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控制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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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控制计划
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内部资料)
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
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编
第一章项目法人质量管理的程序
一、前言
为统一领导、协调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办法。
本规定由汪清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批准。
本规定由汪清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规定起草部门:
汪清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规定由汪清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首次发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试行)
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十分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强调参建各方要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并建立了以项目法定代表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控工作。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本公司(汪清县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把质量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全面贯彻国家强制性质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计划,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鉴于本工程为ppp项目,所以县政府成立了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具体主要参建单位和负责人如下:
本工程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主管单位:
汪清县水利局申仁哲
汪清县交通局李云开
项目法人:
汪清县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白光飞
设计单位:
延边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张弘吉
监理单位:
吉林省海天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刘处臣
施工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王韬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主体工程。
筹建期工程、大型临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质量管理委员会
为统一领导、协调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管理工作,由汪清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设备制造等参建各方共同组成“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会”),发包人是质管会的主任单位,质管会办公室设在发包人安全质量环保部。
2.2质量方针制定
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2.3质量目标确定
在工程质量方面所达到的目标。
●3工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要求参建各方按照既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进行分解,参建单位根据各个单位合同等文件,制定各自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第一条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标准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行为及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西大坡水库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建单位质量制度建立
各参建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制度、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三条质量标准、方针与目标:
(一)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二)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质量方针:
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工程质量总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质量事故;
分项(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建筑单元工程优良率﹥50%;
安装单元工程优良率﹥50%;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提高施工工艺;
二、(发包人)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质量监督等文件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发包人办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工程主要设计图纸及审批文件。
(三)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项目主要人员复核。
(四)发包人与设计、监理和施工企业签订的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副本,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五)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情况等资料。
三、水利工程材料/构配件检验频次及标准
在开工前,承包人将涉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的水利工程专用材料、构配件到监理部登记,上报发包人工程部,经审核后审核并登记后方能使用。
(一)各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
(二)混凝土外加剂
(三)土工合成材料
(四)素混凝土预制品
(五)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六)输水管道(引水管线等)
(七)橡胶制品(止水等)
(八)钢筋
(九)分缝板
(十)闸阀管件
(十一)防腐涂料
(十二)金属喷涂材料
(十三)其他特殊专用材料、制品
第二章工程项目划分
一、项目划分程序
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2、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以《关于××工程项目划分的函》的形式,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质监机构收到项目法人报送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后,根据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239-1999《大坝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规程》中“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项目划分表”及《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所报送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进行审核确认,以《关于“关于××工程项目划分的函”的确认函》的形式通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依据“项目划分确认”发文执行。
