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8-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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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8-2020).doc

宁波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8-2020)

为把宁波市建成更具魅力的夜间景观城市,充分展示宁波城市特色,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规划管理,确保城市照明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夜景照明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宁波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一)本规划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夜景照明设计标准》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照明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照明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对近期新建或修建的照明工程规划和设计起到控制作用,对远期的照明项目起到前瞻导向作用。

   

(三)本规划范围为宁波市中心城,期限为2008年—2020年。

(四)本规划主要目标为:

1、建立绿色照明体系,建设一批节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2、完善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照明系统,消灭盲区;

3、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保证及完善安全措施;

4、改造光污染严重的工程,架空线入地与城市道路改造同步实施;

5、健全与完善整个城区的智能化监控系统;

6、形成富有城市特色的景观照明;

7、功能照明达标建设,新建照明项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改建的照明项目分期分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本规划包括文本、说明及附图。

二、功能照明规划

(一)城市功能照明包括:

道路照明、道路交会区功能照明、商业区/住宅区功能照明、休闲旅游景观区功能照明、桥梁/隧道功能照明、广场空间功能照明。

(二)近期目标(2008~2012)

1、技术目标——80%以上城市道路功能照明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指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功能照明功率密度、路面平均亮/照度、路面亮/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等指标);

2、建设目标——新建项目100%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改建项目分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道路装灯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有路就有灯,充分体现功能照明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3、管理运行目标——监控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四新”产品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宁波市快速路/主干路照明指标规划表

道路

类型

车道数(条)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TI(%)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

最小值

照明功率密度LPD(W/m2)

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总均匀度UO

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

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

均匀度UE

最小值

快速路

≥6车道

2.0

0.4

0.7

30

0.4

10

0.5

1.05

快速路

<6车道

2.0

0.4

0.7

30

0.4

10

0.5

1.25

主干路

≥6车道

2.0

0.4

0.7

30

0.4

10

0.5

1.05

主干路

<6车道

2.0

0.4

0.7

30

0.4

10

0.5

1.25

宁波市次干路照明指标规划表

道路

类型

车道数(条)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TI(%)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

最小值

照明功率密度LPD(W/m2)

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总均匀度UO

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

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

均匀度UE最小值

次干路

≥4车道

1.0

0.4

0.5

15

0.35

10

0.5

0.70

次干路

<4车道

1.0

0.4

0.5

15

0.35

10

0.5

0.85

宁波市支路照明指标规划表

道路类型

车道数(条)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

TI(%)

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

最小值

照明功率密度LPD(W/m2)

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总均匀度UO

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

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

均匀度UE

最小值

支路

≥2车道

0.75

0.4

10

0.3

15

0.55

支路

<2车道

0.75

0.4

10

0.3

15

0.6

三、景观照明规划

(一)城市景观照明定位

重点突出“名城”、“水城”、“绿城”的景观照明特色。

名城之辉煌——宁波是一座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保存了众多历史文化建筑遗产。

城市景观照明应通过灯光诠释丰富的城市文化内涵,再现历史遗存建筑的古韵和现代都市建筑的辉煌,带动宁波夜间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水城之宁静——宁波城市滨江临海、水系丰富。

城市景观照明应强调和突出宁波的水城特点,形成多个夜景水上旅游节点和旅游轴线,展现宁波水城的夜间景观照明特色,进而带动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

绿城之雅致——宁波是一座优美的园林城市,城市景观照明应将城区内的道路、公园、广场等绿化空间结合起来,展现出夜间绿城的特色,带动夜间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景观照明结构布局

宁波市城市景观照明规划总体布局一览表

序号

分类

分布区域

照明规划要点

1

以三江口为中心的三江六岸景观带

围绕三江口中心展开的核心照明区域,以进一步提升和整改为主,三江六岸沿线部分地区配合“中提升”进行新建建设。

2

东部新城

围绕东部新城东西、南北“十”字轴线的景观带展开的核心照明区域,以规划新建为主,配合“中提升”进行照明建设。

3

中山路

以逐步提升和整改道路两侧建筑、绿化、道路景观照明为主。

4

世纪大道

以新建道路两侧商务中心为主的景观照明设计。

5

海曙区

针对现有照明设施,以提升和整改为主,进一步强化区域内的照明形态。

6

江东区

作为三江六岸与东部新城的连接段,在景观照明上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注重两块重点区域的照明衔接。

7

江北区

重点新建项目以湾头休闲商务区为主,打造出全新形态的景观照明。

针对现有设施做好提升与完善。

8

鄞州区

围绕鄞州地区展开照明规划,针对区域内的重点区块、重点建筑进行分类设计规划,不同的区域特点采用不同的照明手法。

9

镇海区

围绕现代滨江生活区、北部商贸商务区、招宝山大桥展开景观照明,部分大型临港工业、近海物资中转基地为辅助照明。

10

北仑区

进一步提升完善现有照明设计,重要交通出入口、甬江入海口等以沿海工业建筑、构件为主的景观照明,形成沿海天际线照明。

11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开发区内重点建筑为表现对象,打造出新形态的照明社区,提升科技含量。

