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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防外破思考

主城网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的思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基础建设越来越频繁,主城网输电线路(含架空线路和电缆,以下简称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违章施工作业、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等行为给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的威胁和隐患。

荆州供电公司输电中心在“防外破”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创新手段,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在“防外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面就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的现状、分析、措施和建议等四个方面做如下思考:

一、“防外破”工作现状

截止2010年6月,输电中心所辖U0KV——220KV输电线路共有55条,线路全长1339.31公里,共有杆塔3587基,地跨荆州市、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等四个行政区域。

目前,影响所辖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外破”形式有以下三种类型:

1、违章植树建房。

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是长期困扰运行单位,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稳定的“老大难”问题。

面对每月巡线上报的大量“树障房障”,输电中心在处理时,往往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

护线、运行员工在日常的各类“除障”过程中,经常被恶意地阻截干扰、强行索赔、扣留工具、谩骂殴打,甚至非法留置。

2、违章施工作业。

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线下修建(增高)房屋、工业园区、城乡道路、市镇建设、南水北调、汉宜铁路等个人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现象频繁,特別是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超高机具施工的方式对线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线下违章施工由于隐蔽性和突发性强的特点,已经成为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首要威胁。

3、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

此类“外破”包括线下的塑料大棚、建筑物未固定的顶棚、风筝、大型条幅、气球、垃圾等漂浮物。

它们往往随风飘至导线上,造成线路相间间隙不够而放电跳闸。

此类型“外破”分布面广,不确定性强,我中心近儿年处理该类型“外破”已达十余起。

另外,如开山放炮、烧窑、机动车辆肇事、高处抛坠物、堆放易燃物等、违章取土采石、线下焚烧油菜梗、线下钓鱼等行为也是防不胜防,均对线路构成重大威胁。

二、“防外破”工作分析

近儿年,“外破”事故呈现增长态势,无论是数量还是危害程度都有发展,已经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而且“外破”管控、“外破”处理的难度和成本不断增大。

上述形势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和现实原因。

1、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缺位。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供区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

限于人员和精力的限制,电力行政执法力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防外破”的需要。

供区内,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缺位、缺失和“不作为”的现状。

而没有电力行政执法权的输电中心作为企业,在处理“外破”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只能是釆取宣传、解释、劝阻、监护、蹲守及“非常规”方式等被动措施处理“外破”。

2、“防外破”闭环管控机制有待完善。

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行为

“在控、可控、能控”的闭环管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这一方面由于所辖线路点多、线长、面广,且大多分布在荒郊野外,输电中心受人员编制、时间精力、巡线周期、处理难度、资金费用等因素的制约,各种外破防不胜防。

另一方面,部分建设工程的非法层层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突出,大量的流动施工行为及不固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措施难以有效的贯彻落实。

特别是挖掘机、吊车、打桩机等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大多是由”的个体职业者,没有政府监管和组织约束。

在简单承包关系和短期利益的驱动下,缺乏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意识,盲目流动违章施工行为难以控制,成为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职业杀手”。

3、线路建设(设计)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新建、改建的输电线路基建工程施工时,往往需要跨越房屋、砍伐树木。

由于工期、进度、节点等原因,少数施工单位在线路沿线的青苗补偿、跨越房屋、拆迁房屋、砍伐树木及相关协调工作未能全部到位,由此产生的赔付资金不到位、赔偿协议没签订、设计''高跨”安全裕度不大、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对通道内“除障”距离标准不一致、通道内该砍树木未砍完、跨越房屋协议签订的“线房”距离小于《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等遗留问题,给输电中心在后续的运维和“外破”处理工作中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隐患,成为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定时炸弹”。

三、“防外破”工作措施

在“防外破”工作中,输电中心主要釆取了以下七项措施:

1、建章立制,明确职责

针对以往“防外破”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明确、制度不清晰等管控漏洞,

输电中心全面总结

“防外破”经验教训,制定了全省首部《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标准》,率先起草实施了《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试行)》、《电力设施防止外力破坏工作例会制度(试行)》、《电力设施防止外力破坏跨区联络员管理制度(试行)》、《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工作看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电力设施护线网络管理制度(试行)》、《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宣传制度(试行)》等“一个标准、六项制度”。

在上述制度中制定了防范目标,明确了防范职责,落实了防范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防外破”工作能全过程与其它生产工作相结合,做到凡事有人过问,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处理落到实处,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夯实基础,加强管控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

从基础台账管理入手,摸清情况,统计准确的数据,建立完善外破档案资料,在准确掌握防外力破坏开展的重点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及防治方案。

二是提高巡视质量。

在“外破”易发的高危季节和地段,缩短线路施工点巡视周期,让运行维护人员在进行线路例行巡视和专项巡视的同时,做好向沿线群众、学校、厂矿企业发放、讲解输电设施保护宣传资料工作。

