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海洋经济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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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海洋经济工作要点
2017年漳州市海洋经济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海洋经济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抓三比、十项竞赛”的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能力强海”五大体系,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力争全市实现海洋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左右。
一、发展壮大海洋经济
(一)实施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按照“五个一批”的项目管理要求,全力推进26个省级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12个海洋经济预备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对延伸海洋产业链的支撑带动作用,促进海洋产业聚集发展。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形成合力,重点扶持2-4家企业提质增效、扩大规模。
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产业链和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链。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推进重点港区集约发展。
深入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探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港口管理体制。
加快码头泊位建设,实施古雷作业区南8#泊位工程、北1#、2#泊位工程以及后石港区3#泊位工程等项目,提升古雷港区、后石港区、招银港区散货和集装箱装卸能力。
积极推动古雷港区产城互动发展。
推进重要港区进出港深水航道、防波堤、公共锚地建设,开工建设古雷航道三期工程和后石航道二期工程及配套锚地,进一步提升沿海航道等级规模和通航能力。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漳州海事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滨海旅游。
加快推进东山5000吨级对台客货码头工程,促进东山与台湾海上客运直航早日开通。
发挥滨海旅游资源优势,鼓励发展滨海自驾车(房车)露营地新业态,加快漳浦翡翠湾景区、古雷开发区碧海国际度假区、漳州开发区双鱼岛等省级露营公园品牌创建和培育。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旅发委、海洋与渔业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海洋产业园区建设。
继续推进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建设,支持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等园区加快发展,加强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的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工作。
整合现有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增强平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五)提升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能力。
开展漳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开展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了解海洋经济规模结构情况;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落实涉(用)海重点企业直报。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
市统计局、经信委等单位,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六)完善海洋经济发展措施。
研究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财政性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材料、水产冷链物流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等项目建设,提升海洋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委、财政局
配合单位:
市金融办、银监局、人行、国税局、地税局,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七)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引导远洋渔业企业用好国家和地方扶持远洋渔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加强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远洋渔船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2017年全市外派远洋捕捞渔船总数达28艘以上。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市商务局、外侨办,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八)加快培育渔业全产业链。
推进品牌渔业、智慧渔业、生态渔业建设,形成集苗种繁育、养殖、加工、流通等融合发展的水产业集群。
培育石斑鱼、对虾、牡蛎、鲍鱼、紫菜等主要品种全产业链,重点打造对虾全产业链。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九)建设渔港经济区。
提升东山大澳中心渔港,促进渔港产业融合发展,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渔港经济区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东山县政府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发改委
(十)实施精深加工带动计划。
推动水产加工设备、工艺、技术、产品创新,开展产学研活动,积极应用海水高效环保养殖技术、海洋生物精深加工技术、海洋生物制品与海洋功能食品技术、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技术,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品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规模。
引导和支持水产品加工企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保护海洋生态文明
(十一)落实海洋生态环保制度。
