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过构造使用不同型号支柱的安全技术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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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石宝镇隆石煤矿
1111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
使用不同型号支柱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王从飞
技术负责人:
黄仁全
编制人:
陈德均
编制时间:
2014.7.18
会审意见
本安全技术措施于二0一四年七月十九日在矿早调会议室进行了集体会审,参加会审人员有:
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矿长助理、机电副矿长。
通过集体会审,讨论研究,同意本措施所编写的内容,要求在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并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1、施工过程中严格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工作,加强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管理。
2、加强施工地点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过程中确保支柱的有效支护。
3、严格执行本措施中的安全措施,任何人无权更改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研究同意,否则视其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地测副总工意见:
机电副矿长意见:
生产副矿长意见:
安全副矿长意见:
技术负责人意见:
矿长意见:
贯彻学习记录
时间:
地点:
贯彻人:
学习人员签字
日期
学习人员签字
日期
1古蔺县石宝镇隆石煤矿
1111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
使用不同型号支柱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1111回采工作面位于矿井运输大巷北侧,工作面走向长度360米,倾斜长度目前现状平均60米。
截止2014年7月19日早班,工作面已推进10米。
现工作面使用的支护材料为DW14型单体液压支柱,1111工作面在开切眼时遇一构造褶曲,自工作面的刮板机头往上共计约20米长度为小型向斜构造,20米至机尾段为构造搓揉造成煤岩挤压,该褶曲长度约30米,走向未知,预计该褶曲走向方向5米,工作面推进直接过该褶曲。
在过该段褶曲期间,煤层及顶底板起伏变化大,使DW14型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不能满足支护质量。
故经矿早调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揭露断层处使用DZ18-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为确保使用不同型号单体支护安全,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组织措施
组长:
王从飞
副组长:
黄仁全
成员:
陈利、邱天达、余吉生、聂昌禄、邱天发、陈德均、黄相华、朱建鸿、朱春杰。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有效控制顶板。
施工时严格按《111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中要求施工。
2、底板较软,支柱必须穿鞋;移溜及放炮前、后都要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保证每根支柱的初撑力随时不低于90KN。
支柱要求迎山有力。
1、在工作面揭露断层处上下15米使用DZ16-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其余地段使用DZ22-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
2、所有入井的DZ16-30/100型、DZ22-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分开堆放,且挂牌管理。
3、工作面使用的DZ22-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用红漆进行标记,严禁不同型号的单体液压支柱混合使用。
4、必须按《111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规定排、柱距进行支护,严禁加大或缩小排柱距施工。
工作面严禁出现空载支柱,所有的支柱都必须承载,多余的支柱打在切顶线一排。
5、在规定地段的基本柱、密集支柱、和戗柱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单体液压支柱。
6、工作面过断层期间,必须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在新切顶线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挡矸。
戗柱支设在新切顶线排支柱的内侧,每一棵基本柱支设一棵戗柱,以抵抗顶板的侧向推力和增加切顶排支柱的稳定性。
7、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撤”原则,不准提前回撤切顶线排的支柱、顶梁,往煤壁打基本柱用。
工作面缺支柱、顶梁时,必须重新运支柱顶梁到工作面进行补充。
8、工作面改柱时必须先打上临时支柱进行替换,防止顶板二次松动或顶板离层,发生掉矸漏顶。
9、过断层期间,未尽事宜严格按照《111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和《1111回采工作面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6、采面采用“三四排”控顶,放顶步距为1m,最大控顶距4m,最小控顶距3m,当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变化时,为保证行人、运料的安全,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最大控顶距不得大于4m,最小控顶距不得小于2m。
7、加强敲帮问顶工作,并用排材接顶背实,发现浮矸岩石、伞檐、顶板离层、脱层、顶板破碎、煤壁漏顶、片帮等危险时必须及时清刁或架设临时支护进行处理,严禁空顶冒险作业。
8、在采煤过程中构造带压力增大,必须每隔5m架设木垛一个,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料打“井”字形,若材料长短不一致,则靠工作面面一侧沿倾斜方向必须打齐,木垛长度一般不少于1.2m,搭接后伸出的长度应不少于0.15m。
9、在工作面靠采空区的一侧必须打好密集支柱和反撑支柱,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局部地段打好丛柱,密集支柱沿倾斜每5m留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少于0.5m,密集支柱之间应留有不少于10cm的空隙,以便宜回柱操作。
10、采煤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柱,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如更换断柱折梁时,必须先架设好临时支柱,才能更换支柱。
11、在工作面,上下端头5m范围内,可适当增密排或柱距,以增强切顶能力。
12、采面回柱工作必须由经验丰富、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技能工担任,回柱前必须打好护身临时支柱,施工时必须站在支护可靠的安全地点,回柱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遇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回柱,及时发出撤人命令,并迅速撤人到安全地点。
1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不得少于20m。
支护方式为沿工作面走向采用户2.2—2.8m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绞接梁顶梁,对一梁二柱的原架厢加固,并随着工作面得推进,超前支护也随着前移。
若遇采动压力较大时,两巷均采用双排抬棚,同时超前支护距离可视现场情况增大为30—40m。
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并随时注意巷道随压力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安全通道和通风系统畅通,安全出口必须派专人维护,发现架厢偏移、撬脚、漏顶、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14、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1111采煤作业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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