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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民政局局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伴随着国家大事多、喜事多、难事多,我们走过了不寻常的20xx年。

一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在重要时刻、重大事件面前,广大民政干部能够经受住考验,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关注民生,普惠民众,六项惠民工程凸显为民理念。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强力实施“六项惠民工程”,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践行了“以民为本、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

一是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工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在全省首创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模式,使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延伸,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被国家民政部评为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

大幅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了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未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全年为32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亿元,是上年的倍。

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额由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3位上升到第11位。

投入专项社会救助款亿元,受益困难群众88万人次。

今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惠民卡、“饺子款”及节日用品等款物8700万元,受益100万人次。

二是推进爱心助老工程,养老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率先出台了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

新增养老床位1622张,养老床位率由11‰提高到13‰。

省厅专门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经验。

三是推进城乡福利设施改造工程,民政载体建设呈现新局面。

整合建成23所敬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5104张,集中供养率由28%提高到35%。

投资亿元新建的社会福利院实现5栋楼主体封顶;智残人托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精神残疾人托管中心工程进展顺利。

四是推进和谐社区工程,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得到新提高。

完成了139个社区公益用房建设任务,新增使用面积27800平方米。

提高了社区办公经费标准和居委会成员待遇,理顺了社区管理体制,开展了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

依法组织了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顺利推进。

五是推进拥军优抚工程,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果。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城乡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提高到77%,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军供网络进一步延伸,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殊荣。

六是推进慈善济困工程,慈善事业取得新拓展。

圆满完成了市慈善总会换届改选,8000多人成为慈善总会会员,募集善款1200多万元。

“慈善超市”发展到86家,接收社会各界捐赠75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近5万人次。

今年春节,依托“慈善超市”开展普惠型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低保对象万户。

  科学统筹,协调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呈现可喜局面。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有效的工作方法,在继承中创新,全面推进了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是防灾减灾和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规范。

建立了20处应急避难场所,全面规范了救灾救济基础工作。

春荒期间投入资金959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5万人。

二是流乞人员救助管理得到加强。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新建社区救助点6个;全年救助流乞人员近万人次。

三是福彩销量持续稳步增长。

在全省福彩销售普遍下滑的形势下,我市实现销售额亿元,较上年增长%。

四是福利生产有序推进。

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亿元,安置302名残疾人就业,为历年最好水平。

国有福利企业改制稳步推进。

五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全市社团发展到9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65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58个,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了行业协会专项治理,依法撤销登记一批社会组织。

六是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强化。

开展地名专项整治,新设路标1000余处,其中新式路标792处。

启动了《哈尔滨市地名志》编撰工作。

七是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争取市编办出台文件,婚姻登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介绍了经验。

八是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

开展了系列殡葬执法活动,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市殡葬所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实现收入亿,首次突破1亿大关。

  汇聚焦点,迎难而上,急难险重任务诠释民政情怀。

在大事、大灾面前,民政干部尽责、尽心、尽力,发挥了“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作用。

一是应对特殊节日运筹得当,受到国家民政部表彰。

针对20xx年清明节第一次被确定为法定假日,可能出现大规模的人群集中祭祀的形势,市局未雨绸缪,积极争取市领导支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建立了民政牵头,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平安清明、文明祭祀的目标。

二是为维护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稳定作出了卓越贡献。

开展了大规模、长时间、高频率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现场救助行动,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为应对奥运开幕当日婚姻登记高峰,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推出了提前预约、分时段领证和现场登记相结合的服务方式,8月8日当天为2831对新人发放结婚证书,是平日登记量的7倍,实现了100%安全、100%合法、100%热情、100%满意的目标。

3个婚姻登记机关和2名同志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

三是在灾难面前表现出超强的战斗力。

面对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全市民政人情系灾区、紧急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支援地震灾区行动,与全国人民一道战胜磨难,共克时艰。

市局第一时间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关于组织开展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积极发挥支援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作,协调驻哈部队装运救灾物资9批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了三场赈灾义演。

