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固定资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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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固定资产
第六节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像商品一样为了对外出售。
这一特征是固定资产区别于商品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
第二,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期限较长,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这一特征表明企业固定资产的收益期超过一年,能在一年以上的时间里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资产最基本法的特征是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却认为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来说,如果某一固定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在实务工作中,首先,需要判断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
如果该项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即使其满足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企业也不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果该项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同时满足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那么,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实务中,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了企业。
其中,与固定资产所以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固定资产适用手忙内直接适用该资产而获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项资产所实现的利得等。
通常,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以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
凡是所以权已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项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没有取得所以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有时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企业,也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确认。
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承租人)虽然不拥有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企业能够控制该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到了企业,因此,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第一个条件。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予以确认,其为取得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也必须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并同时满足其他确认条件,就可以加以确认;否则,企业不应加以确认。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
比如,企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需要根据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等资料,按估计价值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在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是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和核算要求以及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经济用途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按照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归类反映和监督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之间,以及生产经营用各类固定资产之间的组成和变化情况,借以考核和分析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促使企业合理地配备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用。
2.综合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由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经营规模各异,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不可能完全一致。
但实际工作中,企业大多采用综合分类的方法作为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四)固定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固定资产,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取得、计提折旧、处置等情况。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折旧”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处置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借方登记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方登记固定资产清理完成的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该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此外,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取得固定资产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1.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安装费用等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基于产品价格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2-67】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另支付运输费300元,包装费4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假设甲公司不属于实行增值税转型的企业。
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计算固定资产的成本:
固定资产买价30000
加:
增值税5100
运输费300
包装费400
35800
(2)编制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
固定资产35800
贷:
银行存款35800
【例2—68】甲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支付运输费10000元,支付安装费30000元。
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入进行安装时:
借:
在建工程244000
贷:
银行存款244000
(2)支付安装费时:
借:
在建工程30000
贷:
银行存款300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244000+30000=274000(元)
借:
固定资产274000
贷:
在建工程274000
【例2—69】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购进了三台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C,共支付款项1000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000元,包装费750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
假定设备A、B、C均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45000000元、38500000元、16500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购买价款、包装费及增值税额,即:
100000000+17000000+750000=117750000(元)
(2)确定设备A、B、C的价值分配比例。
A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
45000000/(45000000+38500000+16500000)×100%=45%
B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
38500000/(45000000+38500000+16500000)×100%=38.5%
C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
16500000/(45000000+38500000+16500000)×100%=16.5%
(3)确定A、B、C设备各自的成本:
A设备的成本为:
117750000×45%=52987500(元)
B设备的成本为:
117750000×38.5%=45333750(元)
C设备的成本为:
117750000×16.5%=19428750(元)
(4)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
固定资产——A设备52987500
——B设备45333750
——C设备19428750
贷:
银行存款117750000
(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1.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口,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一。
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例2—70】某企业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000元。
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
工程物资585000
贷:
银行存款585000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
在建工程585000
贷:
工程物资585000
(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确定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
80000+100000×17%=97000(元)
借:
在建工程97000
贷:
库存商品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
在建工程1000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100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
在建工程30000
贷:
银行存款等30000
(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成本=585000+97000+100000+30000=812000(元)
借:
固定资产812000
贷:
在建工程812000
2.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例2—71】某企业将一幢厂房的建造工程出包给丙公司承建,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丙公司结算进度款600000元,工程完工后,收到丙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单据,补付工程款400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丙公司结算进度款时:
借:
在建工程600000
贷:
银行存款600000
(2)补付工程款时:
借:
在建工程400000
贷:
银行存款400000
(3)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
固定资产1000000
贷:
在建工程1000000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上述事项在报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一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企业日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项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项资产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
铺过时等;
(4)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总之,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2—72】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000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
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2%)/20=4.9%
月折旧率=4.9%/12=0.41%
月折旧额=5000000×0.41%=20500(元)
本例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其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73】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000公里,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000公里。
该辆汽车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600000×(1-5%)/5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4000×1.14=4560(元)本例采用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例2-74】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1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400000(元)
第2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3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360000-144000)-4000]/2=1060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本例采用了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或者: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额
【例2-75】承【2-74】,假如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额如表2-3所示。
表2-3金额单位:
元
年份
尚可使用年限
原价一净残值
变动折旧率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1
5
996000
5/15
332000
332000
2
4
996000
4/15
265600
597600
3
3
996000
3/15
199200
796800
4
2
996000
2/15
132800
929600
5
1
996000
1/15
66400
996000
本例采用了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例2—76】某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007年1月份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确定的各车间及厂部管理部门应分配的折旧额为:
一车间1500000元,二车间2400000元,三车间3000000元,厂管理部门600000元。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
制造费用——一车间1500000
——二车间2400000
——三车间3000000
管理费用600000
贷:
累计折旧7500000
【例2—77】乙公司2007年6月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
一车间厂房计提折旧3800000元,机器设备计提折旧4500000元;管理部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