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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风险管理小组职责

1.1负责组织塔然高勒煤矿各单位、各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分类,并制定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及危险源监测、预警和控制办法。

1.2负责组织对《风险管理手册》、《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进行审核。

1.3负责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承包商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相关知识培训。

1.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危险源监测、预警和控制,对各单位、各部门管理标准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5每年年初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承包商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评价,并对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进行动态管理。

1.6负责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承包商对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进行动态和年度更新。

1.2《风险管理手册》审核签字表

《风险管理手册》审核签字表

评审负责人

评审时间

评审方式

评审地点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评审目的

通过对所辨识出的矿井在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人-机-环-管危险源是否全面、风险值是否准确,以及制定的管理标准和措施是否有效进行审定,以有效地减小和控制各类风险,达到事故率最低、损失最小的目的。

评审内容

《塔然高勒煤矿风险管理手册》

决策层

矿领导班子成员

管理层

矿科室人员

执行层

区队长、技术员

操作层

班组长

2塔然高勒煤矿风险概述

塔然高勒煤矿是神华杭锦能源公司的首座矿井,在建设、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机-环-管”隐患,如果隐患一旦失控,将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通过风险评估,全面辨识出煤矿生产活动中各类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实现以最小投入将重大风险最小化,预防事故的发生。

塔然高勒煤矿风险管理小组组织各单位/部门运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及事故机理分析法对全矿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工作地点的任务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级分类。

全矿234项工作任务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共有1469个,利用“矩阵法”(风险矩阵表如下)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和排序,其中重大风险任务32项、中等风险任务159项、一般风险任务43项(见塔然高勒煤矿工作任务风险等级统计图表)。

人员方面的危险源有1422个,机器设备方面的危险源有267个,环境方面的危险源有102个,管理方面的危险源有80个。

3塔然高勒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

3.1瓦斯矿井事故危险源评估

3.1.1瓦斯事故机理

一、事故类型及危害

1.事故类型:

瓦斯事故

2.事故危害:

a.瓦斯爆炸时产生的瞬时温度在1850℃~2650℃之间,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财产损失等还可能引起火灾。

b.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会使气体突然膨胀而引起气压力的骤然增大,再加上爆炸波的叠加作用或瓦斯连续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压力会越来越高。

在高温高压的作用下,瓦斯爆炸产生正向冲击和反向冲击,可能引起火灾和二次爆炸。

c.瓦斯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爆炸后产生的高浓度一氧化碳直接导致井下人员伤亡。

d.瓦斯爆炸可能引发煤尘爆炸事故。

二、瓦斯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瓦斯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5%~16%;

2.氧气浓度不低于12%;

3.有650℃~750℃的引爆火源存在。

矿井通风是将足够的新鲜空气源源不断的输入矿井,满足人员对氧气的需要,冲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保证安全生产,调节井下气候,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供氧是矿井通风的核心目的,必须给予保证。

因而在瓦斯爆炸的三个必备条件中,我们只能从防止和控制瓦斯积聚和引爆火源这两个原因来预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1.2瓦斯积聚易发生的场所

瓦斯事故易发地点为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盲巷、高冒区、上隅角等。

3.1.3矿井瓦斯等级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勘探队提供的钻孔瓦斯测定成果(表1.2-5)可知,煤层CH4含量在0.00~0.03ml/g·燃,自然瓦斯成分中CH4为0.00~10.10%,瓦斯分带一般为二氧化碳~氮气带,最高达氮气—沼气带。

另根据东胜煤田钻孔瓦斯测试成果:

一般浅部为二氧化碳—氮气带,深部氮气—沼气带。

故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煤矿(井工)重大危险源的界定范围,塔然高勒煤矿是低瓦斯矿井,不属于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但是瓦斯爆炸事故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会造成人员群死群伤而且给矿井造成毁灭性灾难。

由于供电故障、通风机械设备、矿井内部漏风的控制与管理还待进一步的提高、矿井设计和采面设计的施工顺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局部通风管理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局部构造的瓦斯异常、放顶煤工作面上部瓦斯聚积的问题难以根治、盲巷和探巷工程难以避免、瓦斯检查和监控的仪器仪表及系统的不稳定等等原因,造成该矿井下瓦斯依然有聚积并达到和超过爆炸界限的可能;矿井采掘工作面放炮依然是破碎煤岩的主要手段、井下电器设备的失爆和违章作业依然难以根治、井下电焊气割难以禁止、矿井煤层的自然发火期短、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等等原因都将是瓦斯的引爆火源,瓦斯爆炸事故在塔然高勒煤矿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规定,预防和控制瓦斯煤尘事故被列为煤矿安全管理的首要位置,作为政府安监与督察的工作重点以及神华集团的两个理念“在生产过程中瓦斯不超限、一氧化碳不超限,超限就是事故,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否则就是领导班子执企能力有问题”。

