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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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xx小学关于
Xx镇教育办公室20xx年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教师大会
表决报告
经过全体教师学习、讨论,大家对xx专业技术竞聘方案精神已经吃透,对方案签字表决如下:
同意该方案()人:
不同意该方案()人:
根据上述结果,同意人数占总人数,该方案执行。
Xx镇xx小学
20xx年9月8日
xx镇教育办公室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xx镇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精神要求,根据济教人函【2013】1号文《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邹城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镇教育系统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xx镇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价、进行公示的程序进行。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时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条件。
(一)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是在xx镇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含教办在学校任课人员、联盟单位互派交流一年期内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申报高级教师需在xx镇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工作或教办人员在学校兼课五年;申报一级教师需在xx镇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工作或教办人员在学校兼课三年。
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办人员每学期兼课不得少于12周时间。
(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后学历取得后继续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按时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项目,达到合格以上。
(四)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具备硕士、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五)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二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晋升:
1、不在教育教学一线人员,包括病休、未上班等人员;
2、任现职期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
4、自远程研修开始以来,应参加未参加远程研修或远程研修不合格人员;
5、任现职期间有“有偿家教”行为经查实人员;
6、任现职期间强行推销、搭售教辅材料经查实人员;
7、近三年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经被查实人员;
8、其他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申报的人员。
(七)以上要求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依据上级政策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成立机构
教办成立xx镇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办主任任组长,教办分管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中心幼儿园长为成员。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负责组织本学校竞争推荐工作。
推荐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对竞争推荐工作负全责,推荐委员会成员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与竞争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竞争人员不得当选为推荐委员会成员。
(凡在教学一线兼课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制定方案
学校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竞争推荐工作负全责。
各学校要依据教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方案》要求,自主制定本单位更为具体更切合本校实际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依据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全体教师过半数同意即视为通过)方可实施。
(三)竞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竞争条件的教师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个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并签订承诺书,申请人不按承诺书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
2.资格审核
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资格审核,认真甄别有关申报材料,如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问题,学校校长负全责,弄虚作假者自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
3.综合评价
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给定的数额提出推荐意见,评出推荐人员。
综合评价时,参评的申报人必须上一堂展示课,推荐委员会听课后判定申报人是否具备一定的课堂教学能力。
4.严格公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人员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等材料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四、量化赋分标准
(一)专业工作年限赋分(2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二)教师综合考评赋分(20%)
计算教师最近两学期的综合考评,各占50%。
合计后折合为20%赋分计入总分。
(三)综合项目赋分(60%)
1、学历赋分(最高计35分)
学历分值类别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与双学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第一学历
35
25
20
15
10
后取学历
30
20
15
10
5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2、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3、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级别分值奖励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市直部门(行业)和县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级
教学能手
35
25
20
10
优质课一等奖学科基本功一等奖
35
25
20
10
5
公开课、示范课
25
20
10
5
2
注:
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首聘为准)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以证书上的印章为准,以公布文件为准;
④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各级教学展示活动获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非各级教研室颁发的教学能手、优质课、基本功、公开课证书按相应级别降一级计分。
非经学校、教办逐级推荐上报参评的获奖不计分。
⑤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⑥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4、荣誉称号赋分
国家级
部级
(行业)和省级
厅级
(行业)和市级
市直部门(行业)和县市区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镇级
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30
25
20
15
10
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
20
15
10
5
2
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
10
5
3
1
①只计任现职(以首聘为准)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其他部门联合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按政府级对待。
证书以章为准,以原公布文件为准。
2015年表彰的四有好老师属于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
③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5、科研课题赋分
课题研究情况
主持人
主要参与者
国家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10
8
省级
一等
9
7
二等
8
6
三等
7
5
厅(局)级
一等
6
4
二等
5
3
三等
4
2
邹城市级
2
1
注:
①只计任现职(以首聘为准)以来所承担的一个最高级别的课题。
只有结题证书没有等级的按同级三等计分,有课题等级的按相应等级计分。
②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以论文评选的或只有证书的科研成果奖不计分。
③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除主持人外的前五位完成人。
6、著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著作
公开出版(ISBN)
内部出版(准印证号)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一位
第二位
10万字以上
6
4
3
2
10万字以下
4
2
1
0
(2)论文赋分
国家级
省级
市(地)级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一位
第二位
公开发表
4
3
3
2
1
0
内部发行
0
0
2
1
0
0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专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内容必须是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济宁教育上发表的文章按省级发表相应计分。
②论文、著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首聘为准)以来的论文、著作。
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编委不计分。
著作必须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查到CTP数据。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
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最多计1部,论文最多计1篇,只计任现职(以首聘为准)以来的,两项合计最高计10分。
⑤评奖论文不计分。
⑥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⑦论文应该在中国万方网、中国知网、中国邮政网或记者网查到。
主办、主管与网络上不一致的不计分。
7、专项加分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专项加分,累计计算,最高计20分:
①现任班主任并往前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的加5分。
②持有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人员加10分,国家新型专利的首位人员加5分,外观设计专利的首位人员加3分。
(必须在中国专利网查到)。
③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加10分,市杏坛名师、市十佳教师、市特级教师、市十佳校长加8分,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加5分;县级相应荣誉依次降3分加分。
8、同一业绩如同时符合量化赋分项目中的第4、5、6、7项中的两项以上的,可按最高值赋分,但不得重复赋分。
9、综合项目总赋分折算办法为:
申报人所得分除以155再乘以60,计入申报人总分。
五、几点说明
1、所有教师均在所在编制单位参与竞争推荐。
2、班主任工作不作为晋升职称的否决项。
3、关于课时量,依据鲁政办字〔2016〕56号文件规定如下:
2016年暑假后,一般教师每周课时量应达到12节及以上,在学校任课的教办人员、任课的学校管理人员每周课时量应达到8节及以上。
有学校安排任课两门课或两个班数学教学的课时量不足的视为满工作量。
4、2016年9月1日之后未经学校、教办推荐上报的政治荣誉、业务荣誉、课题研究等在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时不予认可。
所有取得的著作、论文、发明等,须及时经学校、教办备案认可,否则在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时不予认可。
5、学校综合考评赋分2016学年度按20%计入总分,以后应逐年适当增加比例;综合项目赋分2016学年度按60%计入总分,以后应逐年适当减少比例。
6、各级优课获奖和各级指导教师奖因无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在上级发布明确规定标准之前不予赋分。
7、依据职称改革精神,今后将逐步淡化论文、著作在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中的作用。
从2019年9月1日开始,著作、论文、发明、未经学校及教办推荐上报的课题研究等将不再作为赋分条件计算在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中。
8、在职称推荐评审中如果出现同分现象,首次考虑任现职(以首聘为准)工作年限长的优先,仍出现相同现象再考虑教龄长的优先,还出现相同现象的将考虑年龄因素,年龄大的优先。
9、本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方案仅是xx镇各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因各单位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各学校要制定各自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方案,可以加入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赋分项目,也可以删减教办方案中的赋分项目。
但无论执行哪种方案,均须经本单位全体教师会议通过(依据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全体教师过半数同意即视为通过)。
10、本方案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予以调整并执行。
xx镇教育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