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与员工劳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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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与员工劳务.ppt

在旅行社产业链中涉及的在旅行社产业链中涉及的合同问题合同问题产业链产业链供需链供需链企业链企业链空间链空间链价值链价值链价价值值链链旅行社与员工劳动合旅行社与员工劳动合同同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旅行社基本设施采购合同(房租水电)旅行社基本设施采购合同(房租水电)旅行社与员工劳务合同案例旅行社与员工劳务合同案例小敏2002年5月他以在读学生身份到上海一家旅行社做导游,因当时未取得毕业文凭,所以只能与旅行社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

协议约定,自2002年5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外出带团一天报酬为50元,遇节假日带团每天为100元。

2002年6月始,小敏以旅行社导游名义申请导游证,并在旅行社担任兼职导游。

可是,由于疏忽小敏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

直到去年12月,旅行社将他辞退后,他才发现自己这几年的社保金未缴纳,因此,他要求旅行社支付经济补偿金他要求旅行社支付经济补偿金7500元及缴纳社保费。

元及缴纳社保费。

旅行社辩称,旅游行业的用工形式与其他行业不同,特点是有旺季和淡季,因此旅游业采取了灵活的用工形式。

导游可以通过挂靠某个单位取得导游证,但不属该单位员工;导游可以是兼职的,平时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及出团时间;旅行社也没有像全职员工那样对小敏考勤。

小敏在带团期间因两次违反旅游行业规定,旅行社终止了与他的兼职关系,小敏在带团期间因两次违反旅游行业规定,旅行社终止了与他的兼职关系,故不同意小敏的诉讼请求。

故不同意小敏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小敏为兼职导游,不受旅行社的管理和约束。

双方并无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规范保护。

因此小敏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难以支持旅行社与旅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者合同分为国内游和国际分为国内游和国际游合同游合同内容:

明确线路、内容:

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如接受自本内容。

如接受自费项目,则必须标费项目,则必须标明项目名称、价格。

明项目名称、价格。

案例:

旅行社和游客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案例:

旅行社和游客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案情简介案情简介】2007年年9月月11日,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签订日,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签订联合开行旅游专列联合开行旅游专列协议协议,双方商定于,双方商定于2007年年10月月1日至日至10月月7日开行淄博日开行淄博桂林专列。

甲旅行桂林专列。

甲旅行社负责专列的申报、协调工作,乙旅行社负责组织游客。

社负责专列的申报、协调工作,乙旅行社负责组织游客。

2007年年9月月26日张女日张女士与乙旅行社签订士与乙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国内旅游合同一份,参加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组织的桂一份,参加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组织的桂林、漓江、阳朔七日游专列。

林、漓江、阳朔七日游专列。

10月月5日旅游专列返回途中,于晚日旅游专列返回途中,于晚21时许停靠衡时许停靠衡山车站,因停车时间较长,车厢内温度较高,列车上的存水用尽,是游客产生山车站,因停车时间较长,车厢内温度较高,列车上的存水用尽,是游客产生不满情绪,部分游客利用下车通风机会拒绝上车。

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随即购不满情绪,部分游客利用下车通风机会拒绝上车。

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随即购买矿泉水发给游客,并协助车站工作人员和专列工作人员劝说游客上车,经过买矿泉水发给游客,并协助车站工作人员和专列工作人员劝说游客上车,经过做工作,仍有部分游客拒绝上车,并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提出做工作,仍有部分游客拒绝上车,并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提出1000元每人赔偿元每人赔偿要求,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的随行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与游客代表签订赔偿要求,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的随行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与游客代表签订赔偿1000元每人损失的协议。

该专列在衡山车站滞留了元每人损失的协议。

该专列在衡山车站滞留了6个小时候,与个小时候,与10月月6日早日早6时许从衡山车站开出。

时许从衡山车站开出。

张女士返回后于张女士返回后于2007年年10月月18日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甲旅日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履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支付损失费行社与乙旅行社履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支付损失费1000元。

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据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元由张女士承担。

女士承担。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甲旅行社、乙旅行社与张女士签订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甲旅行社、乙旅行社与张女士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张女士与甲旅行社、乙旅行社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张女士与甲旅行社、乙旅行社签订的履行合同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纠纷实在的履行合同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纠纷实在返程途中,因张女士等游客不满专列中途停车时间过长,返程途中,因张女士等游客不满专列中途停车时间过长,专列严重缺水,有部分游客以拒绝上车的方式要求甲旅行专列严重缺水,有部分游客以拒绝上车的方式要求甲旅行社、乙旅行社赔偿而产生的。

社、乙旅行社赔偿而产生的。

铁路运输是在特定的轨道上铁路运输是在特定的轨道上运行,需要运输部门统一调度,而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是运行,需要运输部门统一调度,而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列车运行或停靠是不能左右的,列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列车运行或停靠是不能左右的,列车缺水与甲乙旅行社没有直接关系,列车上水是一项专门车缺水与甲乙旅行社没有直接关系,列车上水是一项专门的工作,有具备条件的车站进行。

的工作,有具备条件的车站进行。

另,甲旅行社与乙旅行另,甲旅行社与乙旅行社在缺水的情况下,能够积极购买矿泉水,解决游客饮水社在缺水的情况下,能够积极购买矿泉水,解决游客饮水问题,以尽义务。

问题,以尽义务。

本案中,部分游客采取拒绝上车的方式要求甲乙本案中,部分游客采取拒绝上车的方式要求甲乙旅行社赔偿,其行为影响了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旅行社赔偿,其行为影响了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违反了铁道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违反了铁道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铁路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采取这种过激的方式维权是不应该支持。

