚀作用。

潜蚀作用包括机械冲蚀和化学溶蚀两种方式,以化学溶蚀为主。

地下水的溶蚀作用是形成岩溶和土洞的主要地质作用。

    地下水的沉积作用有机械的和化学的两种方式,而以化学沉积为主。

地下水携带物的沉积场所主要有孔隙、裂隙、溶洞、温泉区等。

⑶冰川的剥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冰川对冰床底基岩的剥蚀作用类似刨木,因此称为刨蚀作用(plucking),包括挖掘和磨蚀两种作用方式。

冰川将冰床底基岩挖出粗大岩块的作用,称为挖掘作用(quarrying);冰川冰体内的块石,对冰床基岩进行磨损破坏的作用,称为磨蚀作用(abrasion)。

冰川刨蚀作用的产物有冰蚀谷、冰斗、刃脊、石盆地和羊背石等。

    冰川在刨蚀作用的同时,也在进行搬动作用,其所搬运的物质称为冰运物(或搬运冰碛物)。

冰运物在搬运过程中,由于冰体融化而从冰体内御下,称为冰川的沉积作用,形成终碛堤、侧碛堤和鼓丘等冰碛地形;冰川在太阳辐射和地热流等的影响下,冰体可经常处于消融状态,称为冰融水,冰融水携带物在冰层下或冰川边缘地带堆积下来,称为冰水堆积物,其可形成蛇丘或冰前扇地等地貌类型。

⑷风的剥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常称风对地表的剥蚀作用为风蚀作用,包括吹蚀(吹扬)和磨蚀两种。

吹蚀作用(deflation)即风的冲击力和紊流旋涡的向上分力将地表松散物质吹起剥离原地的破坏作用;磨蚀作用是指风以所挟带的沙粒为工具,在吹移中对裸露的岩体、松散碎屑物表面碰撞、摩擦和钻进岩体裂隙、凹坑内进行旋磨的破坏作用。

风蚀作用通常形成一些特殊的地貌或岩貌,如风棱石、风蚀窝石、风蚀蘑菇石、风蚀柱、风蚀谷和风蚀盆地等。

    风蚀作用同时,在气流的冲击力和紊流旋涡向上分力的作用下,可将地面的松散碎屑物及剥蚀破坏的    物质吹起,并随风迁移到别处,即为风的搬运作用。

在搬运过程中,风速减缓时,搬运能力减小,使风运物堆积下来,形成风积物。

风积作用可形成沙丘、荒漠、岩漠、砾漠(又称戈壁)、沙漠、泥漠等地形地貌。

⑸海洋的剥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根据海水的深度及其运动特点,将海洋环境分为滨海带(包括后滨带(又称潮上带)、前滨带(又称潮间带)、滨外带(又称潮下带))、浅海带(即大陆架)和半深海—深海带,各分带地质作用方式与特点如表1所示。

⑹湖泽的剥蚀作用、搬运作用和沉积作用

    湖泊的地质作用也有剥蚀、搬运和沉积作用,但以沉积作用为主。

湖泊剥蚀和搬运作用都比较微弱,只有当入湖河流洪峰到来时出现浊流才具有很大冲刷力,或在大的湖泊中,波浪较大时,在湖岸带才产生显著的剥蚀作用。

湖泊沉积作用有机械、化学和生物三种方式。

潮湿气候区湖泊以机械碎屑沉积和生物沉积为主,干旱气候区湖泊以化学沉积为主,机械沉积次之,生物沉积不显著。

沼泽只有沉积作用,且以生物沉积为主。

3.沉积成岩作用

    沉积物逐层堆积,下面的沉积物被长期压固、脱水、胶结而变成坚硬岩石的过程,称为沉积成岩作用。

4.下坡运动(downslopemovement)

    地表松散堆积物或基岩在重力作用下崩落或沿斜坡下移的过程,称为下坡运动或块体运动,也称负荷地质作用。

按照滑移物质的组成、坡度陡缓和运动快慢,将下坡运动分为崩落、潜移、滑动和流动四种类型。

 

⑴崩落作用(fall)

    在陡坡上的岩块脱离基岩迅速(速度一般为5~200m/s)向下坠落或沿山坡滚动和堆积于坡脚的整个过程,称为崩落,包括撤落、翻落和坠落三种方式。

此外,由于溶洞、潜穴和采空区等所引起的崩落,常称为坍陷。

⑵潜移作用(creep)

    潜移是指斜坡上的碎屑物质或岩土体等在重力作用下顺坡向下作长期缓慢地蠕动的过程。

它的特点是移动体与下面不动体间不存在明显的滑动面,运动速度极为缓慢,有的每年只有几毫米至几厘米,是一种不易觉察到的顺坡蠕动。

⑶滑动作用(slide)

