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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XXX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沿线自然、生态、工作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的范围为建设项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根据本工程情况及环保要求,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相关环保部门、人员对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制定具体措施加以控制。

在工程施工中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合同要求,项目部细化并制定可操作的管理措施、方案和制度,达到以下环境保护目标:

(1)施工弃碴:

所有施工弃碴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渣场和堆存方式弃存。

弃碴场统一规划,提前建设,设置排水、拦渣设施,保护施工开挖边坡的稳定,防止料场、永久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碴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确保下游河道、耕地不受施工污染,弃碴完成后尽可能用土覆盖,以便绿化和耕种再利用。

(2)开挖边坡:

边坡开挖工程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规定进行。

不超出和随意扩大植被清理范围,边坡开挖结束后对土质边坡进行绿化。

(3)绿化整治:

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完成一个施工项目,绿化一个项目,整体上做到边施工、边绿化;工程结束时,工程范围内可绿化部位的绿化覆盖率为100%,以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4)污水处理:

建造施工、设备清洗、污水处理池,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不受污染。

生活污水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合格后排放。

(5)噪声控制:

结构施工白天70分贝以下,夜间55分贝以下;装修施工白天65分贝以下,夜间在55分贝以下。

若有作业噪音可能超过噪声限值时,在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核准后方能进行。

(6)节能降耗:

制定节约措施和管理方案,并通过教育提高员工节约意识,控制不必要的浪费;同时通过对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现场控制,从用电、用水、材料使用、模板再利用等方面入手进行有效的管理,达到有效的节约控制。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项目公司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管理工作。

1、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空环水保智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人XXX。

2、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讨论、研究和解决本段环保事宜。

(2)组长职责

对本工程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制定和签发本工程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办法,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起施行,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工程推广应用。

(3)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搞好对本工程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定期检查和指导本工程环保和水保工作。

(4)小组成员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项目项目公司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负责本工程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四、适用对象及职责

1、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职责如下:

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全面负责项目环保监控的管理工作;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有关环保法规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在项目建设中督促全体建设者按环保与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保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资金落实。

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手段,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配合环保、水保、文物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

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等事故。

配合相关部门组织项目环保、水保验收工作。

2、总监处

总监处协助项目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职责如下:

总监处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专业工程师负责具体工作。

总监处必须设置专人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对施工现场实施情况进行记录。

积极配合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邀请当地环境保护监督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对突发性破坏环境、文物的事故,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下发指令停止继续使事故扩大的施工活动,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配合项目公司做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交、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段落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如下:

施工单位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小组,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以和有关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细则,在日常施工中予以落实。

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及其责任。

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负责做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五、管理制度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项目部施工前对生产生活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办法,结合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制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保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实现规定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1)施工前环境规划

在施工总体布置规划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做到自建房屋建筑布局整齐、整洁、合理,采用建筑材料统一;水、电、气供给线路布置整齐;临时设施布置尽可能不损害区域内的树木和植被等;生活、生产区供电线路走线整齐、安全标志齐全、醒目;供水线路架设统一整齐,力求无一处渗漏。

在所有敷设的管闸阀处都设有醒目的“节约用水”标志。

加强进场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杜绝人为破坏环境的行为。

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集中处理;职工居住营地布局整齐,宿舍干净整洁、生活用品统一。

进场施工机械和进场材料停放、堆存要集中整齐,施工车辆在施工完后都将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并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志牌。

对有公害的材料如火工材料和爆炸器材,易燃、易爆品等,在无公害措施情况下进行分类别存放,并由专人负责其安全运行,以防安全事故而造成环境污染。

(2)工程环境保护规划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在工程开工时,项目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人群健康造成污染和影响的工程项目、污染源、工序、工艺进行预测评估,并做出治理措施和工程环保总体规划。

2、环保、水保宣传教育制度

项目部对环保、水保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保、水保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项目部侧重对项目部领导、环境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水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水保意识。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各项环保、水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安质、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作业队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1、环境保护评价方法

(1)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三因子综合分析法,即分别判断每一环境因素对空气、水和生态影响程度,予以量化,将量化的数值相加,获得每一个环境因素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2)环境因素对每一种介质的影响,应考虑其影响的属性、程度和频率。

