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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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4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4.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1、质量标准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
2、质量控制内容
(1)做好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开
工调教等的审查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2)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做好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和
重要施工控制点的质量跟踪检查。
(3)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监督承建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
工作,及时进行足够数量的抽检。
(4)严格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的验收、抽验制度,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清除出场。
(5)合理规划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及时做好单元工程的质量验评,做好隐蔽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6)认真行使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否决权,不合格的工序必须返工,未经评验合格的单元不予签发计量支付证书。
3、质量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审查施工图,施工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材料、构建、制品及设备质量,做好现场质量检查。
记录与分析,做好月、旬中间检查,按工序签证。
(3)经济措施:
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严格执行质量优劣的经济奖罚规定。
(4)合同措施:
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检查、签证,合同工程按时计量付款,不合格工程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
4、主要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1)基槽开挖
工程基坑开挖采用反铲土机进行机械开挖,挖土时应分层分段开挖。
先根据设计方案撤出开挖上口边灰线,经业主、监理现场核验灰线后方可开始开挖:
土方放坡开挖,放坡比根据设计方案不同按照1:
0.1、1:
0.2、1:
0.3
1:
0.5等施工;挖土从上面下分层分段一次进行,每层分段开挖长度不得超过30m,开挖面宽度不得大于10m,基坑围护紧随上方开挖进行,尽可能增加开挖工作面和运输路线,充分利用和保持装运地势差,加快装车速度。
基坑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对软弱地基可采用换填体层或加强垫层等办法。
挖土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30cm左右有人工挖平清理;开挖中若遇到土层性质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修改挖方边坡,及时报监理审批;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挖土标高,边挖边修边坡,以防坍塌;挖至基坑底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查站和设计人员进行验槽,基槽开挖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2)道路施工方法与工艺
在道路施工认真进行施工测量,包括导线点、界桩、水准点复测和补点;横断面检查与补测;逐桩进行路基放样,顶出分项工程具体位置;并在施工范围外设控制桩,边坡放样及机械施工控制标志。
进行场地清理包括路基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设施清理,开挖土方的集中对方一记天方段填土前地表的整平压实。
路堑开挖采用挖掘机进行开挖,自卸汽车和推土机配合作业。
修筑路拱、刷刮边坡、整平路基面时,开用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配合作业。
边坡开挖后,立即刷坡并砌筑防护工程以防雨水冲刷。
(3)浆砌石工程主要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浆砌石的基础处理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浆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砌石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
砌石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按有关规范执行。
砌筑毛石及块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且将大面向下。
毛石及块石基础的扩大部分,若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石块的1/2。
毛石及块石砌体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平毛石机块石砌筑。
毛石及块石墙必须设置拉结石。
拉结石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一般每0.7㎡墙面至少设置一块,且同皮内的中距不应大于2m。
拉结石的长度,其墙厚等于或小于400mm时,应等于墙厚;墙后大于400mm时,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50mm,毛石及块石砌体的每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毛石砌体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
料石基础砌体的应采用丁砌层座浆砌筑。
阶梯形料石基础的上级阶梯料石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3。
粗料石和毛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大于2cm。
砌筑料石砌体时,应上下错缝搭砌,砌体的厚度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若同皮内全部采用顺砌,则每砌两皮后,应砌一层丁砌层;若同皮内采用丁顺组砌,则丁砌石应交错设置,其中距不大于2m。
料石砌体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灰缝平直度允许偏差为10mm。
