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地通告》18号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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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地通告》18号文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
日期
1
建筑施工技术
现场浇筑楼梯工艺
√
不得用于主城区、涪陵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丰都县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住宅建筑面积计)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建筑工程。
施工难度大、质量难以保证,作业环境差,阻碍技术进步。
装配式混凝土楼梯预制工艺。
2016年
7月1日
2
无止水构造的对拉丝杆
√
不得用于有抗渗等级要求的墙体结构。
无法有效封堵外墙对拉丝杆留洞,易造成外墙渗漏。
分体式止水丝杆等。
2016年
1月1日
3
现浇楼板用混凝土马凳、塑料马凳以及不能确保钢筋位置的其他马凳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难以保证现浇混凝土楼板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
钢筋牌号为HRB400、直径≥10mm、上层钢筋长度≥500mm及悬挑端长度≤100mm,且符合《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要求的长条钢筋马凳等。
2016年
1月1日
4
带有延伸功能的钢筋调直切断设备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钢筋调直剪切。
可造成钢筋直径变小、延性降低、表面肋破坏,影响结构抗震安全性能。
无延伸功能的自动化钢筋调直切断设备。
2016年
1月1日
5
采用剪切原理设计的钢筋切断设备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
加工后钢筋接头截面不平整,影响机械连接接头质量。
锯切类钢筋加工设备。
2016年
1月1日
6
施工现场加工箍筋和板筋
√
1.不得用于主城区、涪陵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区的市级重点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租房建设工程。
2.不得用于主城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的建筑工程。
3.不得用于涪陵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的建筑工程。
加工高强钢筋难度大,加工质量不稳定,不利于安全文明施工。
建筑钢筋加工配送技术。
2016年
1月1日
7
建筑管材
衬塑复合钢管
√
不得用于建筑热水系统。
易造成内衬塑料脱层,减少有效截面积。
纤维增强聚丙烯给水管、薄壁不锈钢水管等。
2016年
1月1日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
日期
8
厨房与卫生间部品
手工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质量不稳定。
采用成套机械生产设备和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
2016年
1月1日
9
采用菱镁材料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易返卤、泛霜、翘曲变形,耐久性差。
符合《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要求的材料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
2016年
1月1日
10
建筑砂浆
现场搅拌砂浆
√
1.不得用于主城区、涪陵区、綦江区、永川区的市级重点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砌筑、抹灰和楼地面工程;
2.不得用于主城区、涪陵区、綦江区、永川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建设工程的砌筑、抹灰和楼地面工程。
质量不稳定、污染环境,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
预拌商品砂浆
2016年
1月1日
11
建筑门窗幕墙
建筑外窗用钢化玻璃
√
公称厚度5mm,单片玻璃面积>2㎡
不得用于建筑外窗。
存在安全隐患。
满足该规定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建筑用玻璃
2016年
1月1日
公称厚度6mm,单片玻璃面积>3㎡
公称厚度8mm,单片玻璃面积>4㎡
公称厚度10mm,单片玻璃面积>6㎡
公称厚度12mm,单片玻璃面积>8㎡
12
建筑用玻璃幕墙
√
不得用于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二层及以上外墙。
存在安全隐患。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外墙饰面技术。
发布
之日
√
全隐框玻璃幕墙
不得用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和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以及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非全隐框玻璃幕墙。
发布
之日
注:
1.主城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南岸区、巴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
2.禁止限制执行日期以初步设计审批申报时间为界限。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日期
1
桩基工程
人工挖孔灌注桩
√
禁止用于建设工程〔因施工技术、现场条件限制不能采用机械成孔的项目,以及开挖孔径大于1.2m(含1.2m)且深度不超过3m(含3m)的岩石地基的成孔项目除外〕
安全隐患突出。
机械成孔
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2
模板工程
脲醛树脂生产的竹、木胶合板模板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耐水性较差,周转使用次数少,浪费资源。
酚醛树脂模板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
未经处理的普通原木改制模板
√
不得用于各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模板变形大,浪费资源,吸水率大,混凝土易失水。
钢框竹(木)胶合板模板、钢或胶合板大模板、塑料和玻璃钢模壳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4
小钢模(组合钢模板)
√
不得用于各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楼盖、全剪力墙的建设工程
易漏浆、露筋、爆模,外观质量差,施工效率低。
各种新型组合式整体模板及相应的支撑体系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5
