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校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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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校规章制度
团校规章制度
篇一:
团校培训规章制度
团校培训规章制度
本期团校培训很重要。
团校培训结束时所发的证书将作为全委会的委员证书试用
·按时参加团校培训,不得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学员若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三次,即取消此次团校培训资格;迟到两次则予以通报批评,迟到三次则取消团校培训资格。
)
·学员在上课期间不得喧哗,起哄,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学员在上课期间禁止玩手机,看无关书籍,打游戏,听音乐,一经发现予以当场没收,并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需上交书面检查。
·学员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此次团校培训时,不得找人代替,一经发现,需于三日内上交书面检查。
·学员需上交团校培训心得体会,若不交或多次不交,不得结业。
篇二:
第七期院团校规章制度
团校学习规章制度
一、学员要求
1、把学员分为几个团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各组小组长应积极配合团校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对该组的组员负责。
2、学员要正确处理好专业知识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结合课堂的学习,联系自己的实际,认真写好思想汇报,如实地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与学习的心得体会并向团校提供反馈意见。
3、学员在上课时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课堂学习,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专心听讲并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来上课,需提前1天向团校办公室请假,并写好请假条,否则作旷课处理。
4﹑在团校结束时,每个学员必须写一篇个人总结,内容是关于自己的学习体会,也可以是对团校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否则不予结业。
二、学员的考核
(一)对学员的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
平时考核的成绩占总成绩的35%,结业考核的成绩按65%计入总成绩。
(二)平时考核包括考勤、观后感、思想汇报、笔记,基本分为35分。
1.考勤:
团校考勤工作由团校干部负责,团小组长协助进行;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上课的地点,分小组由小组长进行考勤登记,每一次课都进行登记考勤,课后交工作人员整理存档;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有要事不能来上课或参加活动,须以书面请假条的形式向团校办公室请假,请假条上必须有所属班级辅导员和系主任的意见和签名,最后经团校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一般情况下,学员在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若临时有急事,须向讲课老师和教务部请假并获批准后才能离开。
旷课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分。
如无故旷课1次或迟到、早退2次请假超过两次取消学员资格。
2.考勤表由教务部制定,团校学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签到。
3.对于请假学员,办公室应及时把学员的请假条或相关证明交与教务部,以方便教务部对学员进行考勤。
4.一般情况下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若临时有要事须向教务部请假并获得批
准后方可离去,否则将以旷课处理。
5.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取消学员资格:
(1)旷课一次(含一次)以上者
(2)迟到或者早退两次者(含两次)以上者
备注:
请病假或事假者要有相关单位开出的有效证明,否则将视为旷课处理。
6.思想汇报:
每上完一次课写思想汇报一篇,内容主要与团工作、大学生活有关,局限于课堂内容。
欠交每次扣5分,迟交每次扣2分,马虎应付者每次扣1分。
无故2次欠交或3次迟交取消学员资格。
对学员的思想汇报,将由学院党委老师或学院团委老师评定;若学员的思想汇报经推荐在学院网站上发表或者在校报上刊登,另加3分。
7.结业考核的形式为笔试考试。
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课堂内容、团章、时事,考试形式为闭卷。
8.学院团校办公室将及时把考核成绩向学员公布。
若学员对考核成绩有疑问,可在公布三日之内,向学院团校办公室提出复查要求,办公室将本着对学员负责、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复查,并在学员提出之日起三日内做出答复。
(三)团内知识竞赛加分
一、二、三名的系部参赛学员分别加5分、3分、2分
三、学习和作业制度
1.学员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做到学有所成。
2.学员努力学习团内知识,在党的方针政策下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团的建设工作。
3.学员要认真记好课堂笔记,下课或课间由教务部人员抽查。
4.按时按量完成作业,不得迟交,缺交。
5.学员作业情况与学员评优评先、结业考试等相联系。
6.鼓励学员积极汇报思想状况,交流学习、工作心得,探讨学习、工作途径等。
7.鼓励学员积极向团校刊物及相关刊物及广播台等供稿(表现积极者给予加分奖励)。
四、优秀学员和优秀团小组的考核办法
(一)优秀学员:
1.团校工作小组将汇总笔试、平时成绩对学员进行考核,评出10名优秀学员,并于每学期末的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以及颁发结业证书和奖状。
2.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同学可优先推荐党校培训。
(二)优秀团小组:
1.由团校办公室副主任拟于每学期末主持召开团小组会议,团校工作小组成员列席参与评选工作;
2.团小组长向团校领导汇报工作,展示成果;
3.参会人员投票推选产生1——2个优秀团小组,并于结业典礼上给予表彰。
4.团小组中有考核不及格的学员,该小组没有参选资格。
共青团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团校
20XX年xx月xx日
篇三:
团课管理制度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团课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教育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院学生特点及各班级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便更好的开展团课。
使团课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其积极作用。
第一章学员
第一条学员对象:
我校所有在册共青团员(包括学生党员),承认共青团的纲领和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注册的,均可申请团课学习。
第二条学员条件:
1、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
