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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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

福州市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06-7-21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厅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活动的要求,福州市文化局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在各县(市)区文体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深入各县(市)区农村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福州市农村文化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农村文化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体系建设己初具规模。

1、文化馆建设

福州市本级和五区八县(市)都设有文化馆(群艺馆),共有编制119人,其中:

市群艺馆25人,五城区38人,八县(市)56人;实际在职147人,其中:

市群艺馆23人,五城区53人,八县(市)71人。

市本级及全市各县(市)区共有文化馆舍面积24215平方米,其中:

办公用房3400平方米,业务用房6877平方米,出租5640平方米。

市本级及全市各县(市)区年财政拨款353.51万元,年业务收入11.06万元,年馆舍出租收入74.25万元。

设备总值210.28万元。

2、图书馆建设

福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图书馆共有编制129人,其中:

市级二个馆(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45人,城区四个馆(鼓楼区未建)26人,八县(市)58人;目前实际在职人员165人,其中:

市级二个馆62人,城区26人,八县(市)77人。

现馆舍面积30826平方米,其中:

市级6000平方米,城区3632平方米,八县(市)21194平方米。

馆藏图书量共计308.86万册,其中:

年新增藏书94912册,年新增报刊3870种。

年读者数88.94万人次(城区53.69万人次,县(市)35.25万人次)。

年图书流量110.24万册次(城区67.77万册次,县(市)42.47万册次)。

年财政拨款521.9万元,其中购置书报费214.85万元(图书177.07万元,报刊37.57万元)。

3、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建设

福州全市现有乡镇(街道)190个,其中乡镇154个,街道36个(全市共有2383个行政村、408个社区);已设有文化站(中心)171个。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编制208人,实际在职291人(正式266人,临时或兼职25人)。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站舍总面积36324平方米,其中:

文化站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占9%,300-500平方米占8%,100-300平方米占18%,100平方米以下占65%。

近年来,由于我市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村人民群众,对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影片和科普书刊、图书等的需求日益强烈,各级党委、政府逐渐加大了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一批新的县乡文化场馆、文化中心设施相继建成,使我市农村文化设施具备了一定规模,为我市农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

2005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原则,正式启动了我市的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市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工作就此拉开序幕。

根据国家、省文化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投入到申报第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推选工作,经过精心挑选,我市推荐的闽剧、福州评话等八个项目全部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全部被省文化厅报送文化部参加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角逐,在己公示的第一批国家级代表作保护名录中,我市有闽剧、福州评话、尺唱、茶亭十番音乐、寿山石雕刻技艺和脱胎漆艺等六个项目入选,入选数量位居全国27个省会城市之首。

为配合己逐步展开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各县(市)区大力配合、支持下,我市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的材料收集、展板制作和布展等工作,使“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在2006年元旦如期展出。

所有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己取得的初步成果,为我市做好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罗源县是我市畲族聚居点,畲族文化和民俗文化是该县文化工作的重点。

他们根据民情风俗的特点,以乡镇文化站(中心)为依托,在城乡建立了四个畲族文化活动点,利用畲族传统节日——三月三“乌饭节”举办“畲汉一家亲”联欢活动,通过展示畲家特有的风俗习惯、畲歌对唱、畲拳比赛等来弘扬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

(三)农村文化活动得到培育和发展

1、我市各县(市)专业闽剧团在创作、演出有一定艺术质量、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目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

闽侯县、连江县、平潭县等专业闽剧团创作、演出的《红豆缘》、《凤凰蛋》等均在全国获奖,他们长年坚持在农村为农民群众演出戏曲,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

据统计,全市9个县级专业闽剧团每年在农村演出三千多场。

2、各县(市)文化部门为了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相继成立了业余文艺团体,如福清市文化馆艺术团、长乐市海滨邹鲁艺术团、闽侯县茉莉花艺术团、闽清县瓷乡艺术团、平潭县海坛娃艺术团、罗源县小螺号艺术团等,他们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创作、排练富有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海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3、改革开放以后兴起的民间职业剧团蓬勃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据统计,全市现有民间职业剧团130多个,年演出三万多场,解决就业人员近万人。

4、一些县城和集镇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的销售(出租),文化艺术培训、网吧、文艺茶社、台球室、歌舞厅、棋牌室、卡拉OK歌舞厅、老年活动娱乐室、茶座、打字复印和外来商业演出等十分活跃。

5、此外,一些县乡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政府主办、部门协办、社会赞助等方式,组织举办了歌舞、音乐、歌咏、民俗、美朮、书法、摄影、剪纸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或组织“三下乡”活动等,打破了长期以来文化部门独家办文化的格局。