采用毛石及块石料砌筑的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毛石料的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0mm,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两个分层高度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料石挡土墙应采用同皮内丁顺相间的砌筑形式,当中间部分用毛石填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4)树草种植主要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1)栽培技术
施工前必须进行土壤化验,要求种植土PH值小于8.2(不包含8.2),全盐含量小于0.2%,有机物含量不小于1.2%;松翻种植土30cm,要求种植土结构疏松、通气;种植土经透水沉降后,距道牙平面以下5cm为准;每亩施羊粪1500公斤,无机肥40公斤,以降低盐分,增加有机物含量;平整场地,要求种植种植地平整无坑洼,无卵石砖块等杂物,土壤均匀,无超过2cm的颗粒。
栽植树苗前,严格按照苗木规格购苗,应选择枝干健壮,根系完整,形态完美的苗木,大苗移植尽量减少截枝量,严禁出现没枝的单干树苗,乔木分枝点不少于4个;规则式种植的乔灌木,同一树种规格大小应统一,丛植和群植乔灌木应高低错落;整形装饰篱苗木规格大小一致,修剪整形的观赏面应平整;植后应每天浇水至少两次,集中养护管理;苗木夏季反季节移植需带土球,土球规格严格按《城市绿化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执行;所有苗木进场前,必须经专业单位植物检疫合格,无病虫害。
乔木及花灌木的栽植,严格按设计位置挖种植穴,种植穴的规格应根据根系、土球规格的大小而定。
种植穴应为圆坑,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80cm,深度加深20~30cm,坑壁应平滑垂直。
挖好后坑底应放20~30cm厚的土堆;栽植的深浅应合适,一般与原土痕平或略高于5cm左右;栽植时应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并照顾朝阳面,栽植时应载直扶正,树冠主植应与主根载同一垂直线上;栽植苗木应浇水三遍,第一遍水量不宜过大,水流要缓,慢灌,使土下沉,一般栽后两三天内完成第二遍浇水,一周内完成第三遍浇水,后两遍水量要足,每次浇水后要注意封穴;苗木裸根栽植时,树木根系必须伸展,剪去劈裂断根,剪口要平滑;栽植带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随后拆包,取出包装物,如果土球松散,腰绳一下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应解开取出;花灌木和小灌木要求品字形栽植;草坪选用冷季型草籽散播,观赏草坪选用黑麦草:
早熟禾=7:
3混播
籽量25g/㎡,要求草籽在床面分布均匀,碾压,盖草带或无纺布,喷水,保证5cm表土湿润,直至出苗,秃斑面积不超过20cm×20cm。
栽植季节应根据苗木的生物学特性、项目区立地条件确定,一般选择早春土壤解冻后或秋冬土壤结冻前进行,栽植时间一般选择苗木生长时间的阴天或早、晚进行。
根据乔灌木品种、立地条件和培养的目的,确定造林密度。
2)植被抚育管护
植物措施布设后,应当加强抚育,保证树木的成活率。
如果成活率不满足要求,则拟定补植措施,补植苗应选用同一树种的大苗或同龄苗;乔灌木的修剪依其品种、开花习性,在适合的时间内进行,花灌木主要剪去残花败叶,保留开花枝牙。
草坪在生长期4~10月份,每月至少修剪一次,从而提高植物生长势,促进开花;操作时保持剪刀干净,平滑。
各种植物在生长一定时期后应施肥,肥料选择农家肥等缓释肥,肥效期应达到4个月;定期检查病虫危害,及早发现及早防治,对症下药,配比准确,喷药均匀周到,将病虫控制在最低水平;对于地上配套设施区等区域内的草坪,应及时将绿地内的杂草杂物清除,保持绿地内清洁。
5主要监理方式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主要采取巡视监理,抽样检验,旁站式监理3种方式,对重要工程项目、关键施工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如浆砌石护坡工程等。
4.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
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与储存管理
(1)水泥的运输与储存管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1)运到工地的水泥,应按标明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分别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储罐或仓库中,不得混装。
2)水泥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水防潮,已受潮结块的水泥应经处理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罐储水泥宜一个月倒罐一次。
3)水泥仓库应有排水,通风措施,保持干燥。
堆放袋装水泥石,应设防潮层,距底面、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并留出运输通道。
4)散装水泥运至工地的入罐温度不宜高于65℃。
5)先出厂的水泥应先用。
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6)应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做好环境保护。
(2)沙石骨料的运输与储存管理遵守以下规定:
1)骨料的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遮盖,防止洒落、被淋及污染。
2)堆放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必要时应设遮阳防雨棚。
3)各级骨料仓之间应设置隔墙等有效措施,严禁混料,并应避免泥土和其他杂物混入骨料中。
4)应尽量减少转运次数。
卸料时,粒径大于40mm骨料的自由落差大于3m时,应设置缓降设施。
5)储料仓除有足够的容积外,还应维持不小于6m的堆料厚度。
细骨料仓的数量和容积应满足细骨料脱水的要求。
6)在粗骨料成品堆放取料时,同一级料应注意在料堆不同的部位,同时取料。
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报验与认可
(1)材料检验
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在使用前均必须经过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吧并就爱那里工程师比准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材料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分品种每一批或200~400t取样检验一次,试样必须从不同部位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重量不少于20kg。
2)沙子、石子宜先在料场取样,通过实验选用。
到工地后,按一批或300~600t取样检验一次。
3)钢筋每60t取样检验一次,每套试样两根,一根座拉力实验,另一根座冷弯实验。
4)外加剂浓缩物应每1~2t取样检验一次。
5)水质应载开工前进行检验,如水源改变,应载使用前重新检验。
6)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以标准养护条件下试件的抗压强度为主,抗压试件组数应按下列规定留置。
a.不同强度等级,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
b.厚大构件的混凝土应每100~200m³成型试件一组;
c.非厚大构件的混凝土应不少于一组,每一部分工程成型试件不应少于一组。