脚手架工程
木脚手外架
√
不得用于各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域内和建制镇高度超过15m的建设工程
浪费资源,安全性、整体性、稳定性差,几何尺寸差,易变形。
碗扣式、门架式、扣件式、整体爬升式以及附着式脚手架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6
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整体性差,搭拆频繁,存在安全隐患。
型钢悬挑或符合规范标准的其他工具式脚手架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7
简易临时吊架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用钢筋焊成梯型架体,挂在外墙上,在梯形架体的横梁上铺设脚手板后,作为砌筑和装修脚手架使用,在施工现场临时搭设,制作粗糙,缺少安全措施。
已造成多起群死群伤事故。
符合规定的电动吊蓝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日期
8
搁置于外脚手架上的滑(溜)槽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滑(溜)槽一般架在脚手架上,操作人员和脚手架在卸料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且易损坏物料。
型钢卸料平台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9
提升装置
龙门架物料提升机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吊笼大多无可靠的安全防护和限位保险装置,机体稳定性差。
该类产品制造难以满足《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等要求,在投入使用后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要求,易引发施工安全事故。
施工升降机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0
施工用电
四芯电缆外加一芯、花线、胶质线(电缆电线类)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五芯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1
非标移动卷线开关盘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产品通过国家3C强制性认定,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标准要求的电箱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2
临时设施
水泥预制板临时房屋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无标准,基础构造过于简陋,抵抗暴风雨的袭击差,易发生安全事故。
临时活动板房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3
波纹彩钢板施工围挡
√
不得用于各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工程
易变形,影响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隐患。
重庆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中的施工围挡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日期
14
钢筋工程
钢筋闪光对焊
√
不得用于建设工程中直径为22mm及以上的热轧钢筋连接
受气候、电力、环境、工人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大,质量不稳定。
滚轧直螺纹连接、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套筒挤压连接等机械连接技术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5
电弧搭接焊
√
不利于节约资源,受气候、电力、环境、工人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大,质量不稳定。
16
非在线热处理工艺生产的冷轧带肋钢筋
√
不得用于主城区建设工程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已将冷轧带肋钢筋加工设备列入淘汰类技术,且非在线热处理工艺生产的冷轧带肋钢筋伸长率、肋高难以达到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要求,抗震性能差,影响建筑质量安全。
冷轧成型在线热处理工艺生产的带肋钢筋及HRB400、HRB500钢筋
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17
机械工程
钢筋砂轮切断机
√
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钢筋切割
易漏电、锯片质量难以保证,且切割过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钢筋专用切断机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8
无真空悬浮静电吸附装置的干粉砂浆混合机
√
不得用于混合膨胀玻化微珠干粉砂浆
混合过程破坏大量玻化微珠,生产的无机保温砂浆质量无法达到标准DBJ50-103-2010的要求。
带真空悬浮静电吸附装置的干粉混合机等专用无机保温砂浆干粉料生产线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19
建筑材料
现场搅拌混凝土
√
不得用于除巫山、巫溪、城口外各区县(自治县)建筑面积1000m²以上或混凝土用量500m³以上的建设工程
质量不稳定,占用施工场地,污染环境。
商品混凝土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不得用于巫山、巫溪、城口建筑面积1000m²以上或混凝土用量500m³以上的建设工程
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日期
20
建筑材料
冷镀锌给水管
√
严禁用于建筑给水管道
污染饮用水,国家已明令淘汰。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管材、管件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1
烧结(页岩)空心砖
√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孔型不合理,热工性能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双排孔及以上,错排)、烧结页岩空心砖(12孔以上,宽度方向孔洞排数≥5排,矩形孔,交错排列)、无机复合自保温烧结页岩空心砖、石膏砌块(限于内隔墙)等符合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的新型非承重墙体材料
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导热系数>0.54W/m.K
孔洞数≤12孔
宽度方向孔洞排数<5排
22
不耐水刮墙腻子
√
不得用于有防水要求的建设工程
耐水性能差,强度低。
