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项目对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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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项目对比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项目对比
2021国抽细则与2020年相比检验项目变化
一、食品类别变化
1. 食品类别从34个改为33个,食盐归到调味品里。
二、检验报告结论
有的食品类别检验报告多了一种结论。
检验项目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时,检验结论为:
“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
1.大米删除无机砷;
2.挂面增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3.谷物加工品增加铅;
4.其他粮食加工品中将玉米粉、片、渣和米粉从谷物碾磨加工品里单独列出来;
5.发酵面制品增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糖精钠;
6.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增加脱氢乙酸;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
1.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增加了附注;
2.花生油增加了铅;
3.鱼油归类至食用动物油脂,并增加了总砷和注。
五、调味品检验项目
1.酱油增加全氮(GB/T18186),氨基酸态氮检验依据,附注明确了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仅包括甲酯、乙酯的钠盐。
2.食醋增加不挥发酸,删除大肠菌群。
3.酱类增加了注。
4.调味料酒增加氨基酸态氮(方法SB/T10416)。
5.香辛料调味油增加铅,删除罗丹明B和苏丹红。
6.其他固体调味料删除阿斯巴甜。
7.辣椒酱、其他半固体调味料删除糖精钠。
8.耗油、虾油、鱼露增加氨基酸态氮,
9.其他液体调味料增加总酸
10.谷氨酸钠增加铅。
11.食盐归到调味品,分为普通食用盐、低钠食用盐、风味食用盐、特殊工艺食用盐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用盐,各类食用盐明确了检验项目。
六、肉制品检验项目
1.发酵肉制品删除苯甲酸山梨酸;
2.腌腊肉制品增加镉
3.酱卤肉制品增加了酸性橙II(SN/T3536);
4.熟肉干制品增加铅、镉、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比例之和、胭脂红;
5.熏烧烤肉制品增加铅、亚硝酸盐和大肠埃希氏菌O157:
H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