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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及隐患排查举报制度

南溪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制度

一、门岗人员24小时执行对所管区域守护任务,在岗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馈学校,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门卫值班室属于工作重地,闲杂人员不准逗留、不准嬉笑打逗。

三、门岗人员要服从命令听指挥,文明值勤、不得脱岗、空岗、溜岗、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门卫在岗人员必须对值班室的物品进行保管。

要对可疑的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的检查,做到物品与出门证相符。

重要物品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私自放行,如发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五、门卫在岗人员要严格执行学生进出校门和来人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对来访人员要问清事由,填写会客登记,经学校允许,相关人员负责接送客人。

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学校,严防闲杂无关人员混入校园。

六、门卫在岗人员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时段要协助学校行政、教师及保卫人员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校园、疏导过往车辆。

七、门岗人员要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非经学校领导同意,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

八、门卫在岗人员要密切关注值守区域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得当、有效,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公安部门。

九、负责节假日安全巡查,发现隐患要填写校园安全巡查记录并及时处理、汇报,防止事故发生。

十、负责门卫室及周边的清洁和保洁。

南溪县学校(幼儿园)门卫工作职责

一、门卫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校保卫科领导下,完成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和学校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熟悉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及各部门分布情况;熟记学校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电话;保持信息畅通。

三、按学校规定,负责校门内外一定范围内的治安工作(指涉及到本校学生发生的纠纷等不良言行)、卫生工作(无瓜果皮、纸、袋等垃圾现象)、摆摊设点清理工作(校门外一定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

四、严格校门出入:

1.按学校规定的学生出入校时间开启和关闭校门;不到放学时间,不准学生外出,如确因特殊情况,须持学校、班主任或楼管员签署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2.外来人员应主动问明来由,不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人员进入校园;正常来人来访,应先进行登记,再让其入内。

3.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不准学生和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打球、照像、练习骑车等活动。

4.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经学校批准,家长不得在上课时间进入学校探视学生,对家长送来的物品进行登记并通知班主任让学生领取。

5.对携带学校财物或大宗物品出校门的要认真进行询问,如确需带出需出具学校或教职工证明,并做好登记,方可放行。

遇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时,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

6.进入校内车辆要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准进入教学区内,活动区和生活区,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要及时疏通妨碍交通安全的车辆、物资等,如遇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五、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路灯。

六、除特殊天气外,值班人员一律在室外值勤。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整、实事求是填写本班值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发现安全隐患(包括学生的思想动态)要及时处理和上报,防止事态的发展和扩大。

 

南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巡逻制度 

 一、治安巡逻是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实行昼夜24小时校园巡逻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

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三、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正常、连续运转。

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四、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

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巡逻的工作情况要做到如实记录。

五、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六、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七、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将追究其应负的相应责任。

南溪县校园保安工作制度

一、服从学校管理,积极按校园方要求做好校门值守和校园巡视检查。

二、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在校园门外巡视值守,配合学校教师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校园、疏导过往车辆。

三、值班期间按规定着“校园保安”字样的制式服装,佩戴橡胶警棍、防割手套等自卫器材,做到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语言规范、姿态端正。

值班时间不得离岗、脱岗、断岗,不得喝酒、打牌、下棋、玩游戏、娱乐、睡觉等。

四、负责管理和使用治安岗亭。

做好进出校门人员和车辆登记,严格执行会客登记、车辆检查制度、严禁闲杂无关人员、无关车辆及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五、认真进行勤务登记,详细填写保安日志。

按规定的时间严格交接班制度。

在本班发生的事,在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不得交班离位。

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六、熟悉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方案,遇发事件处置及时、得当、有效,并及时报告学校,确保师生安全。

七、正确使用安防器材,在遇到可疑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制止无效,且对师生员工造成危险时,即可使用安防器材,当其被制服失去反抗能力时应停止使用防卫器材。

八、负责管理安防器材。

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转借挪用;不允许交无关人员保管,严禁使用防卫器材打闹玩耍;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防卫器材带出校园;防卫器材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报告,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保安人员不服从校园方管理,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违反保安员管理条例,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县教育局,保安公司负责辞退该人员。

南溪县中学生进出校门制度

一、出入时间:

学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出入校门。

1、住校学生只能在周末放假期间出入校门,但19:

00后不得出校,22:

00前必须回校,超出时间回校的学生作违纪处理。

2、走读学生早上7:

00后和下午14:

00后方可进入校门,中午、晚上下课后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离校。

二、凭证出入:

学生凭学生卡出入校门,正在办理或补办学生卡期间可凭班主任开出的盖有“政教处已查”字样的凭证进出。

三、出入安全:

1、进出校门时不得拥挤,推车进出,听从门卫指挥,按规定停放车辆。

2、遵守交通规则,一望二看三通过,主动避让公路上的各种车辆。

四、出入礼仪:

1、进出校门前准备好出入凭证,并在进出校门时主动出示。

2、遇到领导或师长进出时,要有礼貌地让路。

五、特殊情况出入:

1、在规定的出入时间范围外因事、因病进出校门者,应持相关手续经门卫登记后方可出入,其凭证用后交由门卫室存档备查。

2、如因重大疾病须急诊者,在门卫处说明情况并作好登记后有教师陪同即可出校,但回校时必须出示医疗凭证。

六、如有不按规定进出校门特别是不服从管理和教育者,按学生处罚条例处理。

 

南溪县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安防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安防监控系统实行宏观管理。

二、保卫科科长是学校安防监控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任何人不得遮档或移动摄像头,牵扯或损毁电缆绕。

四、学校电视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录相,安防监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五、安防监控系统监视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遇紧急情况和发生案件需要调阅录像资料,需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方可入内。

六、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要求使用学校安防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安防监控的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

七、安防监控管理人员应定期回放监控录相,分析查找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报告学校进行防范和整治。

八、建立严格的监控日志制度,做好每日的安防监控工作记录。

九、学校需定期(15日)做好安防系统的数据备份工作,对出现的可疑问题或关键数据,做好数据备份。

十、加强对安防监控系统财产的管理,如管理不到位出现财产被盗,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南溪县校园报警及防卫器材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有效发挥学校防卫器材作用,提高防范、快速报警、制止犯罪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制定学校快速报警装置及防卫器材使用管理办法:

一、学校快速报警装置是与公安机关110固定联网的报警设施,校园及周边发生严重滋扰,对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即可使用快速报警装置。

二、学校防卫器材放置在校门的治安岗亭内或学校门卫室。

主要由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值勤中使用,非值勤时间不得随意使用。

三、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卫器材,在遇到可疑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制止无效,且对师生员工造成危险时,即可使用防卫器材,当其被制服失去反抗能力时应停止使用防卫器材。

四、学校防卫器材应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转借挪用;不允许交无关人员保管,严禁使用防卫器材打闹玩耍;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防卫器材带出校园;防卫器材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报告,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南溪县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检查实行定点、定员、定岗责任制,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三、学校实行安全日常检查制,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四、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五、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六、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七、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作为必重查地点。

 

南溪县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的日检查、周抽查、月排查、季通报制度。

二、排查隐患包括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执行和校外周边环境。

三、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经师生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入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人员经费予以解决;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上报。

四、列入安全台帐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合格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责任单位对实施中的整改工程要加强过程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

整改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改的督查和签字。

六、对在安全隐患排除及时、质量高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隐患排除中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要视其情节轻重,对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停职反省或行政处分。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南溪县校园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一、举报受理:

学校门卫室受理师生安全隐患举报,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箱,公布班主任及学校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二、举报内容:

1.将管制刀具、玩具手枪、火源等违规带入学校的;

2.在校内玩火或吸烟等易引起火灾事故的;

3.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群体性疾病的;

4.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5.发现因心理原因准备采取过激行为或采取极端行动的;

6.发现学校建筑物、构建物或设备设施存在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

7.发现私自进入学校建筑工地或校内他危险地带的;

8.发生或可能打架斗殴致人伤亡暴力伤害事件的;

9.发现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厅的;

10.发现学生在没有大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河塘游泳、玩水的;

11.发现因自然灾害或交通等事故导致师生上下学途中受到伤害的;

12.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的;

13.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

三、处理程序:

1.接到隐患举办的相关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行政值周或向安全分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补救措施,值班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核查,并同时向校长报告,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接到举报的值班领导和负责受理举报事故的学校领导要做好事故的处理、调查、登记、整理、报告,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2.学生在校内外发现涉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时,特别是发现学生私自到水边玩水、游泳、钓鱼,或者进入网吧、游戏厅以及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打电话向班主任老师报告或拨打学校举报电话。

3.假期及双休日,班主任接到学生的举报电话,隐患地点又是发生在学校周围,应立即拨打学校值班电话,向值班人员举报,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向安全分管领导报告。

4.学校每周开展由各部门组织一次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的情况填具相应的表格,送交学校相关部门汇总,然后送交校长审查批示提出整改意见,学校总务处负责安排落实整改。

 

南溪县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二、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三、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校门口应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

四、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五、在千人以上及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派驻校园保安,开展治安巡逻。

六、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配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一、班主任是学校班集体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安全日常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二、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具体措施。

三、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预案,认真总结班队安全工作,做好班级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全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学校作书面汇报,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帮助他人、爱护自己,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集体荣誉感,维护班集体和学校形象。

五、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防火防灾等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学生牢记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并能正确使用。

填写好班级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家长来访接待记录。

六、加强学生管理,学生到校要签到,学生离校要签离,学生请假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并有班主任签字。

