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5921822 上传时间:2023-06-16 格式:DOCX 页数:54 大小:7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5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docx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快速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5

第二部分评标办法16

(一)总则16

(二)开、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7

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27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28

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32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3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2.1

项目名称

站台标识指引及指示牌维护(第二次)

2

2.2.2

建设地点

广州中山大道快速公交试验线

3

2.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

2.4.1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5

2.2.4

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合同在实施期间,投标时所报费用不因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变化和其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的发生而进行调整,也不因时间与工作量发生变化而变化(政府部门文件下达可调整的除外)。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6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249486元/年,人民币748458元/3年,实行招标双限价。

8

2.4.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

9

3.1

资金来源

城市维护资金

10

/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4.1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1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须在开标前缴纳,并取得收据。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4款。

13

5.1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

14

8.1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招标人澄清及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3.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5

15.1

投标文件

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CD-R光盘装载)。

16

17.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7

18.1

开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开标室以1楼大厅显示屏为准)

18

19.2.3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19

28.1

履约保证

金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0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1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评标参考价下浮率x为1%。

22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3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24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一年199588.8元,三年共计598766.4元。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若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不足以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指广州快速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指/。

(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招标代理”指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6)“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7)“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交的全部文件。

(9)“书面函件”指打字或书写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标段划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4承包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2.2.5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6招标控制价: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项目概述

2.3.1总体情况

最终以经批准的方案和服务清单为准。

2.4招标内容、招标人要求及服务周期

2.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内容:

见2.2.3及服务清单。

2.4.2招标人要求:

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4.3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服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充分考察项目现场的各种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下情况、交通、水电、自然条件,周边人文环境、协调、检测报批或许可办理、作业范围、复杂程度以及不利的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的行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应结合第9条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文件一起阅读: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第三部分服务合同(另册)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服务清单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招标问题澄清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87651688)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最后书面文件的内容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部分、经济报价部分组成,三部分装订成一册。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的技术职称资格。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市政道路工程的养护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市政道路工程的养护业绩的时间、规模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

8、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3);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3);

(3)《投标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1);

(4)《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2);

(5)企业综合服务能力:

(5-1)企业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4)

(5-2)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5)

(5-3)管理层组织架构(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6);

(5-4)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7);

(5-5)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7);

(5-6)拟在本工程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8)

(5-7)项目实施组织方案

(5-8)对项目的理解及对现状的摸查

(5-9)安全防护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5-10)关于服务工作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格式9)

(5-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1.4经济报价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见第五部分);

(2)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报价资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1.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1.4.2为保证投标人的切身利益,建议将投标文件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并提供页码范围。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服务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的费用,并以投标单位在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报价为依据。

12.2采用费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投标报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

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

12.3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到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包含所有防范和解决上述风险及不可预见情况而采取的技术处理或相关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另行增加任何相关费用。

12.4各投标人应充分考察项目,掌握全面的信息资料,根据自身的条件及市场行情报价。

该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时间、服务范围等的变化而改变,亦不因各种政府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而予以调整。

同时,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亦不免除或减免投标人应合同或相关规范、规程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12.5投标人应填写服务清单中标有数量的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用,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在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服务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费用中。

12.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

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增加工作量的,招标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7服务清单中计入和标明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按合同的有关说明,根据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使用。

12.8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9486元/年,人民币748458元/3年。

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的90天之内,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修正招标文件的形式改变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4.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4.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4.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4.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4.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14.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4.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4.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4.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包括签字和盖章),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另提供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刻录光盘1套。

15.2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部分、经济报价部分投标文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的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15.4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5投标文件除总目录外,应从“1”开始编制流水页码,不得有重页或缺页,相关部分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目录对应。

15.6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正、副本、光盘一起包装密封。

16.2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密封套的格式可参考如下表格: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投标人必须派专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接收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7.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7.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7.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7.2.3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的;

17.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7.3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至少应在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送达所有的投标单位,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而改变。

17.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7.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标段内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17.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及修改投标文件。

17.7投标人的撤回或修改通知,应按照此招标文件第16点的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并在密封封装表面标明“撤回”或“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本项目招标将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按规定在开标记录上签名。

18.2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招标人代表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见证人参加。

18.3开标程序:

18.3.1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2经确认密封情况无误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18.3.3开标时,按递交时间顺序或投标文件自然摆放的先后顺序逐一拆封投标文件。

开标主持人将宣读:

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投标报价;f、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或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细节内容。

18.3.4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18.4招标代理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8.5开标时,若出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8.5.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8.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9.评标

19.1评标过程的保密

19.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9.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9.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9.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9.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9.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9.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9.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六、评标办法

20.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见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2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算术校核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2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25.合同授予标准

25.1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服务合同将授予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并确定的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评标结果得出后,中标通知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

26.2中标通知书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由招标人颁发给中标人。

26.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6.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招标人向中标人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电大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