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应知应会消防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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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逐步深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逐渐加快,特别是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综合商业体大量涌现,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技术被广泛使用,火灾日趋多样化,复杂化。

保安员做为这些单位、场所最基层的保卫人员,是各类火灾事故最早发现者之一,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明确保安员消防安全职责,提高保安员“四个能力”水平。

根据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安厅《吉林省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第一部分

保安员消防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保安员消防工作职责

保安员应该熟悉本岗位消防工作任务,在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统一管理下,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熟悉所在单位的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基本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协助所在单位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组建义务消防组织;

(三)每天定期开展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作好记录;

(四)定期维护检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五)所在单位营业期间定时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情况,发现堵塞、占用等情况及时疏通;

(六)所在单位动用明火时,进行现场监护;

(七)熟练掌握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初期火灾,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八)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九)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保安员消防工作要求

(一)能识别巡查区域内的各种火源,并能判定违章用火行为;

(二)能识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

(三)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能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进行自检测试,并判断是否完好;

(五)能识别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分隔设施,并对各类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功能测试;

(六)能判断各类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七)能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八)能将相关信息录入消防户籍化管理系;

(九)能核查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是否有效;

(十)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室内(外)消火栓、消火栓启泵按钮、灭火器、应急照明的灯具、能对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消防专用电话的分机电话、插孔电话等消防设施进行清洁维护。

(十一)发生火灾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到单位门口或道路交叉口迎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到起火地点,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并告知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十二)能使用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简易灭火工具处置初起火灾。

 

第二部分

保安员应掌握的消防工作技能

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指单位内部结合自身情况,适时组织的督促、查看、了解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一项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依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的。

一、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目的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目的

单位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和遵守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规章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这是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

消防安全检查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在组织形式上应采取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性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

具体检查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般日常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按照岗位消防责任制的要求,以班组长、安全员、义务消防员为主对所处的岗位和环境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通常以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为检查的重点。

一般日常性检查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它是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形式之一。

2、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是单位保证消防安全的严格管理措施之一,它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常用的一种消防检查形式。

(后面单独讲解)

3、定期防火检查。

这种检查是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或者按照不同的季节特点,或者结合重大节日进行检查。

这种检查通常由单位领导组织,或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除了对所有部位进行检查外,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4、专项检查。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以及当前主要任务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的检查,如用电检查、用火检查、疏散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危险品储存与使用检查等,专项检查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夜间检查。

夜间检查是预防夜间发生大火的有效措施,检查主要依靠夜间值班干部、警卫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重点是检查火源电源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6、其他形式的检查。

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形式检查,如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季节性检查等。

二、单位的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单位防火检查的频次及要求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单位防火检查的内容

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

(一)查看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等情况。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防火间距等是建筑物或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国家的相关法律与技术规范对此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查看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防火间距等,主要是通过眼看、耳听、手摸等方法,判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得当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各组件是否完整齐全无损、各组件阀门及开关等是否置于规定启闭状态、各种仪表显示位置是否处于正常允许范围等。

(二)测试消防设施。

使用专用检测设备测试消防设施设备的工况,要求防火检查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熟悉各类消防设施的组成和工作原理,掌握检查测试方法以及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对一些常规消防设施的测试,利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报警器报警、消防电梯强制性停靠、室内外消火栓压力、消火栓远程启泵、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末端试水装置、防火卷帘启闭等项目进行测试。

                             

火灾隐患的认定及整改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的安全,是单位自身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目的之一。

保安员在实施防火检查时,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行为。

一、火灾隐患的含义

火灾隐患通常是指单位、场所、设备以及人们的行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火灾扑救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和条件。

(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的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七)重大火灾隐患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进行认定。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的整改

(一)火灾隐患当场改正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四、处置初起火灾的基础知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都有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一)、报告火警

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是及时扑灭火灾的前提,这对于迅速扑救火灾、减轻火灾危害、减少火灾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消防法》规定: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报告火警”,主要是指发现火灾后,应当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二)报火警的方法

报火警时可根据条件分别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使用电话拨”119”向公安消防部队报警;报警之后,应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2、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在火灾发生时会自动报警。

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

可以根据条件采取下列方法报警:

使用警铃、汽笛或其他平时约定的报警手段报警。

3、使用应急广播系统,利用语音喇叭迅速通知被困人员。

 

(三)报火警的内容

 在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时,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1、发生火灾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

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靠近何处,附近有无明显的标志;大型企业要讲明分厂、车间或部门;高层建筑要讲明第几层等。

总之,地址要讲得明确、具体。

2、火灾概况。

主要包括:

起火的时间、场所和部位,燃烧物的性质、火灾的类型、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等。

3、报警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联系电话号码等。

五、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

1、制订安全疏散计划

按人员的分布情况,制订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并绘制平面图,用醒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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