    松散物体或坚硬岩体沿着一个或几个滑动面向下移动的过程,即滑动作用。

滑动作用可产生滑坡现象或滑动构造。

滑动构造即滑动作用引起滑动面底部岩土层和滑动体本身发生变形,有时形成波状或连续小褶曲(揉褶),同时伴有小错动。

⑷流动作用(flow)

    大量的岩石碎屑、泥土和水的混合物沿着斜坡或谷地作快速流动的过程,称为流动作用。

按固体物质成分、数量及其运动特点,将流动作用分为粘流和紊流两种形式;按发生流动的固体物质特点,将流动作用泥流、石流、泥石流三种类型,最常见的为泥石流。

流动体在流动过程中可产生强烈的剥蚀、搬运和沉积作用。

5.地面沉降作用

    地面沉降作用是指地面垂直向下的变形作用,主要是指因抽取地下液体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作用范围一般较大。

此外,溶洞、采空区、地下水土流失等也能引起地面沉降,但其影响范围相对较小。

此外,根据地质作用的作用时间或速率,还可将地质作用划分为猛烈地质作用和缓慢地地质作用。

象地震、火山爆发、山洪等作用时间短暂且易于察觉的地质作用就属于锰烈地质作用,而象岩石风化、海陆变迁、山脉隆起等作用缓慢而不易察觉的地质作用就属于缓慢地质作用。

 

三、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

    地质作用种类很多,而且绝大多数都可能产生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包括工程项目)不良影响甚至是损坏或破坏,如地质构造和活动构造可影响到水利、工程建筑基础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坚固性;暂时性地面流水对地面有强烈的剥蚀作用,可造成水土流失及破坏农田、道路、堤坝等,在作用强烈地区可形成冲沟、歹地,严重影响着工、农业建设;河流在洪水期,双向环流可在平直河段河床中心形成心滩,改变河道和主流线的位置,甚至影响航运交通;地下水作用岩溶发育的重要条件,岩溶发育可使地形崎岖,水土流失,地面石骨裸露、土层瘠薄、缺水干旱等,不利于农业产生,有的地下溶洞发育,容易造成塌陷,对工程建筑、交通运输和矿山开采等有很大危害;冰川地质作用不仅可改变地形地貌,还可影响其它地质作用,包括对海洋、河流、风化等地质作用的影响,等等。

因此,从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包括工程)及环境的影响、损坏或破坏角度讲,地质作用可分为一般地质作用和不良地质作用,不良地质作用的结果称为地质灾害。

    由于地质作用的影响范围,有的广大,有的则较小,因此,有人将对区域地质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地质作用,称为地质环境作用,而且称地质环境作用的结果为地质环境灾害(也称缓慢地质灾害),如区域性地面沉降、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山地水土流失、石漠化、风沙及域性地质构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区的频繁洪灾等。

地震灾害也属于地质环境灾害,但因其发生的特殊性和危害巨大,地震灾害研究已自成体系。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

    1.不良地质作用的涵义应是指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及地质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地质作用。

某些构造运动(如断裂和活动断裂作用)和岩浆作用(如火山喷发)、地震作用、风化作用、各类型下坡运动及地面流水、地下水、冰川、风、海洋、湖泊等的剥蚀、搬运和沉积作用等,都属于不良地质作用。

只不过有些不良地质作用的勘查与研究已自成体系,如地震作用、构造运动等。

    2.从广义讲,地质灾害是不良地质作用的结果,如滑坡是滑动作用的结果,泥石流是流动作用的结果,岩溶塌陷是地下溶洞扩大到上覆岩层失去足够支撑而发生崩落作用的结果,石漠、砾漠、沙漠和泥漠等可能是风化作用、洪水作用、冰川作用或风的地质作用中一种或几种共同作用的结果,地震灾害是地震作用的结果。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所指的地质灾害是广义的地质灾害,其定义较严密准确。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所指地灾害为狭义的,是相对工程而言的。

《地质灾害勘查规范》所指的地质灾害则介于两者之间。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关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定义,两者危害的对像不同,存在明显差别。

前者为工程,后者不仅包括工程,而且还包括人身、财产和环境。

    4.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应对不良地质作用进行勘查与研究,包括对不良地质作用的形式、规模和发生发展过程进行勘察与研究。

由此可见,地质灾害勘查与研究属不良地质作用勘查与研究的一部分,其意义在于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勘查与研究来反演不良地质作用发生发展的规律,更好地达到不良地质作用勘查与研究的目的。

5.地质灾害是否可预防,与现代科技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有关。

有些地质灾害,特别是一些地质环境灾害,目前还不能对其进行预测和治理。

但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人类会逐渐掌握各类地质作用的发生、发展规律,从而很好地预防地质灾害。

 

1 简单场地:

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

2 中等复杂场地:

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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