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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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传真联系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传真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年诉述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纸面□电子邮件□光盘□磁盘□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选填部分所需信息的名称所需信息的索引号所需信息的用途是否申请减免费用□不申请□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获取信息的方式□自行领取□邮寄□电子邮件□传真19登记回执登记回执________()第____号-回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另行书面通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_号-回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另行书面通知。

年月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________()第___号-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其它方式,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告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号-告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其它方式,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告知。

年月日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________()第___号-部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其它方式,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号-部告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其它方式,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年月日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________()第___号-不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特此告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号-不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特此告知。

年月日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________()第___号-非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_________________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_________。

特此告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号-非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_________________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_________。

特此告知。

年月日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________()第___号-不存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号-不存告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年月日补正申请通知书补正申请通知书________()第___号-补通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

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________()第___号-补通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_____()第_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

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举报单投诉举报方式□电话□信函□来访□电子邮件□其他投诉举报日期年月日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被投诉单位标题内容石景山区所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文本(草案)样本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名称)与国(单位名称)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名称)和国(单位名称),根据中两国建交(公报)原则,为了进一步巩固并发展与(单位名称)与(单位名称)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双方方面事业的发展,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并进行以下交流。

一、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促进交往和往来,积极开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双方领导人和有关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以便就双方交流与合作事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

三、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满后,如无一方提出终止手续可顺延。

四、本协议书于年月日在市签订,一式两份。

用中文、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代表代表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协议书文本要求1、第一部分为序言有较固定的格式,载明协议书当事国的国名、单位名称和签订协议书的目的和必须遵守的国与国建交共同遵守的原则框架等。

2、第二部分为协议的正文或实体,即实质性条款。

没有固定的写法和格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说明协议双方的立场、观点、愿望、权力和义务,共同遵守的原则和精神等。

协议书中涉及交流内容条款不要太具体,要笼统,表述大原则,无法保证能实现的条款不要写。

3、第三部分为行政条款或最后条款,内容包括协议生效的办法与日期,协议的期限终止的办法、协议的有效文本(必须注明两种文本同等有效),以及签字日期和地点,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4、中文文本,中方单位在前;外文文本,外方单位在前。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京石行受字[200]第号当事人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审查,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受理。

本机关将于年月日前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届时,请当事人到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局(委、办)受理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本机关将于受理后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届时请当事人到场予以配合。

审查中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告知。

当事人如需要查询审定结果,可拨打电话XXXXXXXX。

附接收材料清单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此文书本局(委、办)、当事人各执一份)被送达人联系电话送达日期年月日时分送达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局(委、办)受理窗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送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清单1、申请设立登记表2、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简历5、法定代表人学历证明6、验资报告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8、租赁合同复印件9、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平面图10、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保证书11、12、注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将作为行政许可决定依据留存,不予退还。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申请人签字受理人签字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补充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京石行补字[200]第号当事人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审查,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请将有关材料补齐(补正)后,再申请。

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及要求如下1、2、3、当事人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XXXXXXXX询问;也可向本机关办公室或监察科投诉,电话XXXXXXXX。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此文书本局(委、办)、当事人各执一份)被送达人联系电话送达日期年月日时分送达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局(委、办)受理窗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送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京石不受字[2006]第号当事人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审查,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若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本机关办公室或监察科投诉,电话XXXXXXXX;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局(委、办)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此文书本局(委、办)、当事人各执一份)被送达人联系电话送达日期年月日时分送达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局(委、办)受理窗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送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行政许可决定书京石行许字[200]第号当事人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当事人申请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准予许可,并颁发。

当事人应当事人应持到办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此文书本局(委、办)、当事人各执一份)被送达人联系电话送达日期年月日时分送达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局(委、办)受理窗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送达文书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京石不予字[2006]第号当事人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审查,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因不符合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予许可。

当事人若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本机关办公室或监察科投诉,电话XXXXXXXX;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局(委、办)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此文书本局(委、办)、当事人各执一份)被送达人联系电话送达日期年月日时分送达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局(委、办)受理窗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送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京石许延字[200]第号当事人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决定延期至年月日前做出。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局(委、办)年月日(此文书本局(委、办)、当事人各执一份)被送达人联系电话送达日期年月日时分送达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局(委、办)受理窗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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