市局领导亲赴灾区掌握前线急需物资的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与区县局领导一道,亲自带队三次为灾区运送救灾物资。

全系统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在慷慨解囊的同时,加班加点,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捐助活动,全市共为灾区募集款物亿元,其中市捐赠办、市慈善总会接收1亿多元,在灾难面前彰显了哈尔滨民政人的大爱情怀。

  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干部队伍潜力得到有效释放。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事业发展的关键之举、成败之策,有声有色地开展各种载体活动,使班子和队伍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带动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市局坚持高标准起步,突出民政特色推进,较好地落实了学习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实现了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民政工作发展,以民政工作成效体现科学发展观学习效果的目的。

二是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积极争取国家民政部领导支持,邀请民政部7位司长来哈为全市民政干部讲座,开创了全国民政系统的先河,民政部和省厅对我市的做法予以高度赞扬。

组建了“和谐之声”艺术团,用先进的文化感召、鼓舞民政干部。

20xx年1月23日在市电视台举行了“关注民生、共创和谐”迎新春文艺晚会,扩大了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的舞台,展现了全市民政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受到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是努力改善行风。

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千家企业评议机关活动”中,市局在40余家参评部门中名列第7;行风评议由过去名次比较靠后,上升到小组的上游;获得全市纠风工作贡献奖,民政部门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目前,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人气、士气、正气和锐气得到了凝聚并释放,全系统形成了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可喜局面。

此外,党建、纪检、计财、工会、信访、法制、宣传、共青团等工作也取得了突出的进展。

  过去一年是民政工作解放思想、大胆突破的一年,是求真务实、和谐奋进的一年,是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一年。

这些成就和进步,是全市民政干部职工同心同德、辛勤耕耘,共同努力,打造过硬团队,维护集体形象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向全市民政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实践,有五条经验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一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市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16次研究民政重点工作,为历史之最。

杜宇新书记、张效廉市长、王颖副书记、姜明常务副市长、杜松岩部长、王莉副市长等市领导多次对民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使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

区、县党委、政府都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精力、财力、物力。

实践证明,领导重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

二是必须坚持创新思维、攻坚克难。

在软环境上,我们采取超常规措施,如邀请7位司长来哈授课、举办“关注民生、共创和谐”文艺汇演,收到了超乎预期的效果。

7位司长来哈授课,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为部领导了解我市民政工作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市领导和群众观看“情暖人间”专题节目,通过文艺作品宣传民政业务,不仅使他们看到民政队伍的精神风貌,更重要的是让领导和社会全面了解了民政工作,是一种汇报形式的创新。

在硬件建设上,我们也采取超常规手段,克服了重重困难,实施了多项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亿元。

实践证明,创新思维、攻坚克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三是必须坚持完善政策、规范运行。

市委、市政府就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敬老院整合、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退役士兵安置、清明节祭祀等工作下发了11个文件,使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

实践证明,完善政策、规范运行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是必须坚持加强协调、争取支持。

我们积极争取上级和兄弟部门支持,争取基本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自然灾害补助费等资金6290万元;争取为4家单位增加编制13个,增加直属单位内设机构7个。

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原则同意新建社会福利院增设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

实践证明,争取外部支持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五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化解矛盾。

面对各类矛盾,各级民政部门从群众利益出发,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比较圆满地处理了离岗居委会干部、复员军人等集体信访事件。

市局清理偿还了局属单位XX年至20xx年,涉及14个项目的工程欠款4532万元,解决了多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圆满处理遗留人事信访事件13起、涉及27人,确保了全系统的和谐稳定。

实践证明,以人为本、化解矛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过去的一年,虽然全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客观上看,与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现有的工作体制机制还不适应;受经济发展制约,民政事业发展速度明显滞后于人民群众的期盼;民政执法力量薄弱,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从主观上看,我们部分干部研究问题、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医疗救助金、优抚事业费等专项资金使用不当,个别县已经被国家审计署审计出问题;直属单位发展势头、发展能力还不够强,干部领导力、执行力还不强;一些民政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不高。

