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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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承德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根据双桥区财政局2018年2月13日批复文件文号:

承双财预字(2018)3号通知,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区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1名。

其中:

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级职数5名,非领导职数3名。

部门职责:

根据承市机编[2009]1号文件精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在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下,实施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依法核定土地收储、开发成本、会同镇、村做好被征收土地补偿工作。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完成储备土地后,纳入市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拍、挂出让。

机构设置:

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土储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2018年预算公开为本级预算。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股室名称

股室人员

股室职责

办公室

3

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经费支出审核、融资、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秘、目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信访、起草并落实好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接待、后勤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土地收储股

2

负责双桥区范围内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做好土地收储中的前期公告、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勘察摸底、土地测量、权属、地类确认,协助评估业务管理股做好附着物登统确认等工作。

协助镇村做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协助财务做好预征地、征地相关费用的测算,及时与中心财务沟通收储土地成本构成情况;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上报审批工作;做好收储土地的拟供地发函、组卷等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的一级开发等工作

评估业务管理股

2

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并协助其认真做好收储土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附着物的登统确认、一级开发过程中开山、平整土地等项目的工程造价估算工作,使评估、工程造价估算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做好评估风险预防工作;负责拟供地块中的林地征占审批、组卷等工作

财务股

2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研究并落实好土地财务政策;正确及时办理财务业务,做到日清月结;正确编报财务预算、决算;做好财务档案归档保管工作;加强政策学习,结合本股业务职责,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规划条件和有关政策,做好具备供地条件的地块成本核算;准确核算预征地、征地相关费用,对于支付的各项费用,分清渠道准确核算,及时准确做好垫付成本费用的收回工作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双桥区土储中心是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2018年预算为本级预算全部汇总收入。

1、收入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114.43万元(为本级预算全部汇总收入),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14.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4.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8.0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4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114.43万元,较2017年增长15.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长5.77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长10万元,主要是全区可利用土地汇编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区土储中心部门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4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经费等支出,其中:

办公及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区土储中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0.04%,主要原因为外办业务量相应减少,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0%。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0%。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0.04%,主要原因为外办业务量相应减少,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0%。

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

外办业务量相应减少,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

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根据承市机编[2009]1号文件精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推进双桥区土地收储等各项工作。

1、在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下,实施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2、依法核定土地收储、开发成本、会同镇、村做好被征收土地补偿工作。

3、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完成储备土地后,纳入市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拍、挂出让。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双桥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工作。

做好土地收储中的前期公告、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勘察摸底、土地测量、权属、地类确认,协助评估业务管理股做好附着物登统确认等工作。

起草报区政府收储土地实施方案申请;协助镇村做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与镇村签订交地收储三方协议;协助财务股做好预征地、征地有关费用的测算及收储土地成本构成情况;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上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的一级开发等工作。

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

2、登统评估业务。

收储地块范围、权属及前期公告等工作完成后,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和公证处,协助做好收储地块附着物的登统、确认工作,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对,对评估结果公告及评估报告妥善存档保存,协助财务股做好具备供地条件地块组卷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涉及一级开发、土地平整等项目的工程造价估算等工作。

使评估、工程造价等工作,做到客观公正。

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

以区土储中心为林地征占主体,到涉及林地手续的地块进行现场踏察,协助林业部门做项目用地中的集体林地征占审批手续。

3、成本核算业务。

到测量公司完成规划用地与征收土地图件的套合,出具用地范围图。

根据规划条件和国土局转办材料及收储补偿部门的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对规划地块进行成本核算,对存在问题上报区领导;到计划供地现场踏察核实供地范围和地表是否为净地。

核算征收土地所发生的投入地块的费用。

到与土地脱钩补偿部门或项目管理机构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复印与组卷有关的依据资料,组成本卷复印一式三套,完成组卷后等待区土地利用小组会通过,之后报区国土局、区财政审核,区相关领导审签。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4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双桥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工作

