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20125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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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美莱整形医院
员工手册
声明
为做好公司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机构,建立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特依据劳动法、劳动条例、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公司员工手册,凡对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应遵守本手册的各项规定。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随时对手册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添加,并在公司内部公布,生效日期以公布日期为准。
更新及修改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手册属于公司内部保密文件,请注意保密。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济南美莱医院人力资源部所有。
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公司简介
美莱国际整形美容机构,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连锁整形美容机构,也是亚洲地区实力最强的高端整形医疗品牌。
美莱国际整形秉承“精益求精,和谐至美”的医学美容理念,致力于尖端技术与唯美艺术的完美融合,以个性化诊疗方案及360°豪华油轮级的全方位服务,倾心打造一个研究中心、三大特色中心(美鼻塑型中心、射频分层吸脂中心、微创整容中心)以及七大服务中心(胸部塑型、眼部塑型、改脸型、小切口除皱、脱毛、祛斑以及美白),并与韩国、美国及国内多家著名医学机构建立合作交流项目,重塑医疗美容健康新概念,成为引领亚洲女性时尚整形第一品牌的整形美容外科旗舰机构。
在时林月院长领导下,济南美莱以精湛的手术造诣和精细贴心的护理服务,为无数求美者带来了美丽和信心。
近年来,我们先后获得了“二0一一年泉城最受欢迎的整形美容机构”、济南“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十佳整形医院等业界殊荣”,并在2012年4月,美莱与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合作,发起成立了山东首家台湾微整形专家部,将纯正的台湾微整形技术引入山东。
我院一直秉承十一项宣言“安全、效果、医生、精细、材料、隐私、服务、交流、微创、责任、公益”。
总经理亲启:
第一章组织机构框架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基本准则
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健康形象和良好的信誉、员工的优秀品质和高素质的团队是公司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因此,我们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高品质的工作环境。
我们的基本准则是: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努力工作、尽职尽责;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互相尊重、为人诚实、团结协作、奋发进取;
文明礼貌、讲究公德、爱护公物、整洁卫生;
廉洁奉公,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条服务原则
为了提高顾客和员工的满意度,树立我院在同行业的服务标杆,全院上下全体员工需本着如下服务原则:
笑容多一点,嘴巴甜一点;
想的细一点,说的清一点;
站得直一点,坐的正一点;
走得快一点,穿的雅一点;
态度诚一点,应变活一点;
第三条言行规范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公司整体形象,所有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员工言行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一、电话规范
1.使用礼貌用语,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员工应在电话铃声响起两声之内接听电话
3.拿起电话后应先自报身份:
分机电话先报部门后报姓名,然后问好,如:
“您好!
我是网络部***”;总机电话先问好再报公司,然后;如“您好!
美莱医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
4.员工打出电话时,应先问候并自报姓名:
“您好,我是美莱医院的***,请找***”。
5.工作时间尽量避免私人电话,更要尽量缩短私人电话时间。
二、仪容仪表
1.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及职业化的形象为原则。
2.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
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穿吊带衫、超短裙、凉拖鞋等。
3.服务在一线的工作人员必需在工作时间穿着工装,佩带工卡,时刻保持工装的整洁。
4.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以体现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行为规范
1.待客:
礼貌、热情、主动、耐心。
2.员工遇到顾客需主动问好并让顾客先行,始终以标准化的商务礼仪接待顾客。
3.同事之间应主动问候,男性主动向女性打招呼,下级主动向上级打招呼,年轻的主动向年长的打招呼,先见到的主动打招呼“您好”“早上好”。
下班时“明天见”。
四、办公区域环境要求
1.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
2.不得在办公区域及园区聚集聊天及大声喧哗。
3.不得在非指定场所、时间内饮食、吸烟。
4.员工须保持个人办公位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码放整齐。
5.进入公司办公地所属物业区域后,请注意言行举止,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
6.自8:
20后不可在单位吃早餐,保持办公区域良好的空气。
第四条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得串岗聊天及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妨碍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3.工作时,不拨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4.客服咨询人员进入办公区请将手机放入储物柜内,不得在工作现场使用手机。
5.所有员工必须履行对公司及业务上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
不得在公司之外讨论、打听、传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信息。
6.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不随便谈论、打探他人工资状况。
7.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员工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
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8.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
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
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
