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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印刷稿修订稿

集团档案编码:

[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招标文件印刷稿

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015-2016学年)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LZC2015-Ag116

采购人: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015-2016学年)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015-2016学年)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LZC2015-Ag116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5、供货地点:

各项目学校完整午餐储藏室

6、服务期:

2015年—2016年(180天)

7、招标内容:

米、面、油、肉、蛋、辅料、水果、蔬菜等学校食堂完整午餐所有食材的生产供应、运输、配送、储藏和售后服务等。

8、供应食品要求:

所有供应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大米为一级粳米;面粉为一级面粉;油类为一级食用油;肉类为冷鲜肉;酱油、醋等辅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鸡蛋、蔬菜、水果等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符合国家安全食用标准,且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标段划分及需求学校区域、学校人数:

该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需求学校区域

学生人数(人)

备注

马楼乡

10458人

结算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张官营镇、团城乡

8010人

磙子营乡

7228人

张良镇、熊背乡、江河小学

8742人

让河乡、观音寺乡

8566人

辛集乡、四棵树乡

8366人

董周乡、汇源办事处

8418人

露峰办事处、梁洼镇

8376人

张店乡、仓头乡

8431人

鲁阳办事处、库区乡、实验中学

8630人

十一

下汤镇、赵村镇、尧山镇

8777人

十二

背孜乡、瓦屋镇、土门办事处、琴台办事处

8909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供货商,依法缴纳各种税款,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4、供应的主要食材米、面、油生产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验报告;冷鲜肉生产商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5、投标人应具有主要食材米、面、油、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经销授权;

6、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配送、自检、应急处理等综合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7、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8、授权代理人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5年本单位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同一品牌生产商最多只能对其中6个标段进行唯一授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投报1~2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整,下午15时至18时整。

2、报名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金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米、面、油、肉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套。

(2)主要食材米、面、油、肉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冷鲜肉生产商不提供)、检验报告;冷鲜肉生产商应另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提供加盖生产商及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需装订成一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于201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3日9:

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

名称: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地址:

鲁山县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女士

电话:

项目名称

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015-2016学年)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米、面、油、肉、蛋、辅料、水果、蔬菜等的生产供应、运输、配送、人员培训、储藏和售后服务等。

配送天数

2015年—2016年(180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交货地点

各项目学校完整午餐储藏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供货商,依法缴纳各种税款,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4、供应的主要食材米、面、油生产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验报告;冷鲜肉生产商另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主要食材米、面、油、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经销授权;

6、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配送、自检、应急处理等综合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7、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8、授权代理人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5年本单位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3日9时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12小时内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12小时内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万元整/标段(¥80000元/标段)

二、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00022319611088

开户行:

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

转账、汇兑、网银。

四、在银行汇兑凭证附言栏注明该项目编码号:

ZCL标段例如一标段:

ZCL1

五、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其它情况需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

六、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八、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

装订要求

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全称)

投标人通讯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门)七楼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门)七楼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查验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验标唱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设控制价,由各投标人很据自身情况以项目所在地物价部门每月发布的平均价为基数,投报优惠率。

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壹拾万元/标段。

无效标条件

1、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报品牌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提供资料及投标文件不清晰的;

4、生产商授权项目名称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的。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付使用期和质量要求

本项目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交付使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交货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合同主要条款

(6)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其它要求;

(7)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根据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资格证明文件

(5)承诺书

(6)投标产品的供货措施、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

(8)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3.2投标优惠率

投标人应以项目所在地物价部门每月发布的平均价基础上投报优惠率,且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优惠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优惠率。

投标人的优惠率在签订合同及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同时也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

投标人的投报优惠率应综合考虑米、面、油、肉、蛋、辅料、水果、蔬菜等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报的优惠率由投标人自主投报,但不得低于成本竞争。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投产品的生产、运输、装卸(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到货地点)、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3.3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递交及退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交易保证金收退管理的通知》(附件一)的规定执行。

3.5资格审查资料

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款中涉及的相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与会人员名单;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唱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唱标顺序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配送天数、质量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违反投标人资质要求,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因上述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1)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7.2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履约担保(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十日内,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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