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小型企业及三产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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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小型企业及三产类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小型企业)
(试行)
申报年度:
□□□□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业主姓名(签章)身份证号码□□□□□□□□□□□□□□□□□□)
填表人报出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制
表1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地址
区(县)乡、镇及街(道、路)街(村)、门牌号
中心经度
度分秒
中心纬度
度分秒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年末职工人数
环保机构名称
负责人
电话/传真
注册类型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港、澳、台商□联营企业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个体经营□其他企业
投产(开业)日期
年月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
环路位置
二环内□三环内□四环内□五环内五环外□
是否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是□否
是否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是□否
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万元)
上年环境违法罚款(万元)
上年生产经营天数(天)
所属工业园区名称
供暖面积
(平方米)
主要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上年度实际产量
主要原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上年度用量
主要辅料名称
计量单位
上年度用(耗)量
表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如不够,可另附页)
设施编号
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类别
处理污染物名称
处理方法
设计处理能力
实际处理量
去除效率
处理前浓度
处理后浓度
*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日运行小时数
运行天数
运行费用(万元)
投入使用日期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体废物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体废物
表3用水、排水情况:
数据来源□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自测;□物料衡算;□监督性监测;□排放系数
上年度
用水总量
(吨)
其中新鲜
用水量(吨)
其中重复用水量(吨)
废水排放量(吨)
废水治理设施套数
本年度
用水总量(吨)
其中新鲜
用水量(吨)
其中重复用水量(吨)
废水排放量(吨)
废水排放口数
废水排放去向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他
排入城镇集中处理厂
名称
是否缴纳污水处理费
受纳水体名称
排放口名称(编号)
废水排放量(吨)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毫克/升)
排放浓度(毫克/升)
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其中达标排放量(千克)
排放口名称(编号)
废水排放量(吨)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毫克/升)
排放浓度
(毫克/升)
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其中达标排放量(千克)
表4燃料、原料消耗及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自测;□物料衡算;□监督性监测;□排放系数
锅 炉
窑 炉
燃 料
名称
数量(台)
规格(蒸吨)
用途(生产、生活)
是否常年运行
数量(台)
规格
种类
耗用量(吨)
含硫量(%)
灰分(%)
上年度
本年度
排放口名称(编号)
废气排放量(万立方米)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毫克/立方米)
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污染物
排放量
(吨)
林格曼黑度(级)
排放口名称(编号)
废气排放量(万立方米)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值(毫克/立方米)
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污染物
排放量
(吨)
林格曼黑度(级)
□0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0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表5噪声源噪声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自测;□监督性监测
声源名称
工作时间
昼间噪声排放
夜间噪声排放
边界100米以上是否有两个超标点
月份
昼间
(天/月)
夜间
(天/月)
执行标准db(A)
厂界噪声值db(A)
超标分贝数
执行标准db(A)
厂界噪声值db(A)
超标分贝数
表6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
固体废物
名称
年度
产生量(吨)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综合利用量
处置量
贮存量
排放量
数量(吨)
利用方法
处理单位名称
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吨)
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吨)
处理单位名称
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吨)
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吨)
上年
本年
表7物料露天堆放情况
1.序号
2.料堆物料名称
3.料堆年最大堆存量(吨)
及料堆个数
4.料堆最大堆存高度(米)
5.料堆最大占地面积(平方米)
5.备注
备注:
此表内容由尚未采取全密闭或半密闭料仓方式贮存,采用露天堆放的各种料堆、渣堆的企业填写。
表8VOCs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行业类别
涂装工艺及涂料使用情况(涂装工艺类型及涂料使用类型从以下项中选择序号填写)
工艺类型:
⑴滚刷涂⑵空气喷涂⑶无空气喷涂⑷静电喷涂⑸淋涂⑹辊涂⑺浸涂⑻电泳涂装⑼粉末涂装⑽手工⑾其他
涂料类型:
⑴醇酸树脂漆⑵硝基漆⑶丙烯酸漆⑷环氧树脂漆⑸聚氨酯漆⑹酚醛漆⑺过氯乙烯漆⑻聚酯漆⑼油脂漆⑽天然树脂漆⑾其他
其他溶剂使用情况
汽车
制造行业
(C36)
工序名称
工艺类型
涂料类型
年用量
溶剂含量,%
稀释剂用量
固化剂用量
清洗剂用量吨;清洗剂溶剂含量%
密封胶用量吨;密封胶溶剂含量%
回收的废有机溶剂名称回收量:
吨
底涂
中涂
面漆(底色器漆)
面漆(罩光)
修补漆
家具制造行业
(C21)
工序名称
工艺类型
涂料类型
年用量
溶剂含量,%
稀释剂用量
固化剂用量
胶粘剂用量吨;胶粘剂溶剂含量%
回收的废有机溶剂名称回收量吨
底涂
中涂
面漆
修补漆
有涂装工序的装备制造业
(C24,C33,C34,C35,C37,C38,C39,C40,
C43)
工序名称
工艺类型
涂料类型
年用量
溶剂含量,%
稀释剂用量
固化剂用量
清洗剂用量吨;清洗剂溶剂含量%
胶粘剂用量吨;胶粘剂溶剂含量%
回收的废有机溶剂名称回收量吨
底涂
中涂
面漆
修补漆
半导体及电子产品制造行业
(C3961,C3962,C3963,C3969,C3971,C3972)
有机溶剂使用及回收情况,用途从以下项中选择
