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磋商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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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磋商文件模板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2016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1.总则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磋商判定条款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七.验收及付款
八.技术响应
九.评分办法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四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各供应商: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一套手术显微镜工作站,现就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名称
---------------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配我院已有蔡司S88手术显微镜及蔡司LumeraT眼科手术显微镜使用,此项目预算为-----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三)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参谈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违约情况书面声明。
(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7日--8月30日,节假日除外
8:
30—11:
30,14:
00-17:
30。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不限,联系电话:
----------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医院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可从以上网站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注:
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6年8月31日14:
20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8月31日14:
30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开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联系电话: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时间:
2016年8月31日14:
30
(二)磋商地点:
评标室
七、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2016年8月17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法采购。
(二)合格的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进行配备和提供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法律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四)竞争性磋商有关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五)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并且视为自报名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可能被拒绝。
(七)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磋商函(附件一);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三);
(5)磋商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2、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3、商务文件
(1)自2013年度以来具有同类产品或项目应用案例合同。
(原件备查)
(2)相关资质、荣誉。
4、技术文件
(1)所投货物设备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设备及配件清单);
(2)主要货物详细技术资料(可包括相关检测报告、技术方案、规格说明,格式自拟);
(5)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评分细则自行准备,格式自拟);
(6)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或授权经销商证书)的承诺书,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无需提供;
(7)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注册证;
(8)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质保期结束后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
5、售后服务
(1)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把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2)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已计入总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
中标人提供免费部件、人力。
注: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八)磋商报价
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磋商报价应包括:
货物本身价格、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费及设备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3、报价注意事项:
(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
(2)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九)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叁千元整。
------------医院账号:
------------------
开户行:
----------------,在磋商前凭转账凭证到医院财务处开缴费票据。
未中标者,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退还;中标者,磋商保证金转变成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履约后退还。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的;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有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磋商情形的;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人放弃成交的;
(5)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签订项目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
(十)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文件包括: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磋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和装订
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
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磋商人名称、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人自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点,我院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我院将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未按磋商文件第十一条密封和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截止时间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收据的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
(十四)磋商仪式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我院委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管。
2、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
3、磋商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保证金提交情况。
对检查未通过的,我院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十五)磋商小组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半天内,我院委派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在我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磋商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
(十六)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磋商人。
(十七)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标。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货物主要参数、供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3.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5、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或全部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有较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十八)最终报价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
2、参与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高于限价的响应文件。
4、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次轮报价及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十九)比较与评价
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十)磋商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五、无效、废标、串通磋商判定条款
(二十一)无效磋商条款
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书原件的;
2、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收据的;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签署、装订、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磋商及磋商事宜的;
6、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磋商;
7、磋商人有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磋商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二)废标条款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十三)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四)恶意串通磋商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并修改其磋商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放弃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二十五)第一成交候选人
根据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人的评审情况,从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十六)标后审查
1我院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2、我院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七)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二十八)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凭招标我院出具的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到我院办理退付履约保证金手续,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回至中标人法人账户中。
七、验收及付款
(二十九)验收
我院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纪检人员、技术人员等三人以上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十)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
2、本项目验收合格半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应根据甲方实付金额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为乙方公司名称开具。
八、技术响应
(三十一)产品参数要求
设备名称:
---------(匹配蔡司S88手术显微镜及蔡司LumeraT眼科手术显微镜使用)采购数量:
1套
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用户权限管理模块;
(2)病人快速登记模块;(3)实时图像采集模块;(4)图像后台采集模块;(5)实时影像录制模块;(6)实时影像压缩模块;(7)录像播放管理模块;(8)视频录像编辑模块;(9)病例检索模块;(10)数据库管理模块
配置要求:
数字成像软件系统
主要功能:
(1)用户权限管理模块;
(2)病人快速登记模块;(3)实时图像采集模块;;(4)图像后台采集模块;(5)实时影像录制模块;(6)实时影像压缩模块;(7)录像播放管理模块;(8)视频录像编辑模块;(9)病例检索模块;(10)数据库管理模块
计算机
处理器:
四核I5
内存:
4GB
硬盘:
1T/7200转
光驱:
DVD刻录
显卡:
1G独显
显示器:
27英寸
数字成像系统
GP-KH232
光学适配器
HDCapture
台车
医用推车
采集设备
采集卡型号:
SuperImageHDSDI采集卡
(1)功能:
具有动态/静态影像撷取
(2)帧率:
每秒可达60帧
(3)输入讯号:
支持DVI/HDSDI/HDMI
(4)显微镜和摄像头之间转接件3个,分光器1个。
采集方式
采集图片/录像
数据线
高品质数字信号传输线
(三十二)售后服务
应保证提供充实的服务内容、完善的服务措施、快速的服务速度、有效的保证机制。
1、验收和培训:
必须由卖方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设备并在招标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设备性能的证明文件。
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由买方确认后,才算设备验收合格,全部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文件资料:
货物和附件的装箱清单;货物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货物保修服务卡;货物使用说明书。
上述资料随设备提供。
3、保修期及维修保养费(报价方提供保养服务内容细则)
(1)、保修期(“用户需求书”特别说明的除外):
设备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3年上门免费保修(含配件+人力)。
(如制造商提供的服务期限超过本项要求,以制造商的说明为准。
)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已计入总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
中标人提供免费部件、人力。
(2)、货物制造商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
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
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硬件和软件,报价方应协助解决。
4、到货要求
(1)、交货期:
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中标方将全部货物运抵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用户使用。
(2)、供应商必须为业主提供有关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3)、业主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九、评分办法
(三十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审标准
报价分
投标报价
50.00分
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响应
25.00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不满足磋商文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
2、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先进性、匹配性、可靠性、稳定性对比打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得8(含)-10分,4(含)-8分,0-4分。
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企业业绩
4分
供应商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成的供货经历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和项目合格验收材料电子扫描件,业绩合同主要内容、标的、数量、金额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进度
3.00分
根据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所制定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对比打分,分为优、良、一般,分别得3分、2分、1分。
没有不得分。
管理力量、技术人员安排
3.00分
供应商应派遣1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实施技术服务,根据提供安装、调试、现场培训等服务对比打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得3分,2分,1分。
没有不得分。
,得3分。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3.00分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即服务体系和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对比打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得3分,2分,1分。
没有不得分。
质保承诺
9.00分
满足磋商文件对设备质保期要求的,得2分。
在此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一年的,加3.5分。
本项最高得9分。
本地化服务
1.00分
供应商在江苏省内有注册公司或分支机构,且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够提供长期快速的售后服务的,得1分。
以提供的营业执照或房屋购买(租赁)合同,人员名单、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为准。
相关折扣
2.00分
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结束后维修费用和更换原厂配件费用为市场价8折(不含)以下的,得1分;7折(不含)以下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评分项中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或核查的,磋商现场要求提供而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供货合同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我院(全称):
(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编号
为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元的标的物。
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主要标的物清单(详细列明)
序号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
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二、交货时间、地点
(一)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
医院指定地点。
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
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
四、实施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实施方式,费用自负。
五、验收
(一)在货物进场并安装调试培训后经临床应用30日后,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我院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纪检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三人以上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财政监管部门。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3天内予以处理。
六、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
2、本项目验收合格半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应根据甲方实付金额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为乙方公司名称开具。
七、售后服务
(一)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二