贯彻落实《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全面实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福建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海岸带管理,强化自然岸线保护。
落实好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的海洋环保目标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指标,细化评分办法。
加强工业、生活、养殖污染等陆源污染物入海管控,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严格海岸工程项目审批和监管,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
推进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
抓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管控措施的监管和落实。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
市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二)全面落实《围填海管控办法》。
加强和规范围填海管理,严格执行省海洋与渔业厅下达的围填海计划指标。
严格落实围填海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实施围填海。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海洋保护重点工程建设。
推动八尺门退堤还海工程、诏安城洲岛生态修复和人工渔礁工程等项目建设。
严格沙滩保护,加快推进东山东南部沙滩修复与海岸带保护项目。
推进互花米草整治,开展互花米草连片整治试点。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市林业局、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四)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对重点养殖区、重点排污口、主要江河入海口及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的监测。
积极应对赤潮灾害,在赤潮易发海域、养殖集中区加强监视监测。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五)大力发展增殖渔业。
认真落实福建省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建立放流体验平台,开展常态化增殖放流。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积极推动福建东山湿地申报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完善和加强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东山县政府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林业局
四、继续加大民生保障
(十七)继续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继续推进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强避风港、避风锚地建设,争取新增一批渔港项目。
完成“漳州市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有效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海上救助奖励和激励机制,增强海上救助合力,提高救助成效。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八)实施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
进一步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基地,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菌耐药性普查,科学指导养殖业者规范用药;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在线监测平台,加快可追溯监管和渔药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十九)加强渔业安全监管。
进一步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渔业企业和渔业船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渔船水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敏感海域渔船管控。
继续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强化海洋渔业防御台风工作。
完善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防台风工作机制,规范防台风工作的程序和制度;提升部门联动能力,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提升联动协作水平。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丰富渔船互助险种,拓展渔业互保业务范围,挖掘远洋渔业互保增长潜力,力争实现沿海60马力以上渔船互保及其渔工责任互保覆盖率95%以上,全市远洋渔船及渔工互保覆盖率达到60%。
充分发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作用,逐步实现“无保险,不外派”,发生海外涉渔领事保护案件时,依法快速理赔,维护渔工(船员)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市外侨办、保险协会,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预测报及检测能力的建设,提升水产养殖病害技术人员的诊断水平,提升水产养殖细菌性、寄生虫病害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抓好水生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开展水产养殖精准病原取样与跟踪工作,提高养殖科学用药水平。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五、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二十三)完善产业金融服务机制。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创新平台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确保涉海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信贷资金供给。
构建高效便捷的信贷服务模式,推动涉海类信贷产品创新。
鼓励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介入考察涉海项目,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信贷资金投向海洋经济领域。
加强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加快县域涉海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
市银监局、人行、金融办
配合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四)强化项目用海保障机制。