2、按期交纳团费,按期注册团员证,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遵守团组织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品学兼优,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较好。
第三条学员推荐:
1、参加团课的学生干部由所属部门推荐(团委学生干部由团委学生各部门推荐,基层学生干部由团总支和团支部推荐);
2、参加团课的团员由所在团支部通过民主评议,推荐产生;
3、参加团课人员的推荐名额由院团委组织部机动确定。
第四条学员权利:
1、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培训和交流等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优先阅读团委内部的各种文档、报刊、资料;
3、对团委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
4、对团委工作有不同意见者,在完全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5、做出优秀成绩者,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6、对团委的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有申辩的的权利,其他学员有为其作证的权利。
第五条学员义务: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做到一名团员一面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组织和带领全体团员青年为学校创建一流新型国家示范性学院做贡献;
4、应有荣誉感、责任感,认真参加团委的学习和各项活动;
5、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完成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及时反映我院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信息;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克服缺点和改正错误;
7、认真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发言,主动与教师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方法,按要求完成团课布置的作业,及时向团校汇报学习心得及思想认识的变化情况。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团课在院党委指导下,由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团校的机构组成及其职能:
1、办公室:
(1)制定团课的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2)拟订主要负责人以及决定团课教师的聘任;
(3)负责对团课学员进行考勤以及结业考核;
(4)负责团课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部:
(1)负责对每期申请参加团课学习的同学的基本情况进行审定,并确定每期参加团课培训的人员名单;
(2)负责团课的奖惩工作;
(3)评选出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培训。
3、宣传部:
(1)负责对团课工作的进展及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
(2)作好每一期团课的总结工作;
(3)负责团课的一切对外联系。
第八条每期团课设正副班长各一名,具体负责班内事务。
第三章团课
第九条团课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展观”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讨论、研究、学习团工作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
2、学习党章;
3、学习团章以及团校章程;
4、学习当今国际、国内形式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5、学习基本团务知识,广泛开展团员及团干部的交流。
第十条团课形式:
授课与自学相结合,辅之以演讲、辩论、座谈会讨论及报告会、知识竞赛、论文评比等活动。
第十一条每学年一般开设一期团课,每期团课一般分为5次授课,每周一课。
第十二条师资:
团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将聘请学校党委、团委的党务、团务工作者为团课的兼职教师。
党课课程与正常教学课程一样纳入我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其课时费参照正常教学课程,并计入到教师各项评优评职称的课时计数中。
第四章考勤及组织纪律
第十三条考勤及纪律
1、上课及活动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可请假,病假、事假需团课老师同意。
2、旷课一次平时分扣10分,旷课两次者,取消团课学习资格。
3、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违者一次扣平时分5分,迟到四次者取消团课学习资格;
4、团课及其他活动的作业,迟交一次扣平时分5分,不交一次扣平时分10分,四次迟交或两次不交取消团课学习资格。
5、有损团员形象者取消团课学习资格。
6、各二级学院团课出席人数未达应出席人数半数者,取消该二级学院当年评选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资格。
第五章考核及评优制度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及形式:
(成绩以百分制给出)
1、考试成绩,此项占总成绩的40%;
2、课堂出勤及课堂表现,此项占总成绩的30%;
3、课堂笔记以及作业进行统一检查,此项占总成绩的15%;
4、结合学习内容写一篇论文,此项占总成绩的15%。
第十五条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将不能进行党课学习,推优入党,并不能担任院团委副部长以上级干部以及团支书的职务。
第十六条每名学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将与学年总评直接挂钩,被取消学员资格的同学将无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先进个人的评比竞选。
第十七条团课培训优秀学员:
1、每期团委将评出优秀学员若干名,占本期学员总人数的10%左右;
2、优秀学员应表现突出,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的均不参加评选;
3、优秀学员将根据结业综合考核成绩评出;
4、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将记入学生团员档案。
第十八条党校学习:
1、被评为“团课培训优秀学员”的团员以及部分在团课学习过程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团员,将会同各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审定,可直接进入党校学习;
2、我院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团课培训,方可选送校党校进行培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后记
当代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广大团员青年更要以远大的抱负投身国家振兴之道。
在目前高速发展的世界中,社会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自身,而这正是我们团课一直坚持的目标。
高山在前,激流在后,困难在脚下,希望在手中。
我们坚信,在我们的努力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团课的开展一定会为学校输送大量的优秀学生干部,成为广大团干部展示自我风采的大舞台!
共青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