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河埔路延伸至西环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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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中山市南区河埔路延伸至西环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0658-1001SZTC6228)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35

目录

目录 1

(第一册) 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4

一说明 5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5

2招标人 5

3招标代理机构 5

4合格的投标人 5

5合格的服务 5

6投标费用 6

二招标文件 6

7招标文件构成 6

8招标文件的澄清 6

9招标文件的修改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7

11投标文件构成 7

12投标文件格式 7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7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8

15投标保证金 8

16投标有效期 9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

19投标截止期 10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10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

五开标与评标 11

22开标 11

23评标委员会 11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11

25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 12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2

27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3

28公开招标失败后处理方式 13

六授予合同 15

29后续审查 15

30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 15

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5

32质疑和投诉 16

33中标通知书 16

34签订合同 17

35中标服务费 17

第二章合同格式(略) 18

第三章附件 19

1. 投标书 20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1

3.投标一览表 23

4.分项报价表 24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5

6.投标人承诺书 26

7.技术商务偏离表 27

8.投标人基础资料表 28

9.投标人所获得的资质和认证 29

10.投标人2006年以来相关工作业绩 30

11.项目实施安排计划书 31

12.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明细表 32

1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3

14.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34

15.一般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表 35

16.工程施工期间的服务人员资历表 36

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7

18.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38

(第二册) 39

第四章投标邀请 40

第五章投标资料表 42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7

招 标 文 件

(第一册)

招标编号:

0658-1001SZTC6228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南区河埔路延伸至西环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1.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3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由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负责解释。

2招标人

2.1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特指中山市南区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3招标代理机构

3.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特指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投标人资格标准的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规定。

5合格的服务

5.1由中标单位负责进行施工图设计,但必须接受有关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意见,按有关规定采用新型节能设备材料设计和节能设计。

5.2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任务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特殊专业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除外),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5.3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图报审工作,审图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4施工期间,中标单位必须派设计人员作为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配合工作,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5.5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行业标准和现场施工的需要。

5.6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各设计阶段图纸及资料,具体见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合同要求。

6投标费用

6.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6.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共六章,分装两册。

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合同格式

第三章附件

第二册

第四章投标邀请

第五章投标资料表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资料。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3本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个工作日内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9.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三章“附件”中所要求的内容。

11.2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

1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为包含一切应由投标人承担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报价。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明文件:

(1)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基础资料表(包括注册资金、财务状况、奖励情况等)

(5)相关的工作业绩

(6)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情况表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转帐、支票、电汇或现金缴款(款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若以现金形式向银行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把“现金缴款单”原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银行账号:

44-327101040011183

15.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按照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保证金不计利息)。

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原额退还。

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3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3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6投标有效期

17.1根据本须知规定,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一份电子文件(光盘),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6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并须在每一页上签注顺序页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和投标保证金分别用两个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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