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电器检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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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充电器检验标准.doc

充电器来料检验标准保密文件

文件编号:

HBS—PZ---WI—014

拟文人/时间FROM/DATE:

/2017.8.1

□文件类型:

GATEGORY检验规范

□传阅CIRCULAR□阅后存档FILIG保密/期限CONFIDENTIAL/TERM□其它OTHERS

更改记录

发行/修定日期

修定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版次

总页数

拟制

审核

批准

2017-08-01

初版

1-8

A/0

8

陈斌

目录

1.0 目的

2.0 范围

3.0 抽样计划

4.0 定义

4.1 检验条件

4.2 抽样标准

5.0 术语和定义

5.1 缺陷等级

5.2 充电器不良缺陷定义

6.0 检验内容

6.1 外观不良判定标准

6.2 尺寸判定标准

7.0 可靠性试验及判定标准

8.0 周期性测试要求

9.0 包装要求

10.0 出货附带报告

手机充电器检验标准

1.0目的

本标准明确了深圳市华邦盛电子有限公司手机充电器的质量检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客户要求。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华邦盛电子有限公司手机充电器的质量检验和控制。

3.0抽样计划

按GB2828.1—2003中一般检验的Ⅱ级水平进行抽检,合格质量水平(AQL)及检验查水平规定(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

抽样方案

合格质量水平

包装箱

GB2828.1—2003

Ⅱ级

CR

Maj

Min

最小包装箱

0

0.4

1.0

颜色/外观

尺寸测量

取样10PCS

ACC=0;REJ=1

结构/Sample

取样3PCS

ACC=0;REJ=1

组件配装

取样3PCS

ACC=0;REJ=1

性能测试

参照可靠性测试标准

ACC=0;REJ=1

4.0定义:

4.1.检验条件

4.2.1距离:

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250mm-350mm;

4.2.2时间:

每面检查时间不超过5-10S;

4.2.3位置:

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前后翻转;

4.2.4光源:

D65-CLE标准光源(光源必须在检验测者正前上方);

4.2.5温度:

23+/-3℃;

4.2.6湿度:

30%-85%;

4.2.7光照强度:

1000±200LUX;

4.2.8视力:

检验员视力需在1.0以上;

4.2.9检测工具:

卡尺;

4.2抽样标准:

采用MIL-STD-105EII表,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MAJ(0.4)及MIN(1.0);

5.0术语和定义

5.1.缺陷定义

致命缺陷:

(CRITICAL)

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或造成充电器不能使用的缺陷或严重影响主要性能指标、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

主要缺陷:

((MAJOR)

重要的质量特性和功能特性不符合部件规格,不能达到使用效果,或严重影响外观收货标准及其它可能引起投诉的缺陷;

次要缺陷:

(MINOR)

影响充电器外观的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2充电器不良缺陷定义

外壳开裂:

外力原因或物料因素造成;

变形:

外力干扰造成;

划伤:

利器造成;

缩水:

成型冷却时间过短;

污迹:

环境因素或工作台面有油泽;

氧化:

五金件发黑;

线体烫伤:

工艺或者操作不当造成;

铭牌贴歪:

贴铭牌时未贴正;

铭牌贴倒:

铭牌贴倒;

铭牌漏贴:

员工操作时漏贴铭牌;

铭牌翘起:

铭牌未贴到位,未压紧;

充头异响:

充头里面内有物未清理掉;

不充电:

内部器件损坏或其它原因;

6.0检验内容

6.1外观判定标准

备注:

1.所有外观不良潜在影响功能不良的为主要缺陷;

2.本标准未定义到的不良现象不代表不管控;

检查项目

判定标准

缺陷定义

CR

MAJ

MIN

外壳开裂

不允许

变形

不允许

划伤

不允许(或以品质部签样为主)

缩水

不允许(或以品质部签样为主)

污迹

不允许

氧化

不允许

线体烫伤

不允许

铭牌贴歪

不允许(或以品质部签样为主)

铭牌贴倒

不允许

铭牌漏贴

不允许

铭牌翘起

不允许

充头异响

不允许

不充电

不允许

6.2尺寸检查

充电器的尺寸需符合规格书要求,进料检验时,每批针对重点尺寸测量10PCS

7.0可靠性试验

实验项目

实验方法及要求

实验要求时间(H)

实验取样(PCS)

判定标准

疲劳测试

充电器以额定电流输出电流连续工作96小时

96

3

最大温升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对比疲劳前输出电压应无明显变化(差异5%以内),充电期间无温度保护等掉电现象

工作温度

充电器在室温下以最大输出电流工作2小时后测量充电器表面最大温升

2

3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ESD

对充电器正负输出端进行ESD放电,接触放电±2KV-±6KV,空气放电±2KV-±10KV,分别在以下两种模式下进行试验:

1.最大功率模式:

充电器输出端口与手机相连接;

2.备用模式:

充电器未连接交流或直流电源网络和其他负载

1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自由跌落

1.2m、6面各2次

0.5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充电头、数据线拉拔力测试

1.充电器母座和数据线公头端;

2.插拔速率不超过12.5mm/min,插入力小于30N;

3.插拔耐久次数:

3000次、20~30次/min

8

3

插入力小于等于30N,拔出力大于等于15N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拔出力大于等于10N

高温运行

试验样品不包装放入温度试验箱。

启动温度箱,按平均不大于3℃/min的变化速度升高到40℃保持此温度直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试验样品开始工作,工作2H后,在温度箱中进行测试

4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低温运行

试验样品不包装放入温度试验箱。

启动温度箱,按平均不大于1℃/min的变化速度降低到-10℃.保持此温度直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试验样品开始工作,工作2H后,在温度箱中进行测试

4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高温存储

试验样品不包装放入温度试验箱。

启动温度箱,按平均不大于3℃/min的变化速度升高到70℃.在试验样品温度稳定后,持续时间16H。

之后,将试验样品取出放置在标准试验条件下2H

16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低温存储

试验样品不包装放入温度试验箱。

启动温度箱,按平均不大于1℃/min的变化速度降低到-40℃.在试验样品温度稳定后,持续时间16H。

之后,将试验样品取出放置在标准试验条件下2H

16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恒温恒湿

温度40℃,相对湿度90%~95%,保持48H

48

3

测试完成后充电器机械电气性能正常

8.0周期性测试

所有充电器每个订单一个周期,当订单大于50K时,其周期性测试自动更改为50K一个周期,如有异常需及时反馈。

9.0包装

9.1确认包装方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为合格供应商,是否有供应商贴好的PASS标签或印章;

9.2确认外包装规格型号、物料代码、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是否正确;

9.3外包装箱标识是否正确,不可有标识不完整,标识错误现象;

9.4外包装箱不可有明显的折邹、破损、脏污、变形、受潮等不良现象;

9.5变更过的物料必须做显眼标识,必须连做三批次标识,如有特殊需求,以沟通及书面通知为主;

9.6包装需垫泡棉防护,有特殊需求,以沟通及书面通知为主;

10.0出货时需附带的报告文件

10.1出货检验报告

10.2可靠性测试报告

8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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