4、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后,监督机构工程主监人依据批准的项目划分文件,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明确表格填写要求。
二、项目划分原则
1、水利工程项目划分为: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
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三、碾压式石渣坝目划分原则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按照施工部署,将本工程为五个个单位工程。
、溢洪道、输水隧洞、引水管线、其他附属。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视工程量级施工部署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分为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3)防渗心墙;(4)坝体填筑;(5)原型观测;(6)上游坝面护坡;(7)下游坝面护坡;(8)坝顶;(9)护岸及其他;(10)机电设备;(11)金属结构及启闭机。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坝壳料按照分层划分,30cm为一个单元,左右两岸分2个单元匹配。
(2)土质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
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层划分,一般每一区、段的每一层为一个单元工程。
四、溢洪道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每一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依据工程部位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一般分为
(1)上游联接段;
(2)闸室段;(3)消能防冲段;(4)下游联接段;(5)交通桥;(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或坝袋安装);(7)地基防渗及排水;(8)基础处理;(9)管理房屋。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软基及岸坡开挖:
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检查验收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方回填:
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检查验收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3)浆、干砌石护坡、护底,预制混凝土板护坡、护底:
按变形缝或结构缝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4)排水台阶步道:
按每座台阶步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栏杆、人行步道、帽石:
按设计部位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6)浆砌石墙(墩),砌砖(挡土墙):
按设计部位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7)笼体护砌:
以每一闸孔为一个单元工程。
(8)现浇混凝土工程:
按混凝土浇筑仓段划分,每一仓段为一个单元工程,排架柱梁系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该单元包括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管安装及混凝土浇筑五个工序。
(9)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按检查质量评定的根、套、组划分,每一根、套、组为一个单元工程。
(10)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按照本评定标准执行。
(11)橡胶制品安装工程:
以每闸孔为一个单元工程。
(12)管理房屋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时,单元工程划分为: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13)地基防渗及排水
①防渗墙工程:
以每一槽孔为一个单元工程。
②帷幕灌浆工程:
以相邻10~20孔为一个单元工程。
③固结灌浆工程:
按混凝土浇筑块、段划分,每一块、段的固结灌浆为一个单元工程。
④基础排水工程:
按施工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以每一排水区为一个单元工程。
(14)交通道路工程:
按设计或施工确定的段、块划分。
每一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路面包括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工序。
五、隧洞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以每座隧道洞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依据工程部位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一般为
(1)岩石开挖;
(2)回填与固结灌浆;(3)进水段混凝土衬砌;(4)闸室段混凝土;(5)调压井混凝土;(6)输水管道段混凝土衬砌;(7)出口段混凝土衬砌;(8)退水段;(9)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10)管理房屋。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岩石地基开挖工程:
按相应混凝土浇筑仓块划分,每一块为一个单元工程,两岸边坡地基开挖也可按施工检查验收区划分,每一验收区为一个单元工程。
(2)锚喷支护工程:
按一次锚喷支护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3)回填灌浆工程:
以施工确定的区、段划分。
(4)固结灌浆工程:
按混凝土浇筑块、段划分,每一块、段的固结灌浆为一个单元工程。
(5)现浇混凝土工程:
按混凝土浇筑仓段划分,每一仓段为一单元工程,排架柱梁系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该单元包括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管安装及混凝土浇筑五个工序。
(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
按照本评定标准执行。
(7)管理房屋单元工程划分为: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六、引水管道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管道工程以建设期、段划分,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依据工程部位和设计及施工布署划分。
(1)取水枢纽工程一般划分为:
沉砂池、进溢洪道、取水口、金属结构及启闭机。
(2)加压溢洪道工程一般分为:
调节池、进水池、滤网间、主厂房、副厂房、金属结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管理房屋等。
(3)管道工程原则按1000延米为一个分部工程。
工程沿线的每一处顶管、倒虹吸、测流站、连通井等各为一个分部工程。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软基和岸坡开挖:
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检查验收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方回填:
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检查验收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一般按每回填50~100延米为一个单元工程。
(3)现浇混凝土单元工程:
按混凝土浇筑仓段划分,每一仓段为一个单元工程,排架柱梁系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该单元包括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管安装及混凝土浇筑五个工序。
(4)管理房屋单元工程划分为: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5)垫层、平基、管座:
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不超过100延米。
(6)混凝土承插口管、企口管安装:
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不超过50延米。
(7)混凝土管的每个镇墩、管线上的每一座检查井、排气阀井、蝶阀井、分水口、连通井等各为一个单元工程。
(8)顶管:
以(顶进)每根管为一个单元工程。