游客对采取这种过激的方式维权是不应该支持。

游客与甲乙旅行社签订的补偿协议中已注明与甲乙旅行社签订的补偿协议中已注明“我社不我社不得已同意作为客人上车条件得已同意作为客人上车条件”,由此说明甲乙旅,由此说明甲乙旅行社是在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受到胁迫的手段行社是在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受到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或撤销。

构或撤销。

”甲乙旅行社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甲乙旅行社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利于自己利益的意思表示,与游客下,做出了不利于自己利益的意思表示,与游客达成赔偿协议,该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达成赔偿协议,该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依法判决游客与甲乙旅行社签订的赔偿协议是无依法判决游客与甲乙旅行社签订的赔偿协议是无效的。

效的。

返返回回供供需需链链旅行社与酒店合同旅行社与酒店合同旅行社与景区景点合同旅行社与景区景点合同旅行社与交通公司旅行社与交通公司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合同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合同旅行社与购物点合同旅行社与购物点合同旅行社旅行社&酒店之酒店之间的合同关系间的合同关系订房合同订房合同承包合同承包合同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签单签单合同合同订房马虎出错,旅行社和宾馆谁之过订房马虎出错,旅行社和宾馆谁之过?

某地接旅游公司和组团旅行社规定,负责接待旅游团来当地度假。

地接社立即着手开始准备。

向当地一家三星宾馆发出订房传真,要求预定5月1日至4日期间47人共24间客房,房价、标准按照原来的协议。

宾馆当天传真回复,每天只能安排15间左右客房。

5月1日,47位旅游者如期来到宾馆,宾馆以该旅游公司未确认为由,只为旅行社提供了15间客房。

由于正值黄金周假期,当时该市宾馆爆满。

一直到晚上10时,47位旅游者依旧不能入住,旅游者对此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为稳定旅游者的情绪,旅游公司临时让旅游者入住当地一家五星级宾馆的总统套房和普通套房。

虽然旅游公司为此多支出8000元,尚有部分旅游者在饭店住地铺。

为了安慰旅游者情绪,旅行社通过加餐、免费增加景点等办法对旅游者进行弥补。

额外共支出1万多元。

该公司有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宾馆赔偿该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请问:

请问:

1.旅行社与饭店之间旅行社与饭店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为什么?

为什么?

2.旅行社的额外损失旅行社的额外损失是否应当有宾馆来承是否应当有宾馆来承担?

为什么?

担?

为什么?

1.1.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该旅游租赁合同是否成立,是看旅行社发出个阶段。

该旅游租赁合同是否成立,是看旅行社发出的租赁客房的要约,宾馆的承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的租赁客房的要约,宾馆的承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按照按照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条件之一,是承诺的规定,承诺生效条件之一,是承诺必须要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在该案例中,旅行社要必须要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在该案例中,旅行社要求租赁求租赁2424间客房,而宾馆只能提供间客房,而宾馆只能提供1515间,宾馆的回复间,宾馆的回复与旅行社的要约不一致,宾馆的回复不属于承诺,所与旅行社的要约不一致,宾馆的回复不属于承诺,所以该合同不成立。

以该合同不成立。

2.2.既然旅行社与宾馆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不成立,宾既然旅行社与宾馆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不成立,宾馆就没有为旅行社提供客房的义务。

旅行社的损失与馆就没有为旅行社提供客房的义务。

旅行社的损失与宾馆不提供客房没有因果关系,旅行社的损失只能自宾馆不提供客房没有因果关系,旅行社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己承担。

返返回回旅行社与景区旅行社与景区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主要是主要是有关门票优惠协有关门票优惠协议议内容:

甲(景区)内容:

甲(景区)乙(旅行社)双乙(旅行社)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方的责任和义务,景区门票折扣,景区门票折扣,付款方式,违约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责任,以及双方,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商定的其他条款和法律责任。

和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位韩先生和一群老友报了一个旅行团,去晋城参观皇城相一位韩先生和一群老友报了一个旅行团,去晋城参观皇城相府,欣赏洛阳牡丹。

韩先生一行游玩的第一个景点是皇城相府,欣赏洛阳牡丹。

韩先生一行游玩的第一个景点是皇城相府府,门票价格是门票价格是100100元元,他们看到售票处的公示牌上写着年满他们看到售票处的公示牌上写着年满6060岁的老人可享受半票优惠岁的老人可享受半票优惠,“,“我们三个人都超过我们三个人都超过6060岁了岁了,所所以就和导游商量退钱的事。

以就和导游商量退钱的事。

”提起退钱提起退钱,导游支支吾吾地说出导游支支吾吾地说出来后再说。

出来后来后再说。

出来后,导游又说退不了。

韩先生和朋友当下就急导游又说退不了。

韩先生和朋友当下就急了了:

“:

“怎么能出尔反尔怎么能出尔反尔?

”?

”商量再三后商量再三后,导游最终同意按门票价导游最终同意按门票价格格20%20%退退,每人给退了每人给退了2020元。

元。

在随后的景点鸡冠洞、洛阳牡丹城游玩时在随后的景点鸡冠洞、洛阳牡丹城游玩时,相同的情况又发生相同的情况又发生了了,有的退了有的退了1616元元,有的没退钱。

有的没退钱。

遇到这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旅行社究竟该不该退钱,旅行社究竟该不该退钱,应该退多少钱呢应该退多少钱呢?

一名负责人解释说一名负责人解释说:

虽然应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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