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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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环保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工区、各施工队。
第二章方针、目标和保证体系
第三条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第四条目标:
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第五条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1996),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图》),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生态环保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工程队长、环保工程师为组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定期布置安排、检查总结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第四章管理人员职责
第七条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
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⑷讨论、研究环保措施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第八条生态环保部职责
⑴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⑵保持与发包方、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第九条生态环保部部长职责
⑴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⑵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⑶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第十条小组成员和环保工程师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发包方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⑷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各工区区段长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甲方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项目部各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施工环保管理,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区段有效运行。
⑶加强对本工区各队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⑷对本施工区段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
第五章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水污染的防治
隧道施工过程中对水的污染主要是隧道施工产生的污水,污水中含悬浮物、油类物质、石屑及石粉。
隧道内溶蚀性废水,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不受污染。
⑴施工现场修建沉淀池和气浮池,先将污水排入沉淀池,除砂的进入气浮池内,除去悬浮物、油类物质并进行中和处理,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流。
⑵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
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⑶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⑷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⑸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⑹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⑺桥梁施工处设泥浆沉淀池,内衬彩条布防止渗露。
施工时,桩位孔口与泥浆池间挖沟槽排浆,沟槽边派专人负责用铁锹向下游拨动泥浆,以防泥浆在沟槽内沉淀。
泥浆池中沉淀下来的泥浆挖出后运至指定地点。
施工中,泥浆池以利用上一阶段的清水池为主,或洒于便道降尘。
第十三条大气污染的防治
隧道施工期间的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均是大功率的设备,且隧道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车辆设备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在洞外会扬起尘土,在洞内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以及放炮产生的炮烟与灰尘,这些均会破坏施工环境,影响空气质量,对洞内施工人员产生危害。
为避免对当地人员和房屋、树木、农作物等造成损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⑴选择低污染的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活动,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⑵在运输、储存水泥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
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⑶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
⑷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⑸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
因防水、防腐等工程的需要使用具有挥发性的有毒有害物质时,如油漆、稀释料等,应对此类物品设置专门的地方贮存,并作好密封、防渗漏措施,本着随用随开、用完盖好的原则,减少挥发,杜绝泄漏,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遗洒地面造成污染。
⑹采用乳化炸药或水胶炸药,以降低放炮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烟尘。
⑺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定期清理排烟系统,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
第十四条噪声污染的防治
1、应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改造设备器械声源及传递装置的工艺,控制声源振幅。
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保养机械设备,合理操作,尽量使机械运转震动维护在最低噪声级水平下,上场前机械设备改型、改造或购买新设备时,充分考虑噪音污染和尾气排放达标问题,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上场要安装消音器或进行设备的改造。
我单位已与设备改造、制造厂家合作,对方承诺环保达标。
2、拉大与噪声源的距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在人员密集区附近施工,噪音应严格控制频率。
合理安排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坚持不扰民,如确需施工,应创造条件,隔离或屏蔽噪音。
3、对于在高噪音环境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戴耳罩、防声头盔、耳塞、塞耳棉等。
安排间隔替换施工的方法,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4、在施工中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防噪音教育,无特殊紧急情况,车辆按照常规标准鸣笛,减少噪音对人群和野生动物干扰。
根据环保单位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要求,对遇有成群迁移的野生动物群,宁可间断施工,也坚持不惊扰的原则,达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的习性问题。
第十五条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1、施工弃土、弃碴按设计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修建弃土场排水设施,弃土场施工完成后,填表层土植草绿化,并按设计及时修建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等质量、同时施工。
2、对弃碴回收利用。
本标段隧道的岩石为花岗岩,从弃碴中挑选块石用于弃碴场的挡墙挡护工程的砌料,同时施工过程中在洞口建碎石加工厂,将弃碴加工成各种级配的碎石。
用作喷锚及衬砌用的粗骨料。
既有效的利用了弃碴又节省了大量的原材料,同时缩短了运输距离,实现经济和环保的双赢。
3、隧道弃碴场填平后进行复垦,为确保弃碴稳定,弃碴坡脚增设挡墙,避免泥石流等危害的发生,弃碴填平后,先填25cm厚的土作为隔水层,再填50cm厚素土,对坡面外露部分填20cm厚素土,并撒播草籽,保护坡面,防止水土流失。
工程施工完成后,占用场地按原样恢复或种草。
4、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
垃圾存放处要远离营区、远离水源,生活用一次性器具均采用可降解材料制品,集中存放,定期掩埋;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废物集中存放包装后,定期运至内地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产生白色污染,废品收购站可回收的运至废品收购站处理。
5、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第十六条隧道内施工环境的保护
本标段隧道受地热及设备作业产生的大量热量的影响,工作面温度高,对施工人员的健康会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要采取降温措施。
隧道施工均采用钻爆法开挖、爆破震动、冲击波以及设备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都会有损害,同时会使工作效率降低,影响安全生产。
⑴加强工作面的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采用大功率的通风设备,压入式通风,将新鲜空气由软风管送至工作面。
对隧道施工人员发放口罩、防毒面具等,并定期进行体检。
⑵掌子面放炮后由专人喷洒水雾进行除尘以减少空气中的悬浮颗粒。
⑶在掌子面50m范围内派专人每两小时向洞壁洒水,一方面除尘,一方面降低岩面温度,在洞内空压站处设降温循环水池,并及时用高压水补充。
降低空压机产生的热量。
⑷提高油料燃烧率,减少尾气有害成份的含量,在出碴车及装载机、装碴机进气孔设增压阀,增加进氧量,使油料燃烧充分,同时在排气管处增加过滤器,过滤尾气中的有害气体,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⑸采用湿喷混凝土技术进行初期支护,减少空气悬浮物,减轻对空气的污染,改善作业环境。
⑹采用毫秒雷管微差爆破技术,实现光面爆破,根据不同的地质构造及围岩级别采用不同的爆破参数,使爆破震动减到最低。
在爆破时施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方,防止爆破冲击对其产生不良的影响,达到保护目的。
(7)在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噪声低、震动小的施工机械,对装载机及通风机、空压机、凿岩机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声耳塞和耳罩进行个人防护,防止噪声损害施工人员的听觉,以免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安全生产。
(8)对各种洞内施工车辆和机械进行强制性的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减少因机械故障产生的附加噪声与震动。
第六章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措施
⑴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⑵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⑶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
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指定的弃碴土场堆放,做好挡护和绿化。
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生产生活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八条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⑴野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当地政府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本标段界内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
请有关专家介绍被保护珍稀植物的种类,复制图片张贴在便道通过地段和临时场地,如发现有珍稀植物时,立即进行移栽保护并上报有关部门。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