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厅深化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改革,完成我市重点海湾海洋环境监测资料的调查和整合。
重点保障和优先安排省市重点项目、渔港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围填海指标,保障古雷石化园区等区域建设用海和古雷炼化一体化、漳州核电、漳州LNG接收站等重点项目建设用海。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规范海洋与渔业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推行“十个凡是”压减材料,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和前置条件,优化流程,压缩时限。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实施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积极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查、模拟审批、联审联办”,加快“政证快”应用服务,提升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即办率。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六、促进发展动能转换
(二十六)打造对外合作平台。
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远洋渔业对外交流合作。
支持东山远德胜渔业马来西亚远洋渔业境外基地、海魁水产集团马来西亚生态养殖科技园等项目建设。
依托诏安、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探索与东盟港口城市在海洋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外侨办,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七)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建设厦门大学东山临海实验与观测站(东山太古海洋中心),重点建设海洋科学实验与观测基地、海洋生态模拟和海洋工程材料海上实验室、海洋科技产业服务平台、海洋生物知识科普教育基地、海洋考古研究中心潜力培训基地等。
牵头单位:
东山县政府
配合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
(二十八)打造项目对接平台。
借助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9·8中国(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11·18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平台,强化海洋与渔业项目的推介招商工作,实现项目成果对接常态化。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九)打造试验示范平台。
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河鲀养殖生产管理,指导推进漳浦河鲀养殖规范化产业化。
实施海洋科技项目,研发高附加值的海洋功能食品和药物,建立多元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七、加强海洋渔业执法
(三十)深化海洋“蓝剑”执法。
根据福建海洋“蓝剑”系列行动安排,组织实施漳州海区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做好党的十九大、“金砖国家”厦门峰会等重点时段的海上渔船管控,加大对敏感海域和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海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实施海陆协作精准打击,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海洋环境和渔业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十一)坚决打好渔业资源保护攻坚战。
贯彻新伏季休渔制度,强化伏季休渔监管措施,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及渔业辅助船违规作业的打击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十二)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机制。
系统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提升执法成效。
积极推动渔船检验改革,探索“检管分离”新机制。
完善海洋联合执法,协调各涉海行政执法部门发挥各自法定职能,健全海上巡航检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海域采砂、违法倾废等行为。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十三)加大海洋执法监管。
着力加强海洋保护区、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巡查和海洋工程监管,改进已批海洋工程项目和无居民海岛的监管方式。
继续开展蓝剑、海盾、碧海、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待批项目“未批先建”、海域采砂非法用海、违法倾废等行为。
强化渔业安全执法监管,推动“平安海域”“平安渔业”建设,维护渔区安定稳定。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十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漳州市(石码)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建设,加快300吨渔政船建造进度,力争今年年底前完工。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
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附件:
1.漳州市2017年海洋经济在建项目工作目标情况表
2.漳州市2017年海洋经济前期项目工作目标情况表
附件1
漳州市2017年海洋经济在建项目工作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
总投资
至2016年底进展情况
2017年
建设单位
备注
完成
投资
建设进展
计划
投资
工程进度安排
一、海洋新兴产业
(一)海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
1
福建海风装备制造基地及配套漳浦六鳌重装码头项目
漳州市
漳浦县
建设重塔、轻塔、钢构喷涂车间,完善总组场地、仓库、生活配套设施等;配套建设5000吨级漳浦六鳌重装码头、1000吨吊车和总组场地等。
2017-2018
130000
60000
一、二季度开展项目EPC招投标工作,实现项目陆续开工;三季度启动配套码头及组场的建;四季度主要车间完工。
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省在建
重点项目
(二)海洋生物医药
2
振牌海洋生物科技卡拉胶生产项目
漳州市
云霄县
建设厂房、仓库及宿舍楼等,配置相应生产设备。
2015-2017
30000
13500
1号厂房、仓库完成建设。
办公楼、2号厂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生产设备调试试投产,现已投产。
15000
一、二季度二期厂房、仓库、锅炉房、宿舍楼开工建设;三、四季度引进新生产设备增资扩产。
振牌(福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省在建
重点项目
3
诏安奇珍海藻科技生产项目
漳州市
诏安县