为了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我们将瓦斯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仍然作为塔然高勒煤矿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进行安全评估与重点监管。

3.1.4瓦斯爆炸的事故树

3.1.5瓦斯矿井事故危险源评估

瓦斯事故危险源评估,是从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危险因素着手,依照设定的分值对照制定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和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打分评定,用分数值表示对瓦斯事故的掌控程度。

矿井根据评估中的不足部分加大投资和管理的力度,已达到对瓦斯事故发生的完全掌控。

一、瓦斯矿井危险源评估等级

A级:

掌控危险源(隐患),评估分值95分以上(含95分)。

即:

A级掌控

B级:

基本掌控危险源(隐患),评估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

即:

B级掌控

C级:

不完全掌控危险源(隐患),评估分值75分以上(含75分)。

即:

C级掌控

D级:

不掌控危险源(隐患),评估分值75分以下(不含75分)。

即:

D级掌控

根据瓦斯爆炸事故的事故树中列出的基本事件,将其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

3.1.6瓦斯矿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从瓦斯爆炸的事故树中我们可以看出,顶上事件(瓦斯爆炸)发生的三个必备条件是,瓦斯爆炸的浓度、氧气含量、引爆火源。

它们和顶上事件是与门的关系,这三个条件缺一则顶上事件都不会发生。

在这三个条件中,氧气的量和浓度是煤矿井下必须的。

因而,瓦斯爆炸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的着眼点,应为瓦斯达到爆炸界限和引爆火源这两个方面。

一、防止瓦斯积聚

(一)、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1.优化通风系统

a.减少配风地点和矿井内部漏风以及微风和盲巷的产生。

b.严格审批采区设计和采煤工作面设计,防止不必要的角联通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盲巷的产生。

2.降低矿井通风阻力

a.巷道的设计必须按照神杭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仅要满足设备最大外形尺寸、安全间距和有效通风段面的要求,而且还要满足巷道最低外形尺寸的要求。

(二)、合理矿井通风风量

a.合理的确定矿井规模、采区数目、工作面数目,依照瓦斯等级和涌出形式,选择相适应的矿井主扇。

b.合理确定采区、采掘工作面个数及各用风地点的配风,确保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压满足要求。

c.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以风定产”的规定。

d.矿井已完工的工程及硐室必须实现全负压通风。

(三)、瓦斯检查、监测和监控

1.加强专职瓦检员管理

a.提高煤矿专职瓦检员岗位文化水平的准入门槛。

要求文化程度不低于初中学历,身体条件及视力必须满足该工种的最低要求。

b.专职瓦检员必须持特殊工种证上岗,参加年度复训工作。

c.加强专职瓦检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d.加强专职瓦检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e.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职专职瓦检员。

2.监测仪器、仪表的管理

a.煤矿必须配备专职仪器仪表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瓦检仪器仪表(光学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报警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氧气检定器及其它检测仪器)的检查维修和标校工作

b.在矿井年度计划中安排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维修和更新。

3.瓦斯检查、监测和监控的日常监督管理

a.足额配备瓦斯检查员的数量

b.优化瓦斯检查巡回路线

c.由矿安监科、调度室、通风队、组织联合监督检查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并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

d.进一步完善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和瓦检员工作标准以及瓦检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e.落实企业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四)、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加强通风机司机的管理

a.通风机司机必须持特殊工种证上岗,参加年度复训工作。

b.加强通风机司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c.加强通风机司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d.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职通风机司机。

2.加强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a.机运队加强对主通风机的维修和管理,保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

b.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C.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电顺序是:

先工作面,后局部通风机;先低压,后高压;停电后,开关必须打到零位),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矿总值班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d.通风机的日常检修、故障应急处理必须按照神杭公司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监督检查

a.由矿设备科、安监科、调度室、通风队、机运队组织联合监督检查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并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

b.按照有关规定对主通风机进行性能测定。

c.按落实企业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局部通风管理

1.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者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时,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的要求,定期进行切换试验,其切换的时间在规定的范围内。

2.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实现挂牌管理,通风量、风压必须满足工作面用用风量的需要。

3.局部通风机、风筒的安装架设必须符合神杭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

4.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停开,开机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查。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提交安装或拆除的申请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加强巷道贯通管理,贯通后应及时按照《贯通设计》调整风路,稳定风向、风量、风压。

防止风流紊乱、微风、无风危险源的发生。

7.落实企业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防止瓦斯引爆火源

(一).加强放炮管理

1.加强放炮员管理

a.放炮员必须持特殊工种证上岗,参加年度复训工作。

b.加强放炮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c.加强放炮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d.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职放炮员。

2.加强放炮管理

a.加强井下火工品的管理。

制定发放、领取和清退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现场带班人员监督责任制。

b.严格执行火工品的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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