符合《建筑外墙用腻子》(JG/T157)、《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JG/T229)和《外墙柔性腻子》(GB/T23455)等标准要求的耐水腻子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3
隔墙板
√
厚度<60mm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隔声和抗冲击性能差。
符合JG/T169标准要求的厚度为60mm及以上的轻质墙板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4
石膏砌块
√
厚度<80mm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隔声和抗冲击性能差。
符合JC/T698标准要的厚度为80mm及以上的石膏砌块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5
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耐碱性差,不能保证砂浆层抗裂性能要求。
符合JG158-2004标准要求的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日期
26
建筑材料
混凝土步道砖(九格砖)
√
不得用于新建和维修广场、人行步道
外观差,强度低,不透水,使用寿命短。
混凝土透水砖(透水率不低于30毫升,平均抗压强度不低于40兆帕,平均抗折强度不低于4兆帕)等防滑路面砖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7
光面路面砖
√
不得用于新建和维修广场、停车场、人行步道
影响行人安全,不透水。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8
热熔法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
√
不得用于密闭空间、深基坑和有施工防火要求的防水工程
施工污染环境,易发生火灾。
防水涂料及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29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
严禁用于防水工程
拉力和低温柔度指标低,耐久性差。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塑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0
酚醛、醇酸类油漆
√
严禁用于室外环境钢结构防腐处理工程
防腐性、耐候性差。
无机防腐漆等符合环保及相关标准要求的防腐类油漆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1
聚丙烯酰胺类建筑胶粘剂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不耐水,粘结性能差。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2
树脂岩棉
√
不得用于管道和部品保温
生产耗能大,施工过程中对工人健康危害大,保温效果差。
岩棉、玻璃棉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3
建筑门窗幕墙及辅料
单层、双层玻璃普通外门窗
√
不得用于有节能要求的民用建设工程
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使用中空玻璃及隔热铝合金型材、节能彩钢型材、多腔结构塑料型材等制作的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门窗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4
非断热铝合金型材推拉外窗
√
不得用于有节能要求的建设工程
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使用节能彩钢型材、隔热铝合金型材或多腔结构塑料型材及中空玻璃制作的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门窗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5
门窗型材用PVC隔热条
√
严禁用于民用建筑外门窗和幕墙
强度低、不耐老化。
聚乙酰胺(尼龙66加20%玻纤)隔热条等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禁止
限制
技术(性能)指标
禁止、限制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
执行日期
36
照明技术
卤素灯
√
不得用于新建公共建筑和成品住宅
能耗高。
节能灯、LED灯等绿色照明产品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7
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
√
严禁用于低压照明
能效和功率因数低,工作时温度高,有安全隐患。
电子镇流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38
卤粉荧光灯
√
严禁用于低压照明
光效低,显色性差,光衰严重。
节能灯、LED灯等绿色照明产品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六号)
序号
技术
分类
技术名称
限制
禁止
性能指标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产品)
执行日期
1
建筑饰面
外墙面砖(陶瓷砖)
√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安全性差;面砖生产能耗高。
符合要求的石材、PVC外墙板、铝塑复合板等和符合《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50-046-2006规定的高品质涂料,以及选用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新型外墙饰面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9〕161号)的要求的新型外墙面砖系统等。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1、单块面积>50cm2
2、厚度>5mm
3、单位面积质量>12kg/m2
4、吸水率
>0.5%(干压砖)
>3%(挤压砖)
5、10次及以下冻融循环破坏
2
√
1、不得采用白色、黄色、粉色及色彩艳丽的外墙面砖作为外墙基本色;
2、不得用于主城区20层及以上或60m及以上的临街居住建筑外墙;
3、不得用于公共建筑的裙楼外墙。
安全性较差;面砖生产能耗高;影响景观。
符合要求的石材、PVC外墙板、铝塑复合板等及符合《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50-046-2006规定的高品质涂料。
3
外墙涂料
√
技术指标低于优等品,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不得用于主城及城镇建筑工程外墙。
易粘污、耐老化性差,影响寿命与景观。
符合《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外墙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J/T50-076-2008、《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50-046-2006、《交联型氟树脂涂料》HG/T3792-2005规定的高品质涂料及铝塑复合板等。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1、耐人工老化性<600h