建筑面积51087平方米,主要购置琼胶生产线2条、卡拉胶生产线1条。
2016-2018
15000
1000
完成项目前期,开始厂房主体建设。
15000
一季度完成厂房一、二主体建设;二季度完成厂房一、二装修及物流厂房建设;三季度完成物流厂房装修及厂房三建设;四季度完成综合楼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实现试生产。
福建奇珍海藻科技有限公司
4
台商投资区绿麒I型卡拉胶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漳州台商
投资区
总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购置卡拉胶精细生产线及相应设备等,建成年产1000卡拉胶高端生产线。
2017-2018
8000
总平图已通过审查,施工图正在进行设计。
5000
一季度桩基基础施工;二季度开始主体工程建设;三、四季度主体工程施工,力争部分厂房封顶。
福建绿麒食品
胶体有限公司
二、现代海洋渔业
(一)现代海水养殖
5
诏安铁炉港鲍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漳州市
诏安县
建设鲍鱼养殖池28375口,建设管理房1655平方米,平整硬化养殖场内道路,配套相关设施,购置鲍鱼养殖相关设备。
2017
8000
8000
一季度完成场地平整,二季度完成养殖池的开挖,三季度完成养殖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四季度完成养殖场道路建设和鲍鱼养殖投产。
诏安县桥东镇政府
(二)水产品深加工及冷链物流
6
龙海绿新食品二期
漳州市
龙海市
建设生产卡拉胶厂房、仓库、实验楼。
2015-2017
16000
8000
北区厂房基础打桩完成,主体施工至一层。
8000
一、二季度主体施工建设;三季度竣工投产。
福建绿新食品
有限公司
7
诏安宝海渔业生产项目
漳州市
诏安县
主要建设育苗池、培养生态循环池89个、配套车间3间,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2016-2017
12000
5000
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建设配套车间。
7000
一、二季度完成3个配套车间建设,三、四季度完善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福建省宝
海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8
诏安东方利洋水产深加工项目
漳州市
诏安县
建设生产车间6000平方米,制冰池800平方米,冷藏库3600平方米,办公和宿舍楼1600平方米,增设制冷压缩机5台,冷冻机3台和自动化加工生产线2条。
2017
8000
8000
一季度完成生产车间建设;二、三季度完成冷库、办公宿舍楼和车间建设及设备安装;四季度试投产。
福建省东方利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9
诏安铭兴食品
水产品冷冻加工三期建设项目
漳州市
诏安县
建设1.5万吨冷库一座,车间一座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
2016-2017
10000
4000
已完成项目部分征迁及土方平整工作,生产车间建筑材料已购置进厂,正在施工。
6000
一季度完成项目用地征迁及土方平整;二季度进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三季度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及装修;四季度引进生产设备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争取2017年11月份进入试投产阶段。
福建铭兴食品有限公司
10
漳州高新区宏盛达冷冻食品项目
漳州
高新区
总建筑面积72590平方米,年产速冻调理食品10万吨,一期主要建设冷库、车间、仓库、办公楼、宿舍楼、设备房等。
2016-2018
8000
4000
完成水沟改道;一号车间、一号冻库地基和二号车间地梁已完成浇筑。
2000
一季度完成项目一期主体建设;二季度完成项目一期设备安装和试投产。
龙海市麒麟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三、现代海洋服务业
(一)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
11
龙海市白塘湾国际旅游项目
漳州市
龙海市
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计划建成闽台乃至东南亚著名火山、海岛国际综合旅游度假项目。
2013-2019
250000
175000
沿海大通道白塘湾段、海边景观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安置房主体、游客中心、科普中心完成封顶。
50000
旅游度假村部分投入使用,配套旅游基础设施完成。
福建新华都
置业有限公司
12
龙海浯屿海上渔业旅游休闲项目(一期)
漳州市
龙海市
开发建设浯屿海上牧场休闲度假基地,开发高端海钓、游艇基地,配套浯屿岛旅游设施建设。
2017-2018
15000
10000
建成“海上牧场”并对外开放。
浯屿岛游客接待中心、垃圾焚烧场、沙滩整治工程竣工。
漳州浯屿岛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3
诏安县滨海旅游项目
漳州市
诏安县
建设40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2个、停车场3个,铺设景观凉亭及木栈道9公里、景区对外交通道路8公里、景区内道路10公里、排污管网18公里;完善绿化、亮化、供水、供电等旅游基础设施。
2016-2018
15000
1000
景观一期工程已完工验收,景观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停车场地平整已完成,景区对外主干道路已完工,滨海木栈道工程已全部完成。
5000
完成海角翠湾区二期项目和休闲渔家区景区对外主干道路改造。
诏安县梅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4
东山生态旅游岛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漳州市
东山县
建设风动石塔屿景区基础设施、海明威等多家高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
2013-2020
900000
607000
1.庄园大酒店:
房产项目已竣工验收,五星级酒店外装修完成,配套海滨景观公园投入使用,附属公寓式酒店正式开业。
2.海明威假日酒店正在进行外装修。
3.宝龙湾戴斯大酒店:
目前正在进行外墙涂料,铝合金框安装,部分脚手架拆除。
4.中信项目浪琴湾3-5号楼封顶;5.名胜大酒店完成围墙建设和土地平整。
180000
一季度名胜大酒店基础施工,海明威酒店外装修工程开工;二季度海峡国际度假城二期养生休闲会所工程开工,中信大酒店主楼基础施工;三季度海明威别墅酒店完成50%工程量,力争庄园喜来登酒店内装修工程开工建设;四季度名胜大酒店主体工程完成50%以上,宝龙湾戴斯大酒店完成外装修,力争内装修年内开工建设。
东山县星级酒店指挥部,名胜大酒店指挥部、宝龙湾大酒店指挥部
省在建
重点项目
15
东山马銮湾旅游综合项目
漳州市
东山县
建设温泉酒店(含卤水浴场)、旅游商品一条街、大型生态停车场、海滨游乐园、岸上旅游池、帆船帆板互动项目、观海餐厅、淋浴室、旅游公厕、游客服务中心、排水排污系统及绿化等。
2016-2025
230000
17000
开展二期、三期土地及建筑物收储工作。
30000
前三季度,继续推进二期、三期项目前期收储工作,并做好马銮湾旅游综合体一期金沙温泉大酒店项目设计、可研、选址意向、总规控规、环评、节能、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前期工作,力争9月份开工建设。
四季度完成马銮湾旅游综合体一期金沙温泉大酒店项目总工程量的20%。
漳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省在建
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