若有损坏,须通知行政部进行更换、修理。
9.保持仪表整洁,衣衫不整者不得进入公司。
10.进出入办公区域必须佩戴胸卡,如有遗失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尽快申请补办。
11.循序举贤不避亲的原则,员工可以推荐亲友加入公司,但应按照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办理,有亲戚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任职。
12.凡违反上述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的均视为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详见《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第五条保密原则
1.往来的文件应根据内容和重要程度,迅速办理。
任何员工不得把往来的文件任意分散、开拆、涂改和私有,一旦发现违规者,公司将追究责任和执行纪律处分。
2.员工对公司及公司客户的一切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对一切业务方针策略,薪酬制度、业务动态、客户信息、销售数额、各种报表以及公司合作伙伴的业务资料,未得总经理或以上人员书面的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宣泄。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基本制度之一,知情人员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员工也不可传播、泄漏或查询他人有关薪资情况。
若有此类情况发生,一经查实,查询者与泄密者双方均被开除。
4.公司之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或擅自携离办公地点。
5.员工在离职前必须退还在公司受雇期间所得的全部数据、文件、图纸、资料或其它任何复印件。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提高公司服务素质,维护公司商誉,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触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条纪律处分类
1.在给予员工任何一种纪律处分时都必须正式通知员工本人,使员工对自己的偏离行为作出反省,力求改进。
2.处分分为警告(分口头警告与书面警告)、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四类。
3.视员工过失的具体情况,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可分为扣减当月工资、降低工资级别、给予一次性降薪等。
员工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4.受书面警告处分的员工,扣减当月标准工资的5%。
5.受记过处分的员,扣减当月标准工资的10%。
6.受降级处分的员工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享受参加晋级。
7.对工作不诚实或不负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员工,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考核。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视具体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处分:
1.迟到5次(含)以上或早退2次(含)以上的。
2.不符合文明办公行为的,如未按规定佩带胸卡,未按规定着装,在禁烟区吸烟,在办公区打闹等,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过的。
3.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4.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的。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和废弃物的。
6.旷工一天的。
7.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的。
8.对工作不诚实或不负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考虑保险赔付)2千元以下的行为。
警告的实施
三个月内员工累计两次受到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三个月内员工两次受到书面警告,按记过处分。
记过、降级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记过、降级处分:
1.损坏公物,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
2.工作时间,利用公司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挑拨是非、影响团结、扰乱公司工作秩序的。
4.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
5.超越职权范围擅自行使权力的,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6.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或调动的。
7.对工作不诚实或不负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考虑保险赔付)2千到1万元(含1万元)的行为。
8.旷工两天(含)以上的。
9.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带来严重影响的。
记过、降级的实施
1.三个月内员工累计两次受到记过,按降级处分。
2.对降级的员工视具体情况,可有针对性地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的。
2.私自损毁或涂改各种合同、原始档案、财务凭证等重要原始记录、单据的。
3.请人或代人打卡三次以上的。
4.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5.盗窃、骗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伪造各类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或谎报就业状况、健康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的。
7.对公司或员工个人的名誉进行诽谤的。
8.煽动、组织或参加怠工或罢工的。
9.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受损害的。
10.在报销票据时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1.未经上级管理人员授权擅自签定任何涉及公司利益的合同。
12.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带来非常严重影响的。
13.对工作不诚实或不负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考虑保险赔付)1万元以上的行为。
解除合同的实施
1.在六个月内,累计三次受到书面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员工,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条选聘准则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第二条入职指导
1.员工在被录用前,需将本人简历、一寸照片、学历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呈交院办人事部审阅,入职资料作为人事存档,概不退还。
所出具资料必须正确属实,故意隐瞒或虚报者一经发现,即会被终止合同。
2.新员工入职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所填写资料必须正确属实,故意虚报者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