10.00

做好土地收储中的前期公告、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勘察摸底、土地测量、权属、地类确认,协助评估业务管理股做好附着物登统确认等工作。

起草报区政府收储土地实施方案申请;协助镇村做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与镇村签订交地收储三方协议;协助财务股做好预征地、征地有关费用的测算及收储土地成本构成情况;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上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的一级开发等工作。

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

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为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1、土地收储

10.00

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对收储土地进行范围测绘,协调有关部门对收储土地进行权属、地类、现状进行调查等。

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为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完成年度需要的储备土地前期开发。

50%

30%

10%

0

对年度纳入储备的土地开展管护。

对年度纳入储备的土地开展管护。

80%

60%

40%

30%

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年度土地收购、储备。

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年度土地收购、储备。

80%

60%

40%

30%

二、登统评估业务

收储地块范围、权属及前期公告等工作完成后,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和公证处,协助做好收储地块附着物的登统、确认工作,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对,对评估结果公告及评估报告妥善存档保存,协助财务股做好具备供地条件地块组卷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涉及一级开发、土地平整等项目的工程造价估算等工作。

使评估、工程造价等工作,做到客观公正。

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

以区土储中心为林地征占主体,到涉及林地手续的地块进行现场踏察,协助林业部门做项目用地中的集体林地征占审批手续。

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时完成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1、资产、房地产、土地等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跟随其到现场对地上附着物、房屋及土地等进行登统确认,为保证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需多次多日的到现场进行登统、确认工作,直至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等。

根据收购、储备土地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

根据收购、储备土地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80%

60%

30%

0

根据收购土地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

根据收购土地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80%

60%

30%

0

根据收购土地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

80%

60%

30%

0

  2、集体林地审批申请

以中心为申请主体,到林地所在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察,出具委托林业勘察设计院的委托书,并送至林勘院,委托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后向林业部门递交林地手续办理申请等。

中心已无此项职责

三、成本核算业务

到测量公司完成规划用地与征收土地图件的套合,出具用地范围图。

根据规划条件和国土局转办材料及收储补偿部门的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对规划地块进行成本核算,对存在问题上报区领导;到计划供地现场踏察核实供地范围和地表是否为净地。

核算征收土地所发生的投入地块的费用。

到与土地脱钩补偿部门或项目管理机构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复印与组卷有关的依据资料,组成本卷复印一式三套,完成组卷后等待区土地利用小组会通过,之后报区国土局、区财政审核,区相关领导审签。

按时完成宗地成本核算任务,加快土地利用进程,减轻负债压力,促进经济发展。

  1、成本组卷

将规划用地与征收土地、现状图套合,确定用地地类,出具用地范围图;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向土地收储补偿部门了解情况,梳理地块基本情况,将成本情况向主管区领导汇报。

进行成本组卷,待区政府的土地利用小组会议通过后,逐部门审核签字后报送区国土局等。

将土地收储、征收过程中政府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

由相关部门提供发生的各项费用

80%

60%

30%

0

保证国土部门及时供应供地

出具规划条件达到净地的完成成本

80%

60%

30%

0

经国土、财政审核后上报相关领导

汇总上报审核

80%

60%

30%

0

  2、成本返还

将由区财政拨入的项目成本资金按来源渠道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进行返还。

向政府提交财政返还成本资金请示

提交请示

100%

60%

30%

0

按财政通知领取指标文

领取指标文

100%

60%

30%

0

资金到位后按渠道进行拨付

款项按渠道拨付

100%

60%

30%

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货物采购。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24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小计

2.5

2.5

2.5

更换到达使用年限办公设备项目

2.3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4

0.575

2.3

2.3

2.3

更换到达使用年限办公设备项目

0.2

打印设备

A02010601

1

0.2

0.2

0.2

0.2

七、国有资产信息

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上年末固定资产资金为44.3457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打印机,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44.3457

1、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

27.115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17.2307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或省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2017年度的统计口径为行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预算批复日期及文号

预算批准日为2018年2月13日,批复文件文号:

承双财预字(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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