(9)以一个混凝土浇筑段的钢管安装或一个部位的钢管安装(如下弯管、斜管、下水平管或特殊地基处理段)为一个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部超过100延米。
(10)钢管的每个伸缩节、阀件安装为一个单元工程。
(11)铸铁管、玻璃钢管安装:
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不超过100延米。
(12)PVC管安装:
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为50~100延米。
(13)钢筒混凝土管安装:
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为50~100延米。
(14)管井工程:
以每一座管井为一个单元工程。
(15)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按照本评定标准执行。
七、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管道工程以建设期、段划分,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依据工程部位和施工部署划分。
(1)管道工程原则上按1000延米或一个试压段为一个分部工程,管道工程沿线的每一处顶管、倒虹吸为一个分部工程。
(2)大型建筑物中的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依据设计、施工部署或质量要求来划分。
(1)钢管制作工程
①钢管,以一节钢管或一个管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②伸缩节,以一个伸缩节为一个单元工程。
③岔管(三通管),以一个岔管(三通管)为一个单元工程。
④弯管(锥形管),以一个弯管(锥形管)为一个单元工程。
(2)输水钢管安装工程,以一个混凝土浇筑段的钢管安装或一个部位的钢管安装(如下弯管、斜管、下水平管或特殊地基处理段等)为一个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不超过100延米。
(3)平面(弧形、人字、迭梁)闸门制造工程,以每扇闸门的埋件、拉杆、门体制造,各为一个单元工程;拦污栅制造工程,以每一闸孔为一个单元工程。
(4)平面(弧形、人字、迭梁)闸门埋件、门体安装工程及拦污栅安装工程,以每一闸孔各为一个单元工程。
(5)铸铁闸门安装工程,以每台(套)为一个单元工程。
(6)启闭机械轨道、启闭机安装工程,以每台(套)为一个单元工程。
(7)阀件安装工程:
每台机组的主阀、伸缩节、附件及操作机构安装工程,各作为一个单元工程。
(8)机组管路安装工程:
每台机组,每一类型(分油、水、气)管路安装工程各作为一个单元工程。
(9)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以同一专业性质的设备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同类设备较多时,可按同一工作输水等级划分。
第三章工程质量评定
一、合格标准
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
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
当达到不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
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分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二、优良标准
1、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而设置。
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一级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
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
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一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三、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暂定)
1、建筑物外观尺寸
(1)现浇混凝土:
梁、板、柱,长宽高±10mm;
墩台、墙,宽高:
+15mm,-10mm,长±20mm;
隧洞:
内径±30mm,底坡高程±10mm。
(2)浆砌石墙:
厚度+30mm,-10mm。
2、轮廓线顺直度:
(1)现浇混凝土:
10mm;
(2)预制混凝土板护坡、护底:
10mm;
(3)板安装:
15mm;
(4)人行步道:
8mm;
(5)预制冒石:
7mm;
(6)浆砌石墙水平缝:
10mm;
(7)隧洞中心线:
15mm;
注:
若整体轮廓线不顺直,相应降低等级。
3、表面平整度:
(1)现浇混凝土:
10mm;
(2)干浆砌石护坡、护底:
干砌石50mm,浆砌石30mm;
(3)预制板护坡、护底:
护坡7mm,护底10mm;
(4)联锁板安装:
10mm;
(5)砖砌(挡土墙):
10mm;
(6)浆砌石墙(墩):
30mm;
(7)人行步道:
7mm;
(8)隧洞:
10mm;
4、立面垂直度:
(1)现浇混凝土:
0.6%H,且不大于20mm;
(2)砖砌(挡土墙):
0.5%H,且不大于15mm;
(3)浆砌石墙(墩):
块石:
0.5%H且不大于30mm;
料石:
0.5%H且不大于20mm。
5、混凝土角方正:
角方正,顺直美观为一级;
角基本方正,基本顺直为二级;
角基本方正,个别处不够顺直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6、曲面与平面联结平顺:
联结平顺美观为一级;
联结基本平顺为二级;
联结基本平顺、个别处有折点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为四级。
7、扭面与平面联结平顺:
联结平顺美观为一级;
联结基本平顺为二级;
联结基本平顺、个别处有折点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为四级。
8、马道及排水沟:
(1)马道:
宽度±10mm,平整度7mm;
(2)排水沟:
无倒坡,直段平直、弯段联结平顺、美观为一级;
基本无倒坡,排水通畅,直段基本平直、弯段联结平顺为二级;
基本无倒坡,排水基本通畅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为四级。
9、梯步(管理楼等):
宽度±10mm;
高度±10mm;
顺直度15mm。
10、栏杆(柱):
(1)混凝土或石栏杆:
截面尺寸±5mm,顺直度7mm,垂直度7mm;
(2)金属栏杆:
断面尺寸:
宽、高:
±5mm,顺直度7mm,垂直度7mm;
油漆:
色泽均匀,无起皱、结疤及流淌现象为一级;
色泽均匀,基本无起皱、结疤及流淌现象为二级;
色泽基本均匀,基本无起皱、结疤及流淌现象为三级;
有严重脱皮、漏刷和反锈问题为四级。
11、扶梯:
垂直度:
7mm。
12、闸坝灯饰:
灯柱安装:
灯柱中心线横向位移≤50mm;
灯柱垂直偏差≤50mm;
灯柱离地面的高度差(或排列)≤30mm。
13、混凝土表面无缺陷:
混凝土表面无蜂窝、麻面、挂帘、裙边,无大于3cm的错台,无局部凹凸及表面裂缝等为一级;
缺陷总面积≤3%为二级;
缺陷总面积3%~5%时为三级;
缺陷总面积超过5%,或存在深度超过3倍骨料最大粒径的狗洞,超过3cm的错台,贯穿裂缝和有主筋外露等严重缺陷时,该项评为四级。
14、表面钢筋割除:
螺栓切除干净彻底,螺栓孔排列整齐,封堵密实美观为一级;
螺栓切除干净,螺栓孔排列基本整齐,封堵密实为二级;
螺栓切除基本干净,螺栓孔排列基本整齐,封堵基本密实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15、砌体勾缝:
(1)缝宽度:
勾缝宽度均匀,砂浆填塞平整为一级;
勾缝宽度局部不够均匀,砂浆填塞基本平整为二级;
勾缝宽度多处不均匀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2)竖、横缝质量:
灰缝密实、整齐均匀、无丢缝、裂缝、空鼓、平整美观为一级;
灰缝密实、基本均匀、无丢缝、裂缝、空鼓为二级;
灰缝密实、基本均匀、基本无裂缝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16、浆砌石:
石料分层及砌筑方法正确,排列整齐,无通缝,表面平整美观为一级;
石料分层及砌筑方法正确,排列基本整齐,无通缝,表面基本平整为二级;
石料分层及砌筑方法基本正确,基本无通缝,表面基本平整美观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17、变形缝:
缝宽均匀、平顺,止水材料完整,填充材料饱满,外形美观为一级;
缝宽基本均匀,止水材料完整,填充材料饱满为二级;
止水材料完整,填充材料基本饱满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18、启闭机平台梁、柱、排架:
(1)梁、柱、排架截面尺寸允许偏差±5mm;
(2)垂直度0.4H%,且不超过20mm。
19、建筑物表面清洁、无附着物:
建筑物表面无附着物,表面洁净为一级;
建筑物表面无垃圾,附着物已清除,但局部清除不彻底为二级;
建筑物附着物已清除80%,无垃圾为三级;
未达到三级标准时为四级。
20、升压变电工程围墙(拦栅)、杆、架、塔、柱:
本体配件齐全、油漆完整,底座法兰与基础连接紧固,安装位置与方向正确为一级;
本体配件齐全、油漆基本完整,底座法兰与基础连接紧固,安装位置与方向正确为二级;
本体配件基本齐全、油漆基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