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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炮的预防与处理方法

为了防止瞎炮(拒爆残爆)的发生,确保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摘录如下瞎炮预防与处理方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一、瞎炮的预防

(一)装药与封泥规定

1.每次装药前,施工单位必须将迎头的水排净,必须停掉工作面20m范围内电气电源,防止杂散电流引爆雷管(对迎头涌水较大的工作面,尽量采用风泵排水)。

2.装药前,必须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3.施工单位可安排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装药[20个炮眼以下的爆破作业可以允许3人协助装药和装炮泥;20个炮眼以上的可以允许6人协助装药和装炮泥(爆破工除外)],爆破工必须做好监督工作。

同时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现场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

4.装药顺序:

先下部眼、后中部眼、再上部眼,依次进行。

下部炮眼装好后,必须将雷管脚线盘好放在眼口,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且悬空,避免与导电体相接触。

5.一个炮眼只准装入一个起爆药卷,严禁使用双起爆药卷。

填装药卷时,先将起爆药卷上雷管脚线放在起爆药卷上部,将药卷装入炮眼口(整个药卷全部装入离炮眼口50-150mm),再紧跟逐个装入其他药卷,以防止药卷之间掉入矸石或煤渣,保证药卷之间接触严密。

单个炮眼所有药卷全部装入炮眼后,再一手拉住脚线,不要过紧,脚线要微斜向上紧贴炮眼侧壁,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整体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

6.装起爆药卷的同时,底板炮眼必须将红色阻燃胶带缠绕在起爆药卷上装入,阻燃胶带长度以在眼口余500-600mm为宜。

7.仰角大的炮眼装药时,将全部药卷及水炮泥一次送入眼口后,再装入一卷炮泥,随药一起送到眼底,用炮棍轻捣几下,使炮泥卡住药卷。

8.严禁使用垫药或盖药。

9.眼深大于雷管脚线长度需延长脚线时,接头要错开,并用绝缘胶布包好。

10.炮泥使用水泡泥和粘土炮泥。

炮泥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太硬或太软,不准存在杂物。

11.装填水炮泥时,紧靠药卷处应先装填0.03~0.04m的粘土炮泥,然后再装水炮泥,水炮泥外边剩余部分,使用粘土炮泥;前两卷炮泥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必须依次轻轻推入并捣实。

12.装填炮泥时,要一手拉住雷管脚线,使脚线紧贴炮眼侧壁,但不要拉得过紧,防止拉坏脚线或管口;另一手装填炮泥,最初填塞的炮泥应慢慢用力,轻捣压实;以后各段炮泥须依次用力一一捣实。

装填炮泥时,要防止捣破水炮泥。

同时注意雷管脚线应紧靠炮眼侧壁,避免脚线被炮棍捣破。

13.炮眼封泥长度及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1个;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个;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4.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5.封泥后,必须将雷管脚线盘好放在眼口,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且悬空,避免与导电体相接触。

(二)连接爆破网路注意事项

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工负责监督把关;连接雷管脚线前,必须将手洗干净。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连线工作完成后班组长要在“一炮三检”本上签字。

2.掘进巷道滞后2米以外的零星工程需爆破时(如挑顶、拉底、钻窝、泵窝),必须制定措施,并在措施中编制爆破图表,明确炮眼数量及每眼装药量。

零星工程爆破装药和连线只准爆破工1人操作。

3.爆破网络一般采用串联方法连接。

若工作面炮眼超过70个,制定专项措施后可采用串并联方法连接。

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虚接。

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5.连接爆破网路时,雷管脚线的接头方式应采用并头绕鼻式连接。

雷管脚线接头有锈或污物必须清除掉;脚线连接后必须将雷管脚线盘好放在眼口,不得与围岩或其他导体接触;

6.爆破网路连接到最后,剩余的两根雷管脚线必须连接在一起,使之形成闭合回路。

7.所有脚线连好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应分别确认已连线的雷管数量,只有两人清点出的已连雷管数量相等且剩余引药数量相符时,才能进行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工作。

8.爆破网路与爆破母线连接后,爆破工最后再仔细检查一遍爆破网路,核实装药连线质量和连线接头数量,相关人员必须在“一炮三检”记录本上记录签字确认,发现脚线破皮或漏连等问题,立即处理,确保整个爆破网络的连接质量。

9.所有连好的脚线接头、母线与脚线的接头以及所有露出芯线的脚线和母线都不允许没入水、淤煤、淤泥中,所有炮眼口都不能没入水中,脚线不能有水浸泡、不能被淤煤、淤泥掩埋等,以防漏连、错连、短路、接地等。

掘进工作面底眼、靠风筒侧炮眼雷管脚线接头及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接头,必须使用绝缘胶布包扎,防止漏电。

10.瓦斯检查工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0.8%时,爆破工要停止爆破作业,施工单位要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立即汇报调度室,同时按矿规定进行处理。

11.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从工作面向后敷设爆破母线。

爆破母线接头和破损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明接头,两根母线的接头必须错开一定的距离。

12.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1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爆破母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淤煤或淤泥中,更不得受到任何外物挤压或高温烘烤。

1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1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悬空。

16.班组长将炸药箱、雷管箱移到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地点,爆破工最后离开起爆地点。

17.制作起爆药卷时必须使用标志牌,在脚线连接过程中,逐个取下相应的标志牌,防止漏连。

(三)爆破时间控制

施工单位应按照作业图表进行循环作业,适当调整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延点爆破。

开始装药时间在八点班16:

00以前、十六点班0:

00以前、零点班8:

00以前视为正常,否则视为延点爆破。

特殊情况下延点爆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申请,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延点爆破;每次延点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跟班队长、当班班长不准离开,必须同时在现场进行验炮确认无拒爆后方可离开。

二、拒爆残爆的汇报及处理措施

(一)拒爆残爆的汇报

1.现场施工人员发现拒爆残爆后,工作面一律停止作业,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残爆拒爆具体位置及数量。

调度室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生产科、安检科和通风队。

2.掏槽眼、辅助眼及周边眼发生3发(包括3发)以下的拒爆残爆,调度室负责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联系就近爆破工到现场处理;同时通知安检科联系就近安检员到现场进行监督。

只有将拒爆残爆处理结束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3.底板炮眼或其他位置发生3发以上的拒爆残爆,调度室必须通知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队值班队干。

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通风队值班队干接到通知后,立即联系就近爆破工到现场。

只有等相关人员赶到察看现场后,再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二)拒爆残爆的处理措施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首先取下发爆器钥匙,并随身携带;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后,方可由爆破工一人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首先检查爆破母线及网路,若为断路、短路、虚接等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3.若仍不起爆,证明非线路原因,但又不能确定拒爆炮眼位置,则采取先两两并联再串联的方法重新连接后,再次起爆;再次起爆后必须仔细找出所有拒爆炮眼的准确位置。

4.对于爆破后,现场的主要可疑情况要引起高度重视,如:

炮后工作面没有达到预想效果(特别是欠挖)、现场遗留有完好的炮眼内的脚线、卧底时炮后底板形成台阶过大等,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施工区队班组长指导下进行,相应的打眼工、爆破工都到场,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6.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7.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8.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9.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0.当班的拒爆(残爆)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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