(1)清洗
(2)稀释(3)萃取(4)粘结(5)其它(并列出具体名称)
有机溶剂名称
年用量
用途
废有机溶剂回收量
废有机溶剂溶剂含量
包装印刷行业(C2311,C2312,C2319,C2320)
印刷类型:
(1)平版印刷:
A.单张纸胶印□B.轮转胶印□C.印铁□
(2)凸版印刷□
⑶凹版印刷A.塑料凹印□B.纸品凹印□
⑷柔性版印刷A.纸品柔印□B.塑料柔印□C.其他□
⑸丝网(孔版)印刷□
(6)数字印刷A.静电类型□B.喷墨类型□
油墨类型用量(单位:
吨/年):
胶印油墨:
单张纸油墨用量;报纸轮转油墨用量;商业轮转油墨用量;印铁油墨用量;其它胶印油墨用量
凹印油墨:
溶剂型凹印油墨用量;水性凹印油墨用量
凸版油墨用量
柔印油墨:
溶剂型柔印油墨用量水性柔印油墨用量;UV柔印油墨用量
丝印(孔版)油墨用量
其它溶剂使用情况:
稀释剂用量吨,溶剂含量%
润版液用量吨,溶剂含量%
清洗剂用量吨,溶剂含量%
煤油用量吨汽油用量吨
复合胶用量吨
光油用量吨
回收的废有机溶剂名称回收量吨
化学制品生产行业(C2614,C2631.C2632,C2641,C2642,C2643,C2644,C2645,C2651,C2652,C2653,C2661,C2681,2682,2683,2684)
有机类产品产量
有机类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有机类产品名称
产量
有机溶剂含量%
有机类原辅材料名称
有机类原辅材料年用量
其它溶剂使用行业(C2021,C2022,C2023,C2029,C29,C2710,C2720,C2740,C2750,C2760)
有机类原辅材料使用及回收情况、用途从以下项选择
(1)清洗
(2)稀释(3)萃取(4)粘结(5)作为原材料进入产品(6)其它(列出名称)
有机类原辅材料名称
溶剂含量
年用量
用途
废有机类原辅材料回收量
废有机类原辅材料溶剂含量
审核意见
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小型企业)(试行)》填表说明
填报要求
1.第二产业,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大类在06-46之间的行业中,非环境管理重点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本表。
环境管理的重点单位包括①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的产业活动单位;②11个重污染行业,包括:
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与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③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与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采矿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及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12个行业的规模以上(产值>500万元或者国有)产业活动单位④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和金属制品四个行业中规模以上单位、有电镀、熔炼、喷漆工艺的。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签章有效。
4.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5.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6.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和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表封】
[申报年度]:
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行政区划代码]:
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单位名称]:
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法定代表人]:
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以下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辖区环境监察机构申报。
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以下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法人代码后的括号内填写其在上级单位中的顺序编号(两位)。
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填表人]:
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报出日期]:
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表1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地址 中心经度、纬度邮政编码]:
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中心经度、纬度指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联系人电话]:
指企业分管环保的领导同志姓名和联系电话。
[年末职工人数]:
指上年末申报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单位环保机构名称]:
指申报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数(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
[负责人电话/传真]:
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
[注册类型]:
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
[投产(开业)日期]:
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行业类别]: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
[行业代码]: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上年生产经营天数][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上年环境违法罚款]:
按实际填写。
[主要原材料名称 主要辅料名称 上年用(耗)量]:
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及其上年用量或上年耗量。
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到有机类原辅材料必须填报,并提供所使用有机类原辅材料的MSDS文件
[计量单位]:
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表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注意:
1、每个污染治理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2、计量单位:
设计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年实际处理量----污水(吨)、废气(万标立方米)、固体废物(吨),处理前浓度—污水(毫克/升)、废气(毫克/立方米);处理后浓度—污水(毫克/升)、废气(毫克/立方米)。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用填写。
[治理设施编号]:
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治理设施名称]:
填写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类别]:
分别填写“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处理污染物名称]:
指该治理设施直接处理的污染物名称,处理多种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处理方法]:
污水处理方法根据“废水处理方法名称及代码”填写处理方法代码;废气处理方法按“废气除尘、脱硫方法代码”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填写处理方法代码;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代码”填写处理方法代码。
详见附表《处理方法代码表》。
[设计处理能力]:
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写。
[实际处理量]:
按实际进入治理设施的污染物介质量的情况填写(污水、废气按监测进入治理设施前的污水量、废气量计算处理量;固体废物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去除效率]:
指该治理设施处理某种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处理前浓度]:
指某种污染物进入处理设施前的浓度。
[处理后浓度]:
指某种污染物经过处理设施后的浓度。
[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运行天数]:
按上年实际发生数填写。
[运行费用]:
指申报单位上年维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投入使用日期]:
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
【表3用水、排水情况】
[数据来源]:
是指利用污染物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获取的数据,在相关位置打“√”。
[上年度用水总量]:
指申报单位上年度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其中新鲜用水量]:
指申报单位上年度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雪水、雨水、中水等)作为申报单位新鲜用水的总量。
[其中重复用水量]:
指申报单位在上年度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上年度废水排放量]:
指所有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的总量(体积)。
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废水、直接冷却水、矿井水等,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其中达标废水排放量]:
指废水中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量。
[本年用水量]:
指申报单位本年度预计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其中新鲜用水量]:
指申报单位本年度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雪水、雨水、中水等)作为申报单位新鲜用水的总量。
[其中重复用水量]:
指申报单位本年度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本年度废水排放量]:
指本年度预计所有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的总量(体积)。
它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废水、直接冷却水、矿井水等,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其中达标废水排放量]:
指废水中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量。
[废水排放去向]:
按废水实际排放去向勾选。
[受纳水体名称]:
指废水排入的水体名称。
[排入镇集中处理设施名称]:
指废水所进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
[是否缴纳污水处理费]:
指是否向城镇集中处理单位缴纳污水处理费用。
[废水治理设施套数]:
指申报单位主要的废水治理设施套数。
[废水治理设施名称 台(套)数 设计处理能力 处理量]:
按上年度的实际投入正常使用的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处理方法]:
处理方法指物理法、物化法、生化法、化学法等。
[排放口名称(编号)]: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要求填写。
[废水排放量]:
指各排放口废水的年排放总量。
[污染物名称]:
实际产生的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执行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排放浓度]:
按该水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
[污染物排放量]:
按监测、物料衡算或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年排放量填写。
[其中达标排放量]:
指污染物排放量中年达标排放的量。
【表4燃料、原料消耗及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
是指利用污染物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获取的数据,在相关位置打“√”。
[工业炉窑名称 数量 规格]: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用燃料燃烧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冶炼、焙烧、熔化、加热等工序的热工设备。
含有以原煤、煤矸石、煤泥、焦炭、天然气、油等为燃料的石灰石膏窑、耐火材料窑、砖瓦窑、玻璃窑、陶瓷窑、冲天炉、干燥窑、热处理炉、加热炉、熔化炉、熔炼炉等炉窑的生产企业按当年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工业炉窑。
[燃料种类 产地、耗用量]:
种类指煤、油、气等燃料类别,产地,耗用量指燃料的年消耗量,均按上年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计划情况填写,
[含硫量 灰分]:
以煤和油为燃料的,填报时应附该燃料质量保证书的复印件(若无质保书,含硫量按2%计)。
[排放口名称(编号)]: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要求填写。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指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
[去除率]:
参照设计去除效率,依据实际去除情况填写。
[污染物名称]:
实际产生的污染物按《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排放浓度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排放浓度]:
按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
[污染物排放量]:
按监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年排放量填写。
[林格曼黑度]:
按上年度监测情况填写。
【表5噪声源噪声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
是指利用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自测等方法获取的数据,在相关位置打“√”。
[声源名称]:
发出噪声的设备名称。
[工作月份 昼间天/月 夜间天/月]:
噪声排放的工作时间需填该声源工作的具体月份和平均每月昼间、夜间工作天数。
[执行标准]:
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相应执行标准填写。
[边界100米以上是否有两个超标点]:
超标点间的最大距离是否超过100米。
【表6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
是指利用实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获取的数据,在相关位置打“√”。
[固体废物名称]:
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