以1(低)、2(中)、3(高)三种分值进行评价,三个分值相乘得出该环境因素对某一环境介质(空气、水、生态)影响程度的量化结果。

(3)把三个因子的数值相加,得到一个总分值,并按如下评分标准确定环境影响的A、B、C等级:

A:

总分值≥9B:

6≤总分值<9C:

总分值<6。

(4)每一个环境因素根据其环境影响,分别对该6个指标进行评价,若某一环境因素不涉及某些指标,则对该项不予评价。

任何一个环境因素只要评出一个“A”即为重要环境因素。

(5)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由项目部部编制出重要环境清单上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对重大环境因素控制,可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制定各项管理措施。

培训与教育。

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制定过程控制措施。

当环境因素在管理过程中有变化或出现新的内容时,安全环保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工程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更新。

4、污染源控制制度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

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应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保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

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处于风景区、保护区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工点,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重要环境因素应按规定建档、登记、上报,并定期监测、评价。

对施工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和影响驻地群众的正常生活。

对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控制,在指定地点或允许地点集中处理,达到防止或减少污染的目的。

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单位的环境管理范畴,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分包方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保、水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要通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其行为,保护环境。

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

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公司的管理办法进行。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对新风险进行评价,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只上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的部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总监处批准,上报项目公司。

项目部根据发布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确定监控重点,进行重点监控。

项目公司组织总监处对在建工程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

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组织的环境保护检查活动,积累环境保护管理经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1)定期检查

项目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保、水保大检查(可同安全检查一起),由副总经理主持,安工程部组织,总监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项目公司工程部每周进行一次环护、水保检查,工程部相关人参加。

(2)专项检查

项目公司根据项目部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制定的控制措施、方案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6、检查报告制度

项目部应于每月25日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公司,以促进环保、水保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7、限期治理制度

风景区、游览区等环保敏感地区,对环境因素和污染源要重点监控,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影响环保的行为要限定治理时间、内容、对象和效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按限定时间治理完毕,达到环保要求的条件或指标。

8、环保、水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因素事故,按相关规定执行,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9、环、水保重点控制措施

(1)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在有植物、植被的地区施工时,应选择原有便道或无植被的线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区尽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机械对植物、植被的碾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碾压线路外植被;不得砍伐灌木、割草、挖树根作为取暖材料,施工人员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加强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格管理。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动物保护意识;不追逐、惊扰、袭击、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人为干预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

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取弃土场、机械摆放等严格按设计指定的地点设置,避开一级景观保护区;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避开特殊景观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等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采药开荒,严禁采集有观赏价值的野花野草。

(4)噪音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辆允许噪音》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电钻、发电机、切割机、搅拌机、振捣器、运输车辆等高噪音施工作业,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加强对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等级。

(5)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认真调查水源、河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环境,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

(6)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施工运土加盖防尘盖布,防止灰尘散扬。

(7)水土保持措施

雨天禁止沟坑开挖作业,防止降雨冲泡沟坑造成松散土体的流失。

在土层不稳定地域施工,要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塌方、泥石流发生。

在植被覆盖地区施工时,施工后原样恢复。

弃土严禁丢弃至河流、冲沟、涵洞、桥下、排水沟渠内。

地形平坦地区,基坑的开挖土按规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别要防止土、石顺坡滑落。

(8)生产垃圾处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弃渣,及时运至规定的弃土场。

弃土场应设置排水沟与片(块)石挡墙,防止冲刷和滑塌,并做好绿化和植被施工。

也要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六、考核管理

1、奖励和处罚

项目公司对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物保护法规、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项目公司,经审核批准给予1-2万元的奖励:

获得总公司、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

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1-2万元的处罚:

环境保护受到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

2、施工单位不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经检查发现,除勒令其整改达到要求外,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扬尘控制:

未按XXX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公司要求施工,造成扬尘较大且被环保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处以2万元的违约金。

(2)混凝土施工

罐车内的商品混凝土不得随意排倒污染环境,如不按要求施工,每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的违约金。

(3)弃土弃渣

堆弃废方时,必须按设计图纸或变更后的弃土场位置弃土,如在非指定的弃土场弃土,每发现一处乱弃乱放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施工单位自行与地方签订协议选定的取土场、弃土场,所发生的一切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4)垃圾、废弃物