2、耐粘污性(5次,白色或浅色)>15%或五次循环试验后>1级
3、耐酸性(2%的H2SO3)48h有异常
序号
技术
分类
技术名称
限制
禁止
性能指标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产品)
执行日期
4
建筑饰面
普通(P型)建筑装饰用外墙腻子
√
严禁用于建筑工程外墙。
耐水性能差;抗裂性差;强度低。
符合《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JG/T229、《建筑外墙用腻子》JG/T157中柔性(R型)外墙用腻子要求的外墙腻子。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5
建筑门窗
单腔结构塑料型材门窗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热工性能差。
多腔结构型塑料门窗。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6
普通双层玻璃塑料门窗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易起雾、热工性能差。
中空玻璃塑料门窗。
7
墙体材料
烧结空心砖
√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孔型不合理,热工性能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双排孔及以上,错排)、烧结页岩空心砖(12孔及以上,宽度方向孔洞排数≥5排,矩形孔,交错排列;主城区应逐步以宽度方向≥7排、孔洞数≥28孔为主)、石膏砌块(限于内隔墙)等符合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的新型非承重墙体材料。
主城区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其他地区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导热系数>0.54W/m.K
孔洞数<12孔
宽度方向孔洞排数<5排
8
填充材料
松散填充材料(膨胀珍珠岩、蛭石等)
√
体积吸水率>20%
不得用于建筑工程找坡、回填。
吸水率高,易渗水。
体积吸水率≤20%的轻质松散材料。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9
建筑保温
聚苯颗粒
√
堆积密度<12kg/m3
不得用于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难以控制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桨料质量,难以保证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质量。
堆积密度≥12kg/m3的聚苯颗粒。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序号
技术
分类
技术名称
限制
禁止
性能指标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产品)
执行日期
10
厨房与卫生间部品
手工生产的住宅排烟气道
√
不得用于主城区高层建筑工程。
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壁厚不均匀,表面粗糙,产品质量不稳定。
符合《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要求的机械化生产的住宅排烟气道。
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11
建筑防水
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
严禁用于建筑防水工程。
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符合要求的防水涂料。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12
建筑施工
现场装配手动吊蓝
√
严禁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制造工艺简单,易发生安全事故。
符合规定的电动吊蓝。
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13
现场装配临时配电箱及开关产品
√
严禁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存在安全隐患。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临时用电成套设备。
14
人工挖孔桩
√
不得用于软弱土、流沙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建筑施工现场。
安全隐患突出。
机械钻孔作业。
15
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
√
不得用于主城区、区域中心城市建筑施工现场。
整体性差,搭拆频繁,存在安全隐患。
型钢悬挑或符合规范标准的其他工具式脚手架。
备注:
本“技术通告”中“限制”是指在限定范围内禁止使用,“禁止”是指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五号)
序号
技术
分类
技术名称
限制
禁止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依据或参考文献
相关理由
替代技术(产品)
执行日期
1
用水器具
普通水嘴
√
不得用于公共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
关于发布《辽宁省建设系统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产品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辽建发[2004]79号)
不卫生,不利节水,易交叉感染。
非接触式(感应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脚踏式水嘴等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2
二次生活供水用混凝土水箱、普通钢板水箱
√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
水质易受污染。
变频供水方式或不锈钢、普通钢板喷塑等不易产生污染的水箱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3
市政设施
白炽灯泡
√
禁止用于城市道路、建筑公用部位照明。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淘汰和限制使用部分落后技术与产品的通知》(苏建科[2000]351号)
照度低,能耗高。
节能灯具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4
建筑钢筋及连接
电渣压力焊
√
不允许用于直径22㎜及以上竖向钢筋的连接。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二号)》(渝建发[2005]71号)
焊接质量难以保证。
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等机械连接技术。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5
钢筋闪光对焊,电弧搭接焊
√
不允许用于建设工程直径为20㎜及以上的热轧钢筋连接。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