三是实行“双排查”制度。

处理“外破”,一方面按照正常的生产管理流程及时处理“外破”隐患。

另一方面,由分管领导牵头,安保科、生技科、护线室等相关人员对已处理“外破”进行“回头看”,重新或重点排查处理一次,查漏补缺,从根本上消除外破隐患。

四是实施“看板”管理。

对重大“外破”隐患,通过门厅大屏幕和上网进行预警公示,明确处理责任人、责任部门及处理完成时限,加强隐患的督导处理力度,营造良好的

“防外破”氛围。

3、增强意识,强化理念

一是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护线、运行员工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一支责任心强,精通专业及法律知识的护线、运行队伍。

二是加强外部沟通协调。

积极向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

三是树立“防外破”理念。

大力树立和积极提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忧患意识、“外破无小事,防外破要小题大做”的防范意识、“讲法、讲理、讲狠三结合”的责任意识、"宁愿多用一升油,也要少跳一次闸”的安全意识等4个“防外破”理念,从而逐渐将上述“防外破”理念形成防外破文化,用以指导“防外破”工作的全过程管控。

4、强化技防,防盗监控

对所辖线路杆塔8米以下均采取安装防盗螺栓、点焊等措施。

对拉线塔拉棒、UT进行防盗处理。

在人口密集区、开发区、交通繁忙区安装线路视频监视装置,实时监视、记录线下周围环境状况。

目前,已经在汉宜铁路荆州火车站施工密集地区的220KV江楚线42#杆、220KV周楚线1#杆、220KV楚公线72-73#长江大跨越等杆塔上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5、掌握重点,有的放矢

在线路“防外破”的重点地段,我们釆取了“非常”的防控措施。

正在建设中的汉宜高速铁路与我中心所辖主网输电线路交义跨越点多达22处,其铁路建设单位所使用的超大型机械严重威胁输电设施的安全,另外还有荆州和潜江等大型火车站的站前广场建设也采用了大量大型施工机

具,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鉴于此,我们中心建立了

“班子成员包标段、科室包线、线路专责人包点”的责任体系,与政府及施工方积极协调,深入铁路建设单位及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协议书”,收取了安全风险抵押金。

加强信息沟通,安排专责人员每天定时与相关施工点联系,询问机械作业施工情况,并派专人赴现场监督施工。

6、建立驿站,群防群治

积极尝试建立“1+X”群众护线模式(1即1名党员;X即若干护线员和联络员),己建成“红领护线驿站荆州站”和“红领护线驿站沙市站”,并积极着手“红领护线驿江南站”和“红领护线驿江汉站”的建设,制定护线驿站及护线员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内容。

要求护线员按属地原则,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邻近电力设施的施工现场实施动态巡视管理。

群众护线和企业护线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高压线下“禁焚”专项宣传活动,群众护线员和电力企业员工一道深入田间地头,沿线发放宣传单并沿线宣传焚烧高杆作物的危害性。

目前,输电中心所辖输电线路已连续15年未发生因焚烧油菜梗造成的线路跳闸故障。

7、创新形式,全面宣传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媒体时效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广泛法律、法规,宣传野蛮施工、违章建房及盗窃破坏输电线路设施的危害性。

二是形式多样地进行宣传。

锁定目标人群,利用宣传单、扑克、草帽、挂历、宣传凳子等物品作为载体,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开展荆州公司“阳光电力垄上行”活动。

三是结合设备整治进行宣传。

结合标杆线路创建工作,在重点线路主要交通路口、人口密集地段,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广告并安装大型警示牌。

四是利用庭审结果宣传。

我们加强证据的收集,全力应诉,有效的维护了企业利益。

及时利用案件的庭审结果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

目前,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受理的110KV周西雷线人身触电、110KV潭双线钓鱼人身伤害两起民事诉讼案件,在我们的努力下均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

四、“防外破”工作建议

输电中心的电力设施保护和“防外破”工作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虽然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和“防外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外破”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在“外破”处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瓶颈,特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尽快组建输电警务室。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在电力执法主体严重缺位、缺失和“不作为”的现状下,尽快在输电中心组建可以直接指挥的警务室,从根本上可以解决其无执法权或无执法载体的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和非常迫切。

2、齐抓共管“防外破”。

主网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既需要供区内的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也需要荆州公司所属各供电单位的全力配合和团结合作。

“防外破”工作的“一个标准、六个制度”需要机关相关管理部室、各供电单位、输电中心共同宣贯落实。

“防外破”必须“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3、增加用电报装审批程序。

建议营销部门或供电单位在用电报装程序中,增加输电中心(电力设施保护)审批意见栏。

这样就能及时、有效地对可能形成外破的用电报装进行第一时间的“拦截”,将“外破”隐患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4、调增房障树障处理资金。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线下原有平房要求改建和在建楼房的居民越来越多,线下违章种树现象频发,工作处理难度大,赔偿资金缺口较大,建议调增房障树障等“外破”处理资金。

5、出台统一的“除障”通道标准。

建议公司以文件形式,出台统一的“除障”通道标准和要求。

便于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分别在施工过程中和移交接收线路时候,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从而避免施工遗留问题形成和发展成潜在的“外破”隐患。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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