生产、生活产生的弃物应及时运至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防止散失或随意倾倒阻塞河流,污染环境及水源。

如随意弃置,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施工单位应集中处理,经检查符合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河流或沟渠中。

如环保检查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将含有污染物质和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溉系统中,致使河流、水道中的悬浮物增加或造成河道冲刷和水流污染,每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的违约金,并勒令整改。

(5)相关部门(环保、水土保持、水利、河道管理、防汛等)的处罚不含在此罚则内。

3、监理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1、当施工单位受奖励时,给予总监处按施工单位10%的奖金进行奖励;当施工单位违约被处罚时,对总监处按施工单位违约金的10%进行处罚。

本工程总体竣工后,经环保验收评定为合格单位的,对施工单位环保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领导分别给予1万元和0.8万元的奖励,若为不合格则处以同等罚款。

2、考核标准

(1)总承包单位:

文明施工费用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专款专用,项目公司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总承包单位进行支付。

(2)监理单位:

设环保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工作,每月定期将检查记录报送项目公司。

3、检查考核表:

见附表1、2。

 

附表1考核表

项目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表201年月

内部考核

外部考核

备注

日期

得分

等级

日期

得分

等级

整改事项

处罚事项

其它

月考核

得分

等级

月考核

得分

等级

综合考核

得分

等级

检查人:

项目公司:

总监处:

施工单位:

注:

1.内部考核:

每月不定期进行n次考核,月考核结果为n次随机考核结果之和的平均值。

2.外部考核:

XXX市相关单位进行的考核,按考核次数n计算,月考核结果为n次考核之和的平均值。

3.综合考核:

A.内外部考核全部合格:

以得分高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结果;

B.内外部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

以不达标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结果;

 

附表2环、水保检查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备注

1

开工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记录及未制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清况(3分)

2

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及季度检查和监控记录情况(3分)

3

是否在施工场地,施工营地设环保宣传牌和举报电话(3分)

4

是否有环保、水保过程控制执行情况记录(3分)

5

是否:

施工便道不平整,施工土方运输有明显泥土洒漏,不及时洒水,出现明显扬尘扰民现象的(2分)

6

是否:

施工场地安排无序、危险品隔离警示欠缺、无漏油接油装置(2分)

7

是否:

取土场分层取土,刷坡规范,有相应防护措施(3分)

8

是否:

弃土(碴)场未分层弃土,先挡后弃;弃土流失挡墙、边界的(3分)

9

是否:

取弃土(碴)场完工后场地未平整,未按设计绿化、复耕的(3分)

10

是否:

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及时处理(3分)

11

是否:

临时用地的临时设施工程完后未及时拆迁出的,适合复耕的未复耕的,不宜复耕的未整平撒草籽绿化的,水沟、水渠未及时疏通(3分)

12

是否:

取、弃土场无设计、无变更,未按有关法规编制了环保、水保设计并制订了相应的恢复措施,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实施(3分)

13

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3分)

14

施工场地扬尘、粉尘是否配备了防尘设备(3分)

15

有无破坏树木、植被的施工行为(3分)

16

建筑和生活拉圾是否按环卫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3分)

17

施工和生活用水是否采取了过滤、沉淀等处理措施并达标排放到指定地点(3分)

18

施工用料(水泥、砂、石等)是否有随雨水排入地表和附近河流的行为(3分)

19

弃、取土场等有无防止冲刷、侵蚀措施(3分)

20

拆除修建的临时工程时是否进行了原地貌的恢复(3分)

21

沿江、沿河地段的施工场地是否具备相应的防洪防汛功能(3分)

22

弃碴场上游有无水流疏导措施,碴场有无种植草籽和树木等绿化工作(3分)

23

施工中有无破坏文物的行为(3分)

24

施工中有无破坏自然资源和偷猎野生动物的行为(3分)

25

施工机械是否使用清洁燃料,尾气是否达标排放(3分)

26

是否有干扰河道、水道、灌溉、排水系统的施工行为(3分)

27

施工便道有无排水系统,地面水流是否畅通(3分)

28

永久性用地范围内适合绿化的地带是否进行了生态环境改善(3分)

得分

<70

≤70<80

≤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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