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力冲孔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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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力冲孔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

水力冲孔管理制度及

考核办法

为促进水力冲孔卸压增透技术的应用,提高瓦斯治理效果,同时根据公司要求,矿从2014年11月份开始,对水力冲孔工作进行重点推进。

为保证水力冲孔工作正常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在公司月度水力冲孔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对通防队队长奖励1500元,通风防突部部长、通防队副队长各奖励1200元,通风防突部副部长奖励1000元,技术主办奖励600元,部室、区队主管抽放技术员奖励600元,电工奖励300元,测量工奖励200元。

第二条在公司月度水力冲孔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二名的对通防队队长奖励700元,通风防突部部长、通防队副队长各奖励500元,通风防突部副部长奖励400元,技术主办奖励300元,部室、区队主管抽放技术员奖励300元,电工奖励150元,测量工奖励100元。

第三条在公司月度水力冲孔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三名的,对通防队队长罚款500元,通风防突部部长、通防队副队长各罚款400元,通风防突部副部长罚款300元,技术主办罚款200元,部室、区队主管抽放技术员罚款200元,电工罚款100元,测量工罚款50元。

第四条无特殊原因通防队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实施水力冲孔,否则对当班值班队长罚款100元/班。

第五条水力冲孔每天按1.5个钻孔考核(两部钻机一天水力冲孔3个孔),当天完不成冲孔个数的,对通防队当天三个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连续2天完不成冲孔任务的,对两天内通防队值班队长、队长各罚款100元。

第六条通防队机电队长负责钻机及水力冲孔泵的日常维护工作,水力冲孔泵或钻机出现故障,影响超过4个小时的对当班机电工罚款100元,超过8小时的对队长、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影响时间每延长两小时加罚100元。

第七条通防队跟班队长负责监督冲孔工作,每班班中、下班前由跟班队长向调度室和队部汇报水力冲孔情况。

出现异常情况或冲孔影响,必须及时处理并汇报队部、通风防突部等。

通防队值班人员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当班未汇报的对通防队跟班队长罚款50元。

第八条当班因工作协调组织不当,影响水力冲孔超过4个小时的,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超过8小时的对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100元,影响时间每延长两小时加罚100元。

第九条冲孔人员应注意水量及水压控制,水量及水压由小到大逐渐递增(一般5-10MPa),防止煤量太大导致卡钻。

冲孔顺序由煤孔段顶部见岩点开始向外,每根钻杆冲煤量不小于0.3t,直至冲完整个煤孔段。

单个钻孔冲孔2-4小时并且冲出煤量以3-5t为宜。

第十条当班水力冲孔煤量以现场自制小推车计量,并在原始记录中注明冲孔煤量,并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和弄虚作假的对钻孔施工人员、跟班副队长各罚款50-200元/次。

第十一条打钻冲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挖水沟,并清理钻机附近煤屑,保持现场文明卫生。

凡文明卫生方面存在问题的严格按照矿上文明卫生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冲孔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封孔连抽并测定参数,单孔及总控两天测定一次参数,并做好记录,方便考察冲孔效果并与未冲孔钻孔进行比对分析。

未按规定测量的,对技术副队长、技术员、测量工各罚款50元。

第十三条每旬由矿通风防突部、企管人员到现场拉尺量方,验收总煤量,查看冲孔效果,并核对日常冲孔记录是否准确。

验收后将现场所有煤量集中清运上井,所用车辆、提升运输等由调度室协调。

第十四条每旬由通风防突部主办和主管抽放技术员负责对水力冲孔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填报鑫龙公司水力冲孔旬报表,上报鑫龙通防部。

第十五条对技术资料、基础资料、分析总结等规范管理。

技术资料:

钻孔设计、实钻图等;

基础资料:

原始记录、验收记录、冲孔台帐等;

分析总结:

比对数据(瓦斯浓度、负压曲线图)、水力冲孔旬报表、分析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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