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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宣XX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模板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外宣XX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H-2019-084-A包)

 

采购人: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集中采购机构:

XX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2

第一章谈判须知……………………………………………4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0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8

第四章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20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人民健康网络有限公司:

XX中心受中共XX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所需的中共XX市委宣传部外宣XX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H-2019-084-A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XX市委宣传部人民网人民健康产业示范基地外宣XX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万元,供应商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注:

①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供应商报名方式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会员入库通知:

(****)/TPFront/infodetail/?

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使用CA签章。

CA锁办理通知:

(****)/TPFront/infodetail/?

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TPFront/xzzx/

新点客服电话:

00

五、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7日,报名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六、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9年9月30日9:

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谈判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4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

刘艺宁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

XX中心

地址:

XX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

孙丽芬

联系电话:

传真:

八、监督电话:

XX中心

2019年9月24日

第一章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中所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2.1“集中采购机构”指XX中心,以下简称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2“采购人”指中共XX市委宣传部。

2.3“供应商”指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取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5“服务”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注:

①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3.3.2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谈判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5.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5.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5.2.1封面。

5.2.2报价部分。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服务的总价,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服务的税金等相关全部费用。

5.2.3技术部分。

主要包括拟提供服务的技术详细说明、技术资料等。

如果提供的服务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有偏差,必须详细说明。

5.2.4商务部分。

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如企业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等)以及承诺等。

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及签署

6.1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6.1.1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9年9月30日9:

30时(北京时间)。

6.1.2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6.1.3谈判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4室。

6.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于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拒收。

6.3供应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6.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6.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份数

6.5.1纸质版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6.5.2电子版谈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1)电子文件刻录电子光盘3份密封在一个袋内。

(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dltf(加密)、.ndltf(不加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分中心网上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评审时,各供应商须携带生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

由于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等情况造成网上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提交,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光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

3.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注:

1.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无法签字或盖章部分,可将内容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2.如遇特殊情况,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特殊处理。

6.6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副本统封在一个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7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处理。

7.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8.付款方式、服务期限要求

★8.1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一个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60%,合同履行六个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价款的10%(无息)。

★8.2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注:

经采购人申请,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10.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0.1供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通知递交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0.3“撤回”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10.4在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1.采购小组的组成

11.1本次采购项目依法组建采购小组,成员为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专家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本项目组建5人采购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11.2采购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1.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采购小组。

12.谈判程序

12.1实质性响应审查。

采购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2.2采购小组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就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市场价格、服务承诺等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经过谈判一时不能达成谈判目标时,应暂停谈判,采购小组分析具体原因,然后再择时进行下一轮谈判。

必要时,进行多轮谈判。

12.3谈判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2.4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会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在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及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处理。

12.5采购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6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13.成交通知书

13.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在监督部门指定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接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0日内同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4.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1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4.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调整内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合法有效文件均应作为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之日起90日,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15.2在特殊情况下,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求修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

16.询问和质疑

质疑经办人:

XXX联系电话:

1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进行询问。

16.2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6.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其他注意事项:

17.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7.2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17.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及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响应文件被拒绝。

17.5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本条款及格式仅作为供需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采购文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外宣XX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H-2019-084-A包;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XX市委宣传部人民网人民健康产业示范基地外宣XX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XXX联系人:

XXX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4.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1.4“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5“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6“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7“检验合格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8“XX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履约验收单”指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人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

1.9“保修期”指自《XX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履约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指市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1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XX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谈判小组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报价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识及规范为准。

2.2报价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致。

3.知识产权

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完成方式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

5.付款

4.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附带(伴随)服务

6.1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需方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

6.2附带(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6.2.1实施或监督所供服务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6.2.2实施服务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6.2.3为所供服务提供详细的使用和维护手册;

6.2.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服务实施运行或监督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2.5在项目现场对所供服务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7.质量保证期

7.1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为准。

7.2如果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服务承诺为准。

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8.质量保证

8.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8.2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期所提供的完整的售后服务。

8.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8.4根据需方按相关检验标准,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前置的缺陷等),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部分。

9.检验和验收

9.1完成服务后,需方(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XX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上签字。

“XX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9.2服务保修期自《XX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10.来源地

10.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供方的国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为准。

11.2供应商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1.2.1在服务期间,由于服务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

11.2.2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1.2.3保修期内,供方应按谈判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11.2.4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

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报价服务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报价服务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1.2.5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此时,相关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2.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12.3.1除本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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