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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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

特种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由有资质的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特种劳动防护服主要有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酸工作服3大类,严格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产品抽样送检,是获取生产许可证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我们的日常检验中,经常出现因送检样品不符合要求或厂家提供的信息不足,延误检验周期,甚至导致产品综合判定不合格的情况。

如:

未按特种防护服的要求缝制成品服装,服装无商标,标志内容不全,成品服装缝线、附件不配套,送检样品中无成品服装等等。

因此,规范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使生产厂家获知生产许可证取证产品检验的抽样送检要求以及检验的基本规范,才能保证抽样与检测的质量。

一、一般要求

抽样送检应按照全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规定的抽样原则进行。

生产厂家除具备取证认可程序所要求的必要条件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生产厂家应熟悉以下标准,按标准的要求制作特种劳动防护服,以保证产品符合标准。

GB8965-1998《阻燃防护服》

GB12012-1989《防酸工作服》

GB12013-1989《防酸工作服性能试验方法》

GB1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

GB13640-1991《劳动防护服号型》

FZ/T8001-1994《男女单服装》

如果生产厂家不了解相应的标准,只是购置了阻燃、防静电或防酸服料,按一般工作服的要求缝制服装,不能达到特种劳动防护服的特殊性能要求,产品质量自然无法保证。

2.特种防护服生产许可证检测的抽样工作一定要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完整地填写《劳动防护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申请领证)抽样登记表》,封样后送检。

3.生产厂家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中心签署《检验协议书》,对邮寄样品送检测的单位可电话索取协议书,双方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签署检验协议。

4.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包含了许多样品的原始信息,为方便双方的交流,避免信息缺失,可按照《防护服样品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内容详细描述样品的各项信息,通过传真或E-mail,由生产厂家和检测中心共同做好样品的登记工作。

5.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只针对劳动防护产品的成品,送检产品应是成品服装。

生产厂家可按各类特种防护服的检验细则要求,配送一定数量的服料、缝线,但送检样品中一定要有成品服装。

6.各类特种防护服的检验项目含强制检验项(A类)和普通检验项(B类)两项。

综合判定原则为:

A类——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即为不合格;

B类——有两项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生产厂家必须注意的是:

“标志”检测项目为A类项,在特种劳动防护服的标准中,对“标志”的内容有明确的叙述,按照检测细则要求,若其中任何一项内容与标准不符,则“标志”一项判定为不合格,从而送检样品也依据标准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在本中心接受的送检样品中,很多厂家的“标志”项都不符合标准要求。

生产厂家切记“标志”一定要符合各类特种劳动防护服标准中规定的内容,一项都不能少,并按规定缝制为永久使用标志,不要因之造成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二、特殊要求

对每一类特种劳动防护服,送检样品和检测项目都有各自特殊的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必须予以注意。

1.阻燃防护服(GB8965-1998)

(1)样品:

服装2套,服料1米,缝线不少于15克。

并在样品登记表内注明服料的单位面积重量(g/m2)和缝线的密度(CN/tex)。

服料与缝线一定要是缝制该成品防护服的原材料,且颜色一定要匹配。

有的厂家送检的服装、服料、缝线各不相干,甚至缝线样品为非阻燃线。

(2)服装的制作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

服装的号型参照《劳动防护服号型》(GB13640)选择,主要部位的允差符合《男女单服装》(FZ/T81007)。

对服装的缝制,标准里有详细、明确的要求,生产厂家一定要按标准规定的针距、工艺制作。

我们在检验中发现,大多数厂家的针距密度都不合格。

(3)每件服装上都应缝有永久专用标志,内容中不能缺少厂名、商标、号型、产品合格证4项,缺任何一项标志项即为不合格,从而导致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4)阻燃防护服的A类、B类检验分别为:

A类:

服料的阻燃性能、服料强力、标志,共3项。

B类:

服料硬挺度、服料缩水率、缝线强力、缝线阻燃性能、服装号型、服装结构、服装缝制加工、服装外观,共8项。

(5)全项检测时间:

6个工作日。

2.防酸工作服(GB12012-1989)

(1)样品:

透气型:

服装2套,服料5米。

不透气型:

服装2套。

在样品登记表内注明服料的单位面积重量(g/m2)

(2)对成品服装要求使用防酸线和防酸的钮扣、挂钩、拉链等附件,生产厂家制作成品防酸服,一定要购买符合要求的防酸材料。

(3)成品服装按防酸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检验报告将按检验的结果,注明防酸服的防酸等级。

(4)对服装的防酸渗透性能,标准中要求用作检验的每一个点及其平均值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值,因此对服料的处理(即防酸处理一定要均匀)和服装的缝制要求很高,检验中此项不合格的也居多。

尤其是缝线,生产厂家往往一味追求包缝的严密,接缝处服料有的厚达8~10层之多,致使缝制时不得不选用大号的缝纫针,结果针眼过大,试液顺着针眼快速渗透,无法达到标准规定的酸渗透时间。

(5)每件服装上都应缝有永久专用标志,内容中不能缺少制造厂名称、商品或名称、产品等级、生产日期4项,缺任何一项,标志项即为不合格,使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6)防酸工作服的A类、B类检验分别为:

①透气型防酸工作服

A类:

服装的防酸渗透性能、服料的拒酸性能(拒酸效率指数)、服料的抗酸压性能、服料耐酸性能(浸酸强力下降率)、服料强力、服装的接缝强力、标准,共7项。

B类:

服装结构、服装外观要求,共2项。

②不透气型防酸工作服

A类:

服装的防酸渗透性能、服料耐酸性能(浸酸强力下降率)、服料强力、服装的接缝强力、标志,共5项。

B类:

服装结构、服装外观要求,共2项。

(7)全项检测时间:

7个工作日

3.防静电工作服(GB12014-1989)

(1)样品:

服装2套。

在样品登记表内注明服料的单位面积重量(g/m2)。

(2)结构设计中,对服装的衬里以及钮扣、拉链等有特别的要求,制作时一定要符合标准要求。

(3)服装防静电性能是指经一定洗涤处理后的防静电性能,耐洗性分为以下二级:

A级洗涤33小时

B级洗涤16.5小时

不同耐洗级别防护服,防静电性能检验的收费标准不同,检测报告的评判等级不同,在获得的生产许可证上也会明确地标出允许生产的防静电工作服的耐洗级别。

(4)每件服装上都应缝有永久专用标志,内容中不能缺少生产厂名(或厂记)、产品名称、商标、号型规格、等级、生产日期6项,缺任何一项,标志项即为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5)防静电工作服的A类、B类检验分别为:

A类:

服装的防静电性能、服料强力、标志,共3项。

B类:

服装接缝强力、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外观要求,共3项。

(6)全项检测时间:

A级:

8个工作日

B级:

6个工作日

目前,申领特种劳动防护服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很多,在抽样过程中应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规范进行,保证送检样品与取证产品的同一性,送检样品各种信息的完备性,以免因一些小的疏忽,造成检验中的周折,从而延误检验时间,或直接导致产品对标准的不符合性,影响换领特种劳动防护服生产许可证。

《劳动保护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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