上学期间学生未请假又不在校时,要立即与其监护人联系。

七、落实好学生路队制。

学校放学或放假后,严禁学生滞留学校。

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管理。

八、加强对女生的教育和保护。

住校女生必须有专(兼)职女管理人员,对女生进行青春期生理知识教育。

女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要安排女同学同行,防止女生受到侵害,切实保护女生安全。

九、教育学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做好卫生防病工作。

一旦发生卫生安全事故,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病员进行施救。

协调并妥善处置班级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十、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及时化解和处置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学生之间辱骂、斗殴等事件发生。

严防一切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教育稳定。

 

 

南溪县学校(园)门岗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更好地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贯彻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一)精神风貌

1、未着装上班一次扣1分。

2、上班期间讲究站立坐姿,注重仪表,使用文明语言,未达要求一次扣1分。

(二)出勤考核

1、上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溜岗在10分钟以内一次扣1分;10-20分钟以内一次扣2分;20-30分钟以内一次扣5分;30分钟以上扣10分,1小时以上取消当月考核工资,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2、病事假考核。

病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半天以内经处室领导批准的病假扣0.5分,事假扣1分。

3、集会、会议出勤考核:

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3分。

(三)卫生考核(大扫除按相应标准双倍计算)

1、办公室、值班室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未达要求扣1分。

2、办公室、值班室卫生每天检查两次(上午10点,下午4点)未完成一次扣1分,不到位一次扣0.5分。

3、三包地段及花台、墙壁的卫生未达到要求(地面无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经常撒水;花台、墙壁无明显污物、灰尘,每周二进行大扫除,平时做好保洁工作。

)一次扣一分。

(四)职责履行情况

1、未做好学生的迟到、早退及旷课登记的一次扣1分。

2、对非本校人员进校或对可疑人员携带财物出校未作盘查、核实和登记者一次扣2分。

3、值班记录不详实、有记录不处理、每周一无故不按时上交上周值班记录(统计资料),分别一次扣1分。

4、对学生的进出,未认真检查出入卡和出入证明者一次扣1分,若住校生未开证明从校门出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值班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扣考核分10分,住校生出校门未登记一人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报刊、杂志等一次扣1分。

6、未在校园内认真巡视,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甚至有推诿现象,一次扣2分。

7、夜班巡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一次扣10分

8、巡视人员未制止非球场内学生踢足球现象,一次扣1分。

9、工作中不讲究工作方法,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一次扣1分。

10、下晚自习后未清理校园或搞形势一次扣1分。

11、学校财物出校门,未履行财物离校手续的相关检查,一次扣1分,若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12、未按时做好报刊、信件的收、转、发工作,一次扣一分。

若在收发中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

13、对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不履行、讨价还价,一次扣5分。

14、办公室和三包范围内的财物遗失,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扣1-10分。

15、换班必须作好工作及相关资料移交,否则视其情节扣1-5分。

(五)绩效考核

保卫科各类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讲究工作方法,一丝不苟,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凡保卫科各类人员因操作疏忽、失误所造成的部门所属员工或班主任反馈到处室的工作失职,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扣2-10分。

二、考核办法

1、考核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记录一次。

并与被考核当事人见面。

2、考核记分实行月记分制,即每月100分为基础分。

参评分=考核分—60

3、考核经费,每月人平80元。

三、考核奖计算公式:

月考核奖=考核人数乘以80再除以月参评分总和再乘以本人月参评分

四、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被盗,责任区当班人员照价赔偿50%-100%

五、说明:

1、凡评分低于60分者,扣发月考核工资并取消下月的上岗资格,交学校进行待岗培训,其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若为临时工应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2、各类人员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罚款,取消当月考核工资。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听劝解,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以及出现严重师德问题者,取消当月考核工资。

4、受主管局及以上警告、记过处分的人员,从受处分之月起停发半年考核工资;受严重警告、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从受处分之日起停发当月和当年考核工资。

5、由夜巡人员统计上周学生风纪检查记录和上周学生临时通行证,并于周一交政教处。

6、校门卫生保洁检查不合格者,扣检查时当班人员的分。

六、本办法从  年8月30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补充说明。

南溪县学校(园)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在公安部门和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依靠群众,以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群众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校自防、自卫、自治能力。

二、监督检查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情况,定期上报相关材料、报表。

三、布置检查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安排节假日及师生员工集中活动期间的巡逻和值班保卫工作。

四、负责门卫及校园安保工作,建立门卫及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做好传达和收发工作,充分发挥门卫人员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五、负责校园内学生的不良行为的登记、说教,调查处理政教处提交的重大打架及偷盗事件。

六、制止外来人员在校进行的一切不正当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财产不受侵犯。

七、做好保卫科的财产管理和安全工作常规资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规资料收集归档案工作。

八、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政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九、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制度,建立消防组织配备,并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良好情况,做好消防队员的培训工作,及时查堵隐患。

十、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十一、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做好治安防范及消防工作。

十二、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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