6、全市共有农村电影队113支,电影机近200台,放映员300多人,主要承担了“2131”工程电影放映任务。

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用于文化事业的经费也在逐年递增,我市大多数文化机构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工作非但没有因此停下来,而且还有了一定的发展,先后有连江县、仓山区2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区)”,有福清市、长乐市2个县(市)被评为“福建省文化先进县(市)”。

各级文化部门常年坚持抓好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图书馆(室)的正常开放,年开展文化活动数万场,受众面数百万人次;年接待读者近百万人次,图书、报刊流通量达一百多万册次。

各县(市)区、各乡镇间蓬勃开展的民俗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节庆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农村电影“2131”工程、“三下乡”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

二、福州市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有的领导对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在我市的一些地方,有的领导对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和工农业是硬任务、硬指标,文化建设是软任务、软指标,因而对中办发〔2005〕27号文件、闽政〔2001〕279号文件、《文物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不够,农村文化工作提不到议事日程,必要的农村文化机构、设施和人、财、物等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

(二)投入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硬件不硬,软件也不尽如人意,许多文化活动难以开展。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馆、图书馆硬件差,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文化事业单位在县一级主要有文化馆和图书馆,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等。

但直到现在全市尚未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目标,尤其是有的县(市)区“三馆”馆舍有的尚未建、有的还在建或准备计划建设阶段,有的资金还未到位,实建的馆舍面积离国家规定达标馆舍面积还有较大的差距。

业务经费普遍短缺,财政每年拨付的经费只能保工资,无法开展业务活动,“三馆”难以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难以做好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工作。

2、基层文化机构建设滞后,农村文化网络难以形成。

当前我市农村文化工作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全市154个乡镇中,尽管有文化站(中心)建制的有146个,但由于许多乡镇文化站的文化专职干部常常不专职,经常去做乡镇领导分派的其他工作;一些乡镇虽建立了文化工作机构,但却缺乏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文化干部;有一些乡镇的文化干部虽有一定的专长,但年龄老化,不适应当前农村文化工作的开展;也有的乡镇既无图书室,也无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和场所;还有的乡镇在建设精神文明活动中心方面,存在重形式、重建设,轻活动、轻管理的现象等。

致使一些地方的农村文化工作被搁置一边,一些应当开展的文化活动无法开展。

经过几十年努力形成的较健全的文化机构,初具规模的文化机构和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县级国办剧团濒临崩溃。

一些县(市)专业剧团由于长期缺乏投入、缺乏管理、缺乏关心,为了生存都不得不承包给个人经营。

经营者为了谋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只顾赚钱,对艺术生产、演员培养等能将就且将就,使我市大部分县级国办剧团都不如方兴未艾的民间职业闽剧团,使这些县级国办剧团处于濒临崩溃的状态。

4、文化经费投入普遍不足。

由于思想认识问题或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因素,乡镇一级财政基本上拿不出专门的文化经费,致使我市许多农村文化站(中心)普遍存在面积窄小,器材不足、设备差,影响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图书阅览室经费不足,书报存量小、种类少,不能满足农村读者的阅读需求的问题。

5、乡镇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思路单一无效。

目前我市农村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群众“想娱乐、办文化、盼提高”的愿望十分迫切,许多农民富起来后都强烈希望和城里人一样“有政府投资、有文化中心、有专家指导、有公园广场、有文体活动、有旅游观光、有电影、有戏剧、有图书、有报刊”等“十个有”。

但是一些乡镇领导对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或因工作繁杂、或因经费紧张、或因缺乏人手,而很难开拓思路,也拿不出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6、基层文化队伍薄弱。

我市农村文化馆(站)普遍存在“编制紧、人员少,文化低、业务弱,老人多、新人缺”的现象,一些乡镇甚至基本上无专职文化干部,即使有也多被抽调做其他工作,致使许多县乡文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三)农村民俗活动缺乏正确引导。

由于一些应当开展的文化宣传活动无法开展,许多农民、特别是农村老人会组织便通过兴建祠堂、普渡酬神等形式,自发地邀请民间文艺团体进行演出。

更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从而使有的地方出现文化糟粕乘虚而入,思想文化阵地被封建迷信、宗教文化等占领的现象,也对本土故有的民族传统文化产生较大冲击,使一些非常宝贵、具有传承价值的民风、民俗(亦即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不良影响,并有可能因此而正走向灭亡。

(四)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尚未真正解决。

“2131”工程实施多年来,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文化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想了很多办法,但我市农村仍然存在电影放映设备不足,放映员队伍逐渐萎缩,影片库存老化,所能提供给农民的知识面、信息量不足等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

三、“十一五”时期加强福州市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措施建议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求真务实。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

因此,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指示精神,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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