从比较位置上看,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与同类城市相比还相对落后;与省内兄弟城市比较,一些工作还不是最好的,还没有充分展现出全省当龙头的雄姿;各区县之间工作水平差距仍比较大。

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

  20xx年,我们面临着困难与机遇并存的形势。

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压力剧增,经济状况更趋紧张,使我们保民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营造大冬会和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我们保稳定的政治任务将更加艰巨。

另一方面,中央确定的加快民生工程,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等重大举措和我市实施“六个一百”项目建设,给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在困难中逆势而上,在机遇中谋求发展。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团结创新、和谐包容、优化调整、开拓发展为主题,坚持两个统筹、构建四个体系、形成六个格局,努力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坚持“两个统筹”,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发展

  统筹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市民政事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们要以统筹的观点来谋划民政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发展。

  1、统筹城乡民政事业的发展。

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关系到广大群众利益,决定着民政工作发展水平。

一是统筹城乡社会救助。

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决定》精神,在完善城区救助制度的同时,加大协调力度,拓展救助项目,大力推进农村救助项目的实施和制度的建立,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力争使农村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

二是统筹城乡社会福利。

在推进城市养老社会化的同时,以农村敬老院整合建设为牵动,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实现城乡社会福利事业统筹发展。

全年建成农村敬老服务中心20所,维修改造原有敬老院13所,兴办五保新村10个。

三是统筹城乡社区建设。

在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以打造“样板社区”为突破,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力度,力争30%的村启动社区建设,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公安等服务项目进入农村社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要建起3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信息服务站、警务室等服务站所,优化布局、硬化道路、美化环境,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

  2、统筹区位之间的发展。

将缩小区位差别纳入日程,促进民政事业均衡全面发展。

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向贫困地区倾斜。

统筹安排民政资金,在农村敬老院整合、低保、救灾等资金投入上,向经济发展较慢的区、县倾斜。

困难地区尤其要不折不扣、及时足额发放各种保障资金,避免同类对象因地域不同产生过大的差异。

二是全力破解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

加强民政直属单位自身建设,集中改造陈旧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研究扶持困难单位、困难企业发展政策,帮助相对落后地方努力实现整体推进,促进地区、单位、部门之间协调均衡发展;加快殡葬系统改革步伐,市殡葬所要进行清产核资,探索体制改革,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建立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经济稳步增长。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区划调整。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继续撤并乡镇,适当集中、扩大小城镇规模;推进县级市城关镇改设街道办事处试点,实行城市化管理。

  构建“四个体系”,着力提高“三个群体”保障水平

  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责任。

我们要加速社会救助体系、应急救助体系、社会扶助体系和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普惠所有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众,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1、构建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巩固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成果。

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切实做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完善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所有人员,实行普惠型的定期定量救助。

提高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救助水平,将救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3000元。

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市区及各县要在5月底前分别出台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办法,要取消救助起付线,把按病种救助转变为住院救助,医疗救助金本金年度支出要达到90%以上,最大限度扩大医疗救助受益面。

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就学、住房等专项社会救助政策。

三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研究制定临时救助办法,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给予一次性、阶段性的生活救助。

临时救助资金可由争取财政列支、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接受社会捐赠等办法筹措。

要积极探索现金、实物与提供服务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形成临时救助机制与慈善事业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

四是完善低保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做好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严格政策界限,加强检查监督,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水平有升有降。

各区县要把加强对低保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推进社区化救助管理,提高人性化救助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街头救助、站内服务、护送安置、社区源头预防干预的救助管理模式。

  2、构建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一是建立灾害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村四级预案体系,建立自然灾害四级响应规程,及时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发挥民政部门救灾职能作用。

二是规范灾情认定。

落实国家新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严格执行报灾制度。

完善灾情会商机制,确保灾情核实、上报及时、准确。

三是提高灾害救助水平。

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同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建立厂家名录,保障救灾物资供应。