12

第三层次

城市主要出入口及对外连接通道两侧区域

以出入口标示照明为主,周边高层建筑为辅展开景观照明设计;以绕城高速公路两侧高层建筑为主展开景观照明设计。

13

各类重点建筑、广场、公园、桥梁、绿化等

分散于各区内不同类型的照明对象,以局部突出、重点塑造为主。

四、城市配电与控制规划

(一)城市照明管理体系

整合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照明监控系统,可通过城管局进行协调,由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统一控制,这其中包括各区的道路、建筑、公园、广场、广告等各类照明要素,使属市统一管辖的城市照明监控系统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科学完善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同时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管理模式。

(二)城市功能照明监控系统

升级改造“三遥”系统,开发建设宁波市城市照明地理信息系统,增加路灯监控终端的覆盖面。

(三)城市景观照明监控系统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需要科学完善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同时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控制模式。

统一控制在于能统一开关灯的时间,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能通过平时、节假日、重大节庆日等三种不同模式的控制形成有序的照明效果。

五、节能环保规划

(一)道路功能照明节能

(1)按照规划规定的照明标准,进行多方案的照明设计与计算,优化出最佳的照明方案;

(2)合理选择照明光源,道路照明绝大部分选择高压钠灯,少数景观道路选择金属卤灯;

(3)选择高效率的灯具时,在满足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前提下,灯具效率应符合:

常规道路灯具不低于70%,泛光灯具不低于65%;

(4)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100W以下光源采用电子镇流器;

(5)装设补偿电容,应根据可能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电容补偿,以提高照明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线路损失,提高线路电压质量,气体放电灯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85;

(6)根据不同季节合理确定路灯的开关时间。

道路照明开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为15lx,关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快速路和主干路宜为30lx,次干路和支路宜为20lx;

(7)根据交通流量、路况等实际情况尽可能实行半夜灯;

(8)制定照明灯具维护计划,提高光源光通量利用率;

(9)严格执行道路照明节能标准,即执行照明功率密度标准,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

(二)景观照明节能

(1)应根据被照场所的功能、性质、环境区域亮度、表面装饰材料,确定所需的照度或亮度的标准值,应克服越亮越好的错误理念;

(2)应根据被照对象的功能、性质、环境区域亮度选择合理的景观照明照明方式。

(3)选用的光源和镇流器应符合相应光源、“镇流器”能效标准,达到节能评价值的产品;

(4)根据景观照明效果的需要,宜选用高光效和低能耗光源;

(5)选用的功能性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0%,选用的装饰性灯具的上射光通量不应超过标准规定;

(6)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7)应选用先进的控制技术,分级开关灯光;

(8)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9)有效的节能维护管理机制;

(10)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三)照明环保

(1)照明产品须达到绿色环保要求;

(2)建立照明设施废弃物的安全回收制度;

(3)在综合核算成本的基础上,推广使用新型环保能源与光源;

(4)在城市照明建设中防止光污染和眩光。

六、近期规划实施

(一)城市道路功能照明近期新建实施

宁波中心城三江片“十一五”期间建设的道路依次为:

“两轴、三环、八延伸、九桥”;同时还安排了47条主次干路。

北仑片的区际交通公路为建设绕城高速东段、穿山疏港、大锲疏港、梅山至六横跨海大桥,改造通途路、江南公路、骆霞线;城区主干路为重点建设大锲至春晓公路、梅山环岛公路、上阳到梅山跨海大桥、四期码头连接线、穿山半岛环岛公路。

镇海片需完成化工区主干路、新城主干路、世纪大道镇海段等区间主要道路,实施宁镇路改造,配合支持北外环镇海段、东外环、绕城高速镇海段建设。

(二)城市景观照明近期新建实施

宁波市城市景观照明近期实施规划一览表

景观照明分类

重点内容

建筑类

中山路、镇海车站路-城河西路等调整建筑

鄞奉路、新湾头、书城、和义路、北仑长江路-明州路、鄞州政府职能带等新增建筑

广场类

天一广场等旧广场照明升级

鄞奉路、新湾头、书城、和义路等新增广场照明

公园

月湖公园等公园照明升级

绿地

内河沿岸绿地照明、新增街边绿地、公共绿地等照明设计

四桥等照明设计

河道

内河、新三江口、新湾头等河道照明

道路

五路、鄞奉路等照明设计

其它

以上没有涉及到的景观照明部分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管理保障

按照建设部提出的城市照明“集中高效、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城市照明集中管理模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全面开创城市照明的管理架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新模式,促进城市照明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提高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依据《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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