d.每一工作班成型试件不应少于一组,每一部分工程成型试件不应少于一组。
7)土料主要检测其天然含水量、容重、比重、空隙率、渗透参数、塑性指数等。
8)石料主要检测其岩性、比重、容重、抗压强度等。
9)苗木主要是检验其品种、规格、尺寸(地径、苗高)、病虫害、水分等。
10)种籽主要是检验其品种、纯净度、种籽发芽率、发芽势等。
11)材料报验
试验单位已出具材料试验报告单且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质量合格后,其中种苗必须具备“五证”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表”,申请批准使用。
12)材料认可
在收到承包人填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表”之后,监理机构应及时对报验单及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附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单上签署同意进场使用的审核意见。
(2)工程设备的报验与认可
1)工程设备报验
工程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或临时存储仓库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表”承包人用表,申请批准使用。
2)工程设备认可
在收到承包人填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表”之后,监理机构应与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订货单位、供货厂家、安装使用单位一起,对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并填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
经对报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附件进行审核并与设计文件、订货合同进行对比无误且符合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单上签署同意进场使用的审核意见。
(3)检验内容与标准
1)骨料质量检验内容与标准
骨料质量检验内容与标准执行《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
2)苗木质量检验内容与标准
工程中所用苗木要根据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加以检验。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
(1)承包人施工现场检测试验室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需要及施工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监理检测试验室,试验室建立及检测试验符合以下规定:
1)试验室所用房屋应单独建设,不得与仓库或宿舍等混用,房屋质量及
建筑面积应满足检测试验需要。
2)承包人根据检测试验项目及检测数量,配置相应的检测试验设备,所用检测试验设备应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认定并始终在有效期以内。
3)检测实验室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所配备检测试验人员应熟悉检测试验的相关业务,并具有相应的就爱你测试验资格证书。
4)为保障检测试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检测试验室应建立检测试验室工作制度,明确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职责,编制检测试验计划。
5)在检测试验工作开始之前,承包人应通知建立机构对检测实验室验收,只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检测试验。
(2)监理机构抽样检测试验
为复合承包人的试验成果及为质量认可提供依据,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而定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检查所有施工项目是否履行了开工申请与审批手续,未提出开工申请或虽提出开工申请但未经监理机构批准而擅自开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待办完开工手续后在行施工。
(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报验审批情况、质量抽检复合情况、应用工程部位情况等,未履行报验审批手续和未进行质量抽检复核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
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旁站监理,当返现施工活动部符合规定要求时,监理机构应及时对错误的施工方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三检制”进行施工质量自检,即施工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承包人质检部门终检,并在“三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切实做到上一道工序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满足有关要求。
为确保质量自检结果准确有效,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对所使用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率定与校正,超出有效期的检测实验仪器设备不得用于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
(5)监理机构应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抽样检测等方式,对承包人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核,对单元工程(或工序)施工质量进行认可。
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监理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
(6)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由监理机构组织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惊喜联合验收,并签署隐蔽工程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覆盖或者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监理机构应对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程部位、薄弱环节、关键工序和关键工序的关键质量要素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等质量控制点,实施严格旁站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发现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爱你、工程设备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