规范区县、乡、村三级救灾款物发放管理,确保救灾款物安全。

四是加强救灾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应急物资。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救灾装备建设。

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工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积极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构建以经常性社会捐助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扶助体系。

一是完善捐助网络。

健全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捐助网络,加强捐助网点硬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救助能力。

定期公开捐助数额和使用去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倡导社会志愿服务。

积极倡导开展志愿者服务和邻里互助、社会帮扶活动。

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扶助服务。

三是开展普惠型扶助。

在开展扶助活动中,要统筹考虑、整合资源、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尽量扩大惠及面,避免多头、重复扶助,出现“幸运困难户”现象。

  4、构建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双拥共建为带动,深化改革为动力,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优抚安置体系。

一是广泛开展双拥活动。

继续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教育拥军活动,推进“双支”工作,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

组织驻哈军部队继续开展帮扶百名优抚对象活动。

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八一前夕,举行全市双拥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双拥模范区县、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

组织开展以迎接建国6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双拥活动。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完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待省出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后,修订出台我市的实施办法。

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全年为重点优抚对象修房400户、建房200户。

及时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杜绝挤占挪用。

加大优抚事业费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待遇政策落实。

整合利用资源,依托农村敬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光荣间。

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

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三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落实国家新出台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加大指令性安置力度,大力推进自谋职业安置,力争自谋职业率达到78%。

同时,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复员干部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

四是不断提高军休管理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接收安置工作,理顺军休管理服务职能。

做好军休干部住房改革和货币化房补工作。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五是完善军供保障体系。

各区县要建立以“四个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军用饮食供应保障网络,并纳入当地政府的应急管理体系。

  形成六个格局,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民政工作具有多元性、社会性和群众性的特点,决定了单靠民政自身的力量很难担其重任,必须建立健全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确保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民政固然是政府职能部门,但在运作方式上必须亦官亦民,代表政府,代表人民。

  1、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格局。

一是主动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反映民政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支持;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为党委、政府多提建设性意见,谋划惠及“三个群体”的具体举措;要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新建的农村敬老服务中心列为区县民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将各项民政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二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要加强部门之间、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增强合力。

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的支持,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开展文明祭祀进社区活动。

探索空葬、水葬等新模式。

三是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开展遗体土葬和骨灰装棺土葬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黑灵车”违法行为。

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推行殡葬文化。

探索建立疏导街头烧纸工作运行机制,净化城市环境。

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做好《地名志》编撰工作,编制《哈尔滨市行政区划图》、《哈尔滨市街路图集》,开展地名的有偿冠名。

开展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创造平安边界。

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程,80%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全市婚姻登记网络化管理。

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在特殊节假日要开门登记,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需求。

  2、努力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和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党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

研究制订《社区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管理,完善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障社区居民民主权利。

二是继续推进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

按照高标准、出精品的原则,培育一批具有哈尔滨特色的“精品社区”。

深入挖掘整合资源,继续推进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确保完成34个社区、力争完成60个社区的公益用房建设任务,平均使用面积300平方米。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继续推进“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十大社区工作者标兵评选活动。

积极推行“村民参与、村官承诺”的村级民主管理模式。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公开面要达到100%、规范化率要达95%以上。

广泛开展社区委干部、村委会干部培训,提高基层组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3、努力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

一是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民政部将居家养老工作纳入20xx年重要任务。

我们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摸索规律、查找不足,在做好为困难独居老人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统筹兼顾其他不同层面居家老人的需求,扩大服务面,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

各县要参照市里做法,适时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整合社区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护理、文化生活等服务。

要指导、规划好社区公益设施为老服务的形式和项目,缩小为老服务半径。

二是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

依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民办公助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建立必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明确社会办养老机构设施功能等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

全年新增加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床位3000张。

成立社会养老机构行业协会,对养老机构实行行业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三是提高国有福利机构示范水平。

加强对国有福利机构的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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